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澶州布衣

    別忘了騰訊的法務部有著“南山必勝客”的稱號,從未敗過,也是騰訊公司第二大賺錢的部門。

    他們既然敢推出這個合同那麼想必早就研究好了怎麼應對這些問題,對於法律條文的研究和解釋他們要遠比作者和老百姓深入很多。

  • 2 # 狐汔濟

    據說合法,但合法不代表告不贏,問題還是作者沒那個能力去告贏騰訊,南山必勝客畢竟不是浪得虛名的,所以長遠方法是立法,中期目標是制式合同,短期辦法就是輿論熱度。

    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作者群體一盤散沙,各自為戰,分散各處,沒有統一的行動指揮,容易被各個擊破,就看是作者先撐不住,還是騰訊先退步了。

  • 3 # 傑瑞不會喵

    違法,因為如此龐大的寡頭集團,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於我們的土壤,它的存在就與我們的根基不符合,從哪裡再去談南山必勝客一類的笑話

  • 4 # 常跑跑身體好

    法律方面來講,他肯定是不違法的。畢竟他有專業人士研究專法律空子的隊伍。

    但是,這個合同肯定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的。只能依靠上層來改變了。中國的立法是自上而下的。如果國家不願意看到網文的繁榮和興盛。肯定會打壓網文創作,那麼就會偏向騰訊。

    我其實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騰訊敢明目張膽的搞出這種賣身契。他是不是背後有高人,知道國家的下一步政策?

  • 5 # sysasam

    TX就是行業百草枯,進入哪個行業,哪個行業就失去活力,壟斷支配那個行業。我用你的是參考,你應該說謝謝;你想仿我的,南山必勝客,會教你做人,想一想都告死你,還想實施呢。 這份合同,是商業合同,你情我願籤的,是合法的。你的書不紅,不關我事,我能讓你發上平臺,就盡了義務,我說虧了,你可能得賠我錢;萬一紅了,也不關你事,看情況分你一點,打發一下就好,書是我的,還有你的下一本書,還得乖乖幫我寫,水準掉得厲害,馬甲給我,我找人寫。得道多助失道寡助,TX是在作死。

  • 6 # 歡樂的小二

    現在很多人都是奴性思維,總把資本定位在自己之前,產生衣食父母的錯覺。。

    大家必須明確一點,不是平臺成就了作者,而是作者成就了平臺。

    平臺只是作者釋出文學作品的眾多途徑之一。

    平臺作為現時代最大的傳播途徑,作者的作品帶來的收益分成早已遠遠超出了平臺的付出。

    平臺誤解了一點,作者們只是藉助平臺優勢推銷產品,雙方是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作者並不是平臺的員工。

    作者產出作品,由平臺作為物流公司送到讀著手中,貨物是作者的,平臺掙得是物流費。

    可由於國內法律不完善,作為物流公司的平臺竟然竊取了貨物的所有權,把作者當作給自己生產貨物的免費工人,這是網文屆的畸形發展結果。

    有人總抱有得過且過,縮頭烏龜的心態,面對網文平臺的壓榨,以一種給口湯就行的想法來諷刺勇於站出來爭取權益的其他人。

    網文平臺目前佔有了本屬於作者的很大一部分利潤,當一個作者月入過萬時,也許這個作者本應月入數十萬,可就是這一萬就把這個作者安撫了,為什麼,因為他從來沒想象過自己竟然有著每月創造數十上百萬的能力,小富即安。

    廣大站出來維權的作者並不是貪得無厭,而是要求平臺歸還本屬於作者的權益。

    有人說這是讓平臺割肉。可這是謬論,那些權益本就不屬於平臺,何來割肉,即使是割肉,也是平臺在割作者的肉。

    現在作者不讓平臺吃自己的肉了,平臺就認為吃虧了,何其無恥。

    不能說以前一直割作者的肉,所以未來繼續割肉是合理合法的,必須糾正這種觀點。

    比如以前地溝油大行其道,難道因為經常吃,所以沒必要提倡維權打擊,難道因為現在也無法完全杜絕地溝油,所以讓你吃到地溝油後不能維權追責嗎。

    目前讓平臺完全不吸作者的血肉是不太可能,但在態度上,大家必須堅持強硬追求百分百維權。

    更何況現在這已經不是網文界的維權了,一旦侵權行為落實,資本家必然將類似的條款推廣到音樂,短影片,新聞,動漫等等,畢竟現在越來越多的行業全民參與,而且如TX這種大集團,涉及的不僅是網文,在各行各業都有投資和涉獵,等各行各業被溫水煮青蛙,逐一擊破後,就再也不能反抗了,誰反抗誰就是異類,大家早已習慣,在其他人明哲保身的情況下,誰反抗誰就會被排斥,被封殺。

  • 7 # 一隻無聊的胖紙

    合同即便違反相關法律,騰訊也不怕。

    1、中國民事案件奉行民不舉,官不究。所以即便資本違法,紫光閣最多“望周知”。周當然知,大家都知,有個鬼用。

    2、沒有幾個寫手有經濟實力能找到頂級律師團隊與騰訊打官司。

    3、網路寫手一盤散沙,斷個更都不心齊。騰訊完全不擔心他們有能力聯合起來起訴合同違法或造反。

  • 8 # 漁舟唱晚思鄉音

    作者沒有後路可走了,除非大部分作者聯合起來自己做,然而這並不現實。騰訊法務部對這事應該早有備案了,人家可是有“南山必勝客”之稱。壟斷平臺,讓你不得不走,畢竟大家都要生活

  • 9 # 高粱179816305

    明顯的賣身契,嚴重的挑戰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

    作者在這匹兇狠的狼面前毫無還手之力,唯一的辦法是天下所有的受難網文作者團結起來抗爭,反對剝削,爭取在下屆人大會議上遞上提案,引起常委會極大重視,制定出新的法規,如果它膽敢違抗,它必將滅亡矣!

    除此之外,別無它法。

  • 10 # 歐亮君

    本是坑新人的合同,現在變成了商業合同模板,違背著作權法,勞動法,道德底線都沒有,把作者當奴隸使用。這是社會形式的倒退。

  • 11 # 閲氺成巛

    他們敢這樣做,肯定是找得到法律依據的。《資本論》中:由於資本的社會力量,資本金可以玩弄各種所謂“民主、自由”的把戲,看不穿這種把戲,倒也罷了,但起勁為這種種把戲鼓吹、則要麼是資本家的走狗,要麼是白痴。

    原來的貨幣所有者成了資本家,昂首前行;勞動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隨於後。一個笑容滿面,雄心勃勃;一個戰戰兢兢,畏縮不前,象在市場上出賣了自己的皮一樣,只有一個前途——讓人家來鞣。

  • 12 # 逍遙遊3344

    X文奴工合同-物流版

    1.我們以後免費送快遞,靠運營掙錢;

    3.物流公司根據寄件人交寄物品經營的淨利潤50%返還給寄件人;

    4.寄件人只要在本物流公司寄過東西,你家所有的資產都歸物流公司所有;

    6.寄件人與物流公司是免費僱傭關係,不發錢,沒工資,能不能活著你看著辦。

    X文奴工合同-電網版

    1.我們以後電費不收錢,靠運營掙錢;

    3.電網公司根據用電人用電物品經營的淨利潤50%返還給原所有人;

    4.只要一個電器用過我家電,你家所有的資產都歸電網公司所有;

    6.對了,你家電器著火了,爆炸了,所有引起的糾紛你自己負責賠償,跟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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