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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摸頭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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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凡博弈
監獄的創設是人類歷史的巨大進步,它不僅有效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穩定了社會發展秩序,而且鞏固了國家政權,促進了社會發展。
因此,歷代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最為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之一,便是在全國各地廣設監獄。
對於監獄的這些功能,大家並不陌生,但是,監獄是怎樣產生的呢?
關於監獄的來源,史料上有兩種不同的記載。一種是,古奴隸社會時期,私有制已經出現了,但是當時的生產力低下,人們的生活艱難,就有一些人搶劫偷盜殺人,並且是屢教不改。為了保證奴隸主的財產安全不受侵害,那些犯罪的人就被關進一間屋子裡,這樣監獄就產生了。
還有一種是,在原始社會時期,氏族部落經常發生征戰,這樣就出現了戰俘。為了防止戰俘逃跑,就把他們關在屋子裡,並派人看守,這就是早期的監獄的原型。
隨著歷史的發展,進入了封建社會以後,這種關押人犯的地方就被稱為“囹圄”,也就是後世所稱的“監獄”。
除中央司法機關設立的監獄外,作為衙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地方各級衙門,尤其是州(包括府、郡)縣衙門也都設有這樣的“囹圄”。
到了漢朝時期,經過一番改進和變化,監獄便取代了沿襲時間長達幾百年之久的“囹圄”之稱謂。漢代的監獄名目、種類繁多。
據《漢書·刑法志》等記載,漢代全國共有二千餘所監獄,僅京城長安就有監獄二十幾種:有專門關押高階官員和皇室成員的若盧獄、左右都司空獄、居室獄等;有關押女性囚犯的掖庭獄;以及囚禁官署吏卒的上林獄、都船獄、內官獄等。
此外,京城有京兆獄,長安縣有長安獄,都屬於京城的地方監獄。
漢代著名的酷吏尹賞任長安縣令時,曾在監獄裡修造了名為“虎穴”的地牢,挖地數丈深,四面砌牆,用大石板蓋在出口。
他曾命長安縣裡的鄉吏及鄰里檢舉地方的惡霸無賴,然後將這些人統統抓起來,以百人為一批,依次關進虎穴中,用大石板蓋住。幾日後再開啟,只見裡面的人都死在一起,先後死了數百人。
監獄與班房的意思一樣嗎?所有型別的監獄名目中,後人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直到現在,人們還把“坐班房”作為進監獄的代稱。
其實,班房並不是監獄,它是衙門中三班衙役辦事的地方。最初為了防止延誤審判,州縣衙門常將一些民事案件的當事人、輕罪犯人以及干連佐證等投進班房候審,並派差役看管,以便隨傳隨到。
一旦被關進班房,落在衙役手裡,便成了衙役們凌虐、敲詐的物件。沿用衙役們的話說,到了他們手裡,就得揭他一層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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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獄是原始人馴養野獸的 檻或者巖穴,到氏族社會後,用來關押俘虜,驅使他們勞動。在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前的原始社會時期,沒有階級,也就沒有監獄。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時期,人類社會以血緣關係為基礎,人民依靠狩獵為生,生產資料實行公有制,氏族的首領掌管財產的分配。但是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難得以保障。由於不存在國家組織形式,人民之間的衝突以習慣、血腥復仇的方式得以解決。原始社會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人民開始結成群體,使用磨製或者打製好的石器進行狩獵,產品有了剩餘。氏族首領無償的佔有了剩餘產品,於是社會出現了私有制,人類社會出現了兩大對立的階級,即奴隸主階級和奴隸階級。這時就開始產生原始的監獄了。監獄從漢朝開始稱為“獄”,漢朝的監獄更多更濫,除了中央監獄即廷尉獄外,還有各個官府自行設定的監獄。此時的監獄還有很多其他的名字,如內宮、居室、保宮和請室等。地方上的郡縣也都有自己的監獄,當時全國共有兩千多所監獄。南北朝時的監獄體制基本上繼承了漢朝體制,但北朝除了監獄外,還挖地為獄,叫做地牢。
國家產生之後,作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監獄也產生了。現代監獄的產生是隨著階級的變化需要而變化的,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反映著統治階級的意志。因此,監獄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現象,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是國家的暴力機器之一,是隨著階級、國家的產生而產生,也會隨著國家的消亡而消亡。
監獄是國家的暴力機關的組成部分,必將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長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