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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夢子的減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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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樓下老喬
那就要看你們兩個是怎樣對待了!
有的人認為,為了不觸景傷情,不見面或許會好受些!
有的人認為,為了不尷尬相對,不見面或許會自然些!
但是...有的人認為,分手了,還是朋友,用另一種眼光來相待會有別樣的生活!
有的人認為,分手了,還是知己,沒必要讓對方從自己生命中永遠消失!
人生不正是這樣嗎?愛情我們無法抗拒 但友誼,我們有能力去駕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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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湯圓圓的農村生活
那就要看你們兩個是怎樣對待了!
有的人認為,為了不觸景傷情,不見面或許會好受些!
有的人認為,為了不尷尬相對,不見面或許會自然些!
但是...有的人認為,分手了,還是朋友,用另一種眼光來相待會有別樣的生活!
有的人認為,分手了,還是知己,沒必要讓對方從自己生命中永遠消失!
人生不正是這樣嗎?愛情我們無法抗拒 但友誼,我們有能力去駕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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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橋布衣
如題,這既無可能,同時也不恰當!
夫妻離婚,就絕大部分的人而言,都是相互間的關係出現了問題,發生了矛盾或背叛了婚姻的行為,致雙方的關係惡化,連維持在一起生活都已沒有了可能,這樣才選擇的離婚,而極個別的情況是,一方因病或意外,造成不能盡人道,但雙方的感情很好,不願分開,以維持這種無性的婚姻關係,這種情況畢竟是太少,根本就不具有代表性,
大家都知道,婚姻是以兩性關係為基礎的,經法律認可而確立的兩性關係,具極強的排他性,就離婚的人來說,離異後,絕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再婚,以重新開始自己的婚姻生活,在這種狀態下,要想使兩個分手的人,成為一種知己的關係,已幾乎是沒有可能,因雙方的離婚,就已使雙方都傷透了心,要想使兩個連生活在一起,都已無可能,且傷心怨恨的人,成為心心相印的知已,這可能嗎!再則,分手後,當一方或雙方都已再婚後,當兩個曾經具特殊關係的人,現在還保持著知已似的緊密關係,那再婚的另一方,能接受嗎,這公平嗎,
所以,兩個已離婚的人,既無可能成為知已,同時,在已再婚的情況下,想要成為這種知已關係,也是極不恰當的,因關係如知已一般親蜜的夫妻,是不可能離婚分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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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實貓
我覺的不可以成為知己,既然都已經離婚了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總是給另外一方帶來傷害。我過得好與不好跟你都沒什麼關係。如果考慮到孩子也只能成為熟悉的人而己,想看孩子畢竟要見面,打聲招呼就行。
什麼叫做知己?知己就是無話不談把自己心裡的秘密全部告訴對方?可能嗎?婚都離了,朋友都做不成還成為知己!
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既然選擇離婚說明兩個人不合適走下去。換成我的話,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你做什麼跟我沒關係。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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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符165229060
不可以的,俗話說:最親莫過父子,最近莫過夫妻。由此可推理出離婚後做知己那形同復婚。(知己知己,就是彼此無話不說,無話不講,哪如重做夫妻?)即然離婚了,就允許或可能有一方或雙方都有再婚的可能,如果一方再婚了,同時又與原配偶做成了知己,恐會亂了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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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情感江山如畫
離婚後很多人都變成了仇人,變成知已的少之又少。
就拿本人來說,離婚前已經有預兆,和前妻遲早會離婚。但由於本人的善良和重感情,又不想讓前妻難受。
於是乎我為前妻做了很多實實在在的事情。
一是想盡一切辦法把她從縣城調到市裡工作。
這是個系統工程,他的難度比跑官還難。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當時本人才是個普通股級幹部,既沒權也沒錢,更沒有什麼過硬的資源。但是,我克服了重重困難,把她從縣裡調到了市裡工作。
二是給她創造條件與單位同事搞好關係。我還經常請她們單位同事來我家吃飯等等。
三是我承擔了很多家務活,讓她多些自由空間。
尤其是離婚時我淨身出戶,135㎡的房子全給她,撫養女兒的事如生活費學費全由我承擔,更重要的是當時還欠10多萬元的債務全由我揹負。
但離婚後兩人再沒有講個幾句話,偶爾為了女兒的事會打電話溝通,但一接電話就是罵個不停……等等這些都無法溝通,只有對我恨在心頭。
事實上離婚都會有各自的離婚原因,如果夫妻倆相處恩愛,家庭和睦,感情上、性格上、身體上,生活和工作及經濟上等等都沒有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又怎麼會離婚呢。
既然離婚了,就不會再有那種感覺了。成為知已者按比例來說,肯定是很少的,不信你去搞個調查,現實會告訴你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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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怡馨心理劉馨貽
這個問題問得,真是矯情!
我想問:離婚以後想成為知己嗎?
如果你想你就可以!就這麼簡單!!
只要你想,如果做不到,來找我!
唉,這問題回答得,一不小心又值錢了!
如果你聽懂了的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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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輕風拂面53
離婚後能成為知己嗎?要分兩個層面來回答。其一,離婚後雙方的感情沒有徹底惡化,沒有再婚的情況下,是可以成為知己的。否則,當斷則斷,藕斷絲連對雙方都沒有半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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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jky
題主這樣提,不知因啥起;有這現象在,能代一大批;總覺很彆扭,這是咋整的;轉了一個圈,倆人回原地;愛情變友情,怎又成知己;諸多不可能,令人在生疑;即便真存在,僅僅為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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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居生活抱團養老
離婚成為知己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能成為知己,就不會離婚!
1. 很相愛。離婚後更不會再見面。就像常人說的,分手後還能不能成為朋友一樣,從夫妻或戀人,退到朋友來往,那他們一定不夠彼此相愛。結局只能是再也不見,或者成為陌路,能不反目成仇,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成為知己,無話不談,彼此相懂,簡直就是笑話。把婚姻當兒戲。
2. 不夠相愛。像我一個朋友,大學剛畢業談戀愛,不到一年,女生一不小心第二次懷孕,只好在雙方家長催促下匆匆結婚,但結婚後發現兩人性格差異很大,吵架,嘔氣家常便飯,再加上婆媳不和,日子簡直沒法過,最後離婚收場,可憐了孩子,孩子那時才四歲。後來雙方因為孩子而有了一點聯絡,而且他們各自再組建家庭,後又各自有了孩子,這點聯絡也越來越淡漠了。
3.因為孩子。因為孩子不得不來往而無話不談,也不可能,如果能可憐孩子,就不會家庭破裂,父母分道揚鑣對孩子傷害多大?要是當時多想想孩子,就不會輕易離婚,能夠結婚,他們一定相愛過,只不過就像小溪水,流著流著,遇到路口就分叉了。
所以說,能成為知己,就不會離婚,離婚後再成為知己,可能性太小了。如果這樣,說不定復婚得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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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傲然獨立
離婚以後可以成知己嗎?
有點兒意思,什麼為知己,知己是無話不談的。
不知道你離婚以後,是否還會再婚?假如再婚,那麼你再婚後的另一半,會不會介意你和前夫、妻成為知己?愛情是自私的,因為你倆“知己”之間有瓜田李下之嫌,我看有點兒懸。
離婚以後,大多數夫妻,除了孩子之間的一些瓜葛以外,幾乎都成了路人,哪裡還會成為知己!既然彼此視對方為知己,又何必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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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愉悅無恙
謝謝邀請!知己:無關風月,不是夫妻,勝似夫妻,不是親人,猶如親人,還會有種淡淡的細如髮絲的共鳴!在處理生活實際問題的時候,能知曉對方思考問題的趨向,也就是了解、理解、賞識;這是知己!如果夫妻能有這些,還會離婚嗎?做知己的可能性不大,做朋友應該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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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趙菸酒
謝邀:離婚以後可以成為知己。但不是每位離婚者都成為知己!哈哈,很少,很少!即然離婚,還去追求,培養,再去尋尋覓覓知己還值嗎?!從做人角度,從愛的角度,人生難得一知己啊!過去己成為了過去!失去的東西,感覺到珍貴,為時已晚!還是珍惜吧,人生難得一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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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譚菜根0972
從此蕭郎是路人。
有多遠離多遠。
世界這麼大,只多餘你一人。
如果有孩子,你我非是仇敵但是陌路;如果沒有孩子,愛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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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雪豹悟語
這個題目本身就有矛盾,如果男女是知己,即便不是夫妻還要想方設法變成夫妻廝守在一起呢。能成為知己的夫妻根本涉及不到離婚的問題。一般的情況下,離婚的男女即便不是仇人也不會往來的。但也有例外的情況,離婚的男女有的還繼續來往,這都是為了孩子,不想讓孩子感覺到有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影響孩子的成長。但這都是大人裝出來的,其內心的厭惡是不會抹去的,離婚以出軌的居多,即便是因為家庭其它問題鬧得矛盾,外邊的誘惑也會乘虛而入,最終也是以出軌為結局,因此,這種結局不會成為知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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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萬事芬達
離婚以後可以成知已嗎?答:不可以!愛多深,恨多深!離婚以後形同陌路不成為仇人就算不錯的!還想成為知已?簡單異想天開,天方夜譚,白天做夢!我認為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不符合人類正常思維!人是高階動物!有豐富的思想感情,愛恨分明!離婚了不愛了偏要虛偽!說什麼"夫妻做不成做朋友"甚至說”做知已”分明是騙人的鬼話!是一個美麗的謊言!"繼續在一起"一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藕斷絲連。想溫柔的再補上一刀!黃鼠狼拜年沒有安好心!明明不愛了那就是不愛了,何必虛偽。
分開了就不要再說抱歉的話,各自安好!放下所有,沒有恨就沒有痛苦!生活還得繼續,互不打擾!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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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妍姐健康微課堂
離婚以後可以成知己嗎?
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奇葩。
我始終認為婚姻是兩性相悅相通的結合,婚姻後也是兩個大家庭的相互認可。離婚,不僅是當事人雙方受到了傷害,對原生家庭(雙方父母)也是一種傷害。
既,受到了傷害,婚姻都解體了,又何必再相聚?
如果雙方依然是知己,能理解容納對方,又何必離婚?
離婚後,再幻想成為知己的,是心智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總結教訓,告別過去,放過他人,也放過自己。
生活總要向前走的,活在當下,去尋找更好的自己吧
祝您生活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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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張掖鎖哥
我認為離婚後成為知己的可能性不大,既然都離婚了為什麼要成為知己?難道離婚是因為志同道合,還是太恩愛了想降降溫,難道是想距離產生美?這個不科學啊!婚姻不珍惜都破裂了,再整個知己沒這種操作的。基本上離婚後就是陌路,在路上遇到能客客氣氣的問個好都不錯了。大多數夫妻婚姻破裂時不能說勢同水火也起碼也是一個接受另一個,所以說不可能再成為知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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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眾康養生楊
離婚以後成為知己,不可能!如果深愛!!
離婚以後可能成知己,只能說明愛過,但不是深愛!
眼睛裡不摻假,肉裡不藏沙!
夫妻裡包括知己,但知己裡不包括夫妻。知己或在生活中也或在工作中,範圍比較窄,而夫妻範圍就很廣,事無鉅細,各種各樣的情況範圍都包括,包括生活(家庭和社會)和工作。
回覆列表
當然不可以。如果離婚後能成為知己,那當初為什麼會離婚呢?再者離婚後成為知己,那讓對方的另一半會很不舒服。難道不會容易死灰復燃嗎?離婚後雙方成為,讓兩個家庭都很為難啊,如果離婚的兩個人還是少聯絡的好,我覺得很尷尬。當做彼此的過客就此淡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