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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瘋狗的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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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色手電筒
德國的20響對於中國軍人的影響太深了,以至於到了八十年代中國還推出了一種80式衝鋒手槍,但是發現衝鋒手槍並不需要,當時在老山前線的基層幹部都是用56衝,手槍用的都少,更別說衝鋒手槍了。
衝鋒手槍在連發的時間,還是要用雙手,不然槍口就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不但要用雙手,而且最好還要加上槍套之類的玩意,這樣可以抵肩,精度還能好點。從上到下是CZ75的全自動型號、伯萊塔84 、蘇聯的斯捷奇金衝鋒手槍,蘇聯的斯捷奇金還保留了一個大型的木質槍套可以作為槍托使用,這個和毛瑟手槍一模一樣。
既然是要用雙手,而且還要抵肩,那麼直接用輕型衝鋒槍好不好,從上到下是中國的85、美國的M10 、捷克的蠍,這些輕型衝鋒槍比衝鋒手槍大不了多少,但是由於槍管長,精度、威力都好了不少。不過M-10號稱在50米的距離上打不中一個電話亭,槍口下邊的帶子是用手抓著,防止槍口上跳的,在原來香港的槍戰片裡邊很常見。
現在衝鋒手槍現在已經很少見了,而格洛克18是最近幾年比較火爆的衝鋒手槍,尤其是幾個比較火的遊戲裡邊比較常見,但是對於衝鋒手槍來說,自身的缺點比較明顯,主要是連發精度差,在連發射擊的時候,射擊精度非常差,想要提高精度就必須用雙手握持,但是既然都要用雙手,那還不如用輕型衝鋒槍或者單兵自衛武器這種。
精度差,還有一個原因是槍管短,手槍的槍管就是100毫米左右,而衝鋒槍的槍管怎麼也可以有200毫米長,槍管長了,有效射程和遠距離的精度自然是有提高。
本身衝鋒手槍就是一種高不成低不就的東西,在上個世紀的50-60年代,當時也曾經出現過一些衝鋒手槍,但是和手槍比體積大,但是和衝鋒槍比精度和有效射程又不足,只有一些類似於特工人員會使用,所以各個公司也就不怎麼推出新的衝鋒手槍了。舊的型號也夠用了。
單兵自衛武器其實也屬於衝鋒手槍的概念,不過配合槍彈的改進,使用效果比較好,但是也就是因為換了槍彈,所以太貴了,用不起,市場沒有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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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刺客131werty
手槍是自衛武器對火力壓制的要求不高而且手槍為了便於攜帶尺寸不能過大彈容量在15發左右如果以全自動模式射擊火力持續性不能保證,手槍是無依託射擊單發射擊能擊中30米胸靶已經是高手瞭如果全自動的話後座力完全失控無法保證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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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反手就給你一把錢
啊?你當槍支管理機構和警察傻的啊 賭城槍擊事件還沒吸取教訓麼 手槍還上全自動… 可能是怕你朝地上打著打著就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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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馬流星拳1120
全自動手槍很容易實現,但沒有實際意義,首先,手槍是一種手持發射的武器,不然就不能稱之為手槍,其穩定性即使在雙手持槍狀態也是很差的,如果使用全自動模式發射,除了第一二發能上靶,其他子彈都是浪費的。其次,手槍的體積小巧,放不下減速機構,所以全自動手槍的射速很高,加之手槍的彈容也小,全自動模式下的火力持續時間很短,兩三秒鐘就會打空彈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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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皇家橡樹1972
這樣的高射速根本不可能射擊精度,也就是一頓亂槍,靠射出的子彈密度彌補精度,也需要有個二三發子彈命中目標,這也是格洛克手槍在設計之初考慮到了使用者在較近距離內用密集火力壓制對手,比如說:警方在執行任務時突遇對方使用自動武器,如果僅憑半自動手槍單發射擊是不行的,所以就給格洛克設計的全自動發射方式,近距離短時間發射密集的子彈將對方壓制或者直接擊斃。
可問題是手槍全自動射擊的幾乎實在是太少了,並且一眨眼的功夫就把33發子彈打光了,那麼得需要攜帶多少發子彈,警察上街巡邏總不能帶200發子彈吧?就是特種部隊攜帶它也才2~3個彈匣40~60發到頭了,所以大多數軍警使用的手槍沒必要成為連發的自動手槍。
其實自動手槍早就有了,就是我們熟悉的C96戰鬥手槍的自動版本,對於“20響快慢機盒子炮”中國人民家喻戶曉,抗戰時期在我游擊隊和武工隊手裡殺鬼子、除漢奸的戰鬥中大顯神威!
但是包括圖片的M712或者M1930衝鋒手槍在內,都是在敵後戰場上使用的,與日寇交戰的正面戰場上幾乎沒有多少人去使用它,除非是高階軍官的警衛員或者總部機關參謀、幹事這類的二線人員使用,因為它的射擊距離和精度、子彈的威力遠不及一支步槍,半自動單發射擊時能在30米外擊中敵人是鳳毛麟角的高手!50米之外就需要用硬質槍盒當做槍托才能有較高的準確性,至於說連發射擊就屬於碰運氣了,20發子彈能命中一二發,就非常厲害了…而步槍在200米外的精度遠遠要高於它,所以真正擺開架勢打仗自動手槍基本上沒啥用途,手槍開槍的機會實在太少了。
粗略估算,打完一個33發彈匣不到3秒的時間,射速是很高,可問題是50米外幾乎打不到目標,就是警方真的遇到持有自動武器的悍匪用衝鋒槍或者卡賓槍去制服犯罪分子,根本不會用自動手槍去執行任務,警方尚且如此軍隊方面就更沒多大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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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動手槍改成全自動不是很難,但必要性不大
你想啊,手槍的特徵主要體現在體積小,重量輕,易攜帶或者隱蔽攜帶。而自動射擊時如果沒有槍托的話,命中基本是天說了算,可以說沒有槍托形態下的手槍自動射擊就是聽個響。
而且手槍的彈匣容量也就十幾發,全自動很快就潑完。但無論是給它加槍托還是用大容量彈匣,這都破壞了手槍體積小、重量輕、易攜帶的主要特徵,與其如此,還不如用衝鋒槍。
另外,絕大多數國家都是禁止民間持有自動武器,因此全自動手槍在民用市場裡沒戲。而警用領域,更多強調精準,全自動反而容易傷及無辜。真的需要火拼,也是上衝鋒槍或者突擊步槍。
軍用領域中手槍是個打醬油的輔助角色,戰場實用性很差,只有特別強調CQB的特戰有時候會購置全自動手槍在室內作戰時使用。但...MP7它不香麼
所以...全自動手槍使用的領域限制很大,商業化難拓展,廠商也自然沒多大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