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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代言的網貸APP愛錢進暴雷了,37萬人被騙230億。受害者集體拉橫幅,上面寫著“汪涵請出來,還我血汗錢”。 代言人該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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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考拉看金融

    近兩年P2P暴雷事件並不鮮見。

    不過近日這一件疑似暴雷突然引起關注,主要原因是汪涵代言愛錢進疑似翻車。

    該平臺逾期事件在今年初已有發酵,並不斷有投資者在網上投訴,並在5月份時被官方回覆已對愛錢進“立案調查”,此次因為“明星”而再度引起關注。

    汪涵被喊“還錢”

    據悉,愛錢進(北京)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募集資金已被北京東城區公安經偵部門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辦。資料顯示,該公司建立於2014年,註冊資金10億元人民幣。

    又一理財APP暴雷,大量投資者因此血本無歸,有人將虧損的責任甩給汪涵。

    然後律師表示,汪涵代言的理財產品實際為某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運營的App,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俗稱P2P平臺,因此,稱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財產品的說法並不準確。

    其次,一般情況下因廣告主非法經營導致的違法犯罪活動,代言人不承擔責任。若汪涵代言的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若確實存在非法集資行為,相關投資人可以透過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的方式合法維權。

    汪涵作為一個有著非常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接代言的時候的確應該謹慎,不過投資者更應該從自身的角度尋找問題。投資要謹慎,尤其是面對高利率的理財專案時,更要時刻保持警惕。

    還有穩妥的投資方式嗎?

    最近網上流行這麼一句話:屌絲死於現金貸,中產死於股市,土豪死於信託。一言道破各種投資理財的巨大風險。

    2020年出現了很多離奇事件,比如疫情黑天鵝,美股破天荒四次熔斷,巴菲特被深套只能割肉,美聯儲降息,原油期貨變為負數……小機率事件層出不窮,未來充滿著不確定性。

    比較來看,只有房子不同,即使價格下降,你還可以出租獲取相對穩定的收益。特別是中國國情特殊,有的地方甚至出臺政策不允許房價大降,所以說買房相對來說是風險可控的。

    具體事件是這樣的:

    華夏幸福公告稱,華夏控股擬向平安資管轉讓公司總股本的19.70%,轉讓價款共計137.7億元。

    馬明哲的平安地產帝國,已經是碧桂園二股東、融創二股東、旭輝二股東。平安資產達6萬億。

    如今又拿下華夏幸福,平安絕對是地產界的真正大王。

    看完這些,你們明白了嗎?這就是說,你們買了投資理財的產品,人家理財公司拿著你的錢去投資房產了,你賺小錢,人家賺大錢。

    且從普通購房者的角度來看,投資理財本來就有些難上加難。反而讓他們拿錢來買房的話,倒是一個比較靠譜的想法。

    畢竟,房子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人們在買房這件事情上相對還是積極比較樂觀的,只要你沒有出國的打算,就算孩子將來上學,大城市也會接受到更好的教育。這時,房子就不再是投資的產品,而是需要下半輩子生活的地方。

    而這一點,是任何理財產品都無法比擬的。

    聚及金融再給你算一筆賬,假如你有100萬:

    01、你買個理財產品,例如餘額寶,一年收益有4.34萬左右!

    02、你買套房,例如融創城,不出幾個月,收益20萬!

    哪個收益更高,一目瞭然。特此說明下,聚及金融也知道有的理財產品很賺錢,但是也別忘了比融創城升值多幾倍的樓盤也有。

    房屋70年產權到期歸誰?

    至於產權年限,一直都是購房者特別關注的問題。

    很多人都不懂為什麼房子會有40年、50年和70年產權之分,有的會以為這就是房子的使用年限,甚至有人延伸出房子只能住幾十年就不行了,是不是質量不好。

    經常會有人問:是不是產權年限到期了,房子歸誰?自己還能不能住?

    這裡,聚及金融得科普一下。

    其實,這70年產權並不是所謂的房屋使用年限,因此用產權問題說房子的質量不過關,實在是沒有必要的。

    此外,嚴格上來講,70房屋產權年限並不是說你只能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住70年,而是指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土地性質的房子,到期時間是不一樣的。這次可以自動續期的是住宅,所以其他型別的房子一律要小心。

    除了時間長短的差異,這次《民法典》明確說明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但其他型別的用地,法典的用語是“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並沒有說自動續期。

    有些正在考慮買公寓或商住兩用樓,還有一些會關注商鋪,聚及金融提醒一句,比起普通住宅來說,這類房產的投資又多了一重風險,千萬要謹慎。

    這裡再多說一句,還有一類小產權房,由於所在的土地是農村集體土地性質的,甚至都沒有正兒八經的房產證,買房也別碰,源頭上避免糾紛。

    說到這兒,很多的朋友都會問了,那麼產權到期我們該怎麼辦呢?

    這個大家也不用擔心,如果你住的房子它依然可以使用,在今年兩會,這件事又被上升到了新高度,直接寫入了中國第一部法典——《民法典》:

    也就是說,我們有兩種解決方式:

    01、延長土地的使用年限,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

    02、如果遇到規劃,國家需要土地和房屋,那麼也可以給予你安置補償,這個就是拆遷的意思,所以大可不必擔心。

    最後,聚及金融提醒一句,投資買房也是有風險的,不是買得越多越大越好,而是應該量入為出,保證現金流充裕。

    只要現金流不出現問題,收入能夠持續覆蓋債務,風險就是可控的,確定性的。然後順勢而為,把握政策紅利,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情,容易使資產保值甚至大幅升值。

  • 2 # 娛圈理中客

    不該。汪涵雖然應該付一些連帶責任,但他並不是主要負責人,而且他是在16年跟18年代言這個app,18年之後,他就已經不是這個app的代言人了。但是汪涵在知道此事之後,還是讓自己的工作人員聯絡了這個平臺。目前汪涵說願意和律師團隊和大家一起面對這個事情,目前這個app已經因為涉嫌詐騙被警方立案。後續還是等待警方的處理吧。

  • 3 # 老蟲

    我覺得,在愛錢進這件事中,汪涵是負有一定責任的,但沒有像網友所說的,那麼大的責任。汪涵作為一個,極具影響力的公眾人物,難道他不知道,愛錢進這種網貸公司,是幹什麼的嗎?那他還依然堅持,為愛前進打廣告,真的是,為了廣告費,就可以不顧一切嗎?

    這兩年翻車的P2P還少嗎?這種公司,無非就是拿後者的錢,來補前面人的利息。這總公司收了大筆資金以後,就拿去放高利貸。

    高利貸的壞賬率很高,但是他的利潤也很可觀。因為進來借錢的大部分人,一開始並沒有抱著不還錢的意願,總是千方百計的想把錢還上。

    所以這些p2p公司,在一開始還能夠維持高額利潤,為吸納來的散戶發放高額利息。但是,隨著近年來的經濟下滑,以及借貸者,難以忍受,高額的利息。所以逾期率大幅增加。這也就造成這些p2 p公司難以維持,於是,就出現了跑路、破產等現象。

    像這種小額理財類的公司,本來風險就極高。而汪涵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居然代言這樣的廣告,顯然是因為廣告費迷失了眼睛。

    而很多人,也因為信任汪涵,而使用了這款產品,從而導致自己投資失敗,損失慘重。這一點,汪涵難逃其咎。

    在這裡不能說王涵要負主要責任,汪涵作為愛前進的代言人。他首先就給觀眾,帶來了錯誤的觀念。汪涵在這件事中,是有責任的,但他的責任並沒有網友,所說的那麼大。

    而網友之所以,會用這款理財產品,也是看中了,愛錢進廣告中高額的利息。你看中人家的利息,人家卻想要你的本金。這就是理財公司的基本邏輯。

    你自己貪小便宜,吃了大虧。這種事,網友應該自己要擔負主要責任。你一開始,收著鉅額利息的時候,怎麼不說汪涵不好啊。現在虧本了,就喊著讓“汪涵還錢”,這都是不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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