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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紅帽看經濟

    一般有三種情況,1、物質財富到一定階段,追求精神財富,對於美國富豪來說,建立一個基金會可以傳承自己的名譽,對於超級富豪來說回饋社會才會被更多人認可和正面積極評價!2、基金會可以規避一定的稅收;3、財富傳承,富不過三代,一代企業家透過自己一手創造的財富,避免被後代很快敗掉,透過基金交由專業機構和人員,實現財富可持續升值!

  • 2 # 電影收藏員

    美國遺產稅達到了55% 成立慈善基金會可以免稅,都是象徵性捐點錢 基本美國的慈善基金會捐給的是私立學校或者醫院,同時要求自己的子女擔任校董、管理層。相當於透過這些免稅的機構轉了一道手,將遺產變成了勞動收入。 也有一少部分是希望子女可能在自己的人脈上自己賺錢,不希望子女啃老

  • 3 # 古今世變

    基金會,是個人財產公私形態的轉換器。

    作為設計原理,國家試圖透過稅收減免,促成私產向社會財產的轉化。不排除很多富豪有純正公益心,但社會公益牽聯政治,有心人也會透過政治反饋獲得市場收益,又為家族建立避稅通道,一舉兩得。

    以國會披露的克林頓基金會為例,捐贈者透過“付費遊戲”獲得政治任命,或拿到基金會榮譽稱號加大工程競標籌碼,甚至一些國家大政也依賴此基金會,比如希拉里促成印度核協議獲得透過,和印度政府以第三方家族基金對其鉅額捐贈有關。

    大體而言,美國富豪染指基金會,公益心之外,公益、政治和商業之間們的模糊界線,有巨大的利益吸引。

  • 4 # 我嚓嚓魚

    免稅啊 起碼知道錢花哪裡了 一般美華人都有信仰 都要做好事尤其有錢人希望自己是被神選中的那個 不像咱們 錢都要留給後代

  • 5 # 大山小溪2008

    很多人提到了返稅和避稅,我想闡明的是,這點是法制完善前提下結合政府鼓勵所達成的良性結果,而並非富人做慈善的目的和動機,事實上很少有人真正透過慈善省到錢。當然,交了錢,少繳稅,又得到好名聲會鼓勵更多人這麼做,但美國富人樂於慈善的真正推力還是宗教和社會價值觀。

    其實題目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從比例上來說,美國中產階級的捐贈是要高於富人階級的。據調查,在所有捐贈人中,年收入在$50,000至$75,000美元的捐獻者,將他們收入的7.6%用於了慈善事業,而年收入$100,000以上的群體,他們的捐贈額只佔其收入的4.2%,只是因為最後結算出來的總額多了好多個零,所以才會造成“美國富人更慈善”的錯覺。

    這種全民慈善的風潮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源於強大的教會影響。在基督教中有一個概念,叫“十一奉獻”。

    據《聖經·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撒冷城的麥基洗德,這普遍被視為十一奉獻之起源。直至摩西律法將其具體制度化地執行,以色列人將此獻給上帝耶和華及支援利未支派的事奉工作。在4世紀以前的基督教會並沒有奉行十一奉獻,信徒隨自己意願自由捐獻。自羅馬帝國將基督教納為國教後,教會開始鼓吹徵收。在第六世紀以前,十一奉獻又漸漸在天主教和西歐普及。及至公元567年和585年,十一奉獻被提到的大公會議,並最終採納為對教會奉獻的必要標準。

    也就是說,基督徒要將其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給教會打理,而教會又往往將這些錢用於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所謂“慈善”事業。這個文化傳統自清教徒來新大陸後深深植入美華人心裡的。本人雖非基督徒,受家裡長輩影響,曾經參與過一段時間的教會公益活動,教會如家庭,所有成員都會自覺將收入的一部分奉獻,習以為常,並沒有人會覺得特別崇高或者不一樣。錢上交後,教會又會將其統籌管理,轉用於教會運營和社群公益,再配合政府的補助措施,美國社會層級間互助互救的良性迴圈就此形成。

    回到基金會的問題,如題主提到,大富豪們會透過個人影響力和財力辦基金會,很大原因是他們的捐贈數額實在太大,已非一般教會或者慈善機構可以駕馭。比如其中規模最大的,由蓋茨和巴菲特牽頭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的資本規模甚至比全美最大十家慈善機構如“聯合勸募會”,“救世軍組織”,“環球健康行動組織”,“消除美國飢餓組織”,“美國天主教慈善會”等等加起來還大。其中我們要分清楚一點,基金會和慈善組織最大不同是,由於透過私人募集資金,基金其實更像一家非盈利的公司,他們會籌款,投資資產,開發專案,甚至研發產品(比如蓋茨基金會發明瞭一種新型馬桶來幫助缺水地區人民保證用廁衛生),也會把錢交給專門的慈善機構去進行專項救濟。美國的富人已經在自己所在領域證明了自己的智慧,“如何把大家的錢用好並幫助更多人”這個命題給了本來就樂善好施又聰明過人的他們十分大的挑戰刺激和精神回饋。在這個大前提下,富豪們各自組團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發揮人格魅力和商業才能,眾人拾柴火焰高,最終形成了如今獨特的美國慈善基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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