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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謝謝不客氣啊

    在當今社會,汽車早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種出行方式,它確實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每件事都有利必有弊,隨著汽車數量的不斷增加,以及一些車主的不良駕駛行為,導致近兩年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逐漸升高。

    其實,歸根到底,很多交通意外都是因為司機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的,就像紅綠燈一樣,本身就是為你提供一個方便的方式,但總有少數人想闖紅燈,當然,闖紅燈會被扣減和罰款,這也是當之無愧的。但是有人質疑過黃燈只有一秒鐘的時候,開車經過是否違法,是否需要扣分?

    事實上,無論是紅燈還是黃燈,大多數車主都在冒險,總覺得自己可以在最後一秒衝過去。正是這種心態導致了各種很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所以,不管闖黃燈是否屬於違章,我們都應該儘量避免在這種情況下闖黃燈。

    一般來說,黃燈只需要3秒鐘。其目的是在紅燈和綠燈之間進行轉換。因此,如果遠處的黃燈亮著,應該減速並及時停車,要老老實實等紅燈亮完之後再行透過。

    但是如果你真的有最後一秒的時間強迫透過,如果你繼續開車,你將不會扣分。但如果你正好在停車線前,如果你繼續通行,你可能會被判記為闖紅燈,這樣也是要扣6罰200的。所以,如果你看到黃燈亮著,那一分鐘寧願不要搶過,即使你不扣分,也不罰款,萬一發生交通事故,那也十分不值得的。

    所以為了生命安全著想,寧等一分鐘,不搶一秒鐘

  • 2 # 路過風景路過她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要減速,很明顯每個人都明白的道理,搶黃燈肯定是不對的,增加了危險性,對自己不負責的同時也對別人不負責。首先我個人習慣是上班也好,出去辦事也好都是算好時間提前半小時出門,這樣路上堵車也不會遲到,遇到黃燈從來不會去搶的,沒有監控的紅綠燈,沒有人也不會闖紅燈,養成一個良好習慣是很重要的事情。目前的交通規則沒有闖黃燈扣分的規定,存在集合理,也是給司機一個緩緩衝處理的一個時間。並不需要改動,目前就很好。最後還是建議各位車主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安全第一,我們還有家人

  • 3 # 男人想通了女人想開了

    首先汽車加速搶黃燈並沒有違反國家交通法律法規,扣分兒從何而來?按闖紅燈兒算更是無稽之談,國家法律並非兒戲,希望大家認真執行國家法律,不要想當然。

  • 4 # 不邪勇爺

    透過路口時速30,便於觀察處置突發。出了狀況車主責任通常是:超速、觀察不細、處置不當。

    在天朝開車按規矩來,無責事故都得讓你認個10%的責任,就別讓司機為難了。搶燈成功了快2秒,失敗了快一輩子或散盡錢財。

    12分的駕照真的很不夠用。

  • 5 # 雜拌兒

    黃燈的作用是提示而不是禁止。出現黃燈,本來的目的就是讓司機注意,距離遠的減速停車,距離近的加速透過。哪來闖黃燈一說,如若成立,也沒必要設定黃燈了,綠燈直接變紅燈好了。

  • 6 # 南飛雁sln

    堅決不支援搶黃燈罰分扣錢,因為黃燈是綠燈轉紅燈的過度,個人感覺這個過渡期比較長就可以不用急剎車搶黃燈過馬路,如果在路口幾十米看見黃燈閃爍就應該停下來

  • 7 # 到處溜達隨便走

    以交通法規為準,否則扣分就是違法。法律沒規定黃燈過路口就是違法,也沒規定黃燈必須停車。前段時間很多城市規定黃燈閃爍就不能過線,事實證明根本無法實施,汽車慣性很大,不可能說停就停,不但影響了路口透過效率,還有很大的追尾危險。

  • 8 # 在想念一個人1023

    如果這樣做,會造成很大的誤判事件。法律如果冤枉一個好人比放掉一個壞人嚴重一百倍。你40公里的速度過路口,離線還有五米,黃燈亮了,你停下的話,百分百停在人行道或者對向車道上,會阻擋對向同行,這個怎麼算?

  • 9 # 職業輔助莫甘娜

    個人覺得有必要,面對黃燈,很多人都會由僥倖心理,覺得這時間我肯定能過去,但是意外往往就在那幾秒鐘發生。所以制定一個規則其實更安全。

  • 10 # phillips

    有時候闖黃燈是沒辦法。離線還有十幾二十米,按照交通規定的60km速度在路上行駛,突然遇見黃燈,怎麼可能剎得住?你要說離著50-100米看見黃燈然後加速衝過去,的確是不應該,那樣做很危險。

  • 11 # 至尊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現在不要把交通法規定的那麼死,因為路上好些情況都是司機看情況作出正確的處理,闖黃燈如果是燈崗上沒時間,車速快變黃燈剎不住過去了你扣分不合適吧。

  • 12 # 帝都草民家裡蹲

    如果既無能力制止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又要解決因為他們引起的路口交通事故,那麼可以取消所有紅綠燈或者禁止所有機動車上路。

  • 13 # 四輪介紹所

    我覺得處罰的前提不應該是搶沒搶黃燈,而是是否違反了路口限速的法規。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時,行駛最高時速為40公里/小時,如果為了在黃燈時透過路口,加速行駛並超過了限速,那就應該處罰。

    交通法規的設定應該基於一定的規則,做了禁止做的事才應該處罰。黃燈亮起的時候人行道燈也沒有變綠,這個時候人行道上不應該有行人和非機動車,車輛黃燈透過路口,也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所以,我認為在黃燈亮起時,有條件停車的就應該停車,沒條件停車的,只要沒超過限速,繼續透過也不應該受到處罰。

    綠燈是允許透過,紅燈是禁止透過,允許和禁止是十分明確的。黃燈只是一個警示的作用,黃燈亮起意味著馬上就要禁止通過了,作為駕駛員來說,看到黃燈亮起,第一反應應該是減速準備停車,但是如果沒有條件在停止線前剎停,或者有可能造成後車追尾事故,那麼只要沒有超過路口限速就應該透過。

  • 14 # 珍珠黑月季花1

    我支援,有一次我正常行駛,突然後面來個車超過我的車加塞到我車前。停下,我幸虧及時剎住了車,不然就碰到他的車了。如果我速度快點就是大車禍。為了那一秒,造成危險不值得,對這些人扣一分能起到效果是很有必要的。

  • 15 # 細雨飄灑l

    加速搶黃燈有時候也是迫不得已,尤其是對於不讀秒的紅綠燈路口,你走也是,不走又剎不住車了,你說怎麼辦?所以有時候加速搶黃燈過去也是沒辦法,所以,對於黃燈扣分的話那真的是不合理。還不如取消黃燈,但是取消了黃燈那紅綠燈必須讀秒,否則肯定要亂套!

  • 16 # 無憂無慮游泳的魚

    為什麼不改成讀秒的綠燈?方便了司機,還能減少很多交通事故,能少死多少人命啊!有些地方原來是,後來又改成普通的紅綠燈,是沒有人闖黃燈闖紅燈,沒辦法罰款了嗎?這算不算漠視生命?這算不算間接殺人?

  • 17 # 歐陽1271498656647

    黃燈的作用是提示而不是禁止。出現黃燈,本來的目的就是讓司機注意,距離遠的減速停車,距離近的加速透過。哪來闖黃燈一說,如若成立,也沒必要設定黃燈了,綠燈直接變紅燈好了。

  • 18 # 順利33906256

    每個司機都知道黃燈慢注意,我認為黃燈亮時應停止,特別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我想搶黃燈視為搶紅燈。因為黃燈時間太短暫了,馬上緊接著紅燈。我建議闖黃燈視為闖紅燈處理,因為太危險了。

  • 19 # 無聊就多搞搞笑

    要有法律依據。

    黃燈在法規中的作用是什麼?提醒、警示?交規同時也規定了路口要緩行透過。

    所以恆速、減速透過的不應處罰。但是特意加速衝過去的應該有一定的處罰條款。要知道路口突然提速是非常危險的。

  • 20 # 言遜

    經過路口,斑馬線要減速慢行,確認安全才能透過,有的路口有測速,超速肯定會罰。搶黃燈,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以搶黃燈的理由處罰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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