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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舒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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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燁
我一定會第一時間救助的,我會不惜自己的全身力氣,為他做心肺復甦術直到救護車的到來。醫護人員的職責健康所繫性命相托,我想這就是我的信仰,也是我的責任,所以在面對這個事情的時候,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上前救助。因為在我的記憶中,我從小就是一個特別有愛心特別善良的一個人,每當別人有困難或者特別可憐的時候,我都願意伸出自己的手愛心去幫助他。因為人生在世應該是心存善念,善行,其實幫助別人也是在幫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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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憶寒冰
徒手心肺復甦可操作性強,應該在普通大眾間普及,它可以在心臟驟停的幾分鐘內快速幫助被救的人建立甚至恢復心臟泵血功能。救人於危難。如果遇到需要搶救的情況,我會立即判斷,馬上覆蘇,因為那時時間就是生命,每一秒都被無限放大,人類大腦對缺氧的耐受僅幾分鐘,超過4分鐘的缺氧對大腦的損害更加嚴重。但同時,我也會大聲呼救,尋求周圍人的幫助,幫忙呼叫120/999,幫忙檢視被救的人,做簡單的幫助工作,如鬆解衣服、或者觀察、或者有必要的話聯絡他/她的家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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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杏林臨風
當然會去救了,首先我學會心肺復甦就是為了應急搶救病人。如果我不是醫務人員,我也會去做,我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搶救生命,我會努力學習心肺復甦搶救的適應症,心肺復甦的操作規範。
顯然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可能引發醫療糾紛,可我內心充滿愛,對我所做無怨無悔。
我希望把衛生知識和一些院前急救進行科普,讓大多數人掌握,甚至載入課本,走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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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志願者揚哥
肯定會去救的,理由如下:
第一,時間緊迫。據統計,中國大約每年發生54.4萬例心臟驟停,而90%以上的心臟驟停發生在醫院以外,根本不會有專業的醫護人員在現場。心臟驟停後1分鐘內搶救的成功率是90%、4分鐘60% 、6分鐘40% 、8分鐘20% 、10分鐘幾乎為0。大家想一下,從我們現在的位置到醫院,最快需要多久?等送過去或者醫護人員趕來,還有希望嗎?中國院外搶救的成功率僅為1%,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浪費了最佳的搶救時間,所以時間緊迫,該出手就出手。
第二,救人救己。其實很多人學習心肺復甦,能自救嗎?不能,都是為了能在緊急情況下,挽救他人的生命,包括我們的親人。心肺復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別是隨著中國逐步進入老齡化,老年人較多,老年人又是心臟驟停的高發人群,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瞭解、學會這些技能。只有全民普及心肺復甦,才能讓每個人都有獲救的機會。不過有一點,一定要參加正規的培訓,施救時一定要按照所學的步驟、方法進行施救,因為錯誤的施救,會造成患者的二次傷害。
第三,法律保障。為什麼會說到這個呢?南京彭宇案、天津許雲鶴案、南航生死間的張洋案、深圳女白領倒地身亡等事件出現後,“扶不扶、救不救”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施救的背後有可能會是難以想象的“麻煩”,這也讓我們不敢出手。我們在施救前,表明身份,尋找幫助很重要,如果參加過正規的心肺復甦都會有講。再者,“扶不扶、救不救”的話題出來後,很多地方都出臺了相應的法規,對無償救人是免責的。所以,解決了我們後顧之憂,出手吧!
下面把教學影片分享給大家,可以嘗試著練習一下,希望不要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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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山泉水長流
會救的,但不會施以心肺復甦,心肺復甦的成功率僅有50%,會用法寶。我們的手指甲就是急救法寶,上去就用,簡單安全速效,與其它急救措施不衝突,不會留下證據,沒有不必要的麻煩,見於《醫海存真》貳,書中有圖一看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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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默11
我不會,因為這涉及到“非法行醫”,如果救了命斷了肋骨,我是不是還要負法律責任?記得福建南平某縣就發生過這種事:子女爭家產打架,把老人從樓頂推下樓,送醫院搶救,結果心外復甦壓斷了肋骨。事後家屬把那醫生告了,法院判醫院無過錯。但處於“人道主義”,還是要求醫院做了“無責任賠償”。試想,對醫院都如此,我們一個平民百姓,沒有醫師資格,如果出事瞭如何承擔責任?所以我說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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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夢凡心際
無論選擇救,或是不救,都是自己的權利,別人無權指責,但如果是我的話肯定會救,因為我做不到看著一個本可得到救治的人在我面前失去最佳搶救時機。
首先你是會心肺復甦的,那麼你也應該知道黃金時間只有四分鐘,你的救助或許並不能挽救這條生命,但如果不救,這個人可能會因為你而失去最佳搶救時間,導致不可逆轉的結果,但救治的前提是我要做好充分準備(第一,請人證明我是在救人,畢竟人心複雜,你不確定你救助的是什麼樣一個人,更不清楚他的家屬是什麼樣的人;第二,確認現場環境安全;第三,指定專人撥打120,如有需要,同時指定專人就近拿取AED;第四,不可中途放棄,應等到醫護人員到場並說明情況後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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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理療的,我遇到過臉變紫了暈了,幾分鐘轉色好了她就不花錢可以好,是在外郊區如果不急救很危險。還有腎積水疼的不行了,幾分鐘他好轉了,也是很偏僻如果等救護車來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