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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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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採蘑菇的小辣媽

    在職教師經商的人應該會是少數吧。但是,也有啊,自己投資,請人就可以了啊為了生活,自己努力賺的錢,沒什麼不可以的

  • 2 # Ray的英語世界

    我身邊的大部分語數外政治化學物理歷史老師,每天在校時長達到了並超過了12個小時,這些主課老師大部分還都是班主任,根本沒有時間去經商,每天回家都累成狗,已婚已育的老師回家還有照顧和輔導自己的娃,一天折騰下來,精疲力盡。

    這裡我想說下,在職教師,尤其是中高考科目的老師,是不能做有償家教的,也不能去培訓機構任職。這條是紅線,不能碰。

    身邊有些體育美術音樂老師,在開辦培訓班,不知道這算不算經商?

    有些大學老師,課務和科研不繁忙,做微商的有。特別是有些老師,家族就從事服裝,化妝品等行業,微商也算是經商吧。

    總而言之,紅線不能碰,其他的兼職,我個人覺得不犯法,正經收入,勞動所得,有何不可?

  • 3 # Buding威廉

    目前來看是不允許的。

    在職教師主要指事業編體制內教職人員,現在有的地區改革後變成了合同制,但待遇不變,而且國家三令五申教師待遇不低於本地區公務員工資,提高教師待遇也是防止教師經商,尤其是課外輔導。最初教師利用寒暑假辦補習班輔導班沒有明確規定的,很多教師在輔導班也嚐到了甜頭,後來因為一些個別現象叫停,在職教師嚴禁辦輔導班或兼職,一些頂風作案的直接開除公職,慢慢的有資質的輔導培訓機構迎來了春天。

    今年年初國家又出新政策鼓勵事業編創業或在企業掛職,這個政策目前對事業編的教師來說沒有明確說法,個人感覺應該不包含教師,因為教師體質改革最終是走向合同制的,所以在職教師要想經商是不可能的。

  • 4 # 海島教育人

    應該是不可以的。

    一是國家對於在編老師有規定是不可以從事經商的。

    第二,如果老師去經商必然會牽扯自己大部分的經歷,這就無法保證他全心全意從事教學工作,對學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體現。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我也發現有些老師好像在從事商業活動。

  • 5 # 1216crr

    我和老公都是在職教師,也經商了,但是前提是在做好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的,在此期間,老公還順利晉上了中高職稱。我們辦的是音樂培訓班,屬於興趣愛好,為了保證質量和充沛的精力都兼顧,沒有開分校和擴大。工作做好了,培訓班也走入正規了。遵從我們教育第一,掙錢第二的原則,戒驕戒躁,穩步發展!

  • 6 # 孺仔牛

    教師就是育人,作為一名稱職的教師怎麼把學生教好才是他的責任。當老師把精力放在經商,也對不起人民教師的職業。

  • 7 # 平天下37

    在職教師可以經商嗎?我想說是不可以的。

    近日,教育部關於印發《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規劃,劃定基本底線,深化師德師風建設。教育部要求,要把準則落實到具體管理的各項工作中,實行師德失範“一票否決”,對於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消其所獲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消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教師隊伍。

    到底在職教師能不能經商呢?

    根據《十項準則》第九條和第十條之規定:堅守廉潔自律。嚴於律已,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輔導材料。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同時,在教師師德師風“十嚴禁”中也明確規定,嚴禁私自給學生徵訂教輔資料,強迫學生到指定場所購買教輔資料或向學生推銷其它商品,嚴禁開辦各類盈利性的補習班,補課班,家庭作業輔導班等。

    從《十項準則》和《十嚴禁》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部對教師的所作所為了於指掌。作為教師,我們所肩負的是黨的囑託,人民的希望,承擔的是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重任。教書者必須先為人師,育人者必須先為示範。教師是學校增長知識和思想進步的指導者和引路人,教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時無刻不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因此,教師的師德師風的好tIp往往影響和決定了學校的校風和學風的好壞。

    我原先的學校,副校長承包了學校的商店,而副校長又是校長的乾兒子。自然而然,校長便成了他經營的傘,學生也就成了他賺錢的“貨”。儘管上級一再禁止校園內不準經營,不準賣辣條,可是他還是照常天天賣,日日售,沒有一點兒顧忌。特別是黨員教師經常學習《十項準則》和《十嚴禁》,對於黨的政策應是熟悉於心。可這位副校長在校長的掩護下把“不準給學生徵訂輔導資料”的禁令拋在腦後,每學期一開學就以權謀私,召開班主任會訂輔導資料,每套30元他一定會翻倍的賣。期末又是一套,每學期兩套。不管學生家長願不願意都得買。教育部門經常檢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每當上級來檢查就立即通知班主任馬上收起來,藏到隱蔽的地方,有時藏忘了,試卷或訓練冊基本上就沒做,成了一堆廢紙。一點作用也不起。由於他的心一直都在經營上,所帶班級的教學工作一蹋糊塗,全班有一半學生成績很差,家長和學生很有意見,經常找學校領導反映,於是整個年級被迫解體,幾個班重新分班,鬧得老師和學生都有意見,可沒有辦法。給學校的校風和學風帶來了嚴重的後果,這都是在職教師經商惹的禍。

    2018年中央不是嚴令禁止在校園開經銷店嗎?可為什麼有令難禁呢?說實話,一般能在學校承包各類經營店的都是有頭有臉人的,平頭教師是不可能承包到的。如果像這樣把教學當兒戲,把師德當空氣,一心只為撈錢者,應立即下課,別讓少數人褻瀆了教師這一神聖的稱呼。

    根據《十項準則》和《十嚴禁》的規定,我認為在職教師不能經商。儘管學校店小,可它膨脹了少數教師的邪念。

  • 8 # 高山永春

    回答是絕對的,教師不可以經商。

    因這是兩個行當,心無二用啊!到頭來只能是一榮一損,不會兩全其美。二者必足其一,那能雙管齊下,故此,教師絕對不可經商,經商則誤人之弟!

  • 9 # 逛吃人的世界

    在職可以經商吧!好像教育部門一直強調不可以補課和參與從事教育培訓活動。

    教師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兼職經商也應該可以的吧!

    我也聽過有些老師為了補貼家用,下班去打一些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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