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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島國農民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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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我自己做起
這個看你在哪個城市了,各地政策不一樣。
在此我說下我的想法
關於入境隔離的時間,鍾南山院士前陣子曾經說正在研究隔離期可否從現有的14天縮短,但後來再沒有什麼訊息。想必是因為後來出現了個別14天隔離期以後發病並傳染別人的案列,造成很大的社會影響。再沒人敢提縮短集中隔離期,有的人甚至要求延長集中隔離期。
首先我認為先統一集中隔離一段時間是必要的,但14天並不能保證沒問題,新冠病毒潛伏期可長達28天,可是集中隔離28天也令人實在難以承受,我認為至少應先將入境者統一集中隔離一週,因為一多半的感染者在一週之內會出現症狀,統一隔離期間可以馬上發現馬上治療,如果一週未出現症狀且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為陰性,則可以在其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並書面承諾如果造成感染其他人的情況下承擔一切責任損失的前提下可以轉為居家隔離3周,如與家人同住,其家人也要一起隔離,由社群進行監管,如發現其居家隔離期間違規外出就扣罰其保證金,並且重獎舉報人,隔離期滿再次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透過則解除隔離並退還保證金。
這樣既可以徹底杜絕感染,也可以讓回華人員早些回家與家人團聚,為他們節約開支,國家也減少人力,利國利民。
各省市對入境初始14天的隔離政策不同,基本上都需集中或居家隔離。但是14天之後目前並沒有強制要求,但鑑於病毒在不斷的轉型,海外所傳播的與國內初期傳播的病毒,型別與特點也有所不同,有潛伏期變長及症狀變輕的的趨勢,初期隔離14天之後,再繼續居家避免外出14天比較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