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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袖裡藏星辰呀

    還記得大連10歲女孩被殺案、湖南益陽12歲男孩弒母案麼?

    這次的結果又是收容教養?小惡魔也是惡魔啊。

    英國也判過10歲的殺人犯,15年刑期,你不是要接軌麼?為什麼只在狗肉上談接軌?

    建議未滿十歲的兒童,認定為無實施犯罪行為的能力,所以絕對不負刑事責任。

    十歲以上不滿十四周歲的實行無責任能力推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能夠證明行為人具有實施犯罪行為能力的,應認定負刑事責任。

    十四歲以上,負刑事責任。

  • 2 # 幼教圓圓

    首先這個事情我覺得很心痛,兩個家庭就這樣毀了,終究還是父母教育存在問題,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教育不容忽視,不要以為孩子小就不給他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價值觀,家庭教育很重要,孩子在生長生活的環境中耳濡目染,終究會學到很多,不要感覺家庭教育不重要,更不要說所有的教育都要交給學校,那是對自己孩子的不負責。對於孩子本身來說,都是小打小鬧能會有什麼深仇大恨,不至於要下此毒手,其原因之一就是教育本身的問題,還有就是教育環境的問題,不然一個10多歲的孩子能做出這樣的事情,這樣不僅影響孩子以後的生活,更影響了他人的生活,不管因為什麼,這樣做最後兩個家庭就毀了。這些事件必須要要引起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不能做觸犯法律的事。換做是誰都不能承受,這麼大的打擊自己的孩子就這樣沒了,孩子的世界雖然很簡單,如果孩子沒能處理好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以後必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所以作為家長的不能只看自己孩子成績,孩子能夠健康快樂成長,才是最好的。

  • 3 # 品品妄言

    如何看待13歲男孩啥歲10歲女孩後拋屍?――是誰讓孩子成為了惡魔?

    最近,警方通報了一起殺人案件

    人物:殺人者是13歲的男孩

    被害的女孩卻只有10歲

    事件經過:2020年4月14日17時33分,安徽郎溪警方接到報案,10歲女孩楊某婷失蹤,請求協助。

    4月17日,警方將重大作案嫌疑人楊某某(2007年7月出生)抓獲。

    經審訊,楊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將楊某婷致死的作案過程。

    4月18日,女孩的屍體在梅村村一處灌木叢中被發現,經確認已經被害身亡。

    人物關係: 據當地多人透露,男孩系女孩堂哥,有村民稱失蹤前女孩一人在家上網課,事發後男孩仍騎電動車到處逛。

    事件發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又一起駭人聽聞的未成年人犯罪。

    “堂兄妹”“殺人拋屍”,整整三天的時間,13歲楊某某若無其事地活的好好的,而10歲楊某婷卻永遠的離我們而去。

    他不是打了她或是罵了她,而是拿走了一個人的唯一一次的生命。

    讓人覺得未成年人殺人真的是毛骨悚然,那麼的冷血和殘酷。

    未成年人殺人就像吸血鬼一樣,看過《暮光之城》4的人都知道,連成年吸血鬼自己都害怕吸血鬼小孩。

    未成年人殺人就跟那個吸血鬼小孩一樣,不受控制,隨時可以毀滅掉一切。

    成年人的惡毒大多是逼得,小孩的惡毒真的夠純粹。

    “小孩子的惡是純粹的惡,成年人的善是複雜的善。”——鄭執《生吞》

    在痛心、憤怒的同時,我們還是要反思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他還只是個孩子”,不是他可以殺人的藉口和擋箭牌。特別是3歲以上的孩子,他們應該慢慢懂得規矩和處世之道,學會與他人相處,懂得生命的尊貴,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家庭教育應該提供給孩子良好的環境,無論是教育方式還是教育理念,教會孩子最基礎的,應該就是善良吧。孩子成長接受的理念和觀點,應是積極向上的,無論是透過書籍、電視還是網路,應儘可能避免接觸暴力資訊,讓孩子正確看待暴力問題。

    願逝者安息,天堂沒有惡魔。

  • 4 # 星之守望

    這件事情近日已引發熱議。

    1、目前,我國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頻發。

    那麼,就有很多的網友呼籲,要根據未成年人犯罪性質和情節的輕重,追究一定的刑事責任,以起到警示和預防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

    不能讓年齡成為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傘”。

    2、要考慮未成年人犯罪背後教育的缺失。

    這一事件中的被害人與嫌疑人是堂兄妹關係,據說男孩作案以後還繼續閒逛,太讓人難以置信了!

    受害女孩是單親家庭,父母很早就離異,她跟爸爸、奶奶生活在一起,很靦腆的性格。

    事發當天,女孩爸爸外出上班,女孩奶奶外出採茶,只留下她一個人在家裡,給了“惡魔”犯案的機會。

    那麼這個13歲的“惡魔”為什麼會如此殘忍呢?

    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經說過:“每個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後,首先都是因為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長們在這名13歲男孩的成長中是否有需要反思的地方?是否給與了孩子良好的家庭教育。

    這一事件讓我們聯想到了2019年大連一名11歲女孩慘遭一名13歲男孩殺害的事情,同樣冷漠無情。

    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很大程度上與家庭教育的引導和管教有關。父母的言傳身教對孩子至關重要,是潛移默化的。

    雖然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並頻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無論如何,家長也脫不了干係。

    古語有云:“養不教,父之過。”

    每位家長都要教育好子女,承擔起教育子女的重任。一要以身作則,二要密切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從根本上告訴孩子犯罪的危害性,不要讓孩子迷失。

    教育要從孩子抓起,健康的種子才能茁壯成長。

    我們不是想要懲罰犯罪,而是要預防、減少、避免類似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 5 # 果媽科學育兒

    一、殘忍氣憤

    的確對於我們每一個人看到訊息後,都會覺得無比的殘忍和氣憤。因為一條年輕的生命,在這個世界消失了。對生命下狠手的是同樣是一個年輕生命,我們沒辦法想象,一個孩子怎麼會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到底是無知,還是被情緒衝昏了頭腦,而這一切的手法手段他又是從哪裡知曉的?可是按照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來看,法律對於這個13歲的小男孩,卻沒辦法做到深刻的懲戒。可他確實又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這一切讓人無比的氣憤。

    二、痛心惋惜

    一個生命,兩個家庭,幾代人,都因此墜入了深淵,而且一輩子也都將活在這個時間裡。10歲的小女孩,她的人生才剛起步,像輪初升的太陽,一切都充滿著美好和希望。可突然間戛然而止了,還沒來得及感受人間的芬芳,卻沒了人世的氣息。這都讓人無比的痛心,因為逝去的是生命,沒辦法重來。

    三、反思

    我們到底要怎麼教給我們的孩子,保護好自己,尤其是女孩子?我們又該怎麼去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去傷害別人?無論是被害還是傷害,一旦發生,都是兩個家庭的悲劇。而生命的珍貴在於它不可重來。有些錯誤犯下了就是沒有辦法彌補的。我們教給孩子更多的是怎麼樣去衝擊更好的分數,怎麼樣去爭取更好的排名,卻很父母專門花時間花精力,來和孩子溝通,如何去更好地生存生活。

    有很多傷害的概念不是0就是1,而有點碰到1了,就是悲劇的發生。作為父母,我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孩子避免傷害和誤入歧途呢?我想,有這幾個點,你一定要告訴孩子!

    1、你保護好自己,比任何事都重要

    讓孩子懂得生命珍貴的最重要的一課,就是讓孩子擁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家長經常給孩子普及這樣的知識,並模擬生命的珍貴性。比如說可以演示雞蛋的破裂,很脆弱,一旦受到傷害,就再也恢復不了。同樣的,我們的生命更脆弱,被傷害後,有時候就消失了。

    2、遇到這些情況,你該怎麼做?

    在家裡,經常性和孩子模擬一些突發的傷害情況,教會孩子如何去躲避傷害。並對模擬的情況進行復盤,讓孩子自己去思考,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以及類似的情況。孩子日有了切身的體驗,那麼遇到傷害,也就能做出自然反應了。

    3、傷害別人,就是在傷害自己

    讓孩子保護自我的目的是,我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別人卻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行為的時候該怎麼辦?那對於孩子來說,不被傷害,也不要去傷害別人。可以帶著他一起看看關於生命的記錄片,給他普及傷害和被傷害的後果。讓他心中有概念,人人生來平等,都不可以被傷害。可以舉一些案例,讓孩子知曉其中的危害。

  • 6 # 法律犀牛

    【年齡不夠,收容教養】

    4月18日,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公安局通報稱,一名10歲女童小婷(化名)遇害,嫌疑人為13歲的男孩楊某某。經審訊,楊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將楊某婷致死的作案過程,並在4月18日上午現場指認楊某婷的屍體。

     

    案件偵破後,嫌犯父母也即小婷的大伯大伯母寫了申請書,申請把兒子送到少管所好好管教,“在那裡待上兩三年,好好接受教育和改造,出來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民眾可能不太能接受這個結果,但法律就是如此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因不滿16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有政府收容教養。因此,將楊某某送去收容教養是目前法律規定的最嚴厲的懲罰。

     

    目前宣城市沒有少管所、收容教養機構、工讀學校等,下一步將呈報上級部門審批決定如何處置該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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