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碧波盪漾746

    存在即合理,這是詭辯的一種。看上去這樣說法是沒問題,其實是有問題的,現實中好多是存在的,但並不是都合理的。比如殺人,不管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能說它合理嗎?即使被殺者是該死的,也應該有法律去制裁。所以小三的存在, 並不是合理,只是道德上應受到譴責。

  • 2 # 開心情感婚姻挽回

    其實這樣做的小三自己也痛苦,如果對方愛你他肯定會離婚娶你,為什麼要讓你配上小三的罪名,這點就不對,不符合道德,我們人要做的光明正大,不要讓人後面指指點點。

    小三的存在讓對方的愛人還有孩子都受到傷害,你自己也會受到傷害,因為對方兩頭騙,讓你和對方的愛人身心俱疲,即所結婚了,你的明天也會成為原配的今天,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3 # 留燈

    內心反對。但是誰能管的了誰呢?結婚後靠道德感和責任感約束自己,如果存心騙人或者出軌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當福爾摩斯呀

  • 4 # 柒欲

    首先我們先把“小三”和“包二奶”定位清楚。

    “小三”並不是只在乎男人的錢,而是和男人談感情,也是真情實感的。而“包二奶”說實話就是一個買賣,女人就是為了男人的錢,各取所需罷了。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只是對方結婚了,我們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不能拆散對方的家庭。對於男人找小三,為什麼說是“找”呢?肯定是對自己婚姻的不滿足,尋找精神上的娛樂和滿足感。每次談論小三,都會慣性的把錯誤都歸結到小三上。

    所以,“小三”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我們要反對這樣的職業,但是不可否認,我們無權制止,也沒有法律條文規定小三的行為構成犯罪。所以,我們只能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婚姻和愛情。

    我一直都信一句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這顆蛋堅韌不可摧,就是小三,小四又有什麼用呢?

  • 5 # 山上人279

    我不知存在即合理是誰提出來的,可我認為這種說法本身就存在問題。

    海盜,強盜,貪汙腐敗,殺人犯,強姦犯和侵略戰爭等等,在這個世界上都是存在的,難道說這些存在都是合理的嗎?我認為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存在的東西有合理也肯定有不合理的。

    社會上小三的存在我認為肯定是不合理的。無論男女為滿足私慾潛規則或包小三。不知殘害了多少良家婦女,破壞了多少家庭,造成了離婚率節節攀升和無數單親家庭成長的孩子,害人害己害子孫。

    那些當小三的,絕大多數是在淫威之下被潛規則的。當然也有一些好逸惡勞,水性楊花的女人投懷送抱的。但是小三上位的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小三無名無分沒有好下場。

    我希望政府能出臺政策管一管,千萬別讓小三合法化。

  • 6 # 凡夫俗子3020

    啥叫小三?

    以前有錢有勢的男人可以娶三房四妾時,民間一般稱大老婆為妻(俗稱正房),第二個開始按房叫,二房,三房。。。。。。。

    現在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雖然有錢有勢的人依然妻妾成群,但叫法統稱情人,紅顏。

    小三則是一些失寵的黃臉婆給老公的情婦按上的侮辱性叫法。

    話說新社會男女平等了,可妄想攀龍附鳳的紅男綠女卻陷入了絕境,一生都將無法從地下轉到地上。

    小三大約是屬第三房的意思吧。

  • 7 # 大地的子孫

    什麼人才能稱為小3呢?是女人還是男人?

    這應該是個沉重的社會話題。雖然我們都想閉口不談或者熟視無睹漠不關心。但是卻長期存在於我們社會生活中,就在你我他身邊。

    我此時在廣州市,今年疫情緩解後在3月下旬,預約登記離婚的排號也延伸到6月中旬了。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離婚潮居然成了首個報復性消費的行業。

    國內的平均離婚率是43.55%,每年大約20萬對遞。

    離婚的因素有哪些呢?

    ①對方岀軌(第3者插足)。②家庭暴力(判定離婚的法定情形)。③婆媳關係不和(溝通理解障礙)。④對方不良嗜好(無法接受容忍)

    什麼人是小3呢?

    四處查問居然無具體定義。只能自定義了。

    在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為第一第二者,外界插足者為第3者。所以稱為小3。

    小3是男是女?

    男女皆有。不過女人充當較多,所以小3一詞泛指插足女人。

    有哲人講過:凡事之所以存在,就有它存在的道理。簡單講就是<存在即合理>。但此種現象合理嗎?

    我認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同時也違反傳統文化和道德。

    然小3會振振有詞地講:追求高品質生活有錯嗎?我優秀所以有競爭力。若過活貧窮清淡的日子,寧願不結婚。

    願座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座腳踏車上笑。

    這就是當今有些女人的價值觀。分析透徹後才明白這類女人本質為好逸惡勞,不勞而獲,自私自利絲毫不考慮同類女人的痛苦。

    男人也有做小3的,不過時間較短下場通常不妙。因為女人養小3大多不被社會輿論接受。

    男女小3的存在對別人現有婚姻家庭都是一種破壞。對社會秩序安定也是擾亂。更是破壞社會和諧。

    所以,必須反對小3現象。應該民法制定條約來懲罰他們。

    一群好逸惡勞的人,一群不勞而獲自私自利的人。如果在祖國危難時必是一群汗奸賣國者。從我瞭解認識的男女小3,發現大多心地非善良。

  • 8 # 興寧新陂11

    存在即合理,這不是絕對,這個世界萬物相生相息,每個物種都在為適應這個空間而不斷進化,也有不能適應這個空間而被淘汰的物種,所以這個現象的存在並不是絕對合理,而是在進化過程中衍生出來需要完善的一個考驗,必須邁過去,這個現象也必將被淘汰。

  • 9 # 三山易學

    “小三現象”是客觀現象,小三也有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一開始追求上進,向“成功人士”學習無可厚非,但久處生情,發生質變也有可能。問題的實質是社會倫理與現實追求的矛盾。社會確實需要大量坐懷不亂的柳下惠提攜輔助發展為小三的人。

  • 10 # 覺心悅境

    為什麼有把小三合理化的想法?

    小三明明知道對方有家庭還要把自己捲入進去,是一種“盜竊”行為。那要這麼說“小偷”也要合理化了?

    為什麼有這個想法?兩種可能。

    1、自己就是“小偷”。給自己內心找平衡。

    2、打不過“小偷”,阿Q精神!給自己敗仗找理由。

    社會為什麼小三現象這麼多?是人們對“愛”不成熟的解讀。

    愛,既有感覺、感官上的不理性的“喜歡”;又有理性的擔當和責任。

    光有“感覺他舒服”就去愛,不考慮後果。那是動物都有的“慾望”。

    成熟的人的愛情,“慾望”是不可或缺的,但由此產生的後果和責任,也要擔當下來。

    如果允許小三合理化,那麼夫妻從戀愛時就要AA制,還要把彼此的付出都要“量化”和“等價交換”。這時誰有了小三,都可以“抬腿走人”,彼此不虧欠。否則,打著“白頭到老”的幌子,做著“偷雞摸狗”的勾搭,不可能“合理”。

  • 11 # 胡歌隨手拍

    筆者認為,凡事既然有它的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原因。小三的存在雖然可氣,但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因為從古至今,紅顏知己、露水夫妻等說法一直延續到今天。不過紅顏知己,露水夫妻的說法近些年少了,替之而來的就是這個“小三”的說法。

    那麼“小三”是什麼?我認為,“小三”就是那些有一定感情,但卻無法形成婚姻的情侶。生活中,別看有些人結了婚,其實他們的生活不一定是快樂的,因為有的婚姻是被迫和無奈的,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才有了“小三”的存在。

    “小三”也是人,小三也有七情六慾,之所以被人稱為“小三”,實際上是她人生的不幸,這種所謂的不幸,就是不能和心愛的人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

    當然,也有一種“小三”,完全是為了對方的權錢,他們不談感情,只談享受,因此,對於這樣的“小三”,我們堅決要反對。反之,如果兩人真情實感,情真意切,只是無法走在一起,而且又不破壞對方家庭,這樣的“小三”,我們還是睜隻眼、閉隻眼為好。當然,如果實在看不慣,夫妻間任意一方都可提出分手,然後成就對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跟婆婆無法相處準備離婚,孩子如何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