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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都老客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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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海中的美慄傳說
有點夫妻離婚以後甚至一方再婚,雙方還保持緊密聯絡,我考慮主要有一下三點。
一,孩子的撫養教育。大家都知道,夫妻離婚,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有的夫妻雖然離婚了,但是對孩子的感情沒有減少。雙方為了彌補對孩子的傷害,都會盡可能的想辦法多陪陪孩子,儘可能的在文化教育,人格培養等方面,給以孩子更多的正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就是不可避免的要增加接觸,聯絡的機會了。
二,雙方感情基礎不錯。夫妻離婚有很多原因的,有的夫妻不是因為感情方面才離婚的。特別是結婚時間長一點的,已經把感情昇華成一種親情了。這樣一來,雙方基於以前的感情基礎,依然會繼續聯絡的。
三,雙方有必要的經濟來往。現在是一個經濟社會,很多夫妻在婚前,或者結婚以後,由於在經濟投資領域,有著共同的利益。夫妻離婚以後,雙方的利益共同體並沒有分解,為了追求共同的利益,也會有單純的利益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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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ser2967448950190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們這裡一個小青年,到民政部門辦了離婚手續。晚上在賓館開了一個房間,兩個人還要吃一頓最後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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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翔的鴕鳥
在現實生活中,曾經恩愛的兩個人,可能會因為彼此性格不合,或者在婚姻中實在過不下去了,所以便會選擇離婚。其實有時候,兩個人在一起,如果沒有歡樂,只有互相埋怨,那麼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因此現在對於離婚,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了。
但是在社會現實中,也有很多夫妻,離婚後還會再相見。其實我相信大部分人對於和自己的前夫或者前妻再相見,都會有諸多的無奈。因為兩個人如果不是因為實在過不下去,也不會去輕易的結束一段婚姻。那麼,我們今天的話題是,為什麼很多夫妻,離婚多年還會保持聯絡?來看看過來人的心裡話。
周先生,45歲,離婚5年
我跟前妻離婚的時候,孩子剛上大學,孩子選擇了跟著他媽媽,但是他上大學,我不可以坐視不管,所以在他上大學的這幾年裡,我都會跟前妻保持聯絡。第一個原因是,為了共同關心孩子,及給孩子應給的學雜費用。第二個原因是,她畢竟是跟我生活了那麼多年的人,離婚後她一個人,我還是會在生活上多照顧她的。
羅先生,31歲,離婚3年
前妻其實人非常的好,只是我發現自己對她沒有愛了,所以就協議離婚了。離婚後,孩子是跟著前妻的,那時候孩子才剛上小學,所以於情於理,我都要負擔孩子的生活及學習費用。而且我覺得,雖然我跟她離婚了,我們之間也做不了夫妻了,可是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的。
楊女士,35歲,離婚7年
我跟我的前夫可能真的是性格不合吧,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會吵架,後來,因為覺得彼此這樣過得太累了,便離婚了。離婚後,孩子雖然跟了我,但卻總想見她爸爸,有時候睡著了做夢都喊著爸爸。所以沒辦法,我只能經常跟前夫保持聯絡,這也是為了孩子能夠在父親的疼愛中長大。
周女士,29歲,離婚2年
其實我是真的不想跟前夫再聯絡的,因為在我懷孕的時候,他竟然揹著我在外有情了。所以我在知道這件事後,就鐵了心的跟他離婚了,我覺得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託付一輩子。但是孩子畢竟是無辜的,所以我就一個人把孩子生下來了,可是孩子生下來後,前夫總是以看孩子為由,跟我聯絡,跟我見面,甚至還想和我復婚。但我一直堅持‘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原則,所以不管他再如何改變,也無法泯滅他曾經對我的傷害。
小編結語:其實透過這幾個的人心裡話,我們也可以看出。夫妻離婚多年還會保持聯絡的原因,大部分都是為了孩子,因為孩子是互相的牽絆,還是一份血濃於水的親情。所以就算兩個人沒有了關係,可是兩個人對共同的孩子卻有不可割捨的感情。因此也提醒那些步入婚姻的人,既然決定和對方在一起了,那麼就別輕易的選擇離婚,因為分開是對孩子,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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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育兒教主
但那是因為雙方彼此曾經深愛過,就算現在不能做夫妻,仍然可以做朋友,畢竟雖然雙方已經離婚,但是還有一個共同的孩子,把彼此聯絡起來,實在沒有必要做仇人,這樣當探視孩子的時候,才不會那麼尷尬。
做不了夫妻也沒必要做仇人其實在離婚的夫婦當中,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因為早就埋藏了矛盾,或者其中一個人背叛自己,或者因為債務和財產的糾紛,很多人離婚之前都會猛烈的吵架,之後會變成仇人一樣,老死不相往來,也不再聯絡,當然這只是一部分人,還有一部分人還是有聯絡的,我認為離婚之後沒有必要做仇人,畢竟當初兩個人走在一起不容易,而且也生活了不短的時間,就算雙方沒有了感情,沒有了愛情,可是畢竟還有一份親情在裡面,這不是一時半會兒可以割捨的,何況雙方還有共同的孩子。
餘情未了,期待復活其實離婚的兩個人當中,也是分很多情況的,有的家庭一個人想離婚,另外一個人不想離,一個人不愛對方了,另外一個人還愛著,也有的家庭雙方都不愛了,但是我相信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至少說其中有一個還愛著對方,所以願意在生活上去關心對方,哪怕如今不能以老公或者老婆的身份,也可以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去知道對方的生活情況,看看對方過得好不好,需不需要幫助,如果對方過得不好,或者哪一天後悔了,那麼自己還可以隨時出現在對方面前,無怨無悔地去接納對方,再重新迴歸家庭。
為了孩子著想大家都知道有一種花叫曇花,我是沒見過這種花的,但是據說是花開不見葉,有葉沒有花,其實離婚的夫妻,有些就是這種情況,雙方都有權利探視孩子,但是當其中一個來探視孩子的時候,另外一個人必然不會陪伴,這種情況其實孩子還是會比較失落,儘管長期陪伴自己的那個家長,一天不陪伴也沒事兒,但是孩子可能仍然希望有一天時間,自己的爸爸媽媽能同時陪伴在自己身邊,重新感受一下家的溫暖,如果夫妻雙方隨時保持聯絡,那麼在探視孩子的時候,雖然不是夫妻了,但是孩子可以坐下來聊聊天,陪陪孩子,哪怕是以朋友的身份。
透過對方瞭解孩子情況夫妻之間雖然離了婚了,但是畢竟有一個共同的孩子,而其中有一個沒有得到撫養權,只得到了探視權,但是畢竟雙方都要組建新的家庭,而且有自己的工作,也沒有生活在一起,不可能隨時隨地看到孩子,雙方保持密切聯絡,還可以隨時關心一下孩子的情況,知道孩子過得好不好,甚至有的時候語音一下影片一下,讓孩子感覺,雖然另外一個家長離開了這個家庭,但並沒有忘了自己,也沒有放棄對自己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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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後的楊楊在農村
離婚後一直保持聯絡或經常見面,一般都是為了孩子,其實孩子是一段婚姻中受傷最大的一個,孩子在家庭成員中他選擇不了誰能做他的父母誰是他的長輩。而大人們的世界裡就不同了,離婚離婚的。不過也有很多人會為了孩子遷就對方努力生活在一起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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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理諮詢師隨話入心
離婚的原因各不相同,前面婚姻裡家庭情況各有各的不同,雖然離婚了,在一起的日子裡,也曾有過溫情、關心和愛,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人都是有感情的。接下來我就離婚後與前任聯絡緊密的幾種情況分析一下:
1、如果我們在前面婚姻裡感覺虧欠了對方,我們就可能嘗試要補給對方,對方有困難時還要盡力幫助的。
2、如果前面婚姻裡,兩人是和平分手,離婚事宜協商解決,沒有仇恨敵對關係的,比如:因性格不合;兩地分居等原因,這種情況離婚後兩人可能由夫妻關係發展成友情關係。
3、如果前段婚姻有孩子時,離婚結束的只是夫妻關係,與孩子的父母關係仍然存在,再婚父母要主動關心孩子,跟孩子保持良好聯絡,建立良好互動關係,要履行作為父母的責任與義務,有關孩子的事情,雙方要經常溝通,讓孩子感覺到被關注被愛,對孩子的傷害和影響降到最低。
其實,再婚物件與其過去的婚姻物件及子女的感情解決的越好,他進入新的婚姻裡就越投入越輕鬆,新的家庭幸福的可能性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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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於琦婚姻律師
很多這種情況都是因為有孩子,不可能全然不管不顧的。雖然離婚了,老婆不再是親老婆了,但孩子是親兒子/親閨女。
還有一種比較奇葩的原因,兩個人因為厭惡彼此而離婚,離婚後仍然厭惡著,所以見不得對方比自己過得好,一旦聽聞對方談戀愛或者準備再婚,迎來新的幸福生活,自己人性的陰暗面就浮現了,就想搞破壞,當攪屎棍。
這種情況,也大多是拿孩子說事,但是會比前面那種正常的情況頻繁得多,小到孩子今天要游泳你帶去吧,大到孩子今天生病了你先去兒童醫院給孩子掛個號吧(哪怕距離這個醫院特別遠),實在找不出來什麼事情,就是每天打電話發影片說孩子想你了。
一個前妻/前夫,每天跟對方的通話記錄比對方的現任男/女朋友都多。大有一副,我過得不好你也別想好過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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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6的影片
離婚後,有些是因為孩子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家裡老人的問題,或者有些經濟來往。其實,離婚或許只是兩個人感情已經到了盡頭,並不是仇人,必竟曾經彼此愛過,在一起久了,或多或少可能會有親情上牽扯。而且,就是因為曾經愛過,所以彼此都比較瞭解,做不成夫妻,可以成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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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順旺財
一可能是因為孩子
二可能是因為距離拉開,都解綁了,反而關係緩和了
三可能是餘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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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原因有許多,並不都是因為兩個人的感情。有些是因為兩家的父母,有些是因為兩個人一件事的誤會,還有些因為經歷糾紛等。當下很生氣,稍微過幾年,成熟一點都會覺得當初的離婚不值得。這時候如果因為孩子聯絡,自然就會希望有所彌補。這就是許多離婚後還來往密切的可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