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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金子總會閃閃發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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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州中之諾房地產
陽臺作為業主所購房屋的組成部分,在構造上和使用上均具有獨立性,業主對其享有專有所有權,業主對陽臺進行合法支配、使用,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物業只能對封陽臺的方式進行限制,使該行為不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和安全,不能影響公共利益,不能侵犯其他業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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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漢黃俊律師
問題:物業不準封陽臺合理嗎,該怎麼辦?
一、合同沒有禁止業主封陽臺,怎麼辦?依據中國《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在購房後,在不妨礙他人利益的情況下,有權對自己的房子做出相關處置。
業主和物業的關係是委託和受委託關係,物業在服務過程中,無權對業主進行強制性的管理和制約。
從這個角度看,業主作為住宅的合法使用權人,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對住宅的陽臺進行封閉。
但是,下面才是重點:
業主應首先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對封陽臺有過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您當然可以想封就封。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包括《臨時管理規約》,下同)中有明確約定,禁止業主封閉陽臺,情況就不一樣了。
建議您先看一下,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有類似“不得擅自封閉陽臺,搭建Sunny棚屋、花架、防盜網、晾衣架”這樣的條款。
如果有類似條款,請繼續往下看:
二、關於禁止封閉陽臺的條款是否有效?依據中國《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如果明確約定了業主禁止封閉陽臺,表明開發商或物業已經明確提出了封閉陽臺的限制。
即對業主購買房屋附加了條件,業主作為購房者在合同上簽字,即同意了開發商或物業所附的條件。
所以,業主應當遵守合同中不得封閉陽臺的約定。
略懂法律的人會有疑問,《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是否無效呢?
既然簽了字只能認了,那麼,禁止業主封閉陽臺是否合理呢?
聽我繼續說。
三、關於封閉陽臺的行為是否合理?依據中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的解釋》的規定,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管理規約,違反規定破壞、改變建築物外牆面的形狀、顏色等損害建築物外觀,屬於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所以,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商品房買賣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均約定業主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如果您的封閉陽臺行為已經改變建築物外牆面的形狀,屬於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物業有權禁止您封閉陽臺,甚至可以要求將已封閉的陽臺予以拆除,恢復原狀。
四、結論1.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2.雖然房子是您買的,您有房屋的所有權,但該權利不是無限的,也要考慮公共外觀利益。
3.業主與物業應當相互理解和支援,才能提升物業小區的品質。
4.當然,物業也應當主動聽取業主合理化建議,積極改進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共同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宜居環境。
我的回答只能針對您有限的問題描述作出解答,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正確。
具體問題仍需要具體分析,建議您找專業律師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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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哥的好物分享Vlog
如果不影響房主質量和影響鄰居,建議適當允許,可以去備案!到現在基本都是一刀切!要麼不管!要麼不讓!民不舉官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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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產財商查老師
陽臺屬業主私有財產,一般情況下業主可以自行處分。但是如果業主與物業有關於陽臺的特別約定的,尊約定。
物業公司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受業主的聘請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其管理服務的許可權來自於《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1、合法的成立業主委員會,具體請當地房管部門。
2、透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商議。
3、簽訂的前期物業協議是協議,就有商量的餘地,畢竟產權是業主的,物業也是為業主服務的,而且法律上無規定說陽臺不給封閉,另外封閉了陽臺從安全形度對業主和物業都是有好處的,再者就是如果統一安裝對外部也無多大影響。。
4、如果物業仍是不同意,抄了它。不過不建議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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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開心樓道
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陽臺在測繪的時候只有一半面積計入你的建築面積中,而另外一半則屬於公共面積,儘管不知道這個一半在哪裡切割,很明顯屬於個人的建築面積和公共面積在這裡發生了交匯,由於這個邊界非常模糊,因此物業不準封陽臺也有一定合理性。
如果業主臨時公約上沒有不準封陽臺的話,此時還是可以協商的吧?因為就算有公共面積在內,由於那一塊公共面積只能由住戶使用,因此物業也應該靈活一點,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引導小區陽臺封閉問題。
陽臺作為逃生走廊以及消防撲救面,還是多多少少要受到消防法的約束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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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說明,你們小區的這家物業公司不是很專業啊,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不得擅自封閉陽臺,也就是說,業主不得自行封閉,應按統一的樣式或顏色封閉,並沒有明文規定業主不可以封閉陽臺,所以物業的做法是欠考慮的。 2、在銷售的時候,專業的物業就已經決定好關於陽臺的封閉問題,並在《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裡面和業主約定好的。 3、物業對於封閉陽臺,正確並且是人性化的回答應該是:可以封閉陽臺,但是應根據小區的整體形象,選擇的的塑框要和原有的顏色一致。如果選擇無框陽臺,則要求符合強度的鋼化玻璃。(根據樓層要求不一樣) 4、從經濟和安全的角度,我建議你選擇有框的,如果你條件不錯,從舒適和美觀的角度你可以選擇無框的,但是一定要選擇品牌有保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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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封陽臺是否合理
物業有權保持小區的一致性,而不是為獨立個人準備服務的,所以如果都想裝,那麼物業應試支援,如果只有您一家,那麼是個問題,不過同時物業只有權力勸阻,沒有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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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為什麼不讓封陽臺
在購買房屋時,陽臺已經計算在建築面積內,所以陽臺屬於業主個人財產,封閉陽臺物業無權干涉。如果物業不讓封閉陽臺,你可以問如果因為陽臺未封閉而造成的室內財產丟失、人員意外墜落(特別是小孩)等等問題,物業是否要承擔責任?看看物業敢不敢給你寫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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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物業不讓封陽臺是不是對的
如果要封陽臺,陽臺外面的臺子要貼瓷磚,向外傾斜,這樣下雨的時候是往外流的。 大多數住宅的陽臺就夠並不是為了承重而設計的,通常每平方米的承重不超過400千克,因此在裝修陽臺時要了解它的承重。裝修儲物都不能超過其荷載,儘量少舫過重的傢俱,以免造成危險。居室和陽臺之間有一道牆,牆上的門連窗可以拆除,窗下半牆絕對不能拆,它在建築結構上“配重牆”,起著支撐陽臺的作用,如拆除就會嚴重影響陽臺的安全,甚至會造成煙臺俄坍塌。封陽臺時儘量不要為了多擴點空間而將陽臺探出一截,這樣不僅危險,而且不美觀,物業管理部門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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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封陽臺怎麼辦
若物業引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6條,將業主私有陽臺認定為外立面,——即非業主私有財產不享受《物權法》與《民法通則》的保護,請物業委託開發商報與相關城市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就本專案的陽臺性質進行裁定。若裁定為外立面,我們當停止一切封閉陽臺的合同。同時我們也將要求開發商退還陽臺部分相關金額,另外我們將就開發商在住房銷售時將不可行使使用許可權的外立面當作可行使使用許可權的專有部分進行銷售的騙行為和違規操作進行法律責任追究。3.業主對自己陽臺的封閉未侵犯其他人利益我們業主對陽臺的封閉式行使專有部分所有權,未妨礙建築物的正常行使和損害區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我們對陽臺的封閉沒有破壞結構,沒有向外側擴充套件延伸,沒有侵犯其他住戶的採光通風。不構成任何公共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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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封陽臺,那要如何利用陽臺要注意什麼
1.要分清主次,明確功能。 稍新的住宅都有2-3個陽臺,裝修前先要分清主陽臺、次陽臺,明確每個陽臺的功能。一般與客廳、主臥室相鄰的陽臺是主陽臺,功能應以休閒健身為主,可以裝成健身房、茶室等,矽酸鈣板牆面和地面的裝飾材料也應與客廳一致;次陽臺一般與廚房或與客廳、主臥以外的房間相鄰,主要是儲物、晾衣,裝修時可以簡單些。 如何陽臺變成小花園 陽臺花園裝修方法 2.要注意封裝質量。 陽臺封裝質量是陽臺裝修中的關鍵。要注意它的抗風力,安裝要牢固。要做好密封,否則透風撒氣的等於沒封。窗扇下口最容易滲水,一般是窗框下預留2釐米間隙,用專用密封劑或用水泥填死。有窗臺的,要向外作流水坡。 3.要注意安全。 大多數住宅的陽臺結構並不是為了承重而設計的,通常每平方米的承重不超過400千克,因此在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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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不讓封陽臺怎麼辦
如果是在當初購房合同中已經註明那麼沒用辦法的,如果沒有可以去和物業協商,甚至去當地房管局物業管理科投訴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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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封陽臺有什麼解決辦法
1、合法的成立業主委員會,具體請當地房管部門。 2、透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商議。 3、簽訂的前期物業協議是協議,就有商量的餘地,畢竟產權是業主的,物業也是為業主服務的,而且法律上無規定說陽臺不給封閉,另外封閉了陽臺從安全形度對業主和物業都是有好處的,再者就是如果統一安裝對外部也無多大影響。。 4、如果物業仍是不同意,抄了它。不過不建議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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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讓封陽臺怎麼辦
一般如果封裝陽臺能夠跟開發商設計的風格相協調的話,基本都不會出現多大的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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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讓封陽臺,怎麼辦呢
胳膊熬不過大腿喲,要團結起來,人多力量大,把鄰居些組織起來一起去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