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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為正義服務還是金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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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門律匠

    看到此問題,不禁感嘆,請大家不要用有色眼光來看待律師收費,不要用道德綁架來要求律師。

    1、律師只是一種職業,與警察、檢察官、法官並無二異。而且與後者的公家身份相比,律師行業遵循的卻是從林法則,律師不僅要會辦案,而且還要會營銷,否則會辦案,但不會營銷,可能只能幫別人打工,或者被市場淘汰。與公檢法人員旱澇保收相比,律師行業的不確定性很大,對於年輕或者剛入行的青年律師而言,當中的苦,只有自己身臨其中才能感受。

    2、律師收費是律師生存的前提條件,公安司法人員工作一樣也要收費,只不過付費的物件不同而矣。那種認為律師只圖收錢,不關心正義的偏見看法,並不能代表律師行業的大流。不管什麼行業,物質需求是人生存的基礎與前提條件, 這無可厚非,不容指責。

    3、律師也是法律共同體的重要一員,但不同的是,律師的收入,可以從零到無窮大,而不像其他公安司法人員一樣,變化不大,這也導致部分公安司法人員以有色眼光看律師。

    我從法院系統離職後,剛做律師時,我的師傅,一名做了三十多年的老律師,前司法部門一正處級領導曾半開玩笑地對我說,”法官想發財,律師想當官“。

    當然,這種觀點並不完全正確,但也確實說明了某些問題,我的很多前法官同事,時常向我抱怨,太苦了,太累了,也想不幹了,但他們終究還是沒有勇氣像我一樣勇敢地邁出這一步;也有公安的校友酒後開玩笑地說,”你們律師太討厭了,賺那麼多,還老是挑刺“。的確,部分公安司法人員是比較羨慕律師的高收入的,但律師真的個個都是高收入嗎?不是這樣的,有些律師沒有案源,不得不轉行,這幾年法考透過率越來越高,加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律師行業,欲分一杯羹,律師行業的競爭真的非常激烈。

    4、說到正義,難道個個律師都只圖錢,個個司法人員都只關注正義嗎?

    律師是一個行當,確有一些律師做律師的目的就只是為了賺錢,而不管其他,但律師行業,也是一個高尚的行業,那麼多的冤假錯案平反,那麼多的律師為了正義而呼喊,我們不可熟視無睹。當然,把律師行業做成律商,我個人覺得也沒有必要予以道德抨擊,只要合法合規執業,我覺得都是沒有問題的。

    另一方面,絕大部分的司法人員也並不會認為自己的職業有多麼的崇高,不過都是為了一日三餐,養家餬口而矣,勤勤懇懇地工作,認認真真地辦好每一個案件,正義自然就會得到維護。少談一點主義,多做一點實事,其實更好。

    總之,不要把正義、金錢放大、放大、再放大,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們要把正義的理念存於心間,腳踏實地,認真辦案,不辜負當事人的重託,不違背法律的原則底限,不違反所在行業的職業道德,正義就會悄悄來臨。

  • 2 # 使用者大雨落幽雁

    說得直白些律師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現實中的很多真實和法律上的真實不是一回事,這就需要律師運用法律知識為當事人向法庭闡述,與你說的正義和金錢之類的不是一回事。永遠不能用正義與金錢來約束或綁架律師。因為律師這個職業不能簡單的用普通的道德、道理來衡量。當然,有部分律師為了掙錢,使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讓人氣憤,讓當事人寒心。這是避免不了的,不能代表律師的全部。

  • 3 # 桂林張小榮律師

    問律師這個問題就好像問老師是為了育人還是為了掙錢,問醫生是為了救人還是為了掙錢是一樣的。

    很多人都覺得律師收費高,就是一心為了錢。因為你看到的只是律師諮詢時,用幾分鐘或十幾分鍾就收好幾百,你看到的只是律師開庭時簡簡單單的說了那麼一段話,就收幾千乃至上萬,卻沒有看到,在你看不到的時間裡,他是怎麼去整理,去學習的。

    但是我要說的是,除了援助案子之外,律師免費或者減低收費都是違規的,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推廣行為規則》第十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進行業務推廣時,不得有下列行為:......(八)不收費或者減低收費(法律援助案件除外);......”而且律師收費,國家和地方都是有標準的,律師只是按照標準收費而已。

    其次,不敢標榜說每位律師是為了正義,但是律師在合法的前提下為當事人提供的服務,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對抗公權力還是維護私權利,無論是有意還是無心,都促使了這個國家法制的進步,因為有了律師,“正義”才體現出真正的正義。

  • 4 # 平江人家

    我們首先要明白,律師是法律工作者,他為原告或被告打官司,也是在刑法、民法、婚姻法、經濟法和其它法律的框架下進行有罪或無罪,刑期長短或賠償等進行辯護。

    當然,最後的結果,還有根據法院主審法官判決而定。

    我們需要明確,為正義服務和收取金錢並不矛盾,因為律師是一份工作,是一個職業。並不是為了正義就不要金錢,為了金錢,就不是正義了。

    律師的收費,還有標的,大律師,收費還不低。

    我們並不能認為,律師為壞人辯護,就不好?

    律師是依法辯護,如果不守律師的執業準則,也有可能違法、犯法,直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當一個律師不易,當一個好的律師也不易,當一個知名大律師更加不易。

  • 5 # 泥水勞人1

    二者皆有!因為律師也是人,也需要生活,只是他選擇了律師這個行業,其目的同樣是為了生活,為了律師之專業去獲取利益!這矛盾嗎?

  • 6 # 使用者文倩美好生活

    我認為,為正義服務的律師有,但是比較少。一般是為當事人服務。因為正常生活的人誰願意去打官司呢?都是因為發生了不能調解的事情才走法律程式的。這時律師的身份就非常重要。

    絕大多數的律師都會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竭盡全力為當事人提供最好的服務,為打贏官司作出最大的努力。最後官司不管輸贏,他們已經盡力了。即使沒有贏官司,但為當事人爭取了一些權益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

    既然服務了,拿錢就非常正常了。因為這是他們的職業,也是他們的飯碗。律師是一個非常嚴肅的的職業。要求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質。加強律師隊伍的建設非常重要,希望他們能真正成為服務大眾、為民請命的好律師。

  • 7 # 柳紹風

    沒當過律師。

    不過我覺得,一個嬰兒長到成年不是由他決定的,你應該要問法律為正義服務還是金錢服務?

    那麼我覺得,法律只是一道命令,執行人就當暫且是在律師手裡;那麼此時的律師是否願意捍衛正義or金錢?我想命令既已發出,就必須願意,這個答案不好答,我只是覺得既然已經成為了一個律師,前提自然是軍令如山,後續才是殘局。

    當你問出這個問題,已經假定這是一個冤案了,那麼還是先翻案吧。

  • 8 # 假山的頑石

    律師當然應該為正義服務,不然要它有何意義?但是,現實中,很多律師卻是在為錢打官司,認為有利益可圖的案子,比如說,涉及到國家賠償的,他們會非常積極主動地接下案子,叫辯護的物件獅子大開口,法庭辯論時,他也盡其所能,勝訴了就可暗中分利益,輸了也無妨。

  • 9 # 倍兒爽8

    律師是屬雞的,需自己找食吃!和公、檢、法一樣,都是法律工作者。前者是公家人,就是公務員;後者是從業人員,只要考過且拿到律師證就可從事律師職業。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心為錢去的律師有,心裡裝著老百姓,收費合理的律師同樣有,伸張正義,捍衛法律尊嚴的律師有。

  • 10 # 不忘初心fjh

    美國有一句話:“如果一個人是一個好律師的話,那他還能算是一個好人嗎?”法律是什麼?是真理?一旦金錢摻和進來,法律便狗屁不如!答案只有一個,律師不是在為法律服務是在為金錢服務!如果法官公正,那律師就多此一舉!有律師只能證明法官不及格!

  • 11 # 穗在岬子

    律師是為正義服務的,這毫無問題。但是人是為金錢服務的。這也是符合絕大部分人性的。那麼,你覺得他們為誰服務呢?

    中國現在律師地位不高,那麼,還有很多初心不變的律師在做著一般性的法律諮詢服務。但是當一個律師有了足夠名望,成了所謂大律師,誘惑就來了。能不能繼續做個律師,還是做條有錢人的狗,就不好說了。

  • 12 # 平凡的向日葵56

    律師是打著正義的幌子為金錢服務。個人認為這世上有兩個卑鄙無恥的職業:一個是政客,另一個是律師。很多律師也從政!

  • 13 # 魚廊釣具

    謝欄目組

    首先認定,律師只是一種職業稱呼。既是職業那它就需要社會生存的條件,金錢來保障。做為一名律師是否願意為正義而辯,還是隻為金錢私利枉廢道義而獲益。這需要看一個律師立於社會公德前的生存取向了。現實中大眾可自辨真偽。

  • 14 # 半畝方塘一寸心

    從道義而言,律師的職業是神聖的!是為維護社會正義和法律的公正而存在,是社會不可或缺的職業。

    但是,金錢是每個人必須的物資條件,律師和各行各業的職業一樣的,在法律和道德準繩約束下,獲得應有的報酬,理所當然。當然律師群體也是形形色色,因個人的價值取向不同,在道義和金錢面前,立足點略有偏重罷而已。比如,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正義的律師,免費服務的很多。同時為個人既得利益不擇手段“刀筆邪神”者也是存在的!

    總之,邪不壓正,永遠是正義永存!

  • 15 # 光澤人間

    這取決於律師本人的素質與道德標準。從法律角度講,律師在為人辨護時,根據事實條件,依據法律法規為金錢服務是應該的,無可厚非。但也有個別莨莠不齊之人,不顧職業道德,枉顧事實,曲解律規一味地為金錢是變味律師服務職業。

  • 16 # 人和萬事成

    其實,只要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律司為政府服務 ,要維護攻府的尊嚴與形像,律司在案件中起到媒介調節理順規範手續的作用,只要理由站得住腳,案子不復雜,官司準會贏,如果案子太複雜,理據不可靠 ,就是聘請律司打官司也會輸。

    律司維護的是公平正義,並不只是為金錢服務,律司維護的是多方的利益,並不是單方的利益。

  • 17 # 頭條A使用者

    律師是一個職業,既不為正義服務也不為金錢服務。律師接受委託人的委託,為僱主提供服務。

    這是律師的基本素質,即便他知道他的僱主可能有罪,他也要充分利用做無罪辯護或者做罪輕辯護。律師的辯護,替人脫罪,在法律上,具有豁免權。也就是說,他明知僱主有罪,他不舉報,不構成包庇罪,他透過辯護,使僱主脫罪,不作為犯罪共犯。這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

    否則,社會就亂了套,僱主聘請了律師。自然要將事情給律師講,讓他充分利用法律來脫罪,來和控方對打。如果你要求律師站在所謂的正義的一方,那豈不是僱主又花錢給自己找了個控方,顯然是不合情理!!

    所以,律師站在僱主一方,既不是正義一方也不是金錢一方。

  • 18 # 梧恬靜

    金錢!這是群蛀蟲。他們為什麼服務其實不是關鍵,他們為何能存在才是重點!

    法院的判定才是終極。律師在其中充當了什麼樣的角色呢?官司的過程就是查字典的過程,律師對過程的各種解析釋義,然後法官憑喜好貪嗔,選擇某一個方向敲定結果。

    官司結果符合大部份人的意向,就是正義,反之就是冤假。不管是什麼,律師都是收錢辦事,有錢就萬能,沒錢是萬萬不能的。

    對與錯,正與反,對於律師來說,不屑一顧。有無名,利可圖,才是他的唯一性。

  • 19 # 中國麒麟

    律師談不上為什麼服務,只是一種職業,如果非要用正義來約束不合適,他的內容就是甲方乙方,那麼哪方是正義不正義就得打敗對方來選擇了,勝者為正,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為邪惡的人打官司,但你的路線就窄多了。律師屬於中性行業,在正義與邪惡中間的一個事業產物。

  • 20 # 扯紙

    這個問題關乎道德與法治啊,律師為正義還是為金錢是個大問題,大到無數哲學家都在思考這個問題,首先關於什麼是正義,就有無數理論。日本有一個非常出名的電視劇《勝利即正義》,律師主張獲取勝利就是達到了正義,那麼這個正義是否是題主心中的正義,恐怕也得打個問號。

    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所以,律師首先是為當事人服務的,其提供服務而獲取報酬,是理所應當,當然至於提供服務價格的多少,則是另一個討論的問題。其次,律師需要在法律框架內提供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是法律上的定義。

    從法經濟學考慮,律師單純為正義或者單純為金錢,其耗費的成本都無限大,從前一段分析我們知道,律師是為當事人服務的,當事人的訴求都是合法正當的嘛,恐怕不是,那麼是不是律師就可以為金錢鋌而走險呢,我認為,有的律師會,但大部分都不會,這裡有一個違法成本的問題,律師需要維護法律實施,知法犯法,很容易被吊銷律師資格,如果被吊銷,那麼相當於吃飯的傢伙沒了,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所以,我覺得律師應該是為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服務的,至於有的律師收費高、有的律師收費低,是由於多方面關係造成的。維護正義不是律師的職責,那是法院的任務,律師只是一種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而已,我覺得不要過分解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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