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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法的書本上有這麼兩段描述,第一段說未通知可以請求交易無效,第二段又說法院不支援。 我是從小學理科的,這類文科書本都這麼不嚴謹的嗎?到底怎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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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水水45516484

    判定合同無效比較難,但房東肯定是違約了,應當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及相關的損失,另外你有優先購買該套房子的權利

  • 2 # 房地產經紀人小汪

    1合同簽約了肯定是有效的:2就算房東過戶手續一切正常辦好給新房東了也不能萬上收房、3秘需要等租客合同到期才能夠新房東才能收房:

  • 3 # 徐鵬在大灣區

    首先你要明確你的目的何在

    是想買他房子,還是想讓他給你點錢作為賠償。

    合同法有明確規定,租客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你真的想買,只要對方還沒有辦理手續,你是可以起訴房東的,同等條件下賣給你。但是如果別人不想賣給你,你也沒辦法,他們有的是對策。

    如果你不是想買房,只是因為業主賣房影響了你租房的權益。你可以要求原業主賠償或者繼續履行合約

  • 4 # 木巋

    不能吧,最多給你房租補償費。正確的做法是房東提前通知你,讓你提前找好新住所。至於提前多少天,你檢視你們籤的合同。

  • 5 # 尚峰置業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沒有研究過相關法律,但作為房地產從業人員對這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看了圖片,上面提示的是核心考點,說明這並不是法律正文,法律條文不會出現這種互相矛盾的表述。

    據我所知,最初的物權法規定就是如果侵犯了承租方的優先購買權,承租方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買賣無效,然後承租方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就是你說的第一段內容)所以二手房交易的時候都會要求租客籤一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申明。

    另外一個問題是法院宣告買賣合同無效之後,承租方不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承租房並無購買能力,這時候出租方就瞪眼了,法律保障了承租方的優先購買權,但並沒有規定租客必須行使優先購買權,這就意味著只要租客不同意,出租方就沒辦法賣房子了!反過來講,這是不是侵犯了出租方對該物業的處分權?

    實際上,08年前後在深圳有過一個案例,大概的情況是,業主把房子租給了一箇中介從業人員,07年的時候業主把房子賣了,我相信這個做中介的租客知道業主房子要賣,但肯定沒有籤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申明,後來房子過戶了都,房價瘋漲啊。這時候租客起訴業主侵犯了她的優先購買權,要求法院宣告合同無效,官司打到08年,法院宣告原買賣合同無效,租客行駛優先購買權。房子又過戶回到原業主名下了,然後大家都知道了,08年房價大跌 ,租客不買了,你說咋整?(關於這個案例,只是憑記憶描述,並未具體查證)

    所以後來有了一個司法解釋之類的條文,就是租客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如果房產已經過戶的,法院不支援宣告該買賣合同無效的申請。這就是你說的第二段內容。

  • 6 # 成都劉雙律師

    1.買賣不破租賃,買賣行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2.出租人賣房,承租人有有些購買權,出租人未告知,則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可主張賠償;3.出租人與他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若無違反合同法52條的情形,應為有效。

  • 7 # 崔老師您好

    路人想法,房東賣房子如果影響到租客就應該賠償什麼的,如果房子買賣雙方在同意履行與租客的合同義務的情況下交易,可以不通知吧,只是換房東,房子你繼續租

  • 8 # yxp06188

    如果租客要法院判決買賣無效,必須要向法院表明自己按買賣合同上寫明的價格買房,讓房東沒有損失的情況下才能判決買賣無效。不然等法院判決買賣無效,租客又不買的情況下,難道租客的權利可以大過房東隨意干涉損害房東的利益嗎?

  • 9 # 小天溜小狗

    不是學法律的,大概說2句,個人認為房子買賣合同是生效,租客與房主的租住合同也繼續生效,僅僅是房東主體人變了,不影響租住合同。

  • 10 # 戢家輝

    你租房子住,即使房東賣了房,在你合同到期前,你繼續居住 ,房租繼續交。房東是否買房,你沒有資格干涉而且法律也沒有規定必須徵得你同意。到期後如果新房東要求你搬家,那你就得自覺了,無條件搬

  • 11 # 彡鉎炻丄嘆彡聲

    問的啥問題哦!瞭解一下買賣不破租賃,還有租的房子,就和借東西一樣,借東西別人隨時可以讓你還,租是出錢,出錢享受租賃期間的保護而已,只是租賃期間受保護,租借的有啥資格指手畫腳的?讓你住滿租期就是了,,

  • 12 # 一得

    房東賣房是他的權力。

    如果你的租賃期末滿,你有權繼續住到合同期滿,但無法續租;如果你想將房子買下來,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不知這樣回答能幫助你嗎?

  • 13 # 白雲峰在這裡

    租客要求履行租賃合同就可以了,也就是說,買賣不破租賃,不管房主換成誰,在租賃合同到期之前租客都有權利不搬家。房主和租客可以協商賠償承租人一定的損失費用,沒有強行要求租客搬家的權利。

  • 14 # 中國公民ttt

    房東沒有通知租客就賣房,租客不能申請合同無效的訴訟!

    但租戶申請新的房東繼續履行租房合同!法院一般都會支援!

    租約和房屋物權更替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房東賣房時應該通知買房者還有租約需要履行,買房者也應該對房子有所瞭解,特別是交房時,對房子裡的人員進行詢問,對物品進行交接!在賣房故意不告之的情況下,買房者其實也很容易到了解房子租約問題!並將其損失的租金納入買房費用當中一併交易!

    如果房東確實透過其他手段欺瞞了租約的事實,買房者可以申請賠償相關損失,雖然也可以申請買賣合同無效,但只要房東同意賠償相應損失,一般法院不會支援合同無效!

    但租客更無申請合同無效的權利,如果對自己確有損害,只能申請賠償或繼續由新房東履行租約!

  • 15 # manddii

    1-合同肯定是有效的。除非是在同等的價格等條件下,你想購買此房(房東賣給直系親屬除外),而且事先房東並未通知你。

    2-買賣不破租賃。即使房東已換人,但在原來的租賃合同期限內,你可以繼續居住。如果房東不給住,你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你相關的經濟損失。

  • 16 # 杜哥說法

    房東要賣房子的時候,房客有優先購買權,可以要求以同等條件購買。

    如果不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可以繼續租賃,因為房子買賣不影響現有的租賃關係。

  • 17 # 通向內心的香巴拉

    有什麼難理解的,比如房東是甲方,與房東簽訂出租合同的是乙方,那麼甲方出售房屋要在三個月前告知乙方,否則要賠償乙方損失。但是期間乙方私自將房屋又轉讓給第三人(也就是丙方),那麼乙方事實上違約在先,就被褫奪相關權利。

  • 18 # 沒前途740

    不影響你,買入方會繼續履行合同,在他影響到你時你才可以告,你不能影響到房子的買賣,接手房子的新房東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無論他了解不瞭解不會是他的藉口,到期不續簽可以,沒到期違約也要履行違約的合同約定

  • 19 # 篤篤悠悠112233

    你如果有能力買下這個房子,你可以起訴申請合同無效,但是你必須買下。但是如果你買不起,就太平點吧。買賣不破租賃,下家買了房子,一樣要履行這租賃合同的 。

  • 20 # 何義575

    現有的法律,房東賣房沒有向租客通知的義務,租客也沒有理由阻止房東賣房的權力。租客的權力只是不管他是那一個房東,你手中的合同他們一樣要執行,等合同期滿如果新房東不願續約,你只能搬遷並解陳合約。當然如果新房東另願毀約賠償,你也沒有辦法,只能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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