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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十米突然衝出敵人。不知道對方人數。是先手開槍還是?迅速找最近的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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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皇家橡樹1972

    戰場上是瞬息萬變的,近距離與敵遭遇要根據實際情況是開槍還是做隱蔽,如果防禦一方已經前期進行隱蔽了,進攻方也要進行隱蔽,並以戰鬥小組的形式交替掩護進攻,而不是傻乎乎的毫無遮攔的衝鋒,圖片當中進攻的德軍在蘇軍有防禦的情況下,都是先找到利於隱蔽的障礙物臥倒,然後再尋找蘇軍可能隱蔽的地方逐一消滅。理論上來說,在巷戰當中武器裝備相差無幾情況下,誰先開火誰就佔有先機,由於距離太近,通常是不需要瞄準射擊的,只需往敵人隱藏的大概其方向“潑子彈”就行了,衝鋒槍扣動扳機一次10來發子彈就打出去了,密集的火力讓敵人沒有還手之力,哪怕是有一發子彈打中敵人就會非死即傷,造成敵人戰鬥小組減員,從而削弱敵人的戰鬥力。巷戰當中的敵我雙方班排級戰鬥分隊比的是戰鬥意志、單兵技戰術水平和戰術的靈活運用,正面強攻不行就要繞開第堅固火力點,從側面或者滲透到敵人背後打擊,同時在日常訓練當中要熟練的掌握手裡的武器,槍法要準,手榴彈投擲要距離感和準確度,在未發現敵人的情況下切不可開槍,這很容易暴露自己引來敵人的集火打擊。所以在近距離巷戰當中,根據射擊或者隱蔽都要實際情況去應變,充分掌握手中的武器和利用步兵200米戰術與敵周旋,只有這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

  • 2 # 紅色手電筒

    這個事情,首先要看自己手裡是什麼傢伙,如果手裡是一支拉大閂,那麼這麼近的距離就不用開槍了,直接上去掄槍托瞭如果是上了刺刀就直接用刺刀捅了。

    手裡還是拉大閂的傢伙,距離10米就不用開槍了,上去捅吧。

    巷戰中,氣勢比準確更重要,先敵開火很重要。

    如果是手裡是自動步槍衝鋒槍這種可以連發射擊的武器,那麼就要搶先開火,首先是是把敵人壓制住,然後自己在找掩體隱蔽,這兩個步驟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在近戰中,氣勢比準確更重要,畢竟距離只有10米,子彈命中的機率大,而且只要打中人的身體,那麼對方就會喪失戰鬥力。

    如果是手裡只有一支手槍最好還是一邊找掩體一邊開槍,手槍在10米內命中率不算太高,但還是那句話,這麼近的距離,氣勢比準確更重要,況且這種條件下,一般人的反應就是首先開槍,同時找掩體隱蔽。

  • 3 # 瘋狗的輕武

    抬槍一梭子,然後不管打沒打中趕緊跑去最近的掩體,敵人的命沒自己命值錢。

    而且你得看情況,畢竟你想,巷戰環境下正常人都是貼著建築或者牆體等能作掩體的障礙物前行,由於視野狹窄,遇敵的時候也往往是某一方剛經過一個轉角或者從某掩體後邊出來。而這種近距離情況下誰先發現敵人就佔有極大先手優勢,這時候抬槍一梭子是必要的。

    但如果是你在日常巡邏,然後經一個巷子時候看到一群敵軍已經佔了先手,那就趕緊縮回去找掩體,同時琢磨下一步該幹啥。

  • 4 # 薩沙

    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對面十米突然衝出敵人。不知道對方人數。是先手開槍還是?迅速找最近的掩體。

    正常來說,對於不明數量和武器的敵人,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首先尋找掩護,尋機開槍。

    因為軍事作戰不是西部牛仔角鬥,至少是戰鬥小組互相配合作戰,不需要一個人單打獨鬥。

    你突然遭遇敵人,可能是有1個人,也可能是10個人。

    這種情況下,你能判斷只是一個敵人,你當然可以選擇直接開槍射擊,將他們壓制或者擊斃。

    但在對方有超過一人時,正確的做法是尋找掩護,然後再進行攻擊。

    因為對方人數較多,現在自動步槍射擊不是電影裡面那種瘋狂掃射,也是短連發精度射擊,一般一次能撂倒一個人就不錯了。

    如果對方訓練有素,你射擊其中一個人的時候,另外一兩個敵人就會迅速還擊,你卻沒有掩護物,當然就成馬蜂窩了。

    其實,實戰不是打電子遊戲,尤其是近戰,是極為兇險的。

    即便再優秀的射手,也難保近距離作戰能夠活命。

    當年中越戰爭期間,解放軍老兵往往會傳授給新兵經驗,也就是對於越軍,一定只能但單發射擊,或者二三短點射,打完以後要儘量轉移陣地找到掩護,然後再射擊。

    開始新兵往往都覺得奇怪,手中明明是可以掃射的自動步槍,為什麼當做半自動步槍一樣用?

    這是因為,越軍有很多老兵,戰鬥經驗豐富,戰鬥素養很高。

    解放軍新兵如果停留在一地,不斷掃射或者短點射,很可能幾秒以後就遭遇精確火力還擊,造成傷亡。

    這些都是鮮血換來的經驗,可不是開玩笑的。

    其實大家有興趣看看真實的巷戰記錄,就會發現無論進攻還是防禦一方,都會首先尋找掩護物,在有依託的情況下或者防禦,或者進攻躍進作戰。

    沒見到誰會不管青紅皂白,站在大街上掃射的,除非是腦子進水了。

  • 5 # 歷史是個大葫蘆

    如果是巷戰,根據歷史上的大型巷戰的結果來看,自然是防守型策略會更有優勢。具體到這個問題,就是先找掩體!

    雨果在《悲慘世界》就有如下描寫:1832 年 6月 15日,巴黎革命的第一座街壘,隨後“無數條縱 橫交錯的小街巷,現在成了起義者的堡壘和陣地”。在二戰期間,德軍這樣描述震驚世界的斯大林格勒的巷戰:“為每一堵牆、每一間地下室甚至每一堆瓦礫 ,都要展開激烈的戰鬥 ”。在巷戰中,如果不選擇掩體而導致自己完全暴露是無法想象的。1217年5月2O日,入侵英國 的法王路易八世以及他所率領的600名騎士和大批部 隊,被英國最著名的騎士彭布羅克伯爵率領400名騎士趕出了英國東部的林肯城。在這場戰鬥中,雙方演變成一場延續一整天的大規模巷戰 。但是這樣的一場大戰最終只有3名騎士陣亡。還不如路邊百姓死亡人數多。 問其原因,正是因為“防守”二字。訓練有素計程車兵懂得巷戰中防守的重要性,而普通人卻無此經驗。

    如果火力對等,要先找掩體,如果是火力弱於對方,更要尋找掩體。這一方面,中國軍人就為我們做了成功的典範。淞滬抗戰中,中國軍隊將主戰場移進江灣區域 ,利用工事和巷戰持續消耗日軍。日軍最初曾試圖依靠裝甲兵等兵器對中國軍隊形成主力優勢。但日軍的坦克在上海狹窄的街道、弄堂中根本無法施展 。甚至還有被上海市民從沿街樓上扔下的傢俱困住的例子 。以至於日軍戰後出版的《滿 洲上 海大 事變 畫史 》一書中,便稱日軍最憎恨的戰術就是巷戰。這也完全體現了防守在巷戰中絕對重要的戰略地位。

  • 6 # 一線天

    在巷戰中,突然遭遇到敵人,如果是近距離面對面給碰上了,那肯定是必須先舉槍開火了。就是說,誰先開火,誰就搶佔了巷戰遭遇的主動權。因為,先開火的這一方,是先發制人,很容易佔據軍事上的主動。這樣做,一可先壓制住敵方的火力發揮,避免自家的傷亡。二可在突然把敵人給打得暈頭轉向時,趁機找掩體保護好自己。在巷戰中,突然遭遇到敵人,如果是遠距離給碰上了,那應該是先找掩體來保護自己,或者遠距離地邊開火邊找掩體隱蔽自己。總之,在巷戰中遭遇敵人,最重要的就是反應迅速,開火果斷,以搶先殺死殺傷敵人為主,隱蔽保護自己為輔。這就是軍事上常說的,只有大量地消滅敵人,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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