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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玉麒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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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米對話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
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
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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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邊欄杆
你這是由愛生恨,由自我自私自利成怨,橫豎就是放不下忘不掉讓不了看不過了。其實情侶分手並非必定成仇,自古至今,有太多愛情成佳話,人間真情在的例子。正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能待一起是緣分;分分合合是常事,何必反目成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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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康小翠
我認為兩個人即使分手了也要做永遠的好朋友,兩個人相知相愛了一段時間覺得不合適選擇分手,我們在茫茫人海中能互相認識也是一種緣分 ,就算是兩個人不合適也生活了一段時間,各自都留下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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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漫遊閒談
題主說跟仇人一樣,
我的看法就是要麼就是還愛對方,覺得被拋棄了,內心深處有不甘(主要因素)。所以幼稚的恨著對方,但愛情從來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還有就是可能對方分手前,對方做了傷害自身的事情,讓自己刻骨銘心,所以也才會恨
假如分手後了,一點感覺沒有,也更說不到恨了,就會平淡如水,互相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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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了點半個
這個肯定是有一方是非常不願意的,或者是出軌。或者是含有欺騙。反正肯定是有一番非常不平的。最起碼是不甘願的。或者是像仇人的怨恨的對方肯定是還愛著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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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寒中梅香
關於“為什麼分手後,要像仇人一樣?”,我來闡述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如果不能放下感情而分手,是很難坦然面對的,所以,很多情侶一轉身就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個人為另一個人付出的感情有多深,只有他們當事人清楚。為他人付出了真摯的感情後,而最後卻是以分手收場。那種感情被生生剝離的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明白有多痛。
很多人分手後再難以做朋友,是因為不想在曾經愛的人面前暴露傷痛,也是在懷念過往兩個人共同走過的時光。
若干年後再面對彼此,或許還能會心一笑,因為時間的長度可以沖淡很多傷。
因此我覺得分手後,就算不能和平相處,也不要恨。因為曾經愛過,快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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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小6
闡述一下個人觀點。
要麼受的傷害太大,這個傷害大小也取決於個人承受能力。要麼就還是沒放下。但凡放下了,會像陌路人一樣,聽見了看見了都不會有什麼波瀾。一個巴掌拍不響,愛與不愛都不是一個人做出的決定。就算相見會是仇人,又能怎麼樣呢?殺了他?那是傻子會幹的傻事。放過別人,同樣是放過自己。你憎恨別人的同時,自己不也是在折磨自己麼。如果不是殺父殺子的仇恨,算了吧,時間會沖淡一切。以上純屬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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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沐梔木子
兩個人在一起後誰也沒有想過會分手,每天都在過情人節,今天這裡去玩明天那裡去浪,拍下了很多照片,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記憶,直到分手那一刻才突然覺得世事難料,為什麼會像仇人一樣,因為真正的愛過,許多共同擁有過的東西和很多美好的回憶,所以沒有辦法淡然的去面對對方,或許也有一點不甘心,你的幸福本來應該是我給予的,可是你的新郎卻不是我。像仇人一樣,因為還沒有真正放下,等到真正放下那天就算是看到對方或者一些回憶也會淡然面對。還是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無奈分手的也不要仇恨對方,應該感謝對方來過,每一個人的參與都會給你帶來一定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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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usagi227
因為愛而不得!因為甩不掉對方,因為對方給的傷害太多太多了!各種理由吧!但是時間會抹平一切!久了都會淡掉!生活還是要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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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嘿嘿的茉莉
因為愛呀,愛而不得呀,要不以何種身份自居,朋友嗎?那是說給別人聽的,為了給彼此尊嚴而已。要不就是以陌生人自居,活在記憶中,但會時不時想起隱隱作痛 ,但有時我們會不甘心,因為有愛呀,愛很難不表現出來。那以仇人自居,那也是愛,愛之深恨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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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悠閒小屋主
放不下這段感情,又不能繼續下去,撕心裂肺的痛苦,各自體會。如果修養夠高,能冷靜處理;更多的是,一方不放手,一方已絕望。絕望的只想遠離,不放手又留不住的會報復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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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穀金蛋閣主
人生有2大憾事:得不到、已失去。分手之後成為仇人,只因沒得到就已失去,這個“得到”包含一切。但是,自己費盡心思想得到的東西得不到,卻被對方輕而易舉給了別人(自己認為比不上自己)。所以,滿懷希望卻變得失望、絕望,自己認為最珍貴的東西臭了大街,差異太大,變得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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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之深,恨之切。
兩個人在一起,都投入了一定感情和精力,有的甚至投入了全部的感情,把對方當成了生命中的一切。分手後,感覺整個世界都坍塌了,沒有了任何希望,就會把那份感情變成仇恨,而且還是極深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