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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掉了,或者找不到了,怎麼辦?還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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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方說

    男女雙方帶著戶口簿和身份證,提供證明身份的所需材料,在原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和社群查詢、出具原始註冊登記結婚的證明,補辦結婚證。重新獲得合法的夫妻身份。如果需要離婚的,按民政部門要求的法律程式辦理。

  • 2 # 時風過境

    當然可以,申請補領,然後再走離婚程式就可以。

    怎麼辦理補領結婚、補領離婚登記?

    (一)當事人申辦條件:

    1.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去申請。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現狀;

    3.當事人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損毀的,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4.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宣告書》。如因特殊情況一方無法到場的,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託人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

    1.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

    2.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

    3.當事人提交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原始結婚檔案影印件。婚姻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提交單位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

    4.補領結婚證的,雙方需提交3張近期2寸紅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需提交2張近期2寸藍底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 3 # 難得糊塗

    結婚證找不到了,說明不想讓你離婚,還是不要離了。離婚也不一定就能比現在幸福,何不心平氣和坐下來談談,夫妻一場不容易,也不會因為一些事情徹底結束。會有很好的解決辦法,給彼此一個機會,能夠一起抗過來的艱難,才會是真情。

    離婚在當代已經不算什麼了,但是作為成年人,是不是應該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進一步考慮。結果時候的深盟海誓,不僅僅是一場簡單的讀白,更應該在艱難中相互扶持。

    對於離婚我想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能想到離婚這一步,說明夫妻之間問題很嚴重了,不是因為某一件事情,而是長期的積累。兩個人相處久了,壞的行為和習慣就會暴露出來,這個時候如果不去磨合,不去改正,一定是會走到崩潰的。

    二、不要打著為了孩子的幌子勉強的過日子,能走到離婚,夫妻都有責任。而如果是為了孩子,一定不會走到離婚這一步,能把日子過到絕境的家庭,孩子一定是最大的受害者。

    三、在家庭裡,不要過度的追求誰隊誰錯,百年修的同船渡,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不是結婚了,生了孩子就萬事大吉了。也不是男人只是負責賺錢,回家老婆就必須的伺候著。必須現在彼此的角度考慮問題,真正為這個家庭付出了才會過的更好。

    四、相信會有一些極端的個例。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也許無法在結婚的時候判斷一個人未來的發展。理性考慮,懸崖勒馬。當你真的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請善待你們的過去,也安排好你們的孩子。不要把大人的錯,讓孩子去承擔。

    五、如果在某一個時刻,堅信離婚是最正確的。請為自己的決定三思,也可以彼此冷靜一下。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就看心是不是在一起。離婚了,也許是現在解脫了,接下來呢?

    總結:老話說的好“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不要讓自己輕易走到離婚這一步,走到離婚這一步還有機會挽回。捫心自問,走到離婚,是什麼造成的?應該心知肚明,給彼此一個機會,經得起任何挫折的婚姻才是幸福的。

  • 4 # 摸著心口說話

    結婚證丟了可以補辦。離婚可以不用結婚證。婚姻關係一旦確定,都在網上的個人身份資訊中。在這個資訊化時代,只要出門刷個臉,你老婆是誰,銀行存款,名下房車,全部查得清!證件只是為了日用方便,比如駕照,網上都是查得到的。所以證件丟了,只要補辦即可。再一個,關鍵是防止別人拿你的證件做違法或不利於你的事。

  • 5 # 袁園源

    先去補辦結婚證然後才能去辦離婚。最近看了一個新聞,一對結婚39年的夫妻鬧離婚,結果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工作人員告訴他們的結婚證有問題,當年手寫的結婚證工作人員忘記錄取系統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結婚證是假的,想要離婚必須先補辦結婚證,經過折騰現在這對夫妻只想把結婚證補辦好,不想離婚了,很多時候只有失去的東西才覺得珍貴,所以在婚姻中我們要學會且行且珍惜

  • 6 # 享受人生560402

    結婚證是政府頒發的夫妻關係的合法證件,一但丟失,可憑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冂,申請補辦。補辦後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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