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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川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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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李阿中
既然是犯法,就一定侵犯了他人的權益或國家、公共利益。為了地方利益、小集體利益,而損害公民合法權益,都是國法所不允許的,非罪也是錯,比如強拆(但對漫天要價,或者故意阻擾國家建設的,經法定程式裁定限期拆除不予執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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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魚媽愛發糖
一個人收了很多的賄賂,然後又把錢捐給了慈善機構,應該就屬於造福了很多人,但他的行為違法犯罪了。,就要愛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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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姓春秋
對和錯,很多的時候是相對而言的。對他造福的人來說是對的。對當時的國家法律及社會秩序而言是錯的,但放在歷史的長河中評價可能是對的,因為有可能是惡法,被廢止或糾錯。所以一個人只要心有善心,做他自己喜歡做的和他自己認為對的,是不會太在意他人的評價,但必須付出代價。觸犯了法律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南非的第一位黑人總統曼德拉曾在牢關了二十年,你說他對了還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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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禿頭法學生
我認為法律必須要遵守
法律被創設出來,就是大家要共同遵守的。觸犯法律,即使造福了很多人,也不應該支援。
也就是不支援邊沁的功利主義主義,即犧牲少數人的利益,保護更多人的利益。
例如把一個活人殺害了,把他的眼睛、腎、手、腳、心臟分別用於救助5個人。單純從數量來看,是1比5,貌似是做了好事。但是每個人的生命都是需要得到尊重的,而且法律也規定每個人的生命也都是不可侵犯。
法律創設出來就必須要遵守,否則形同虛設,這個是規則。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規則,片面強調犧牲個人利益,從而獲得多數人的利益,這樣是很可怕的。沒有規則的社會,是個可怕的社會。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應得到尊重。不應以觸犯法律,犧牲個人,來獲得大多數人的利益。
如果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要做的是修訂法律,而不是以犧牲個人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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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千年歷史千面遊
你說的是所謂的大俠吧?這類人做的事看似大快人心,實際的結果卻是讓法律這種公眾都應該共同遵守的規則被破壞。長此以往的後果就是法律的威信降低,每個人都可以不遵守,或者敢於不遵守。那麼能控制所有人行為規範的框架就沒有了,社會會變得越來越亂。所以即使這個人確實造福一方,也不應該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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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韓國正
人類之所以生存之今,是與自然災難抗爭分不開的,在疾病面前湧現了許多名人名醫,優其中華民族的中醫,博大精深,救死扶傷,功不可沒,更有些身懷絕技,卻無醫師資質,對於一些疑難雜症藥到病除,而費用低,雖不提倡他們這種行為,但也不能拒絕這種絕技傳承,雖沒有資質認證,但卻實給我們的生活解除疾苦,帶來了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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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快樂小賓
有一句話說得好: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我們就該滿足了。的確,我們不能否認避免出現樓主所提出的這個問題。但是所有的問題都是有其兩面性的,因此我們在考慮問題的時候更應該從受眾更大的那一方考慮。
還記得2018年的那個電影《我不是藥神》嗎?當時播出以後也在社會上掀起了一場劇中主人公是否有罪的討論。主人公在一個偶然的機遇下得到了一個從印度進口仿製藥,再賣給中國那些買不起正版藥的白血病患者的生意。雖然藥是仿製的並非正版,但他卻同正版擁有著同樣的藥效而且價格要便宜很多。這對當時國內很多得了白血病卻買不起正版藥的家庭來說的確是一個福音,更是他們的救命稻草。而劇中的主人公恰恰就是患者與這些救命稻草之間聯絡的橋樑,換句話說也就是程勇救了他們的命。但是你能說程勇無罪嗎?不能!
一家制藥公司從立項研發到臨床試驗,再到批次投產。這期間所耗費的資源、費用、甚至是時間都是我們所不能想象的可以說是成本巨大。而那些仿製品呢?他們可以坐享其成省去了前期的大量投入,直接拿來盈利賺錢。也正因如此他們的價格要遠遠低於正版價格,這對普通人也許是一個短期的好處。但就長遠來說如果都這樣的話誰還會去費心費力地研發正版呢?答案當然是沒有,這是極其不利於社會發展的結果也只能是損害了全社會的利益。如果這樣看你還會覺得程勇做的對嗎?以及一些諸如此類的事件你還會覺得他們是對的嗎?
我們的社會需要道德但更需要法律,法律最大的作用不是懲罰壞人以及杜絕犯罪。而是說他給了我們人類一個行為底線,正是有了這條底線才能讓有些人不會壞的無法無天,才能符合社會大眾的根本利益。道德也許可以判斷區域性認知的好與壞,但他並不能約束大眾。因此雖然法律無情但他確是維持人類最好用的工具,我們可以從道德層面討論好壞。但最後決定的一定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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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大律師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應當得到遵守!有的行為看似違反了法律規定,但根據相關理論,事實上並不違反,比如一倆汽車著火,如果不移到人少的地方,油箱爆炸後不堪設想。這時一個喝酒的人啟動汽車駛離現場,雖然違反了酒後不能開車的規定,但這屬於緊急避險,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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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oy風清揚jf
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律和道德有很大一部分交集,但不盡相同。如“通姦”行為,在韓國既違法亦違道德,而在很多國家(包括我國)卻是違背道德但不違法。法律是統治者治理社會的工具,而道德則更具社會屬性。至於違法而不違德的行為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則是執法者需綜合考量的問題,“律法不外乎人情"嘛。有的也只能待後人評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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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可不說007
請注意,所謂的遵守法律是指的和平時期為了更好的生活所制定的一個規則,這時候就必須要遵守,但是,在非常時期,除了基本的規則和道德約束外就允許事急從權,堅持死理的根本就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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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葉142030140
幼稚且矛盾的提問!法是與民意結合的產物,觸犯法律確能救瀆許多人,說明這“許多人”也是有罪的群體!土匪搶劫一人頂罪被你認定為英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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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ljq0328
沒有什麼善事,是必須透過違法的手段才能實現的。當然,你為了拯救地球,闖個紅燈不在此列。
比較有爭議的,就是《我不是藥神》裡那個違法販藥者。當我們心懷憐憫地同情那些病患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法律不是冷血的殺人機器,而是為了拯救更多的病患。
如果你為了同情而允許非法仿製藥,就相當於否定了智慧財產權,就相當於扼殺了為拯救更多病患而繼續研發新藥物的任何嘗試。這是鼠目寸光的“婦人之仁”。
藥廠成功研發一種藥物,平均要投入十幾億美元的研發費用;如果再算上那些鉅額投資後失敗的專案,每種藥物就要收回幾十億美元,才能保本。藥廠保本,是它們繼續造福人類的基礎。讓藥廠在短短二十年的專利期,收回幾十億美元的成本,這才是“人間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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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男兒本色韋信子
一個罪犯可能是個孝子也可能是個好父親好丈夫。反之一個善良的人或者是好人也會犯罪傷害了別人的利益。任何人犯罪都應該受到法律法規上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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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努力的丫蛋
法律的目的本身就是讓你違法而制定的,法律也是保護權貴而設立的。真正的法律就是為了公平公正正義為出發點,法治精神才是一個社會的立命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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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故事終末
嗯嗯,黑暗的正義,有個美劇就是這樣的話題。即使是法律相對完善的美國,也有很多人認為法律有所不及,呆板執行法律實際違背了正義,傷害了人民的利益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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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混和著說事,應該各說各事。我住遼國地盤,當然希望岳飛快死。夫妻感情不好,就應該學習秦檜。想三妻四妾的,就應該看人家朱佑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