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有相逢

    我覺得這才是正確的觀點。

    因為如果不喜歡,還要在一起的話,是對雙方的不尊重,也是對對方的心意的不尊重。

  • 2 # 稻穗

    正確。既然不喜歡對方,就沒有必要耽誤別人去遇見更合適的人。這樣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正確的做法。其實耽誤別人也是在耽誤自己。

  • 3 # 蘇州紅娘賜婚

    節省對方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這意味著節省自己的時間,經濟和金錢。把有限的時間和感情,投入到真正喜歡的人身上,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我是蘇州紅娘,對於這個問題,我有3點看法:

    1.魚塘理論。

    很多年輕有幾分姿色的女孩,身邊撩她的人很多,對於不喜歡或者無感的男生,她們採取“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她們利用男生對她們的好感,在允許範圍內套現利益,比如各種節日收禮物,收紅包。心情好的時候對他們愛搭不理,心情難受的時候把他們當做情緒垃圾桶傾訴。

    對於這種現象,女生有一個“魚塘理論”,但凡對她們有好感,但是她們又不準備發展成男朋友的男生,就是她們魚塘裡的一條魚。特別形象,其實也可以叫豬圈理論。

    所以,“綠茶婊”“渣女”等對女性的負面詞彙應運而生。作為男生,要擦亮你們的眼睛,把感情投入到值得的好女孩身上。如果你年輕,沒有經驗,遇到了吃虧了,就當是交了學費上一課,努力成長自己就好。

    2.不耽誤別人,意味著提升和最佳化自己的生活效率。

    大多數女孩都是三觀很正的好女孩。我接觸到的很多蘇州女粉,她們遇到不喜歡的男生的表白和追求,都會直接“拒絕”或者“婉拒”。如果心裡面對他沒有好感,是不會願意接受對方的禮物和紅包的。因為這會增加她們的心理負擔。

    本身姑娘們的物質條件都不錯,真的沒有必要也沒有心情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去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跟不喜歡的人有過多的交集。對你沒好感,大機率不會願意花時間接受你的吃飯邀約。

    3.不喜歡對方,還吊著對方,會有哪些潛在的成本和風險呢?

    a.輿論風險導致的口碑變差。如果一個女生不喜歡一個男生,還接受對方的各種示好以及實際性禮物,這種“套現行為”會降低自己的社交美譽度。對於重視個人羽毛的很多人而言,不會有這種因小失大的愚蠢行為。

    b. 男生的“報復”。當你一開始就沒打算把他發展成男朋友,卻不斷地引導和暗示對方有機會。所以對方在你的暗示下不斷地投入時間,精力,金錢和感情。當男生幡然醒悟,忍耐到了極限時,有可能發生極端行為。

    總結:不喜歡對方,就直接拒絕,是對對方最大的善意和仁慈。如果再真誠一點地感謝對方的“喜歡”,可以用更得體更容易讓人接受的方式表達你的“拒絕”。

  • 4 # 木偶法師

    這個觀點是值得大多數人推崇的。喜歡是相互之間的感覺,若果你的感覺都已經不對味了,你還能坦然去和她在一起?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你愛他就要讓她幸福;你不愛她,更要讓她幸福。愛不是一定要擁有,何況是不愛?既然不愛,就還她自由。

  • 5 # 巧咦咦

    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對方,與其說是做人原則,不如說是處理感情的一種態度。看到這個問題,腦海中閃過一對情侶 ,一個是我同學,一個是打暑假工認識的一個男生,後來機緣巧合,我再一次去到那裡工作帶著我的小夥伴們一起,包括那個女生,劇情很狗血,卻很真實,當時我們有五個人一起去那裡工作,但分配到了不同部門,我們無人中是有兩個人之前去過那裡工作的,相對有一些人是認識的。一個半月的暑假工,竟然引起了三對戀情,其中有兩隊是我們無五人中。都說“好的快,分的可能也快”一對我不太熟悉,我們五人中的兩對,一對好景不長持續了半個多月(我們暫將其稱為A),還有另一對是我今天所要講的,她們的感情從確定關係一直延續到現在(我們將其稱為B)。情侶A確定關係時比情侶B早一個多星期,但是我們也有勸其要三思,B女生也是及其反對,理由是我們還是學生他已經正式工作了好幾年,年紀也會打兩三歲,而且是省外人。但都沒有用,等我們差不多離開那一個星期,她們也宣佈戀情解散,而女生B ,在一個多星期後卻與另一個男生確定了戀情,是的,你想的沒錯,女生A知道後就很生氣甚至反感,她所告誡她的理由,不也是他們也存在的問題,所以那段時間她們的關係僵了很久,我們夾在中間也挺難做的。後來女生B,也是不顧勸跟那個男生在一起了,也是大兩三歲吧,還跟其在外面過夜(有沒有發生什麼我們也不清楚啦),他們的戀情一直延續到現在也已經兩年多了吧,現在還在一起,每當偶爾想關心一下或者八卦一下都很難,女生B的嘴“封”的很嚴,而那男生偶爾聊起,就說不敢保證有未來也不敢想象,決定權大大部分在於女生B,在此期間,男生放假也會去學校找女生B玩,打你女生不會讓她的朋友、宿友知道,可能是覺得男生的身份跟相貌都一般吧,拿不出檯面;女生也會去找男生玩(聽說一切消費男生報銷),聽著像是很幸福,可是我卻感覺不到,男生剛開始經常會發朋友圈曬她們出去玩,以及她們的合照,後來很少,聽說女生B不讓他發,而女生的盆友圈會有出去玩的照片但只有她的獨照、風景照、物品照等,但不會有男生的身影,包括她過生日他給她驚喜,我也不知道這個男生是怎麼堅持下來的。故事很長,鋪敘很長,可能你看著會覺得很假,但卻真的很真實。這社會有人為情執著,有人可能就是吊著你… 最後我想說,在感情中,如果不喜歡或者是不會把對方規劃到未來裡,那趁早散吧,故事中情侶B不能說是喜歡,畢竟日久生情嘛,只是沒把其規劃到未來,甚至像躲躲藏藏的“地下情”,那麼還不如忍痛,對彼此都好。你有多少青春能跟別人耗著(耗著別人),別人能有多少青春被你耗著?這是對他人負責,也是自己負責。

  • 6 # 風狼10

    我特別贊同這觀點,也曾深有體會過。現在社會中,出現了所謂超出友情但不及愛情的一種感情,如果真是內心純潔的倒無可厚非,但也是要兩個人都是如此。否則一個只把你當哥們,跟你無話不說,在你面前也毫不遮掩自己的缺點,脾氣,卻始終沒有說對你有好感。這樣會讓另一個以為ta對你有好感,而產生錯覺。從而你自以為是的為ta付出,最後ta卻跟別人在一起了,留下你在空中凌亂。

    我覺得不管兩個異性朋友感情多麼好,如果沒有愛情的感覺,要趁早提出來,別到最後傷害了人而自己卻還不知道。

  • 7 # 三月初見

    “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的原則”。

    就我本人來說,在感情中我所遵循的就是這樣一種原則:

    如果我不喜歡對方,就算對方再怎麼熱情,各方面條件再怎麼好,我也會從一開始就表明自己的態度,不給人家留有幻想。

    我認為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的體現,從中也體現著為人處世的原則。

    不喜歡,就拒絕,是忠於內心,對自己負責

    如果你不喜歡他,就算跟他在一起了,心中也會覺得彆扭,更加體會不到戀愛的快樂。

    我有一個朋友,迫於家裡的壓力,和一個她不喜歡的相親物件在一起了,因為她家裡覺得就算不是你喜歡的,好歹也試試,說不定就產生感情了呢。

    於是她就嘗試著和人家交往,但沒過多久就分手了。她說整個交往過程充滿著自己內心的抗拒和心情上的不快樂,就像逼迫著你吃某種你不喜歡吃的食物的那種感覺。

    不是對方不優秀,而是彼此都不是為對方而心動的那個人。

    所以如果喜歡就要爭取,不喜歡就要拒絕。內心與行為保持一致不僅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也是一種對自己負責任態度。

    不喜歡,就拒絕,也許無意中會傷害到別人,但從長遠來看這才是真正的為他人負責

    當我們被人拒絕的時候,難免會感到傷心和難過。但這只是一時的,因為傷心和難過可以化為力量,使人自省和上進。

    學生時代有很多有意思的青春往事,現在回顧起來,才覺得那其實是一件影響深遠的大事。

    初中時,我的同桌喜歡上了班上一個學霸女同學,同桌調皮搗蛋樣樣行,除了學習。但不知怎的,有一天他突然安靜下來了,開始專注學習了,還經常讓我教他做題目。

    我還納悶他對學習態度的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呢,後來才知道原來他跟學霸女同學表白了,卻被人家拒絕了。

    雖然那段時間他開始變得沉默寡言,但卻是因為這件事,使他強攻學習勉強考上了高中,後來雖然沒考上大學,去參軍了。但從那之後的他變得好學上進,不良的行為的收斂了很多。

    我想也許當時他是年少無知,卻不曾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處轉折吧。學霸女同學也可能沒想到自己的拒絕會讓一個人有這麼多的改變。

    也許這只是個例,但推一舉三,從這一層面上來說,不喜歡,就拒絕,也是一種對他人負責的體現。

    所以我很認同“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的原則”這一觀點。

    這樣的男生紳士而有品德,這樣的女生優雅而又自信,何愁遇不到對的那個他/她?

  • 8 # 米之米魚1

    同意。這是道德問題。

    不喜歡就不喜歡,不能勉強。

    太過卑微的愛得不到尊重。如果對方不喜歡自己,我們也不要委屈自己。放手也是一種愛,而且更高貴。

  • 9 # 待定3704

    這個問題分男女間的感情,或朋友間感情,或同事間的感情,或男人間感情,或女人與女人間的感情。在這幾種關係中因人物,因事實而定,沒分開來,怎麼評定這件事情的頭尾呢??

  • 10 # 西米葉

    對於“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的原則”我是持贊成態度的。理由如下:

    一、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假裝不了;不喜歡又拖著別人,不過是騎驢找馬的心態。如果拖著別人,直到找到自己喜歡的人再放手,那麼我會覺得做人不道德;而如果因為你的耽誤,導致他人錯失緣分,更是罪大深重;還有如果你找了一圈還是沒找到喜歡的人而和其勉強結婚,不喜歡的感情也會因婚姻生活中的細節和矛盾放大,再說即使你能忍受這種情況,但你自己心裡也會有一根刺,時不時地刺你一下,難道那時候你要離婚嗎?那你又如何面對你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呢?

    二、不喜歡又拖著別人,更多的時候是在自找麻煩。人的感情是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去維繫的,生活已經足夠忙碌了,即使你現在願意從中花時間和精力去維繫一段不喜歡的感情,那你保證能長時間花時間和精力去做這件事嗎?人只有真正面對喜歡的人和事情,才會覺得付出時間和精力是一件享受的事情,所以勸你慎重。

    三、生活中不排除有一些人就是不喜歡對方,又拖著別人,但有這種人,不代表他的行為就是正確的。只有自己心中有一套正確的是非判斷標準,我們才能心安理得地過好自己的一生。

  • 11 # 妍行於心

    感情,不是一個人的一廂情願,而是兩個人的情投意合。

    在一段感情中,如果你不喜歡對方,就請明確告訴對方,不要讓對方覺得還有機會,否則最後會傷人於無形。

    感情,是人世間最奇妙的事物。好的愛情,會讓兩個人都快速成長,變得更好。所以,不要讓喜歡你的人心存希望,否則最後的絕望,你沒有辦法去解決,去承擔。

  • 12 # 牽著駱駝流浪的稻草人

    “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原則。”這種觀點我是認同的。

    在感情的世界裡,兩情相悅是完美感情的前提。

    如若是剃頭挑子一頭熱,那兩個人的感情是不會和諧的,最後也會無疾而終。

    當然,每個人都有愛別人和被別人愛的權利。別人愛你,是別人的權利。至於你接不接受,是你的權利。你無法接受別人的愛,或者說對別人就是不感冒,那你就應該直接挑明你的態度。或許說不喜歡對方,會令對方尷尬,但還是一定要說,一定不要耽誤了人家,因為這是做人的原則。

    對方知道你真的不喜歡他(她)或許會知難而退,另覓真愛。

    倘若對方對你是一廂情願的一片痴情,即使知道你不喜歡他(她),依然決然的追求你。一段時間以後,你依然對他(她)沒感覺,那就快刀斬亂麻地拒絕他(她),不要再讓他(她)心存幻想。長痛不如短痛,這樣也避免以後對他(她)造成更大的傷害。

    如若對方不知道你不喜歡他(她),對方會將一腔真情,全部傾注在你身上,因為你不喜歡他(她),所以你也不會坦然接受,因為那樣你會心懷內疚,那麼對方的真情付出就變得毫無意義。

    你不喜歡他(她),註定你們不會走到一起。在你離開他(她)的時候,你會是什麼樣的心情?看到他(她)絕望地,不知所措地在哭泣,你心裡又會是什麼感受?

    對方經受沉重的打擊後,或許完全對感情失去了信心,就此在感情世界裡沉淪。那誰又該為他(她)荒廢的青春年華負責?

  • 13 # 淑敏1955

    如果你不喜歡對方,別人又是想跟你交往,好合好散,也不要得罪對方 ,跟他解釋清楚 ,做夫妻不行,還可以做朋友,如果你的態度生硬,把對方激怒了,那就變成了仇人,以前我認識一個朋友,女方是我朋友,男方是跟我哥哥是朋友,都到我們家來,後來就被他們撮合成了,都快結婚了,男方比較摳一點,兩人交了一年多,都領結婚證了,但是沒舉行儀式呢,女方提出來離婚,男方不想離婚,就到女方單位鬧去 我的朋友在建築工作,他那裡有吊車,坐在吊車車裡面,慢罵攻擊女方,說他已經刮過一個孩子了,那時候未婚先育 ,是很醜的事,好讓女方抬不起頭來,這樣的人就是小肚雞腸,是個小人,做事不像個老爺們樣,如果不喜歡對方早提出來,快刀斬亂麻 ,正像你說的別把別人耽誤了,這是做人的原則,時間長了在提出分手會惹怒對方。

  • 14 # 一隻太陽花bom

    我很贊同這個觀點。

    人的一生總會因為某些原因喜歡一個人,然後甘願無怨無悔地付出,可是時間久了也總會想要一個說法的,你要是也喜歡我那麼我們就在一起,你要是真的不喜歡我那我就剋制一下。

    因為喜歡一個人時間久了總會想要一個答覆的,馬里奧救公主的路上還有金幣獎勵呢!所以時間久了,自然會想有個回答,這是正常的。

    而且不喜歡別人就告訴他啊,為什麼不喜歡不說呢,你告訴他也表示你是深思熟慮過的,你也表達了對他和這段感情的尊重。

    所以我不喜歡的話就會說出來。

  • 15 # cuiweili

    不喜歡,就放手,這是兩個人相處最起碼的原則。我有個同事,剛畢業時談了一個朋友,我們閒聊時,問起她談得如何,她說:那種感覺好像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我一聽心裡有些不悅,我說: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趕緊告訴人家,千萬別將就,很多將就的感情,最後自己都會後悔,並且很難堅持到最後。

    對感情來說最好的態度,就是不喜歡就乾脆拒絕,不愛了就果斷放手。

    不喜歡對方,拖著並不是你給對方的善良,果斷一點,對誰都好。

    愛情其實很簡單,也很樸實!最好的愛情是你喜歡他,剛好他也喜歡你!

  • 16 # 小小的情感聚集地

    我認為非常對。

    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每個人的生活都是過一天少一天,因為你的搖擺不定去耽誤別人寶貴的時間是非常不對的。可能你耽誤的這些時間人家都能找到真愛了,這種原則性問題要自己把握好。

    所以不要事事都總想著自己,要多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

  • 17 # 小圓滿2020

    關於“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原則”這個問題表示認同,不喜歡拖著對方,那是耽誤了對方也耽誤了自己,這樣下去的結果是兩敗俱傷,都沒有好處。

    生活裡,兩個人談戀愛,談著談著最後發現並不喜歡對方,可是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一段時間了,如果說分手,那又很殘忍,可是不分手心裡也不好受,想著再努力會喜歡上對方,想著和誰都一樣,想著都在一起這麼久了不捨得。可是,心裡真的不自在,如果說對方有遇到喜歡的人,自己一定是假裝被分手的那個然後祝福對方,而自己又不太想主動當那個壞人。可是這樣拖著,兩個人很累,感情裡不喜歡就眼裡無光心裡無愛,耽誤了彼此找到各自的幸福。很多人拖著拖著走到最後也是分手了,那這樣當初為何要耽誤彼此時間呢?

    林芳和祥子談戀愛,談了兩年多了,可是最近兩個人覺得對方不喜歡自己了,可是誰也不開口說分手,就是假裝還恩愛著,一起吃飯逛街看電影,可是心裡都明白這感覺和以前不一樣,兩年多的感情誰也不捨得,誰也不想當這個壞人,想說或許感情就是這樣,談著談著就平淡了,結婚以後就會好的。可是,等到要開始準備婚禮了,祥子遇到了一個喜歡的女人,他才知道自己是真的不喜歡林芳了,兩個人一直拖著只是在耽誤對方。這次,祥子不想再耽誤林芳幸福了,他主動和林芳說了分手。雖然是被分手了,可是林芳鬆了一口氣,原來自己也是一直在撐著,假裝還愛著。

    如果說林芳和祥子等到真辦婚禮後才發現彼此不喜歡對方,那是不是更加的殘忍,耽誤了彼此的一生幸福。真的不喜歡了就及時止損,拖著拖著,內心騙不過生活,所以誰也別耽誤誰。

  • 18 # 行走的70後目成

    大家都知道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兩情相悅是最美好的事,也是所有人嚮往的,可也有陰差陽錯一廂情願的感情發生,前者是美好的,幸福的,後者是痛苦的又難以割捨的。單純從感情上來說:沒有對錯,只是一個人喜歡上了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這不是他的錯。所以,如果你不喜歡對方,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告訴他,儘早的讓對方明白你的心意,把她對你的感情扼殺在搖籃裡。這樣不論是對你還是對他都是負責任的行為。

    在感情裡最怕的是什麼樣的人呢?就是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不喜歡你,卻因為種種原因保持曖昧,既不拒絕,也不接受,讓對方始終難以割捨。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做法是極不道德的,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很多。

    很久之前認識的一個同事,喜歡另一個女同事,我們都知道那個女同事不喜歡他,多次提醒,他都不相信。因為他每次約那個女同事吃飯逛街,那個女同事從來不拒絕,兩年下來他把工資都花在那個女同事身上了。同事們說:這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外人看明白沒有用。突然有一天,那個女同事和別人訂婚了。我記得那是冬天的時候,大清早他頭髮洗的溼漉漉的到我在的車間裡,和我說他失戀了。我當時真想說:活該!可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也許,戀愛中的人智商真的不夠用吧

  • 19 # 睿智拍客

    一、我們中國人最愛講的一句話就是“做人要地道”,在男女交朋友的階段,實在不喜歡對方,“做人要地道”方法是就要儘早告訴對方,這種情況多是發生在一方確實不喜歡,但對方感覺還可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處理,會產生不必要的誤解,甚至嚴重後果。

    二、異性交友,談戀愛不僅是在金錢上要付出,同樣在時間上也要付出。如果對方有喜歡你的意思,往往會有主動聯絡你約會。以相親方式開始的,找個合適的理由拒絕不是難事。難處理的是熟人或父母介紹、自己熟悉的人,不太好張口拒絕。

    三、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感情的事別人“強扭不甜”,自己“強扭”也不會甜。讓對方付出了金錢、時間,實在不行了,再拒絕交往,總會讓對方感覺有些“玩人”,這樣的處理方法,對方被拒絕後,會受到的傷害。如果開始就沒眼緣、性格等其他條件不是你想要的,經過一段交往,沒有進展,就要及時處理。比較好的方法,開始的時候,儘量不收禮物,約會吃飯不去價格高、講究的地方,或者AA制,這樣對日後決斷絕對有好處。如果利用交友、戀愛索取錢財,那真的是觸碰做人的底線了。

  • 20 # 壹侃先生

    這不僅是做人原則,準確的來說,這是一條非常正確的愛情觀。

    我們都知道在一段感情中需要兩個人情投意合,需要雙方的付出,這段感情才能走到最後。正所謂,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離開。

    第一,你明白不愛對方,卻一直吊著對方,給對方以假象,這是一種很無恥的做法。

    可能真正單戀你的人,他們不害怕花費時間,願意去等候,願意無休止的去陪伴你,願意滿足你的所有條件。他們只希望守在你的身邊,希望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打動你,來獲取自己上位的那一天。他們本身可能想法不單純,對於你是有所圖謀,但在愛情裡,只要是為了真愛,我覺得這又何嘗不可呢?

    而你不喜歡對方,卻不直言相告。我不僅要懷疑你的內心想法了,企圖將對方當成長期飯票,又或者希望對方成為你的備胎,這些想法都是極其不合適的,也是非常自私的。所有的所有,你只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只為了自己的即得利益,不惜去傷害那些真正愛過你的人。這也是一種備受道德譴責的做法做,你有權去獲得更好的生活,但是你的手段必須是正當的,而不是利用別人對你的一片真心,也不是企圖透過欺騙對方而獲得。

    第二,對於不愛的人,早早說明白,對你好,對他人也好。

    一個對你深情的人,他這一輩子可能並不會談許多次戀愛,但每一次戀愛對於她來說都可能刻骨銘心。愛情本來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兒,一個人可以得不到自己愛的人,但是她若被自己愛的人戲耍,這可能對他造成的傷害會擴大千倍萬倍。

    所以當你確定自己不愛對方的時候,儘快告訴對方,讓對方心裡明白,讓他清楚自己以後的感情路線,該如何去走路在何方,目的為何?畢竟感情也是一把雙刃劍,感情好了,你們可能如膠似漆,相互扶持,進而獲得更好的生活,然而,如若因為感情反目成仇,那叫面臨的結果。輕者是對方不斷的騷擾,重者可能引來血光之災。有多少人因為感情問題向對方痛下殺手,這不能怪罪對方,心狠手辣,其實這也是他們不能正確處理自己感情的表現。所以在感情中向對方多坦白,將自己完完全全的展現在對方的面前,將所有事情都向對方說的清清楚楚,這樣對於你們的感情來說,可能還更有好處。正所謂好感是一時的,也許此時你對他毫無感覺,人生很長,兜兜轉轉之後,你還發現原來最好的人還是最開始的那個他,你不去傷害她,你想她說清楚,這樣你們還會有繼續的可能。

    最後,我也覺得感情這種事一定是要說清楚的,凡事如果你想透過欺騙隱瞞的手段,那你必然就需要更多的欺騙,更多的隱瞞來完成這一次的謊言,愛情本來是很好的,卻在很多人面前變成了毒藥,我們要擁有正確的愛情觀,正確面對生活中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凡事做到無愧於心,做到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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