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完美主義生哥
-
2 # 梅花榮安
看情況,退合同原則上你違約了,經濟損失肯定會有,就看怎麼談,定金基本不會退,還有違約責任要協商,這比定金多,建議不要退,或者買房之前想清楚再買,簽完字是要承受法律責任的
-
3 # 謹源投資
首先肯定是要支付違約金的,而且比較高,正常不建議退,其次要和開發商協調,需開發商協助撤銷備案(挺麻煩的一般開發商不願意做)然後就走退款流程了,而且週期也比較長!所以建議購房時慎重考慮,理性決策!
-
4 # 泰國房產小師弟
正常,根據合同退錢合同辦理退款付違約金站在正常的法律角度講,而不是去規避退款,我已經站在雙方法律角度去理解這個事情去正確地去辦理這個事情。
-
5 # 魚筱連
合同簽訂後,正常是不能退的,如果買的是一手新房,需要找開發商協商,一般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買的是二手房,則先看下合同條款對於解除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是否屬於有一方違約的情況,最好是諮詢一下房產類律師。先協商,協商不成,看下是否可以協商轉合同,儘快讓損失降到最低。
-
6 # 笨v蔥
買一手房退籤合同的機率很小,除非是定金不要了能退籤,或者是開放商違約了可以退籤,要求賠償,買二手房如果想退籤容易一些,只需跟房主協商好,只要買賣雙方都同意合同就可以作廢
-
7 # 一手門面商鋪住房
合同簽訂後,正常是不能退的,如果買的是一手新房,需要找開發商協商,一般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買的是二手房,則先看下合同條款對於解除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是否屬於有一方違約的情況,最好是諮詢一下房產類律師。先協商,協商不成,看下是否可以協商轉合同,儘快讓損失降到最低。
-
8 # 孫文膘
買受人一旦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除非具備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形,開發商很難對買受人進行無條件退房。但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買受人可提出退房。
第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第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第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第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第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第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第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八,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
退房流程:
1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訴訟;有關律師建議業主,如果滿足合同約定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2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範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透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複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
新房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定金雙倍退還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主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後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鑑定過程,然後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後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複雜。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
9 # 叫我小小李哥
如果是個人原因退房是需要支付一定違約金的,具體看當時是如何約定的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
10 # 阿烽與房產的哪些事
一、買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對房屋買賣合同反悔。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因買方經濟狀況惡化或缺少後續支付房款能力而無法支付合同約定房款,導致違約,這應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衝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如果確實履行不能,要勇於承擔違約責任,儘快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防止陷入債務泥潭而無法自拔。
二、以賣方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二手房不同於預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並存在裝修、裝飾等現狀,所以,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質量瑕疵。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售房時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違章搭建等情況,就可能導致買賣糾紛產生。對於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對於賣方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方已明知瑕疵的,則賣方不承擔責任。對於房屋的隱蔽瑕疵,如並非賣方在裝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證據證明賣方對此是知曉的,賣方亦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買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檢視,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舉證不能,因為民事欺詐訴請撤銷房屋買賣合同的主張難獲法院支援。
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檢視房屋、瞭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瞭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資訊,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員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在合同裡,要約定賣方對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比如要求賣方保證房屋無滲漏,無違章搭建等情況;保證管線暢通,設施完備;房屋出現質量瑕疵,由賣方進行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等內容;如果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三、房屋過戶前或者過戶中交易被限制,導致買方權利不能實現,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買方拿到房屋產權證期間,如果賣方故意隱瞞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實,或者在過戶手續辦理過程中,因賣方原因導致房屋買賣交易無法繼續履行下去,即使買方已經繳付了首期款並實際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過戶登記,買方利益就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賣方故意隱瞞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將要被限制的事實,導致買方無法辦
-
11 # 金華房天下
一、買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對房屋買賣合同反悔。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因買方經濟狀況惡化或缺少後續支付房款能力而無法支付合同約定房款,導致違約,這應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衝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如果確實履行不能,要勇於承擔違約責任,儘快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防止陷入債務泥潭而無法自拔。
二、以賣方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二手房不同於預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並存在裝修、裝飾等現狀,所以,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質量瑕疵。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售房時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違章搭建等情況,就可能導致買賣糾紛產生。對於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對於賣方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方已明知瑕疵的,則賣方不承擔責任。對於房屋的隱蔽瑕疵,如並非賣方在裝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證據證明賣方對此是知曉的,賣方亦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買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檢視,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舉證不能,因為民事欺詐訴請撤銷房屋買賣合同的主張難獲法院支援。
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檢視房屋、瞭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瞭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資訊,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員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在合同裡,要約定賣方對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比如要求賣方保證房屋無滲漏,無違章搭建等情況;保證管線暢通,設施完備;房屋出現質量瑕疵,由賣方進行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等內容;如果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三、房屋過戶前或者過戶中交易被限制,導致買方權利不能實現,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買方拿到房屋產權證期間,如果賣方故意隱瞞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實,或者在過戶手續辦理過程中,因賣方原因導致房屋買賣交易無法繼續履行下去,即使買方已經繳付了首期款並實際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過戶登記,買方利益就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賣方故意隱瞞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將要被限制的事實,導致買方無法辦理過戶登記,無法實現購房目的時,買方可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如果已簽訂買賣合同的,該買賣合同無效,雙方互相返還已付財產,賠償損失。買方要求賣方賠償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注:預期可得利益損失主要是指房價漲跌損失)。
四、因貸款政策變化原因導致買方無法買房。
二手房市場貸款政策先是銀行提高貸款首付額,提高貸款利率,後是嚴格限制第二套房屋買賣貸款等,由於政策變化導致買方貸款申請沒有透過,從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在決定透過貸款方式支付房款時,應當預見到銀行可能拒絕發放貸款。因此,買方在買房前應向銀行諮詢貸款政策,瞭解自身資信,防止貸款不能,無法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行為發生。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用貸款支付房款,並不意味著買方只能透過銀行貸款來履行合同,透過其他合理途徑籌措資金也是買方避免貸款不能風險應當考慮的問題。
五、因限外政策原因導致買方無法買房。
境外人士作為買方在我國大陸購房受到嚴格限制,必須要在我國大陸居住或工作滿一年時間,且嚴格禁止購買第二套房屋,如果買方不符合條件就可能導致對賣方的違約。作為境外人士的買方應當須知,如果買方置該規定於不顧,在和賣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又以國家限制購房為由提出毀約,那麼,買方就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所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買方應該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詳細瞭解自己是否符合在大陸購買房屋的條件,以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防止因對政策的錯誤解讀導致行為違約。
-
12 # 大熊精選
一般狀況下,購房者在簽了購房合同之後,就意味著正式進入處理購房手續的流程了。很多人可能會臨時有一些原因想退房。那麼,現已簽了購房合同的房子還能退嗎?其實是能夠的,可是需求滿足以下條件才行。
1、開發商不合理延期交房
其實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一些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狀況,但大多數的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刻都不會太久,天然也就沒有太多由於延期交房而挑選退房的購房者了。一般合理的延期交房的時刻在90天以內,超越這個期限開發商還無法完成交房,那麼購房者能夠要求退房,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補償。
當然,由於交房遲的原因要求退房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並不理性,畢竟時刻本錢、金錢本錢都現已耗費了不少。可是假如是由於工程質量等較大的不合理要素導致遲遲不交房,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能夠得到法律保護的。
2、房子設計與合同不符
房子在後期的開發過程中,開發商未經購房者的同意,擅自變更房子戶型、朝向、面積等,違背了合同自身的約好,那麼購房者就有權提出退房,並且是合情合理,受法律保護的。另外,房子面積差錯超越3%,購房者也能夠要求退房。在此小編要提醒大家,在選房時要將房子自身的戶型、面積、朝向、樓層等內容寫進購房合同,這樣退房時才有據可退。
3、房子被進行多次買賣
不管是購買一手房還是購買二手房,假如現已賣給你的房子又被典當給他人,與他人籤合同、成交,那麼購房者在查明之後,能夠要求退房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假如是由於工程質量等較大的不合理要素導致遲遲不交房,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能夠得到法律保護的。
4、房子質量不合格
房子質量問題有些能夠在交房的時分查驗出來,有些則需求入住之後才能發現。所以,在簽定購房合同的時分,關於房子質量的問題也能夠寫進去,包含牆面、地板、隔音等等。在交給房子時,透過專業人員的檢測,假如發現了問題且比較嚴重又不能得到解決,購房者能夠提出退房和補償。
5、開發商五證不全
開發商想要建築房子,首先要獲得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造用地規劃許可證》、《建造工程規劃許可證》、《建造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假如開發商證件不齊全就建房、賣房的話,屬於違法行為,合同會自動被視為無效合同。
6、房子面積差錯超越3%
購房者在檢驗房子的時分,必定不要忘記了檢驗房子的面積,按規定,房子交給時,購房者購買的房子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好的建築面積或許套內面積差錯絕對值超越3%,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且購房合同無效。
7、開發商原因導致不動產證處理受阻
不少購房者最憂慮的就是被卡在不動產證的處理這一環節,若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在合同約好的期限內成功處理不動產證,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
13 # 溪溪探房
購房人享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權的,主要可基於以下理由: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期限;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所交付房屋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的;因此你提到的這些問題中大多不
能成為解除購房合同的有效理由,分析如下:1、被省住建廳通報,違法分包掛靠。某鋼筋供應商說這個小區使用的鋼筋質量不達標。違法分包不一定房屋質量不合格,而且之前代理類似的退房案件,一定要有房屋質量鑑定證明房屋質量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才享有合同解除權;
2、合同上寫明地上22層,實際蓋了24層。市規劃局網站上只有規劃批前公示,沒有批後許可,但合同上卻寫著規劃許可的批號。 變更規劃的購房合同解除權主要應基於所交付房屋的規劃狀況。
3、公攤面積非常高。132的房子,兩梯四戶,公攤面積38。這個在購房合同中都會有約定的。
4、合同寫明16年12月30日交房,現在剛封頂,感覺年底應該交不了房。 要等具體交房時間到了,看開發商能否如期交房,而且必須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個月)未能交房才享有合同解除權。
5、開盤時候售價6100,現在賣4200,降了很多,很虧,好像也沒什麼辦法,哎。房價是市場原因導致,房價跌了不能要求退房,跟開發商在房價漲了也不要要求收回房屋是一個道理。
建議儘量先跟開發商協商,實在不行看房屋交付及過戶時間上開發商是否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
-
14 # 馬強壯
你好,我這裡給你說一下買房籤合同後可以退,但是付出的代價很大,貸款下來,只要你不還貸款,那麼這套房子就可以退掉,你所要承擔的違約金有:銀行貸款的違約金,開發商合同的違約金,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是,在銀行的信用記錄會被拉黑,可能以後你都貸不了了。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如果和開發商內部裡面有熟人的話,可以另做操作。建議你轉賣吧,找個第三方做擔保,等產權證辦下來之後再過戶。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在簽了購房合同之後,就意味著正式進入辦理購房手續的流程了。很多人可能會臨時有一些原因想退房。那麼,已經簽了購房合同的房子還能退嗎?其實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行。1、開發商不合理延期交房其實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一些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但大多數的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間都不會太久,自然也就沒有太多因為延期交房而選擇退房的購房者了。一般合理的延期交房的時間在90天以內,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無法完成交房,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
當然,因為交房遲的原因要求退房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並不理性,畢竟時間成本、金錢成本都已經耗費了不少。但是如果是因為工程質量等較大的不合理因素導致遲遲不交房,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可以得到法律保護的。2、房屋設計與合同不符
房屋在後期的開發過程中,開發商未經購房者的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違背了合同本身的約定,那麼購房者就有權提出退房,並且是合情合理,受法律保護的。另外,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在此小編要提醒大家,在選房時要將房屋本身的戶型、面積、朝向、樓層等內容寫進購房合同,這樣退房時才有據可退。
3、房屋被進行多次交易,即存在一房多賣等情況
不管是購買一手房還是購買二手房,如果已經賣給你的房子又被抵押給他人,與別人籤合同、成交,那麼購房者在查明之後,可以要求退房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是因為工程質量等較大的不合理因素導致遲遲不交房,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可以得到法律保護的。4、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問題有些可以在交房的時候檢驗出來,有些則需要入住之後才能發現。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關於房屋質量的問題也可以寫進去,包括牆面、地板、隔音等等。在交付房屋時,透過專業人員的檢測,如果發現了問題且比較嚴重又不能得到解決,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和賠償。5、開發商五證不全開發商想要修建房屋,首先要取得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證件不齊全就建房、賣房的話,屬於違法行為,合同會自動被視為無效合同。
回覆列表
如果已經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局備案那種),是不能退的。如果只是協議形式,那得看開發商給不給你退,決定權在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