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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當時清朝類似姓名法允許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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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以夢為馬

    絕對不能用!

    只要跟皇家有關的全部要避諱!

    無論歷朝歷代,避諱制都有,只是程度不同。

    清代避諱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因為除了漢字避諱,滿文也要避諱。當然從資料來看,滿文避諱是跟著漢語避諱走的。

    清代的避諱有很多種方式,以漢字避諱而言,大體上可分為“改字”和“缺筆”兩種。

    清朝自康熙帝始,皇帝依漢語命名,避諱法確實也參酌漢語了。可是這裡仍要注意:要針對的是當時的漢語雅音,不能以今度古(例如當時"玄"與"旋"在雅音中有別),也不能無限復古(例如一般而言當時"貞"字早就不是收–ng尾的音了,這裡追溯《廣韻》是無意義的)。這些地方都應留心。

  • 2 # 翰林主考官

    這個是可以的,比如康熙年間的于成龍。

    都知道皇帝以龍自居,但龍是象徵,不避。避諱存在“國諱”、“家諱”和“‘聖人’諱”三種。“國諱”主要是避皇帝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諱,有的朝代延伸至避諱皇帝的姓、字、生肖以及陵名等等。所以我認為古代當朝皇帝中若他的名字或子中沒有龍字,百姓就不用避諱。

  • 3 # 玉滿華夏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弄清楚清代的文字獄歷史。雖然文字獄自古都有,但清朝尤其嚴酷,上至官紳,下至平民,因為一本書,一封信,一首詩詞,一副楹聯,隻言片語,都可以定罪。無論本人寫的,還是抄外人的,一律處以重刑。在古代勞動人民識字者很少,也不可能書寫,自然受文字獄之害的主要是知識分子。順治年間,全國局面尚未穩定,反清武裝遍及各地,那時清朝還沒來得及對人民進行思想鉗制。到了康熙統治時期,開始大興文字獄,到了雍正、乾隆時代,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先後製造了幾十起文字獄,殘酷迫害廣大知識分子,大批屠殺無辜人士,充分地暴露了滿洲封建王朝的反動本性。

    做為異族執政,清朝特別忌諱人們視之為“夷”,更不許讀書人追憶前朝,對違反者處罰最重,往往是逮捕、抄家、判刑、流放、處死。已死之人,也要開棺戮屍。一人有過,全家入獄,親朋好友,無不受罰。既然如此推廣文字獄,清朝統治者對人民的名字豈能放過?跟皇帝名字沾點邊也是大逆不道的。比如康熙叫“玄燁”,這“玄”和“燁”別說人名,就是地名也得改。眾人熟悉的清末維新變法領袖康有為的弟弟,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吧,他本來叫“康有溥”,就因為出了個宣統皇帝(溥儀),後人給改為“康廣仁”,可見清朝專制統治何等摧殘人性自由。

    那麼有人問,清代民間是否有帶“龍”的名字沒有?因為古代不是諸葛亮號“伏龍”,趙雲字子龍,明代也有叫馮夢龍的嗎?有什麼不可以的?要是這樣,您可不瞭解什麼叫清朝文字獄了。清朝發生這樣一件事,有一個人在官府查戶口時忽然被捕,經審訊判處有“罪”,充軍發配到新疆伊犁服刑。本人受苦,親人連坐。那麼他犯了什麼“法”呢?原來他姓“龍”,起名“龍鳳祥”,被官府編造戶籍時發現,這還了得:“龍”乃皇帝專稱,“鳳”是娘娘所用,不抓你若朝廷怪罪下來,地方官也前程不保。所以姓“龍”尚有“罪”,還敢起“龍”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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