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鄉村屋頂
-
2 # 立志莫言
邊遠農村是真缺企業,養殖業,而應鼓勵辦企業,養殖業,真不知,為什麼要制止,辦企業可以吸納農村勞動力,沒有產業發展的新農村,是不能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近段時間要給農民創造投資環境和法規,才敢大力發展養殖業,只有發展了養殖業,農村才能真活起來,糧食玉米等才能活起來。例,真實農村修水泥路,也需要出人工費,保護維修費,一個村養殖廠辦好了,一個養殖廠出資5000元,哪麼14個養殖廠是概念呢?它可以讓農村活起來,也可以讓城市有保障的供應,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事,這是三農問題的癥結,農民怕的土地後期問題,可以簽訂有法律的書面文字的保證,這樣農民就真的不怕啦。
-
3 # 耕者有其甜
現在很多人以租代徵,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耕地或者林地,這是典型的違法,不論其初心如何都應該受到處理。1-你可以到村上或者鄉鎮土地辦提交舉報材料個要求恢復土地原貌,土地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土地性質。2-你可以到縣便民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視窗提交該企業破壞土地證據進行舉報。3-登入12345網站或者打12345市民問政要求處理。法治社會,人人都該依法辦事,大家都應該珍惜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留得方寸地,給予子孫耕。
-
4 # 我的鑰匙扣
如果是以農業用地名義流轉的土地,當然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包括辦企業。首先農業用地是耕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糧食和工業品對國家的根本性作用是不同的,這裡不需要多言,想必大家都清楚明白。二,如果是辦企業,可以按企業用地申請,地方政府或怎樣答覆是需要上級部門報批的,也就是更高階政府有記錄有規劃地點的有序的行為,儘管有時可能效果未必多麼好。三,如果可以流轉的土地可以隨意的更改用途,那麼,有多少企業可以以流轉的名義侵佔多少土地?真正想做農業的人,在資源資金上必定搶不過大企業,那最後會是什麼結果呢?必定是大量良田被毀壞,被侵佔,?農業用地流轉後,辦了非農業用,當地農民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報警處理,當地政府不處理或處理不了的報告上級政府處理。
-
5 # 甘雲雄
不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有一個土地用途管理,耕地不允許作建設用地。你可向村鎮反映,也可向國土部門反映,租賃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要麼你收回租賃,要麼對方撤除土地上的建構物,恢復耕地。
-
6 # 滴水穿石——鍥而永恆
土地流轉後把土地經營企業,如果與涉農有關的企業,又經過正當批准的應該是合法的?對土地的監管主要也是重視農業,如果能夠用農業科技發展各種利民食品或是科技種殖加工,這個思路也是正確的!因為對國家重視糧食主題的發展沒有偏離方向,應該給予支援,對國家的主要方針政策各個基層千萬不可搞形式化,對國計民生是大事!因為流轉了土地,主要是搞農業耕種和有關農糧生產發展的事!民以食為天,主要是先解決吃飯問題,對中國十幾億人口,又要保持糧食供給穩定,減少進口被卡,農,林,牧,付,漁,和加工製造業都要平衡發展!這樣國家才會穩定,人民才能安居!單純提倡口號,而沒有跟蹤引導發展,將全部是空談!
-
7 # 大老張88299794
土地流轉後你就不能管別人怎麼做,要麼就不能流轉,當時寫的流轉合同上的東西自交付流轉費就以經生佼,為什麼要管人家。
-
8 # 安平西橋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在土地流轉前,必須認真考察一下土地流轉後的使用者的實力和信譽,簽訂協議要慎重。如果使用者對履行協議沒有可靠的保障措施,建議報當地政府備案。農民兄弟,千萬小心,防止土地被變相侵佔。
-
9 # WILLSON39
第一,因地制宜,發展農村的工商企業,實現農村的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現代化,建立農工商一體化,就地安置農村富餘勞動力,是農村社會發展的根本出路。
第二,無論是叫土地承包、土地流轉、供給側結構調整,其根本目的就是挖掘土地的潛力,提高土地效益,發展社會經濟。在糧食價格還不及礦泉水價格的情況下,除非是傻瓜或者能實現規模效益,否則誰還會去租地來種糧食?如果能賺錢,為什麼自己不種?
第三,除非是合同有明確的規定,或者其違犯政策,否則在流轉期間,他經營什麼都是他的權利。
-
10 # 龍龍6576
土地流轉後對方不種地,卻辦起了企業,我們制止不了,怎麼辦?這話說的,沒有合同嗎?按合同辦事,誰也別想打賴,籤合同種植,就不能辦企業,如果合同不是種植,那就另當他論,制止不了,可以找村委會,鄉政府,縣裡,市裡,還可走法律程式,這都是解決問題的渠道,除非你沒理,合同道理不在你一方,否則法制社會,不會慣著過錯方,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雖然流轉,也是有條件的,用途,時間費用等等都要合同中說明,雙方的責任義務,都要雙方按約定遵守,違約方有過錯,按合同辦事,這沒有什麼好為難的!
-
11 # 獵鷲
土地流轉後對方不種地辦企業的現象實有發生,有的還把耕地變成了林地。把耕地透過地方政府私自搞房地產開發,巧力明目搞各種養殖場進行非法佔地。
我看這些非法佔用耕地現象和各級地方政府都有直接關係,農民的土地都是用來生產糧食的。農民把土地流轉給種糧大戶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亊,也是解決土地分散的難提。
農民種糧的耕地流轉出去知後,個級政府部門要做好土地監管工作。種糧的耕地不準私自改為它用,確保我們國家的耕地面積,不準私自佔用耕地。這是各級政府的責任和義務。
私自改變耕地使用的,如果不聽勸阻的,政府部門有權將土地收回。跟本就不存在,土地流轉後私自改變使用土地違法現象。
-
12 # 農村一山貨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依法歸集體和國家所有,農戶享有土地承包權,當農戶從集體那裡承包到土地之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但是,當農戶從集體那裡承包到土地之後,不管是自已經營,還是流轉給他人經營,都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像提問中所說“土地流轉後對方不種地卻是辦企業”,就是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使用原本屬於農業用途的土地,改變成了非農建設,那麼承讓方在流轉的土地上面進行非農建設,農戶制止又不聽怎麼辦?
在這種情況下,農戶可以單方面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不僅如此,承讓方還需接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的處罰。
假如,承讓方在流轉的土地上面進行非農建設,農戶不單方面解除合同,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承讓方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當予以賠償。
也就是說,承讓方在流轉的土地上面進行非農建設,農戶可以單方面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即便農戶不單方面解除合同,發包方還有權要求解除。
綜上所述,土地流轉之後,承讓方不種地卻是辦企業,是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屬於改變了土地用途,在這種情況下,農戶可以單方面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或是向發包方彙報,由發包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同時受讓方在土地上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還會受到縣級主管部門的處罰,並對受損的土地進行賠償。
-
13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筆者管理過土地流轉工作,特來作答。概括起來,對於這一情況,處理的主要方式如下:
第一,要搞清楚土地流轉合同對流轉後的土地用途的約定情況以及企業的合法性問題。這是因為,一部分流轉的土地並不都是基本農田,可能是建設用地,也可能是一般農地,若在土地流轉合同並未強制規定流轉後不能用作辦企業,流轉業主按規定合法興辦企業是完全允許的,比如一些土地流轉業主將土地流轉後,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用來興辦種養殖、農產品加工等企業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合法的。
若是按規定程式興辦的,其用地行為也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違法違規的行為,說明企業本身是合法的。
當然,若企業興辦的手續以及用地是符合流轉協議且合法合規的,企業就是完全合法的,也會受到法制的保護。
第二,企業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處置建議。要求企業土地流轉合同的約定進行整改。
企業拒不整改的,土地出租方可以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收回土地,實際中需涉及流轉了土地的農戶共同提出。
透過法院等途徑終止土地流轉協議,並提出索賠訴求。
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或市(縣長)公開電話反映土地流轉企業的違法或違規行為。
特別提醒,對於土地流轉業主存在違規違規用地行為的,群眾的舉報和反映相關職能部門將會特別重視,往往也能取得較好的效果,這是因為從上到下對這一情況都有明確的處置要求。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
14 # 我愛我家順治
我不明白提問者啥意思?土地真有那麼重要嗎?國家真重視農業嗎?只要人家給錢隨便幹啥。人家肯定有後臺。不然他能辦企業。還是國家不重視農業。
-
15 # 三橫一豎99
不要搞那些管,卡,壓,市場是開放的。只要他不違法經營。對社會有好處。就可以。沒必要小題大做。你好過了是不?小人
-
16 # 使用者9032564652076
農村耕田,耕地流轉私人承包商是不符合農業發展實情。如果國家沒有補貼給承包商,看一看還有沒有人來承包。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口糧。有糧心不慌!
-
17 # 忍者微笑1689111
農民為什麼不種地,要找原因了,農民種地養不活自己的家,不去打工的個個都是貧困戶的多數人,現在讀書看病都要用很多錢,雖然有社會保險,但是如果一入院一天就是五千以上,農民種地一年都不夠一萬元,去打工一個月都有4一5千元。
回覆列表
向自然資源部門舉報,如果你真想種地,也可以去租,集中流轉土地,國家還有補助。不過,不要閒人眼紅忙人。有些農用設施是可以使用農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