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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前妻暫時幫著照看小孩好還是自己玩玩全全照顧好呢。我說的暫時不是永久,復婚不太可能,原則問題不大,但她不同意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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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飛雲之下@

    孩子判給誰,再就看個人經濟能力,住房上學條件,對孩子是否上心,是否打算再婚生小孩,孩子願意跟誰,以上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 2 # 食味老爸

    夫妻離異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但有時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不能由此就去指責大人的對與錯。離異後如果前妻能幫忙照顧孩子,那是最好不過的。孩子對於母親的依賴遠遠是要高於對父親的依賴的,再者你也有多餘的時間去處理你的事情,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於孩子的成長健康,會有更大的幫助。跟前妻商量好在她身邊住上一陣子,再回到你身邊住上一陣子,讓孩子感覺到雖然爸爸媽媽不能在一起了,但還是擁有著父愛與母愛。

    所有的對與錯隨著感情的結束也都將煙消雲散,不要再去計較以前的所有,畢竟彼此相愛過,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 3 # 簡單明瞭

    離婚了,孩子需要慢慢過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孩子跟在母親身邊才是使他們最有安全感的,這個時候你應該和你的前妻達成共識,讓她慢慢地透過相對溫情的方式讓孩子瞭解和意識到父母和之前關係已經不同了,但依然會深愛他們。以愛的方式坦誠,再給謝時間孩子,他們會慢慢理解和接納的。

  • 4 # 使用者涼風悠悠

    按理,如果小孩判歸男方撫養,則由男方負責,撫養方式自己決定;假如想複合,破鏡重圓,當然是女方撫養最好。

    “暫時幫著“不是權宜之計。孩子是娘身上的肉,誰捨得?如果想複合那倒是最好的辦法。

  • 5 # 育兒客棧

    即使離婚了,但是為人父母對孩子的責任還是不能忘記的,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不能因為夫妻雙方離婚而消除,離婚後不管孩子是由父方或者母方哪一方撫養,另一方都有對孩子的教育和撫養的義務。

    即使夫妻之間離異,也要相互理解和包容。

    現在你們兩個離婚了,前妻暫時幫著照看孩子,其實這也是她作為孩子媽媽的義務。對於你自己來說的話,你想完完全全的照看孩子,如果是對於孩子內疚的話,還是建議你和前妻之間可以相互協商一下。儘可能地以後有時間兩個人帶孩子一起出去

    對於小孩子而言,他們不理解成人之間那些錯綜複雜的關係,在他們的認知裡只想爸爸和媽媽在一起。

    孩子慢慢長大,他也會慢慢理解父母之間的關係。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你現在完完全全的照看孩子的話,不知道你的經濟能力是否可以支付你和孩子的全部生活。如果說你的經濟能力可以的話,可以完全的照看孩子,但是如果經濟的能力不允許的話,前妻現在在看孩子,你也可以為你和孩子以後的生活努力啊。

    如果你現在完完全全的照看孩子,並且只是暫時的話,還是不建議你這樣做。孩子還小,他們都有依賴性。你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長了,當孩子對你有依賴的時候,現在你又突然的放下他,在孩子的認知裡面,他可能也會覺得爸爸不愛自己了。

    當然別人不管怎麼給建議,最終的選擇權還是在於你自己,因為具體的情況,我們也不知道,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是我們為人父母能做的就是儘自己最大的可能讓孩子的內心儘可能地健全。讓他有足夠的安全感,只要他覺得沒有被爸爸媽媽拋棄就行。

  • 6 # 花城飛花

    離婚了,並不代表孩子和前妻無關了,只是法定的監護人責任轉移到你自己一個人身上了而已!

    對於孩子來說,也許他還無法理解,為啥在家裡大多數時間只能看到爸爸或者媽媽一個人的身影!

    相對來說,你算是比較幸運的,前妻還肯照顧孩子,雖然她對你的感情是沒有了,這一點,你是要心存感激的,必要時也應該在經濟上有所表示,有所回報的,畢竟照顧孩子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自己想一下,假如由你來照顧孩子,是否要佔用一些時間,佔用一些精力,同時還需要佔用一些金錢,現在這些都由你前妻來承擔了,是否應該感激,應該有所付出呢?

    當然,你也有可能存了點小心思,希望讓孩子做紐帶,來緩和前妻對你的不滿情緒,爭取一個複合的機會,那就要做好計劃,春風化雨、細水長流,於細微處下功夫,讓她慢慢感受到你的變化,慢慢地心理起變化,從排斥到接納,從接納到接受,最終水到渠成,萬萬急不得!

  • 7 # MZM2735

    這位寶爸,這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了,是到底實際不實際,可行不可行,當然了,小孩子能同時有父愛母愛最好,但是你們離婚了,孩子判給了你,作為父親,你肯定覺得自己照顧不好孩子,所以才有想著讓前妻照顧,那你是不是覺得當初應該把孩子就給她媽媽更好呢?木已成舟,現在你們可以好好商量一下如何解決,不管誰帶,都會對孩子成長之路有不良影響,成年人做決定前也要為小孩子多想想。

  • 8 # 星之守望

    夫妻一拍而散後最難的,從來不是適應一個人的生活,而是關於孩子。法院在處理的時候,一般也會從保護子女利益的角度出發,尋找最合理的撫養方案。

    所以必須慎重考慮以下幾點:

    如何不影響親子關係?

    如何不讓離婚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如何最大程度地保護孩子?

    孩子跟著誰生活,也應該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包括健康狀況、個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居住條件和職業狀況等。因為這些會牽涉到撫養人是否能夠充分地行使和承擔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這一點是需要優先考慮的。

    2、撫養子女的意願以及撫養人對子女的感情和態度。

    (1)對於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是建議隨母親生活。因為孩子太小了,母親在哺育、照顧孩子方面有優勢,這個是父親替代不了的。

    當孩子還是在母親懷裡撒嬌的年紀時,對母親有依戀、安全、穩定的心理情感。

    (2)對於10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會讓孩子選擇自己跟著誰,尊重孩子的意願。

    3、子女的年齡和性別。

    正常情況下,年幼的子女比較適宜由母親撫養,這個在前面也已經提到了。而同性別的一方,溝通也比較便利、自然,符合性別發展的規律。

    所以也可以先由母親撫養,當子女成長至性別認同階段,再根據子女的意願,考慮由同性別一方來撫養。

    4、成長環境的穩定性。

    最好能維持子女的成長環境同離婚前相似或一致,包含近親屬照顧、家庭環境、學校和社群環境等。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子女同近親屬之間的關係,以及近親屬來協同照顧的能力。

    散的是婚姻,但改變不了仍舊為孩子父母的事實。

    不管孩子跟著誰生活,另一方家長都要行使好探視權,加深與子女的情感交流,建立親密的親情關係。

    心理學家Rubenstein,C.曾透過大量研究資料發現:父母離婚,並不是孩子行為出現偏差的根本原因,能否從父母身上得到足夠的愛,才是。

    在愛裡長大的孩子,內心才會懂得富足和感恩。

  • 9 # 37度暖爸

    哪兒有那麼多好壞啊!她是孩子的親生媽媽,除非她從行為、觀念、經濟上不能適應媽媽這個角色。

    兩邊帶孩子,只要不會出現說對方壞話,不會把離婚原因歸結為孩子,這類情形就沒問題。

  • 10 # 靠山4

    離了婚孩子是最無辜的受害者,從描述中可以知道,父母復婚是沒有可能性了,但孩子尚小,必須有一個適應的時間段。

    我認為先讓孩子,給母親先照顧一段時間,從而再慢慢逐步,讓孩子離開母親,或者改判給母親,總之讓孩子受傷害程度,降之最低點為好,也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希望做父母的,應該為孩子多作一點考慮。

  • 11 # Kai媽有話說

    都要照顧孩子!

    離婚只是你們兩個人關係的解體,不是因此摘掉你們做父母的責任。

    誰來照顧孩子?

    如果孩子小於3歲,一般建議媽媽作為主要照顧者。如果孩子大一點,要看孩子跟哪一方更親近、哪一方條件更適合照顧孩子,這個條件包括有經濟能力、幫手、更多的時間、對孩子更細心等等。

    但不是說孩子就完全推給主要照顧者,另一方父母也要保證定期看望孩子,和孩子有相處的時間,提供經濟等支援,讓孩子知道,分開是父母之間的事情,不影響對ta的愛。

    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

    很多孩子在父母離婚後,會變得比較敏感、容易自卑、對親密關係有一定障礙,但這種影響不是絕對的,王菲和李亞鵬處理的相對較好,不會互相說對方壞話,因為不論說哪一方,對孩子都是一種傷害,也允許探視和陪伴孩子,所以李嫣相對自信。

    身邊有單親家庭的朋友,說父母的離異讓自己更早學會了獨立,所以,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儘量用最好的方式去處理,不要傷害孩子,不要互相責罵。

    父母離婚會給孩子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但是父母離婚不等同於孩子沒人疼愛,父母對孩子不管不問。孩子成年之前,都要承擔起自己的義務和責任。

  • 12 # 睿寶and駿寶

    這裡我就不說什麼為了孩子不要你們離婚的話了,既然你們決定的事情我也尊重你們的決定,雖然這樣對孩子成長真的不好。

    按照法律來說

    1.首先,孩子不滿18週歲,離婚的其中一方如果有人放棄孩子監護權,那麼就很容易明確了。但是離婚雙方都爭取監護權的話,要看哪dao方的經濟實力,也就是撫養孩子的能力誰大,當然也要看哪方對孩子的關愛度高,反正一般來講是誰的經濟能力好一點最有可能擁有孩子監護權。

    2.其次,孩子如果上了18歲的,孩子可以自己選擇,法院會遵照孩子做出的選擇。

    3.最後,孩子如果還在哺乳期的話,肯定歸媽媽先撫養。

    其實孩子不論判給誰,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也要每月提供生活費給孩子。離婚對孩子是最不好的一件事情。雖然你們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造成這種情況我也是理解你的。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怎麼做

    我覺得還是隻由一方來完完全全的照顧的比較好,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自己完完全全來照顧孩子,前妻可以隨時來看望孩子我都很歡迎,其次想著前妻自己帶著孩子肯定壓力也很大,沒必要讓她一個人來承擔,既然都已經決定離婚了,還是沒必要兩個人鬧得老死不相往來吧,給對方都留下一點美好的一面吧。有時間都互相陪伴下孩子,關愛下孩子,等孩子長大的時候,相信也不會對你們有怨恨的,會理解你們的。

  • 13 # 陪寶寶讀書

    在離婚後,無論是經過法律裁決或是雙方協議,會把孩子的撫養權歸某一方所有。但這之後孩子的撫養任務都不應該由單方面完完全全進行

    況且您這裡說的前妻就是孩子的媽媽,媽媽照顧孩子天經地義,即使是離婚以後。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的陪伴極其重要。但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生活相處問題,也許因為一些難以調和的矛盾,最終會導致夫妻離婚。但這都不應該影響爸爸媽媽對孩子的愛和關心

    前兩天看的一篇文章,說一個幼兒園的小女孩,連續三天放學後都沒有家長來接,父母的電話也聯絡不上。老師開啟孩子的書包,發現裡面裝滿了小女孩的衣物。聯絡上爺爺奶奶後,才知道原來父母在鬧離婚,把孩子送去幼兒園後都以為會有人來接。

    孩子始終是無辜的,離婚後的家庭更應該注意孩子的養育問題,尤其是心理建設。和孩子同處一個屋簷下,父母常常都是拿著手機處理工作,聯絡朋友,很少和娃聊天。

    若父母在離異之後,能保持來往,給孩子提供足夠的安全感和滿滿的愛,孩子也許並不會覺得父母離婚對自己的生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但若離異之後,僅僅由一方進行完完全全的養育,會讓孩子缺失父愛或者母愛,這對娃的性格養成,心理健康等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

    因此,離異後的父母能夠輪流照顧孩子,讓孩子繼續感受父愛和母愛,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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