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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想打籃球了

    NBA裡面要數搶籃板的高手,那就肯定不會少大蟲羅德曼,生涯七屆的籃板王,他已經把搶籃板當做了他在場上的唯一任務。大蟲羅德曼生涯場均7.3分+13.1個籃板。但有一個1.98米的胖子場均22分還能搶11.7個籃板,人們因為他的得分能力而忽略了他的籃板能力。他就是1.98米的胖子巴克利。

    巴克利也是一代巨星,很多人因為他的得分而忽略了他的籃板能力,他的搶籃板能力並不亞於籃板怪獸大蟲羅德曼。巴克利生涯雖然只是拿過一次的籃板王,但是他生涯場均22.1分+11.7個籃板也是大號兩雙,而且在和籃板怪獸羅德曼對抗的時候絲毫不輸陣。

    巴克利透漏過自己搶籃板的秘笈,沒有什麼球員在他的噸位有他一樣出色的彈跳力,他的速度比別的球員快,而且他的噸位又比別人大。他仔細地看每一個球的軌跡,無論是在進攻中還是在防守中,他的眼睛從來沒有離開過球,他總是知道籃板球會往那裡掉。這就是搶籃板巨星的對籃球位置的感覺,具有天生的嗅覺。

    巴克利身高1.98米在搶籃板的內線來說沒有什麼優勢,雖然他還挺胖的,但是他的體脂含量才12%,胖子之中已經非常出色的了。再加上他的爆發力和噸位,他也像大鯊魚奧尼爾一樣沒有人沒夠撼動。

    兩人最有意思的一場比賽是93-94年的一場比賽,巴克利和羅德曼對位,巴克利在羅德曼的頭上砍下35分外加20個籃板,而羅德曼得到0分25個籃板,兩人的對決是相當的精彩。大蟲說,我只會搶籃板,得分的事情與我無關!

    查NBA資料庫,巴克利和羅德曼生涯交手36次,巴克利場均13個籃板,羅德曼對位巴克利僅能得到11.7個籃板。如果巴克利把得分的時間也用到搶籃板上,就像大蟲一樣在場上只想著搶籃板的話,巴克利的搶籃板能力還真的不一定會比羅德曼的弱。

  • 2 # 只有詹球

    他們兩人都具有籃板拼搶能力,但是“大蟲”羅德曼在籃板方面要強於飛豬”巴克利。

    1984年NBA選秀大會,巴克利在首輪第五順位被費城76人隊選中。職業生涯先後效力於費城76人隊、菲尼克斯太陽隊和休斯敦火箭隊。4次入選最佳陣容1陣;1991年獲得NBA全明星賽MVP;1993年當選常規賽MVP,1996年,被評為NBA50大巨星之一。飛豬”巴克利身高198釐米,體重114公斤,生涯場均22.1分、11.7籃板(前場板4.0、後場板7.7個)、3.93助攻,生涯搶過最多33個籃板。

    巴克利

    丹尼斯·羅德曼在1986年NBA選秀中於第2輪第27順位被底特律活塞隊選中,後來被交易到公牛,與喬丹和皮蓬組成公牛鐵三角。在公牛期間創造了72勝的佳績,獲得三個總冠軍。在20年的職業生涯中,羅德曼共5次奪得NBA總冠軍,2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2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三陣,2次榮膺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員,7次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一陣,1994年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二陣,1992-98年間,連續七年獲得NBA籃板王的稱號,生涯共搶下11954個籃板,位列NBA歷史籃板榜第22位,被譽為最會搶籃板的大前鋒。羅德曼身高2.01米,體重100公斤,生涯場均7.3分、13.1籃板(4.8前場板、8.4後場板)、1.76助攻,生涯搶過最多的34個籃板,7屆NBA籃板王。

    羅德曼

    身體、打法對比

    巴克利身高1.98米,體重114公斤,具有出色的運動能力,能蹦能跳人送外號“飛豬”;羅德曼身高2.01米,體重100公斤,身體素質強悍,對槍籃板非常有天賦。對比兩人我們可以知道巴克利是矮於羅德曼,這就造成了拼搶籃板時搶不過羅德曼,巴克利的體重又比羅德曼重,起跳時羅德曼更佔優。雖說羅德曼的位置大前鋒,但是羅德曼更多的時候還是在禁區,羅德曼所在隊伍並不需要他去得分。反觀巴克利,更像一個全能的得分手如同當今聯盟的詹姆斯。

    交手對比

    巴克利和羅德曼生涯交手36次,因為同為前鋒,基本上是兩人對位,巴克利場均13個籃板贏了羅德曼的場均11個籃板,兩人既要搶籃板同時又要限制對方搶籃板。在兩人交手方面還是巴克利資料佔優。

    巴克利對位羅德曼

    結束語

    如果單輪搶籃板的能力“大蟲”羅德曼肯定要強於飛豬”巴克利,羅德曼在隊伍中的角色就是搶籃板,為球隊創造二次進攻的機會,構建球隊的防守體系。而巴克利的角色是得分手,球隊需要他的得分,所以籃板生涯資料要低於羅德曼。

  • 3 # 小馬哥說籃球

    羅德曼:論搶籃板,我真的不是針對誰

    我們都知道飛豬巴克利和大蟲羅德曼都是90年代出色的中鋒,兩人都屬於矮壯型的內線,巴克利1.98米,羅德曼2.01米,所謂身高不夠,彈跳來湊,兩人搶籃板的技術真的都是一流的,那麼兩人在籃板領域,誰更強一些呢?快隨小馬哥一起看一下吧。。1,巴克利VS羅德曼

    首先我們看一下兩人的資料,巴克利職業生涯打了16個賽季,除了新秀賽季場均籃板為8.5次,剩餘的15個賽季場均籃板全部上雙,賽季最高達到了14.6次,職業生涯最後一個賽季的時候,巴克利37歲了,場均還能搶下10.5籃板,縱觀整個職業生涯巴克利一共搶了12546個籃板,位列籃板榜第19位,生涯場均資料為22.1分+11.7籃板,其中4個進攻籃板。

    我們再看一下羅德曼,羅德曼職業生涯打了14個賽季,在活塞的前4年新秀時間裡,羅德曼的籃板都沒有上雙,新秀賽季更是隻有場均4.7個,不過從1990-1991賽季之後,羅德曼突然開啟了搶籃板任督二脈,從1992-1998年的7年時間裡,羅德曼蟬聯了7年的籃板王,最高的一個賽季籃板達到了18.7個,真的是恐怖的資料,到了職業生涯最後一年,羅德曼已經39歲高齡了,但是場均還能搶到14.3籃板,真的也是沒誰了。縱觀整個職業生涯羅德曼一共搶了11954個籃板,位列籃板榜第23位,生涯場均資料為7.3分+13.2籃板,其中4.8個進攻籃板。

    整個職業生涯兩人一共交手36次,德羅曼場均出戰31.9分鐘,貢獻7.6分+11.7籃板,而巴克利場均出戰39.6分鐘,貢獻23.7分+13籃板。當然這樣對比對羅德曼不太公平,畢竟在活塞的前幾年,羅德曼的出場時間太少了,從1990年之後,兩人交手了22次,羅德曼場均38分鐘,搶下15籃板,而巴克利場均39.8分鐘,搶下12.2籃板,也就是說成熟之後的羅德曼開始在籃板上壓制巴克利了。。

    2,從兩人的資料對比來看,羅德曼的籃板能力更好一些,畢竟連續7屆籃板王,這記錄真的是無人可破了,可以說德羅曼是一個專門為搶籃板為生的大前鋒。而巴克利呢,更多的還要承擔一些進攻的責任,畢竟巴克利身邊可沒有喬丹和皮蓬啊,所以說,羅德曼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搶籃板上,所以才有了恐怖的資料,但就像巴克利說的那樣,如果自己也把精力全放在搶籃板上,自己比羅德曼還要厲害,哈哈,所以說,兩人都很出色,如果非要分個勝負,小馬哥還是支援羅德曼,畢竟你才是我們球迷心中的櫻木花道。

  • 4 # 掩耳不盜鈴

    巴克利和羅德曼誰的籃板能力更強?如果從資料上看,兩人不相伯仲;從榮譽上看,羅德曼略勝一籌。

    先看一組資料:

    巴克利職業生涯總共搶到12546記籃板,NBA歷史第19,場均11.7個;一次籃板王;季後賽搶到1582記籃板,NBA歷史第15,場均12.9次;

    羅德曼職業生涯總共搶到11954記籃板,NBA歷史第23,場均13.1個,連續七屆籃板王;季後賽搶到1676記籃板,NBA歷史第12,場均9.9次。

    資料是不是相差無幾?就連歷史排名也很接近。但在榮譽上,羅德曼連續七屆籃板王,NBA歷史獨一份,顯然要高出一籌。

    巴克利與羅德曼的身高相差不多,都不算高,搶籃板其實都不佔優勢,但兩人都是超級籃板手,因為各有特點:

    羅德曼天賦異稟,而且又極端的努力和勤奮。喬丹紀錄片《最後一舞》中,揭露了羅德曼不為人知的一面。

    紀錄片中,羅德曼自述道:“進入聯盟之後,我意識到自己擅長籃板和防守,並開始研究怎樣把這兩件事做到極致。我會和朋友們在深夜練球,一直打到凌晨3、4點。我會讓他們在各個位置投籃,然後我去搶籃板,研究各種投籃會以怎樣的角度彈出來,會落在哪裡。”

    羅德曼還表示,他研究過各個球星的投籃習慣和姿勢,從中找到搶籃板時最好的位置,並提前卡住。

    正是這種付出,讓羅德曼擁有超強的判斷力和快速的反應,總能出現在最合適的位置拿到籃板,也才成就了“籃板怪才”。

    巴克利的特點又不相同,這是一個能讓NBA改變規則的超級巨星。如果按照原來的規則,巴克利可以從三分線外就開始被打,然後靠著碩大的臀部和強悍的力量,一路拱到籃下完成得分!

    雖然身材不高,但體重夠大,而且力量十足,巴克利總可以在籃下擠佔到最有利的位置,然後拿下籃板。加上脾氣火爆,而且還善於“使壞”,一般的中鋒,還真的搞不過巴克利,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他拿走籃板。

    而且,即便被巴克利激怒了,也無計可施,因為打不過他——強壯如奧尼爾,和巴克利動手,還是吃了啞巴虧。

  • 5 # 依然WWW2068

    羅德曼雖然身高不是很高,不到2.10米,只有2.03米左右,但被譽為歷史上最會搶籃板的大前鋒不是沒有原因的,極強的卡位,出色的身體素質(身體彈跳,長達2.18的臂展),極出色的意識-預判籃球落點,加上敢拼敢搶的態度....巴克利曾經說過如果他可以只專心來搶籃板,不需要專注得分,那麼籃板王就沒有羅德曼什麼事了。其實這可能是大嘴巴的誇大之詞,很顯然大嘴巴的巴克利在“嘴巴上”甚至一點技巧上可能比羅德曼出色,但是他對於籃板球的態度以及對搶籃板的渴望絕對沒有羅德曼強烈,這也是羅德曼能夠連續七屆籃板王的原因吧。

  • 6 # 月半說球

    關於搶籃板,“大蟲”羅德曼從不輸給任何人!

    在長人如林的NBA裡,足夠的身高是你搶下更多籃板球的關鍵因素之一。但今天我們所要談論的這兩位“籃板強人”,個子放在內線巨無霸裡,還真是不起眼。巴克利身高1.98米,跟喬丹科比一般高;羅德曼身高2.01米,但要知道現在76人隊的控衛西蒙斯都有2.08米。

    那這樣兩位“小個子”球員,搶籃板的能力到底誰更強?我們藉助兩組資料對比一下。

    生涯場均籃板球對比

    羅德曼,職業生涯14年,場均13.1籃板。如果不是生涯前幾年缺乏足夠的登場時間,那場均籃板數達到15個沒有任何問題。畢竟他生涯最後一年在小牛隊都能拿下場均14.3籃板的頂級籃板資料。

    巴克利,職業生涯16年,場均11.7籃板。生涯場均籃板最高的一年是86-87賽季,場均14.6個。

    所以,場均籃板球數量,羅德曼完勝巴克利!

    籃板王榮譽對比

    91-98共7個賽季,羅德曼驚為天人的“7連冠”籃板王。要知道跟他同期競爭的有奧尼爾,尤因,奧拉朱旺,羅賓遜這四位頂級中鋒。

    巴克利在86-87賽季,拿下過一次籃板王稱號。

    所以,籃板王榮譽對比,羅德曼完勝巴克利。就是上古神獸級別的張伯倫,拉塞爾也沒有完成過7連冠籃板王的壯舉。

    甚至當我們在大肆談論羅德曼到底搶籃板有多厲害的時候,我們依舊忘記一個最重要的問題——羅德曼不是純正中鋒,而是一位大前鋒(巴克利也是大前鋒)。回看近50年的資料,能以大前鋒身份拿下籃板王的就那麼三四位球員,而以大前鋒身份拿下7連冠籃板王的只有羅德曼這麼一位籃板怪獸。

    前路無古人,後路難來者!

    羅德曼註定是籃板總統山上令人最無法忽視的那一位。因為,有一種內線,只叫羅德曼。

  • 7 # 邁克鋒

    這個毋庸置疑,是大蟲羅德曼,。因為巴克利作為球隊核心得分手,他的主要專注的還是得分與防守。而羅德曼作為球隊專門防守核心人員,他的職責就是防守搶籃板,卡位,搶籃板!

  • 8 # 胡說籃球

    這個要分球場表現和實力兩方面。

    從表現上看,毫無疑問,羅德曼更強。論真實實力……可能也是羅德曼,但差距就沒資料上體現出來的這麼大了。

    先說表現。

    羅德曼7個籃板王,巴克利1個。

    羅德曼場均13.1板,巴克利場均11.7板。

    不過由於兩人都客串過小前,所以生涯資料不能完全說明問題,不如來看巔峰表現——

    羅德曼籃板最高的5個賽季:18.7、18.3、17.3、16.1、15.0

    巴克利籃板最高的5個賽季:14.6、13.5、12.8、12.5、12.2

    再看生涯交手記錄。

    交手記錄這事,得比較巔峰期才有說服力,否則容易被新秀和老年期的資料拉低平均值。羅德曼和巴克利都是00年退役,生涯最後一年還有場均10+板,可以認為兩人衰退期差不多。

    羅德曼從92年開始打大前,巴克利90-92三個賽季在客串小前鋒。所以我們從93賽季開始比起,這時候兩人都作為內線,搶籃板是本職工作。

    93-00賽季,兩人交手11場,均為常規賽。巴克利13.1板,羅德曼15.9板。還是羅德曼勝出。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羅德曼的籃板能力都要更強。

    再說實力。

    巴爵士對大蟲是不太服氣的(讓巴克利對人服氣也是不太容易的事),他曾說:要是自己也不用進攻專心搶籃板,那還有他羅德曼什麼事。(大意)

    這話倒也不是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實在是巴克利和羅德曼的定位完全不同。飛豬在生涯大多數年份都是球隊主攻手,比起一輩子只需要專心防守的大蟲,在籃板上投入的精力確實不可同日而語。

    巴克利拿籃板王的時候,是87賽季,那年他的出手數是76人隊內第二,第一是J博士。76人全隊共有7人得分上雙。

    到了下一年,J博士退役,76人只剩下5人得分上雙,深度明顯削弱。巴克利的出手也從13.8上漲到16.0。之後,直到97賽季他去火箭為止,巴克利每一個賽季的出手數都比87年多,每一個賽季的籃板數都比87年少。

    巴克利用自己的經歷證明,進攻端投入精力,確實是會影響籃板數的。

    另外一個有利於巴爵士的資料,是季後賽籃板數。

    羅德曼季後賽籃板最高的5年:16.0、14.8、13.7、11.8、11.8

    巴克利季後賽籃板最高的5年:15.8、15.5、13.8、13.6、13.5

    羅德曼季後賽的籃板縮水很多。可能是由於他身高不足,搶籃板只能用彈跳和拼勁來補足。季後賽刺刀見紅,大家都很拼,於是羅德曼的【拼勁優勢】就被削弱了。

    (巴克利雖然也矮,但是人家力量足啊……)

    同時,這證明了,巴克利的常規賽籃板數還有上升空間,如果他拼盡全力專心搶板,還真不一定輸給羅德曼。

    (楊超越鎮樓)

  • 9 # 馬尚追夢

    個人感覺羅德曼對籃板球比巴克利更加痴迷一些!

    兩個人的身高差不多,羅德曼的身高為2.01米,巴克利的身高為1.98米。巴克利的體重比羅德曼要重一些,他的體重為114公斤,而羅德曼只有95公斤,從這方面看巴克利的體重優勢讓他在搶籃板的時候更容易得到一個好的位置。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羅德曼的資料更好一些!

    羅德曼的職業生涯獲得了七個籃板王的稱號,而巴克利只在1986-87賽季獲得了一次籃板王。

    羅德曼的職業生涯場均可以得到13.1個籃板,而巴克利的職業生涯會場均只得到11.7個籃板。

    羅德曼為了搶到籃板,會去計算喬丹、皮蓬等隊友投籃後,籃球在空中的飛行時間。他在搶籃板球方面做的工作可能比巴克利更多一些。

    我認為羅德曼在籃板球方面要強於巴克利!

  • 10 # 愛體育的蟲子

    飛豬”巴克利和“大蟲”羅德曼在籃板方面我覺得巴克利更強。

    生涯資料

    巴克利身高196cm,體重114kg,職業生涯場均22.1分,3.9次助攻,11.7個籃板。

    羅德曼身高201cm,體重100kg,職業生涯7.3分,1.8次助攻,13.2個籃板。

    隊中的地位和作用

    巴克利從1984年入駐76人後,第二個賽季就成為了隊內的籃板王和第二得分手。無論是以後去太陽隊還是生涯最後來到火箭隊,巴克利都是球隊攻城拔寨的利器,他不僅承擔著防守的任務,更是肩負著得分的重擔,1999-2000賽季是巴克利生涯最後一個賽季,在受傷病困擾的情況下他仍然交出了14.5分10.5個籃板的優秀資料。

    羅德曼1986第二輪27位被活塞選中,進入聯盟後第一年只有15分鐘的上場時間,在場上主要是幹髒活累活,即便是到了在公牛的巔峰時期他的主要任務就是防守對方的鋒線球員和搶籃板球。

    透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羅德曼在場上基本上可以專心的幹兩件事防守對位球員和搶籃板。相比羅德曼巴克利則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得分還有和對方高大內線球員的身體纏鬥上,搶籃板只是他的額外工作而已。我相信如果巴克利和羅德曼一樣只專注於防守和籃板,以他的天賦在籃板方面一定會超越羅德曼。

  • 11 # 不裝

    從印象和感覺上來說,肯定都會選羅德曼,畢竟羅德曼就是靠籃板成名的,如果沒有籃板羅德曼就不會有現在的影響力。但你以為比籃板巴克利就一定輸,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提起巴克利,人們想到的是空中飛豬似的衝擊力,NBA針對他碩大有力的臀部而設立的內線被打不得超過五秒的規則及他強大的得分能力。貌似名號中帶個飛字的都非凡品啊,飛人,飛俠,飛豬,都是無敵的存在啊。就因為他在其他方面的光芒實在是太耀眼,他超強的籃板能力反而被掩蓋了。就好像提起喬丹人們只會想起他無敵的進攻而忽略他同樣強大的防守能力。

    我懷疑阿里巴巴是不是也想蹭巴克利的熱度

    其實拿羅德曼擅長的籃板和巴克利比是有點不公平的,就像拿巴克利的得分和羅德曼比一樣。但我覺得值得討論和分析一番的是,如果一個全才集中全力去專攻一項的話是否可以打敗擅長並專修此項的專才呢,就好像咱們上學時,班上的前三名肯定都是文理科都非常厲害的,排在後面的基本都是有偏科的。雖然你的理科成績或文科成績超過前三的理科成績或文科成績,但總分總是幹不過人家。這時你常會想如果我不偏科的話肯定超過你。關鍵是,會嗎?如果人家也放棄一些文科或理科的努力,把更多努力放在一科上,你怎麼能保證人家在這一科就會比你差?

    具體到羅德曼和巴克利的比較上,我感覺憑巴克利的身體條件和強硬作風,放棄進攻專職搶籃板的話不一定比羅德曼差。他的身體寬度和天生神力能夠幫他佔據更多有利空間和位置,強大的爆發力也有利於他收下籃板。事實上巴克利就獲得過87年的籃板王。

    但有一點肯定的是,即使巴克利能搶下和羅德曼一樣多的籃板,但他絕對沒有花大蟲搶籃板那麼風騷,那麼花樣百出顛倒眾生。能把被稱為髒活累活的籃板球搶得那麼風騷,那麼酷炫,那麼耀眼奪目,生生把自己搶進名人堂,搶成一代傳奇,且把麥當娜搶上床的,前後五百年也就只有羅德曼吧。

    所以,你們以為我,羅德曼,搶的是籃板嗎?我搶的是寂寞,是憤怒,是熱血,是不屑,跟我比籃板你們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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