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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柯愛總結

    教育部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利用週末休息時間或者寒暑假給私自對學生補課,不得私自開設輔導班,或者在校外兼職代課,是不合法的,在職教師私自辦班的屬於非法辦學,是嚴格禁止的,對於已經辦的,將取締。

    如果教師是無私奉獻,不收任何費用,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表揚。

    個人認為,教師應該在學校把該講的內容講清楚,提高課堂上的效率,是不需要課外去補課的。在職教師無論是在校期間還是寒暑假,國家都照常發工資,而且國家規定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所以教師是不需要違法教育部規定去辦課外補習。

  • 2 # 忙中偷樂666

    我覺得合格,老師在課餘時間幹活,又沒佔用上班時間。大家現在都有個誤區,認為只要是老師幹了掙錢的事,都不應該。不要對老師道德綁架,老師是人,也要生活。農民農閒時去打工,和老師課餘時間去補課是一個道理,農民不違規,老師也不違規。

  • 3 # 幸福密碼128771819

    【1】教育部明文規定,三令五申,任何在職教師不得利用週末休息時間或者寒暑假,私自對學生進行補課,不得私自開設輔導班,更不能在其它校外機構兼職代課。

    以上這些都是不合法的,在職教師私自辦班屬於非法辦學。是嚴格禁止的,對於已經辦的,將取締。

    【2】樓主提的問題,反應出老師角色的轉換。在課堂上他是老師,在家庭,他是孩子的父母。角色的轉換擔任的職責也不一樣!

    對於自己的孩子就談不上辦班,是義務輔導。家長監督孩子學習和輔導是對孩子進行扶養的義務。是應該履行的!

    但是,我想說明的就是,既然給自己孩子輔導,為何要寫到紙上呢?可以說,這樣做的老師,就是一個套路!

    【3】這個老師先寫上自己的孩子做個引子,發個微信圈,起到一種暗示:意思就是我可以補習,雖然沒有明目張膽。或者有些家長看到了,內心有一種攀比…再加之有些學生家長比較忙,知識有限也輔導不了孩子。既然有,何不把孩子交給老師呢!

    其實,這個老師給自己孩子補習是理所應當的,但寫到紙上就是潛意識的告訴家長:來者不拒!

    這是雙方利益,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至於上補習班的學生收穫如何?這要看你的孩子是否自覺自願學習,還要看老師是否負責,不能一概而論!

    結束語:任何在職老師不能以為學生好、提高學生學習的名義開辦補習班。除非是他自己的孩子或者受人委託,即便這樣,也不能無限增加學生的學習時長和學習內容。

    因為青少年正在長身體,各方面身心發育不成熟。給孩子充分成長的空間,注意減負!提高素質教育。別讓疲勞的學習壓垮祖國的花朵。希望他們愉快成長!少年強則國強!為了他們健康成長,堅決反對一切補習班!

  • 4 # 劉群地理課內外

    這個問題我想拆開來回答。

    1、老師開補習班,下班後補課,如果是收費的,教育部門規定這是不允許的。會受到處罰的。

    因為有人揣測可能課上時間利用率不高,課下補課謀取費用。當然,我是老師,我認為課上不認真,拖到課下補課的老師很少,因為老師在學生面前,學識受質疑應該是一個老師最難以接受的,最痛苦的,知識分子的清高也會讓很多老師不會為利而故意課上知識拖到課下的。尊嚴很重要。所以我說那是別人可能的揣測。

    另外,不允許這樣做,我覺得可能是怕加重學生負擔。學習非常重要,但它也不是生活的全部。學習也是要有時間的,有勞有逸嘛。這也符合科學規律,所以不提倡下了課還要聽人講。學習有個自我消化,自我整理的過程,要給學生這個時間,要允許學生自己消化,不用急於求成,大包大攬。教育者應該明白的。

    2、既然是補習班,就是班裡不會只有這個老師的孩子,老師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給自己孩子補課,只不過是多一個學生而已,如果不收費,就是利用課餘時間輔導自己孩子,順便也教了其他孩子,肯定就不會受處罰,但是從我前面的分析來講,這依然是加重學生課餘負擔,依然是拔苗助長,因此,我不贊同補課這件事情。如果收費了,就會受處罰,跟有沒有自己孩子沒關係。

    3、老師下班了,就要讓自己從工作狀態中抽離出來,過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其他職業八小時之外的兼職要按時間計費,老師這個教育物件是學生的特殊性,因為前面分析了,人要有自己領悟和成長的空間,所以按規律辦事,就不要兼職補課了,也就不會糾結付出了自己在家的時間,還要不被允許的煩惱中了。

    4、八小時之外的老師們,好好休息,好好充電,好好生活或者做別的喜歡的工作多好。

  • 5 # 師風如海

    關於教師有償補課的議論,一直以來,眾說紛紜,無一定論。

    不過,早在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將以開除公職處分。

    樓主所反映的問題中,這位老師的行為,很明顯違反了教育部的《規定》,應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退還已收補課費,接受相關部門處理。

    那麼,國家出臺了相關規定,也有一些教師被處分,為什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現象還屢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經濟利益的驅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雖然教師的工資待遇“不敢恭維”,可是解決我們的溫飽問題,還是可以的。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對2020年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落實情況督導作出具體安排。此次督導主要圍繞2020年底前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總體目標。這一訊息,對於義務教育教師來說,無疑不是一大利好。因此,作為教師,我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2.道德的“滑坡”。2014年第30個教師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北京師範大學時發表重要講話,勉勵廣大教師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而有的教師,最基本的道德都沒有,腦海裡全是利益,“別無二念”,何談道德情操?更無理想信念,如何育人,可想而知。這部分教師,每天想的不是怎麼教學,而是如何“受益”。我真想說,你們真是“害群之馬”,有辱“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讚譽;站在講臺上,教育學生時,如何面對呢?

    本人認為,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既加重了學生的學習負擔和家庭的經濟開支,又損害了教師職業的美好聲譽,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幹一行,愛一行!既然我們選擇了教師,不管遇到什麼艱難險阻,都要“遇水架橋、逢山開路”;堅信:我們的職業一定會在“陽光”下更加“燦爛”!

  • 6 # 文史千帆

    你好!請問,是老師要求你的孩子參加他開的補習班麼?有收費麼?

    第一,教育部有明文規定,教師辦補習班是違反規定的。

    第二,不經家長的同意就要求給孩子補習不尊重孩子家長。

    第三,下班時間給孩子補習,如果收費,違規。

    第四,下班時間給孩子補習,如果不收費,說明這個老師非常負責任,但處理不好,吃力不討好。

    第五,孩子在補習班裡情況如何,是接受還是牴觸,成績有無提升?

    第六,家長根據孩子的情況,選擇需求,無論需要不需要,請先跟老師溝通,也尊重老師付出的勞動。

    第七,不管最後問題如何解決,一切以為孩子好為前提。

    第八,雖說有教無類,但也要因材施教。

    以上。

  • 7 # 中學生教育

    老師下課後寫下孩子的名字,要求去補習課。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老師覺得這孩子成績太差,給他1對1的單獨課下,是免費的無償輔導。那麼這個老師是能受到尊重,受到大家的敬佩。他是愛生如子,利用自己的課下休息時間來提高孩子的成績。

    2.如果老師利用課間時間給孩子補課,是收費的。這樣又違背了國家的有關規定。因為國家明文規定有償補課是違規的,是違師風師德的。

    3.這個老師給學生補課也有他的好處,因為老師畢竟瞭解自己的學生學習情況很好的,不缺不差。如果把學生在社會輔導機構補課,社會輔導機構收費較高,給家庭造成很大的經濟負擔。一些社會輔導機構良莠不齊。不僅價格高,也不一定有效果。這樣就耽誤學生的學習時間。

  • 8 # 墨浪花

    私自開設補習班是違法的。但是給自己孩子補課是合法合規的。如真像題主所說那麼這個問題需要區別來看:

    一、在職教師開辦補習班是違法行為

    無論教師開辦補習班的目的是什麼,即使只是給自己的孩子補課,那也是說不通的。在新頒佈的《教師法》中明確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利用節假日及各類休息時間,私下開辦補習班。所以在職教師開辦補習班是違法的。

    二、教師利用工作外時間給自己的孩子補課合法合規

    如果教師只是利用課餘時間給自己孩子補課,並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就不存在任何問題。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雖說教師不允許開辦補習班,但是義務為任何學生補課並不存在問題。只要不涉及經濟利益都沒有問題。

    三、對於補課並不能一棍子打死

    如今,社會對於補課真的是深惡痛絕。但是存在即合理。如果真的沒人需要,我想補習班也不會存在。就是因為有很多人需要透過補習班來提高個人成績,才會讓補習班生生不息。歸根結底,還是由於教育資源分配不平衡導致的。所以,只要教育越來越公平,教育資源和教育方法越來越和諧,那麼補習班自然會逐步淘汰,也就不會再出現此類問題。

    結語:對於補課,需要我們理性看待,並不是所有都是違法的。補習班的開設,絕大部分是因為學生需求,市場規模大。同時,教師給自己孩子補課,只要不影響教育教學就不存在問題。所以,在教育資源越來越平衡的情況下,補習班絕對會被歷史淘汰。

  • 9 # 生活咖啡

    現在老師開補習班,所有的補課幾乎都是“違規”的。因為沒有一起課外補課事件是免費的,無償的。然而,為什麼屢禁不止呢?因為市場太多,主管部門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是為什麼呢?

    補課是老師想創收,主觀意願較強。這種“主動補課”是教育部門堅持打擊的,一經發現,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嚴重者可能還會危及飯碗。能補得了課的老師,其教學能力一般不會很差。國家為什麼一刀切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呢?主要為了阻止那些能力平平而又想方設法脅迫學生補課的老師,擔心他們思想不正,一心用在追求經濟利益上,這確實是不得不防的。

  • 10 # 數學LAOG

    兩方面看,若你兒子確實較差,補下可以,若非也,不必要。

    “補課"有時確有需要,但違反師德要求,當然義務輔導未尚不可

  • 11 # FromE108N34

    你這個問題應該要分開回答:

    第二.如果老師只是給自己的孩子補課輔導,那無可厚非,不會違反任何規定的!

  • 12 # 林山風影

    在職老師開補習班我是持反對態度。有人認為老師可以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課外為學生補課。既為自己增加了收入,又滿足了部分家長的需求。何罪之有?看上去沒錯,你如果身入其中就知道其中的害處。

    ⒈影響教學秩序。老師在學校勤懇教育學生,一年到頭不但沒有一分錢獎金,還要扣績效工資。領導不要上課,績效獎月月是老師的幾倍。兄弟單位有十三個月工資,還會有計生獎、綜治獎、平安獎等。沒有辦法,課外辦補習班,為自己創收。有的辦在自己家裡,有的和社會人士合辦。補習班多了,生源就少了。為了爭奪生源,班主任、科任老師就在自己教學的班裡宣傳動員,給家長打電話說你家孩子那方面不行,希望去補課。所以,老師自己辦的補習班,一般招收的是自己教的學生。老師預設這潛規則,招別班的學生會受到同事的指責。當然班上的學生不是全部會來補課。一個班的學生,有的補課,有的沒有補課。老師不好上課。對正常的教學秩序有一定的影響。

    ⒉透支教育學校的聲譽。

    培訓班的老師,私立學校的老師,公立學校的老師,要你為自己的孩子選擇一個,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家長會選公立學校的老師。公立學校經過長年的發展,在群眾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形象。學校是一塊淨土,培養人,教育人的地方。現在快成了一個掙錢的機構。資料費,伙食費,校服費,補課費……每年需要不菲的開支,給普通老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有些學校快成了有錢人的學校。嚴重影響學校的形象。

    ⒊嚴重影響老師的形象。

    老師是傳授知識,解決疑難問題的人。在學生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相信老師說的話。現在教育管理者,一味講分數,月考排名,期中排名,期終排名,一波又一波。一切考核與成績排名掛鉤。老師要求學生買資料,拼命刷題。課外要求學生補課。雖然上級一再發文,強調老師不能統一要求學生買資料,不能補課。老師會和書店老闆聯絡,讓學生購買哪本資料。書店老闆會返回幾個點給老師。這已是不公開的秘密。聯絡家長建議學生補課。監督學生寫家庭作業,講解不會做的習題。這些現象嚴重影響老師在學生中的形象。

    總結:教師補課是一種社會現象,需要政府出臺行之有效的政策,嚴格執行,方能杜絕在職老師補課這種亂象。提高老師待遇,讓有需求補課的學生,走向社會的培訓機構。使中小學教育在正常的軌道上有序執行。

  • 13 # 大餅落地

    咱們大家能不能不要為了提問而提問,為了回答而回答。真心沒有想到,你提問的那張紙竟然是叫營業執照的一張紙,而竟然是老師自己開設培訓班,老師不想也不敢當法人,讓自己孩子當的法人。

    然後你又提了給自己孩子補習等情況,父母是老師,給自己孩子補習是很正常的,天經地義的。但是從日常來看,很多父母是老師,反而指導不好自己的孩子,因為孩子跟他太親近了,無拘無束,或者逆反很嚴重。在這種狀況下見到的更多的是父母是在校老師,會請另外的在校老師來教自己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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