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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於汽車哪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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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車的菜菜
第一:這個車子不管是誰出錢購買的,最後車輛行駛證上所有人是你的名字,在法律層面上講,這輛車就是屬於你的!
第二:如果車輛在朋友駕駛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有重大人傷事故,理論上車主是有連帶責任的,情況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視情況而定)。
下面我給你說兩個例子!
一:如果車輛發生人傷事故,且車輛保險保額已買全,經過保險公司定損,全額賠付的,這種情況下,車主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二:如果車輛發生人傷事故,且經過保險公司定損,事故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的,理論上超出部分的損失是實際駕駛人賠償的,如果實際駕駛人無力賠償的,這個時候車主就是連帶責任,需要共同承擔損失,賠償的範圍是根據現場交警定責和後期法院的判決!
所以我們在幫朋友上牌,或者把車借給朋友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後行!
如果有這種情況的,給大家兩個建議。(僅供參考)
1:儘量把車輛的保險買足買高,三者200萬以上最好!
2:簽訂具有法律效益的用車協議(最好諮詢律師)
所以保險起見還是儘快變更車主資訊,這樣才能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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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廣州156130073
當然,怎麼說也不能把你這“主子”給忘了吧?啊,哈哈哈...... 記住了: 借千、借萬、借婆姨,千萬不可借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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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車的搬運工2020
第一:這個車子不管是誰出錢購買的,最後車輛行駛證上所有人是你的名字,在法律層面上講,這輛車就是屬於你的!
第二:如果車輛在朋友駕駛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有重大人傷事故,理論上車主是有連帶責任的,情況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視情況而定)。
下面我給你說兩個例子!
一:如果車輛發生人傷事故,且車輛保險保額已買全,經過保險公司定損,全額賠付的,這種情況下,車主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二:如果車輛發生人傷事故,且經過保險公司定損,事故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的,理論上超出部分的損失是實際駕駛人賠償的,如果實際駕駛人無力賠償的,這個時候車主就是連帶責任,需要共同承擔損失,賠償的範圍是根據現場交警定責和後期法院的判決!
所以我們在幫朋友上牌,或者把車借給朋友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後行!
如果有這種情況的,給大家兩個建議。(僅供參考)
1:儘量把車輛的保險買足買高,三者200萬以上最好!
2:簽訂具有法律效益的用車協議(最好諮詢律師)
所以保險起見還是儘快變更車主資訊,這樣才能高枕無憂!
回覆列表
首先明確有責任是連帶責任。
機動車註冊登記你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就認定為這輛車是你本人所有。
在正常情況下,機動車實際所有人(也就是你本人)不存在過錯,其作為執行供用者應依《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承擔墊付的責任,從性質上講這是一種補充責任,而與連帶責任是有根本區別的。交通事故鑑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是過錯。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投保交強險系投保義務人(包括車輛所有人和管理人)的義務。
最後想再次提醒個人身份資訊不要隨意出借,以免造成無法承受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