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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買車後約三個月後面咯吱聲異響,經過4s店排查需更換後橋,更換後異響消除。現在(還有三個月出保)又出現了之前的異響,經過4S店排查依然是後橋,應該還要更換後橋已經反饋給了廠家還在等結果。 我有點擔心,怕更換完後橋之後過不了多久又出現一樣的問題到時過了保修期維修就是自己處理了,如果徹底解決那肯定最好不過了。 就我擔心的電話問過廠家只能先處理問題,並不能給我什麼承諾和保障,4S店更不會做出什麼保障承諾了,平民百姓一個不知道能不能給自己爭取一些權益,畢竟同樣的故障保修期內出現兩次而且還是後橋這麼重要的部位。請各位大佬指點一下有沒有辦法?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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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緣聚江湖BBA

    明確告訴你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需要看你的車是否在60日3000公里之內,後橋維修2次算是影響安全效能的總成件,具體給你一篇關於汽車三包的法規可以參考:

    三包內容

    1、退換貨

    汽車三包政策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效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1]

    2、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 2 # 自在如風

    從汽車三包法上講,後橋屬於車身系統主要零部件。

    三包有效期(2年5萬公里)內對轉向、制動、懸架、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申請有償換車,如不能換車則可以申請退貨。

    從您提供的資訊在過3個月就過保看,目前已經超過了三包有效期。而且單純故障現象來看,就是沒過三包有效期,其還沒達到退換標準。所以目前只能按照保修期進行免費更換維修。這點4S店做的並沒有錯。

    關於零件質保期我們從廠商質保和國家法律上分析.

    大部分保修期內更換的零件質保期隨車輛保修期。也就是說後橋更換後,車輛保修期到期就沒有廠家質保了。

    從國家法規看,2016年4月實施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第三十六條,關於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中規定: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這麼看我們不管是廠商還是法規質保時間都只有3個月。廠家跟4S店不能給你保證,這很正常。因為零件是供應商提供的其也是按照保修期給廠家質保。質保流程是客戶反饋4S店,4S店反饋廠家,廠家反饋供應商。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明文規定必須有所補償,補償往往是廠家和4S店為滿意度所提供!那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

    個人建議

    1.後橋並不是易損件,如不是事故其故障率極低。所以首先要弄清楚這兩次後橋故障原因是否都是一樣。儲存好維修記錄單據,退一步講如果又出現同一問題。我們可以再次投訴至廠家和4S店要求處理。就算不能免費更換,也要求有所優惠比如成本價等。

    2.如不受理,因為第三次又出現同樣問題,可能就是製造缺陷。我們可以反饋質量監督局尋求幫助。有其介入,我們能更好的保護我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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