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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馬越2000

    這種行為以我有限的法律知識很可能涉嫌過失犯罪。但判的過重了吧。那個劈腿的男的死真的活該,家長就別跟著瞎起鬨了。

  • 2 # 我們是中國最幸福的人

    實事求是說,突然暴發男子在房主人家與別的女人偷情,房主人沒有說上兩句話男子忽然跳樓後醫治死亡這樣的事情,冤枉判刑十年半顯得這個家庭更加蒙上陰影,只要是國家憲法要公平公正執法,嚴懲男子偷情破壞別人夫妻感情,房主人為了維護自己尊嚴到自己查房是合法合理合情,法外男子亂串到房子主人家偷情是違法犯罪行為,攔截男子問清楚是合法行為合法舉動,忽然男子跳窗送醫治死亡是自己過錯行為,家屬再到房主人家鬧事所以違法犯罪行為,建議政法機關根據實事求是客觀觀點,房子主人沒有動非法手段逼著他跳窗,這種行為是他自己選擇,出事所以房子主人無關係,政法機關法院錯誤綁架房子主人違法不合現實判決理由是不合法判決,他和她無固偷在房主人家偷情就是違法犯罪,請求中國法律援助中心幫助這個家庭蒙冤解除法律制裁判決給予支援,認清男子與女子偷情犯罪事實然後跳窗自殺是自己過錯,法院錯誤判刑加害房子主人十年半應該解除究正法院判決無罪,釋放他無罪出監獄,中國憲法根據實事求是證據是公正公平判決的,應該當機立斷,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是自己跳窗所為不是房主人逼迫,應該抓捕違法死者家屬騷擾房主人安全強制執行拘留三十天或六十天,再賠償這個家庭主人名譽權50000萬或100000萬受害人一切費用,消除社會不良影響,這樣做是法院是維護正當正義家庭合法維權益。

  • 3 # 過往雲煙都是夢1

    我不敢亂說也不敢亂點評,這樣事你直接去問法院裡的審判長吧,那是權威人氏,偷情都偷出理來了?他跳樓自殺還得受害者被判刑?弄不明白

  • 4 # 陳軍可

    判被告非法拘禁沒啥問題,但判毆打致人死亡顯然證據不足。如果拿不出證據證明死者是被告推下去的,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如果有證據死者是被被告推下去的,那就是故意殺人,那判被告十年就顯然太輕。

  • 5 # 觀上靈雲

    這種判決相信偷情的男人肯定有背景或者有錢,餘下的不用細說。

    按照法律,在明知跳窗有生命危險還跳下去,這個不是阻攔者的錯,畢竟這個偷情者是個成年人,有獨立的判斷能力。

  • 6 # 在追一個夢

    跳窗,是自己這是致人死亡的根本原因。我也不知道多高的樓層,能偷情也是成年人,自己做出跳窗的決斷,就該自己負全責,與他人無關。

  • 7 # 陝北民眾

    偷情男女都是成年人,有自我判斷危險能力,明知偷腥是違法行為,仍然去偷腥,屬於明知故犯,明知跳樓有生命危險仍然去跳,是不想自己的偷腥行為被對方逮住,寧願死也不想承擔自己所犯錯誤的責任,所以抱著僥倖心理冒險一跳,這僥倖一跳沒有僥倖成功,反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這一跳是他自己的選擇,自己的決定,別人沒有讓他跳,更沒有逼迫他跳,因此這個代價他自己承擔,與別人無關,至於房主檢視這個是正常行為,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妻子,自己想咋麼看就咋麼看,與別人無關。

  • 8 # 遠航不離中國心

    只要不是男主人強行推下去的,就不必負責。成年人不知道跳樓會有傷害?為了逃避責任自己挑樓是自殺行為,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男主人不行負責!

  • 9 # 忘了菩提的塵埃

    都是成年人!

    都是完全行為能力!

    自己行為危險性都是可以預見的!

    對於自己的不正當行為負責!這是你一個成年人的必須!

    攔截者屬於阻止社會不正當風氣的!並沒有對他人實施暴力!

    我認為攔截者是維護社會公德的正確行為!偷情者跳窗逃跑而亡屬於自己的過錯!雖然敬畏生命!但不代表可以逾越公德公知!

  • 10 # 正義之刃167162863

    其實這個問題,那就是這個老闆心懷鬼胎,沒有誰冤枉了他,別人離職了,那麼回宿舍,是因為你老闆管理不當,既然別人回來了,和誰那是別人的自由和權利,只要不涉及到違法,在別人已經出聲禁止了,你還大張旗鼓進去,請問你想做那般,難道意思就是我把你逮到了,以後有啥要求就得服從你,不然就曝光別人什麼來以此為據要挾而達到你的某種。請問這個又有什麼要說清楚的,房子是宿舍,並不是你私人住宅,而且也不是陌生人進去,有個是前員工,你還喊人來,不許別人離開,這就是控制別人,非法拘禁,你可以選擇報警,但是你沒有,你想從中詐到什麼,但是卻因為驚慌失措,別人選擇別的方式離開,只是中間出了岔,整個事件你這個老闆是最大的責任,所以你應該為你的行為買單,而且沒有冤枉你。

  • 11 # 秋天的葉子72

    男子偷情被攔屋內跳窗死亡,攔阻者強迫他跳窗了嗎?沒有。攔阻者對他有生命威脅嗎?也沒有(請不要用假設性推斷沒發生的事情)。憑什麼判攔阻者10年刑?難道小偷到你家偷東西,主家還不能關門報警了(放走了你又可以說沒有在場證據)?再舉一例,以前有個疑犯(只是疑犯不是罪犯)被帶到派出所期間跳樓死了,怎麼沒見法官判當值警察十年牢啊?難道就因為他們是警察?

  • 12 # 性格選擇決定命運人生

    有理的一方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正當防衛都很危險,一不留神或者不是精通法律,就有可能判刑或者鉅額賠償,個人看法自己判斷

  • 13 # 跛翁

    我的親人如果被這樣判刑,我當然不服。按文中所述,被判刑者只是維護自己的尊嚴,未見實施任何暴力,有何過失可言?偷情者自己要跳樓,與他何干?難道偷情且是擅入別人家偷情,還要作為丈夫的"別人"以禮相待、才算沒有過失?

  • 14 # 隕石143676075

    這樣的判決結果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條 婚姻制度與原則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刑法第二章 犯 罪

    第一節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法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根據以上各法條規定,堵門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不構成犯罪。通姦人卻構成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儘管對方死亡,捉姦是法律規定允許的正當防衛行為。沒有直接殺害,不構成刑法規定的犯罪 ,應該無罪釋放。

    死者是自殺,是自身犯罪行為抗法導致,應該自己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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