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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本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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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在當下仰望那片海
我今天35歲了,我真的忘掉我上次被打是什麼時候了,至少也是15年前的時候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吧,那個時候血氣方剛愣頭青一個,兩句不和就開始動手,那個時候不管捱打還是打別人只是一時的衝動!從來沒有想過第2天在去報復別人。
反而很多時候等自己冷靜下來回後悔自己為什麼這麼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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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月光生活
我上次被打都二十幾年了,當時我們放學回家,幾個小屁孩想揍我,我當時想先下手為強,抓住一個比較小的就猛打,打完就跑,哈哈哈,那次他的比較厲害,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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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木炊煙
被打就被打了,爬起來揉揉就好了,挨點揍都是正常的沒什麼大不了的,也不要心存報復,這沒什麼意思,如果老想著這事,會讓你失去理智,但是如果觸碰到底線,那就輕易不出手,出手就不讓他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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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葡萄meimei
忘記了。
不過就算被打,也不會去報復。
小時候被其他小朋友打,當時想的是下次我一定要打回她~可是下次還是會被人打哭回家[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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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出特色給出精彩
即使你宰了他又能怎麼樣呢,別衝動了,為了家人,為了自己,放棄吧,沒什麼大不了的,沒人會因為你不報復而看不起你,我反而很佩服你能理智的發帖子,思考這個問題。按我的意思,這個社會文明瞭,以後儘量別參與這樣的事,也別報復了,費力不討好,把這幾萬作為你第一桶金,做個正經生意,相信你的理智也會使你在生意上成功。
我們國家,社會更需要的是一個成功人士,而不是一個毫無價值的報復者,想開點吧,希望你天天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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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l蓋飯之米飯
我上次被打,是被我爸打的。理由是我現在正讀高中,貪戀遊戲,我爸回家看我正玩遊戲,大概是恨鐵不成鋼吧,我爸火氣很大。這是第一次吵架,第一次打我臉。事後,我也是很叛逆,說不想讀書了什麼的。我爸在吃飯的時候,我們又談了話,我仔細想了想,確實是我的錯,我也道了歉。
在此,我想說,對於被打的情況,我們要看是誰。如果是生生父母,親戚好友。我們應該仔細想想,他們是不是為了我們。對於別人欺負我們,我們也要觀摩觀摩力量的懸殊,現在的法律很完善。假如打我們的話,當即就應該還手,正當防衛。假如防衛不過,我們這時要記得他(她)的模樣,事後去警察局報警。法律是最好的武器。要不然我們說不定還要去警察局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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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紅雪饅頭
打架不是什麼有格局的事,如果一個成年人老是和別人講狠,說明這個人廢了。當你知道,別人打你一巴掌,你應該對著別人笑一下,因為肯定是你錯了,不然別人為什麼要打你?但是,你可以在你笑一下時別人正高興時,扇別人一巴掌,要誅心,別人會一生都記得你。
不要談什麼報復,你得知道,什麼叫吃人不吐骨頭!什麼叫場景賦能!什麼叫謊言!
成年人要在乎吃人不吐骨頭事,那些打架的事,讓白痴去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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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畢竟是飄少
忘記了,得問問我媽媽才知道了。說實話吧!談不上什麼報復,既使被人打一定是有原因的。與其想著去報復別人還不如花點時間來琢磨琢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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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無妄001
這個提問好奇怪呀。我記得,我上次被打的時候,是在小學一年級。被我們班的一個高高壯壯的孩子打哭了。
然後我就告訴了我的哥哥,然後放學之後在學校門口等著他,他被我哥哥狠狠地修理了一頓,從此之後那個那孩子看到我之後,都是躲著我。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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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風柔小荷香
也許自己是個不著人喜歡的孩子,也許是因為自己很淘氣。小時候沒少捱打。記得有一次給家人們盛飯,一不小心連飯帶碗掉在地上,打了個粉碎,手也被燙到了,母親不容分說上來就打。小孩子時的埃打,有時是因為活幹不好埃打,有時是因為學習不好捱打。像這樣捱打的事有過幾次。因為當時特別委屈,心裡也有過恨。所以記得很深刻。
其實,小孩子,誰都想讓父母疼愛自己,肯定自己,希望父母關心自己,愛護自己。因為,小孩子時一心全部依賴著父母,對父母有太多的深愛…
說到報復,那一定是自己的強大優秀。如果自己的奮鬥目標得以實現,自己的夢想成了真,那你就是勝利者。這就是最好的報復手段。父母也會由衷的為你感到自豪和驕傲。
隨著年齡的增長,小時候的很多事都淡忘了,唯有埃打還是記憶猶新,畢竟,心傷的多了,也就親近不起來了,有時候跟父母也親近不起來。但是,隨著自己的長大,父母卻逐漸衰老了,對他們的恨早就拋到九霄雲外了。只願父母開心愉悅!健康長壽!幸福快樂的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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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無名x之輩
記憶中,上次被打是上小學的時候,這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小時候我非常調皮,脾氣還很拗,然後我爸就看不慣我,總是說我,然後他一說我,我就給他頂嘴,一頂嘴吧,他就會打我…我上次被打是在家裡面的,我記得當時是早上。早上起床後要洗臉吃飯,我當時洗完臉準備吃飯呢,然後突然感覺想尿尿,因為當時是冬天,天特別冷,我不想再去洗涑,然後就想著憋著,等吃完飯了再去上廁所。然後我剛吃了一口饅頭,感覺有點憋不住了,而我又不想去上廁所,最後憋的是在憋不住了。我就在廚房吃飯的時候尿褲子了,我爸看見了,很生氣,過來就打我,我就哭,越哭我爸就打的越狠,然後還拿他的皮帶抽我。我媽看見了,趕緊去攔我爸,不讓他打我,然後我媽說去換個衣服吧,大冬天的,這麼冷,凍著了也不好。我媽給我找出了一條新棉褲,讓我穿上,我穿上後還在哭,不敢去吃飯,我爸直接吼我,還不趕緊去吃飯,哭哭哭,還好意思哭,再哭就別吃飯了,直接去上學去吧!我嚇得趕緊去吃飯了,吃完飯我就去吃飯去了。在上學的路上,我還想著,早知道我就去上廁所了,上完廁所洗洗手也不費多大勁,這被打的吃不上飯,很不划算……
從那之後,我爸就沒再打我了,用我爸的話說,不打你不是你做的好了,而是你長大了,給你留點面子。因為是我爸打的我,所以就不存在報復了。不過小時候的我,是真的皮,可氣人了,也怨不得我爸會打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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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程姐
我還真沒被打過,我這個人於事無爭。讓別人一點也沒什麼,不是說吃虧是福嗎?但我覺得如果被打了,就要狠狠的打回去,好好的教訓他一下。讓他知道打人也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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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漢堡閣
上次被打應該是小學六年級的時候,距今十二年了,那是最後一次被打,也是從小到大被打最嚴重的一次。
我是農村的,那時候放假,和自己的發小夥伴七八個人去爬山,好奇著山的那邊是什麼,我們翻山越嶺,腿也有痠痛了,想著要回去發現天色已經不早了,然後就決定繼續先找到大路再沿著大路回家,找到大路後我發現這是去我大姑家的路,就提議不回家了,去我大姑家過夜吧,等去到大姑家已經全黑了,大姑家很窮,也沒有提前知道我們會來,飯菜都沒有,只好現去買一塊豆腐做菜,我們七八個人吃這一個菜。
後面大姑打電話給家裡人說我們在這裡,讓家裡放心。我們都有屋外站著,後面我們想到那麼多人也住不下,趁大姑進屋就全部走了,走了六七公里路來到了我們鎮上,已經晚上十點多了。當時很怕被街上的混混打都低著都走路。找不到地方睡覺,後面跑到農貿市場裡面準備睡一晚第二天回家,結果太冷了,又跑去麥田裡睡,還是冷,有的人說受不了了就要回家,爭執半天都陸陸續續走回去。回到家凌晨一點多了,所有家長都在路上等著沒有睡覺,別人的家長都很擔心自己家孩子,說怎麼才回來,然後回家睡覺了,我也以為我可以好好睡覺休息了,一路上和我爸笑嘻嘻的。
結果一到家就讓我跪下,我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但還是跪下了,然後就被我爸用竹杆狠狠的抽背,站起來想跑就逮回來抽腿,竹杆打斷了好幾根,眼淚怎麼也流不完,不停抽搐,哽咽到呼吸困難。當時心裡想的是我要幾家出走,我要去打工,我沒有錢,我要先去舅舅家,讓舅舅給我五百塊,去打工然後再也不回家。然而,這一切是不可能的,也沒有這麼做。
所謂的“報復”最多也就是被打時的心理活動吧。
現在我老爸也已經不在了,想起來還真的好幼稚好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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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蟹小松
我小學的時候捱過打、而且十分憋屈、在那之後我也不打人也不被人打、那次是我前邊倆高年級的學生打鬧、互罵對方是傻逼、其中有一個回頭看見我了、就和夥伴說我是傻逼、我想都沒想就回了一句、你才傻逼呢、然後他就過來踹了我兩腳肚子QAQ我那時候是個肥仔、
後續我真跟電視劇裡一樣、回家鍛鍊、而且著重練抱腿、還和我家親戚學了擒拿、但是後來再也沒碰見過那孫子、而我也發現我那親戚不僅會擒拿、還會別的、武術也沒他說的那麼無聊、反而很有意思、就一直練了、
現在雖然也不瘦、但我是那種一看就感覺很敦實的感覺、而且朋友說我有時候目光兇……說小時候不這樣……我本來不承認也不信、後來有一次小巷碰見一個比我高、比我身材好的男大學生、我什麼也沒幹、就看他一眼、他就抱緊書包並且向遠離我的方向挪了3步……也不知道是他膽子太小還是怎樣……我這麼和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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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玩樂兒童
我被打還是小孩的時候,因為逃課在河裡抓魚,被哥哥知道了,打了我一頓。這一頓也深深的刻在我的腦海裡,從此再也不敢逃課。現實生活中,如果受到他人毆打傷害要及時報警,請不要有報復的念頭,不要讓自己由一個受害者變成施害人。
還是建議大家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來處理。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具體情節依法立案偵查,收集證據進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門提供有關的線索,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查,查明事實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安機關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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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阿森納影視
首先大多都是一股熱血的想打回去,不過這時候我會想值不值。打了他被反過來在報復這是必定的事。
然後就該想下身邊人,朋友或者老師。朋友的話會理解到你的感受,這個至於會點不好講。老師嘛,不需要多解釋,正常發展落來都是請當事人罵一頓,再叫當事人給你道歉,然後在請家長,最後嚴重的修學一個星期,他頂多做到這裡了。這個我想應該不是你想看到的結果。至於最後提到的人多人少,其實要是真要打我會講,要是自己不痛那就算了,就當自己今日倒黴摔了一跤。這個嘛可以這樣講大家人不多打下架啥事都沒,事後頂多雙方不鳥彼此而已。人多了打起來不是進醫院就是那啥這啥的,最後大家啥都得不到,今天就給他得逼一次。下次再惹上了,才想怎麼搞他。年輕的時候還是多用腦,小動手的好。畢竟學習重要嘛
題外話,其實我也試過好多次這事情了,最近的應該是這樣的。一個跟我一起上班但是有點矛盾的員工一直和別人在講我壞話,但是他知道我這邊認識的人比較多,所以不敢直接叫。我也不鳥他,畢竟會叫的狗不咬人。後來招工,來了個幾個新來的行事作風都好囂張。於是就到處問了下,打探到這傢伙在這邊有不少老鄉,而我最討厭的就是老鄉會,難纏麻煩好多。然而我在這邊也不太想做了有心辭工,沒想和這幾個丫搞好關係什麼的。於是那廝看準這機會跟那新來的搞在一起,時不時的就叫新來的來找我麻煩。開始還沒啥,後來倒是有想過找人廢了那廝。用了點時間查那幫混蛋的住處。準備當日辭工。買好車票,晚上叫好人。送這幫傢伙進醫院。順帶廢了這廝的雙腳,完事就坐車離開。
我是這樣想的,雖然感覺好爽,但是我得給不少錢。感覺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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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Frank李
前幾年有一次產生衝突,對方3個人,一起打了一架,結果雙方都受了點傷!當時警察就來了,一起被帶去了派出所!
這個事過後,我也在思考,是應該再去報復,還是以後避免這方面的衝突。其實仔細想想,很多衝突都是為了一點點芝麻小事,然而一時衝動可能會釀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這次還算幸運,對方3個人,只是受了點小傷,對方也在派出所交了罰款,也收到相應的懲罰。
任何事發生後,都應該沉著冷靜,遇到衝突更應該冷靜,協商解決,如果相互出拳,事態只會變得越來越壞,得不償失!畢竟打人或報復也需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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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過路人蛋蛋
我上次被打,也記不清了。因為被打的次數太多了。
報復啥,打就打唄,也不是扛不住。
要報復,那只有娶她。這是最好的報復!
但不知道娶哪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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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水瓶影視廳
我小學的時候捱過打、而且十分憋屈、在那之後我也不打人也不被人打、那次是我前邊倆高年級的學生打鬧、互罵對方是傻逼、其中有一個回頭看見我了、就和夥伴說我是傻逼、我想都沒想就回了一句、你才傻逼呢、然後他就過來踹了我兩腳肚子QAQ我那時候是個肥仔、
後續我真跟電視劇裡一樣、回家鍛鍊、而且著重練抱腿、還和我家親戚學了擒拿、但是後來再也沒碰見過那孫子、而我也發現我那親戚不僅會擒拿、還會別的、武術也沒他說的那麼無聊、反而很有意思、就一直練了、
現在雖然也不瘦、但我是那種一看就感覺很敦實的感覺、而且朋友說我有時候目光兇……說小時候不這樣……我本來不承認也不信、後來有一次小巷碰見一個比我高、比我身材好的男大學生、我什麼也沒幹、就看他一眼、他就抱緊書包並且向遠離我的方向挪了3步……也不知道是他膽子太小還是怎樣……我這麼和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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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讀初一的時候,在上學的路上無緣無故被別學校的人踢了不下10腳,不敢還手,(別人7.8個)不過被我記住了一個長相跟正常人有偏差的,過了半個多月在一個檯球廳裡打檯球無意中看到那個長得與眾不同的,追過去幹斷3個檯球杆,拿檯球砸他的頭(他手抱頭了)但是也被幹到縫了10多針,回學校他爹來學校找我了,然後老師也叫我家長了,陪醫藥費撒的!回家我爹表揚我了,說乾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