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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菜鳥道特

    此案有明顯不合邏輯的地方:這些貪汙的糧食是被貪汙者倒賣私分了,但是收入糧倉的糧食並沒少那麼多。因為大戶,糧商,富戶等被貪贓者要求補了空。所以朱元璋在《大誥》中明確質問了這些貪汙者你們向商人大戶借糧用什麼來還?但是這些被逼無奈補空缺的大戶糧商富戶卻被定罪為了協同者,遭到了殺頭抄家的命運。“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正是當年此案的真實寫照。這起案件的主審官吳庸在完成了此案後也被朱元璋處死平民憤。此案更像是有預謀的一場國家剪天下羊毛的行動。

  • 2 # 籀筆鉤史話桑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貪汙。因為每個人都有慾望,而慾望是無止無盡的,當你得到一百元錢的時候,你想得到一千元,得到一千元,又想得到一萬元。但是每個人又得控制自己的慾望,以免給自己帶來滅頂之災。政府又得加強頂層設計和法治建設,讓人在慾望面前知難而退。只有這兩者結合,才能防止腐敗。不然腐敗就不可能絕跡。明太祖朱元璋時期,政府加大了法治建設,以重刑去懲治貪汙犯,以重典去恐嚇貪汙犯,但是依然有官員貪汙。最典型的就是戶部侍郎貪汙案。在這之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後發生,朱元璋以滅九族,剝皮充草等法外施以重刑去懲治貪官。但是依然有人貪汙。

    一、郭桓案的形成

    郭桓案是民初四大案之一,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懷疑擔任北平與提刑司趙全德偕同戶部侍郎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調查。同年三月,御史、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貪汙。郭桓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盜賣官糧。後被揭發,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對此,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 為了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地主對此怨恨極深,朱元璋為了平息怨氣又將審刑官吳庸等人處死。

    二郭桓貪汙的原因

    第一我認為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還是郭桓等人的貪心作祟。第二是朱元璋想借郭桓案進行政治大清洗,肅清官員中拉幫結派,欺上瞞下之徒,給朱允炆登基作準備。第三杜絕貪汙之風。因為朱元璋出生貧苦人家,對地主貪汙犯本來就深惡痛絕。所以才會查處郭桓等人貪汙。

  • 3 # 小嚴說歷史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夥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盜官糧,於是下旨查辦。經審理發現,郭桓採用上與六部要員連手,下與府州縣官吏勾結,除侵吞寶鈔金銀外,僅貪汙稅糧及魚鹽等即折米兩千四百餘萬石。郭桓貪贓舞弊時間很長,而且手法拙劣,形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老朱因為有吃不上飯的童年陰影,最恨貪官,朱元璋親手書寫詔書羅列郭桓等人罪狀,他抱著寧可錯殺三千絕不放過一個的態度殺掉了一眾與郭桓有牽連的官員。(三萬餘人)。郭桓貪汙案的發生,使得朱元璋進一步堅定了“見任有司,皆系不才之徒”的看法,從而更加雷厲風行地推行他以律外酷刑治吏的想法。

    郭桓案之後,明朝政府制定了嚴格的懲治經濟犯罪的法令,並在財務管理上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有一條就是把記載稅款、錢糧的數字都改成大寫的數字“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這就是我們今天大寫數字的由來。

    但是貪官仍然殺不完,腐敗總是反不完,以至於朱元璋氣的跺腳慨嘆:“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

    (如果覺得有用,請點一波關注)

  • 4 # 社會歷史觀

    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當你到了一個很高的位置的時候,你就會在錢與權力的之間產生一種矛盾,就是用錢去推動權力,用權來貪汙錢財。歷史上許許多多的貪官汙吏,都是這樣子的,還有很多再入朝之前是正人君子,結果做官也就同流合汙了。郭桓自然也擺脫不了這個定律。

    郭桓案,是明朝的四大案件之一。往小了說,這其實就是普通的一個官吏貪汙案件,但是其特殊在其對整個明朝經濟的影響是巨大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涉案金額巨大。古時候的官吏都是有自己的勢力的,他肯定不可能僅憑一人之力就敢貪汙錢財,雖然我們不否認他的權利很大,但他肯定有幫手,所以不能推斷出當時牽扯麵該有多廣,尤其是在朱元璋執政的時期。

    這裡我們插一句題外話,一個朝代為什麼會滅亡?是因為統治者的麻木不仁,統治集團的無能,對待百姓的不公,引起了天下的反對。元朝末年就是這樣一個局面,元朝本身在歷史上就是一個不受歡迎的朝代,就是因為其風化制度到了元朝的末年,這種官僚腐朽制度更是嚴重,雖然朱元璋在建國之後很注重禮節文化政治的教導,這就是遵紀守法,廉政愛民。但是值得一提的就是這種風氣其實並沒有被扼殺,反而蔓延到了大明朝。胡惟庸,郭桓等人就屬於官場中的臭蟲。

    為什麼敢去貪財?隨著郭桓等人的權力增大,漸漸發現錢是好東西,有錢才能變通,所以他們就想盡一切辦法撈錢。在謀劃私吞朝廷財產之前,不知道還有多少朝廷的錢財流入了這些貪官汙吏的手中。

    為什麼敢去貪財?我們早就提過,郭環不是代表他自己,他只是一個主要的犯人,朝廷整治的只是以它為主要代表的許許多多的貪官汙吏。他是這些人的老大,權力最高者,也可以說是私吞財產的主要策劃人。他們以為朝廷看不見他們的所作所為,他們以為他們官官相護就可以矇蔽朱元璋的雙眼,基於這種動機,他們才敢一次次的欺瞞朝廷,欺詐錢財。

    為什麼敢去貪財?明朝剛剛建立之初,還沒有完整的法律體系,沒有統一的政策,剛好需要靠他們這些人來建立這恰恰順應了郭桓等人的心,他們以為在國家剛剛建立之初他們可以濫用權力為自己攬財而不受影響,可是他們忘了,這是朱元璋,一段歷史的終結者,一個王朝的開啟者。

    我們常說多行不義必自斃,正趕上朱元璋設立錦衣衛,嚴查百官之時。在這個風口浪尖上,竟敢犯下如此重罪,歷史上記載是朱元璋自己發覺的,但我們不難看出是朱元璋身邊的人查出了端倪。

    之所以被稱為明初四大案,是因為這件案子牽扯很多,我們都知道朱元璋是個狠人。他本身是農民階級出來的,不管他文化水平怎麼樣,他對貪官汙吏十分的仇恨,見證了元朝的殘暴之後,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那就是建立一個清廉為民的朝廷,在這一點上朱元璋做的還是很好的。

  • 5 # 使用者46401212138824行

    郭恆利用手權力與阿拉伯數字的不嚴密性,夥同其他官吏,收受大戶錢物,修改賬目。陳糧參新糧等手段貪汙過億。使盛怒之下的朱元璋,以鐵血的手段,嚴勵鎮壓了一大批官員。其中也有被牽連的正直官員,這就是郭恆案的始未。

  • 6 # 那年那月lhy

    朱元璋出身貧苦,最憎惡貪汙,他的夢想就是創造一個官員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因此朱元璋對腐敗行為絕不饒恕。

    朱元璋下令在各地衙門都要蓋一間土地祠,專門用來剝貪官的皮。貪汙官員被處死後把皮剝下來,裡面塞上稻草,供眾人參觀。

    據史料記載,洪武年間的官員,每天上朝。都要在家門口舉行一個儀式,然後訣別而去。一家人在後面哭!萬一上朝被朱元璋殺了,就回不來了。然後一家人在門口等,如果看到人回家了,就會慶祝一番。

    朱元璋還規定。普通鄉民只要發現貪官汙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如果路上有人阻攔,要株連九族。明朝開國以後貪汙不斷,被朱元璋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在嚴刑峻法之下,各級官員在腐敗的道路上前仆後繼,簡直要把朱元璋逼瘋了。

    郭恆案是洪武年間的大案,此處案一共殺掉了3萬人!朱元璋殺人眼睛連眨也不眨。

    據明史記載,郭恆的貪汙數額巨大,竟敢私分官府的賦稅和浙西的秋糧,還巧立名目,創造性徵收賦稅。在朱元璋看來,郭恆確實是膽大妄為,罪不容誅。

    郭恆在朱元璋眼皮底下,居然敢私吞幾個省的公糧,郭恆不過是個戶部侍郎,要貪汙糧食,怎麼會和禮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合作?

    據史料記載,郭恆貪汙的數量居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財政收入!這可能嗎?郭恆確實存在著貪汙的問題,但牽連面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汙案件中確屬罕見。

  • 7 # 筆落墨卿訮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蒼蠅不盯無縫的蛋,皇帝發了指令,御史(相當於現在的紀檢委)開始了辛勤的工作,同年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私分了浙西的秋糧,並且巧立名目,徵收了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人的慾望是無止盡的,而現實生活就在錢與權之間,所以做為一手撐天的頭兒就會有這樣的偏思想,亂用自己手中的特權去貪錢。

  • 8 # 文聽

    首先感謝悟空問答。郭桓案是明朝四大案件之一,四大案的實質,是朱元璋為維護自身統治和長治久安的必然作為,之所以讓人印象深刻,是因為朱元璋處理手段相對凌厲,殺人較多,歷史上也是褒貶不一。今天要說的郭桓案只是其中一環,我認為此案件的形成,應該和前兩案整體聯絡起來,更能清晰地讓我們回看那一段歷史。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政治因素較多,歷史上每個新生朝代都要做的功課,只不過“杯酒釋兵權”的做法相對溫和一些。朱元璋借胡惟庸案,剷除功臣良將,伯侯將佐,累計誅殺3萬餘人。

    洪武十五年,空印案,制度完善因素為主,空印案起因是明朝錢糧稅負賬目受地域遙遠因素影響,如果數目出錯,往返幾千裡是很正常的事,損耗時間從月到年不等,所以各級官員都是遵循前朝做法,帶空印的帳目進行核報。朱元璋藉此案誅殺各級官員及相關人員2萬餘人。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經濟治貪層面為主,《刑法志》記載,其推原中外貪墨所起,以六曹為罪魁,郭桓為誅首。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主要是說,郭桓是戶部右侍郎,而戶部又是主管全國戶口、錢糧、土地的衙門,權力很大,郭桓作為戶部的二把手,貪汙很容易。洪武十八年,御史餘敏、丁廷告發北平布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汙,私分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據朱元璋說,郭桓貪汙的糧食,可以供軍隊吃三年,最初公佈貪汙700萬石,是怕說多了老百姓不相信,實際上郭桓及同夥貪汙2400萬石還要多。所以朱元璋設立了專案組,結果牽連出了六部尚書、侍郎以及下屬官員基本都參與了,斬殺數萬人,最後追髒貪汙,發現已經轉移到民間富戶,尤其是江浙一帶大戶。

    以上是郭桓案始末。我得出的結論是,郭桓貪汙是沒有異議的,但是貪汙如此之大,牽連如此之廣,一個戶部侍郎應該沒有那麼大能量,顯然郭桓案是值得推敲的。我想此案的背後目的,借題發揮成分比較大。原因有兩點:

    一是朝廷需要錢,洪武十七年,傅友德率軍攻下雲貴,朱元璋得犒賞三軍;洪武二十年,朱元璋下令第五次北征北元,需要大量的錢。

    二是追髒追到民間富戶,尤其是江浙一帶大戶,我們說君子無罪,懷璧其罪,沈萬三是最好的例證。透過大範圍的民間財富調整,滿足了占人口大部分窮人的仇富心理,查抄了大戶錢糧也富足了國庫,二者相得益彰。

    如胡惟庸案和空印案一樣,明朝對外用兵,南征北戰,都是大量查抄貪官家財,充做軍費,朱元璋已經習慣用此手法!即使沒有郭桓,可能還會有李桓,楊桓!

  • 9 # 跪射俑

    朱元璋反腐懲貪三大案之二 郭桓案

    時間:洪武十八年,西曆公元1385年。每年各個地方的地方官都要來京城接受考核,面見皇上,朝覲述職,讓皇上來給予評價,根據評價來決定是否升遷或者降罪。當時有官4100多人,評定合格的只有430多人,大多數官員不合格。年考的不合格使得朱元璋下令徹查,一場全國範圍內的肅貪開始了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郭桓。郭桓時任戶部侍郎。戶部基本上算是現在的農業部、林業部、財政部等部門的總和,而戶部侍郎是戶部的副手相當於副部長。郭桓都做了些什麼事情呢?郭桓貪汙罪狀:

    一、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降低朝廷歲收。

    二、私吞浙西的秋糧,浙西秋糧本應該上繳四百五十萬石,郭桓只上繳兩百多萬石。

    三、徵收賦稅時,巧立名目,徵收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郭桓等人總共貪汙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為此,明太祖決心趁機掃蕩全國貪汙官員。

    朱元璋對郭桓案非常重視,他進行了一次統計,他說郭桓直接貪汙數字是有700萬成石,加上所有的各種各樣的折扣、鈔,一共是2400多萬石。朱元璋下令在全天下範圍內追贓,怎麼追呢?郭桓貪汙的是戶部錢糧。而戶部錢糧沒法補齊,於是戶部錢是從十二來的布政司,布政司則說是從府裡來的,府裡的官員則說他的贓款是從州里來的,州官則又說裡的說我的錢是縣裡給我送上來的,審問縣官是誰送的贓款,縣官則說是富商行賄的。這就是當時的一些富民、刁民,查到哪兒,懲罰到哪兒,一個不漏。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些貪官汙吏已經把錢財裝到自己的口袋裡頭了,不能倒出來,怎麼辦?他們下發貼子、下發通知,到各鄉各里要求攤派。要老百姓包賠。本來是懲貪,結果老百姓又增加了新的負擔,朱元璋下令嚴格處罰,所以這一次案件牽連到戶部、天下十二布政司,所有行賄的、窩贓的叫天下中產以上人家破產大半。富民勾結官府為非作歹。所以這次案子規模非常之大。此案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牽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為了追贓糧,演變成全國騷動,民間富人莫不因此破產,史稱"郭桓案"。最後,明太祖為了平息民怨,將審刑司吳庸殺了,並稱折算贓糧實有兩千石百多萬石,"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他曾經感嘆說:“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朱元璋所使用的酷刑,不是針對良民百姓,而是針對官員、官僚階層,是官員當中的貪汙階層。所以一說酷刑,說這個朱元璋真可恨,但是他是沒有針對百姓,他是保護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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