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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的散文隨筆被幾個媒體所抄襲,本來想發到自己的號上面,竟然發不了,原因是有相似作品。看來原創竟然也發不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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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石球16

    這個問題你是否有大人大量,如果有,就不要提了。你幾年前的散文隨筆,發表沒有?在報刊,還是要有證據。再一個被媒體抄襲,也許他們也表明希望作者聯絡,而你不知道,也情有可原。感謝不用,說明你的隨筆有可用之處。要撤銷和怎麼處理,你要有力證據才能對薄公堂,起訴媒體的侵權,要求賠償,道歉撤回。這個,是你自己決定好了。

  • 2 # 憂樂範公

    這是好事!說明您的思想和寫作水平令人學習,令人佩服。有人抄襲或者仿冒,在一定意義上來說,間接推廣了您,宣傳了您!

    記得畫家範曾老師說過,他的作品在社會上仿冒的太多了,數萬人模仿他的作品風格,以他的名義賣錢賺錢,他如果去依法追究,好多人就失業了……可是他容忍了!沒有追究那些人……

    範大師的處事方法,值得借鑑!

  • 3 # 雪地紅狐

    首先恭喜你!有人願意抄襲你!

    我在90年代,曾經有一首詩歌《人生如棋》,獲得全國桂花杯詩歌大賽三等獎,收在《南方詩雨》一書中,在95年時收入組詩《棋盤人生》,發表在《綠風》詩刊。

    去年,我在南京圖書館讀書。無意間翻到一本《綏陽詩選》的詩集,我就隨便瀏覽了一下,沒有想到,我的那首《人生如棋》竟然赫然在目,不過,作者卻是別人的大名!

    真讓人哭笑不得。

    祝願你寫出更多好文章!

  • 4 # 閒掰散扯

    這很正常。本人在網上的東西,不時地被報刊雜誌刊用,這都是偶然發現的。當然也有個別期刊提前聯絡,徵得同意,事後也給點碎銀子。

  • 5 # 李明老師liming

    第一,我不會去追究這些人的責任,因為我的人文章被壓在箱子底,雖然他依然是我的,但是沒有更多的讀者看見他。有人願意把我的文章發出去,雖然她用了自己的名字,但是我的文章被人看見了,我的內容和觀點被別人知道和了解了,也可以說他為我做了一個宣傳,雖然名分被他得去,但是文章的觀點發揮到它應該有的作用

    第二,搞清楚自己寫文章的目的,願意用文章影響更多人,還是願意得到文章文章所給你帶來的名和利,如果是前者是不可以輕鬆淡定的放一下這些芥蒂。

    第三,如果真的是非常有水準的寫手的話,也不在意那麼一兩篇被別人剽竊走。有人如果剽竊魯迅的文章,想想會不會得到起訴?

  • 6 # 瀟湘子41563803

    自己的文章被人搞走了,有點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拐走了一樣,這事的確惱火。

    但和抄襲者打官司還不如把這經歷和情感波瀾寫成散文隨筆,這是一個好題材,如果寫得很好,發表了,比打官司好得多。

    我有類似經歷,曾把一篇有關大學同學聚會的文章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面,結果被人一字不改地抄了去。當時曾想在這個部落格上留言,後又覺得:留言最多讓對方臉紅一下,甚至臉根本不紅,可能還會陰笑一下。最後決定:不留痕跡,只當沒看見。還自我安慰:‘一、小事。二、他寫不出這文章,可憐他一下。三、我的文章看來還不錯’。

    現在,對這事看得淡了,思考得更多了。想起《牛氓》裡一個情節:亞瑟遭遇那麼多的痛苦,他借一首歌曲‘在摩哈奇的戰場,人們失去的更多……’來調節自己的情緒。

    寫文章,有人根本不考慮署名的,如一部《呂氏春秋》並不是呂不韋寫的啊。還有醫書《黃帝內經》、兵書《六韜》……那是什麼水平啊,作者都不在乎署名啊。

    古代《昭明文選》的《古詩十九首》,那麼好的詩歌,作者是誰,至今搞不清楚。

    前些年,詩人汪國真走紅,一些沒有名氣的小詩人蹭他的熱度,為汪國真‘貢獻’了好多高質量的詩歌,搞得汪國真哭笑不得。

    講了這麼多,就是四句話:一、看淡此事,二、斜著眼睛蔑視抄襲者,三、如果有充足時間、有雅興,也可以和抄襲者好好過一招。四、有實力的作品,多投稿,爭取在報刊雜誌上正式發表,這樣可以斷了抄襲者的後路。

  • 7 # 使用者1678831197164建

    要看文化成度以及內容正負,如果是正影響,且文化成度高,不需要感謝,亦不要撤回,可隨便。如果文化水平低,並有負面作用,應立即制止並叫它撒回

  • 8 # 讓愛永遠展放

    自己的作品,作出來是為了展示給人民欣賞的,有必要讓更多的人看到,也可以讓別人借見和學習,同時自己才能有機會獲得別人展示更好的作品的學習機會。

  • 9 # 義者為王

    你好,看到你提出的話題,我想把我的想法和你交流一下。

    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卻偏愛照貓畫虎的寫點什麼,沒事就往網上捅咕,水平差,沒人愛搭理,有一次,我照葫蘆畫瓢,填了一首詞,本來也沒想如何。不曾想,被別人拿去全文轉發了,突然間點贊如潮,高評接踵,一時暈頭轉向,沾沾自喜。詫異之餘,汗顏如湯。其實不過是狐假虎威罷了。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一己拙見,不知正確與否,願聽指教。

  • 10 # 無硯齋

    退休前,我在期刊報紙上發表過不少署名文章,被抄襲、被變象掠奪、被直接掠奪的情況較多。做為消費者個人,你明知這些行為是違背"自願、誠信、對等"的交易法則的,但你能力有限,只有聽之任。

    抄襲就不說了,屬於"殺一人"。說說殺更多人的"變象"、"直接"掠奪。

    變象掠奪。大體上是兩千年之前,有些聰明人在社會上收集各類署名文章,出書賣錢。他們會告訴你,你的文章已收入《跨世紀思想寶庫》《?華人才薈萃》等高大上書籍中,邀你出席什麼什麼演討會,附景點開會日程表和價格表。如果你同意就交錢開會不亦樂乎,只是你那署名文章就不歸你所有了。後來我在勞動報發表署名文章《這種做法欠妥當》,這種變象掠奪行為逐漸匿跡。

    直接掠奪。我那會神經不正常,在《南方週末》、《中國法制報》、《中國改革報》等報刊上可發了不少"國家級"的屬名文章。那些文章除了被其他省市兄弟單位轉載外,還被一些收費網站收用,包括我在內只有付費才能查閱。這是明火執杖直接掠奪吧?可我至今才是首次披露這些非自願、不對等的"規模殺人"行為。

    可見,一個市場不按照"自願、誠信、對等"三位一體的交易準則建立並完善市場秩序,交易者個人的正當權益就不會得到會面保護,決不是"你的文章被人抄襲了,你是否高興″這樣簡單的問題。

    先聊到這吧。

  • 11 # 開滿鮮花的樹007

    華人的邊界意識太淡漠了,在許多領域都是。親戚朋友之間的關係拎不清楚,傷害被傷害也拎不清楚。放在著作權方面,竟然還會有人說“抄你是看得起你”,這是什麼邏輯呢?拿人家的你還有理了?

    我也承認拿回自己的權益不那麼容易,這跟整個環境有關係,投入要比收穫大的多。但是不容易不代表偷竊有理。以為是小事就讓步,讓的多了就把自己讓出去了。

    所以我會覺得,自己的權益一定要去爭取,誰抄了就透過各種渠道去找誰,儘量找,這是一個維護自己的過程。

  • 12 # 炎星情感

    我的小說都被盜版了,根本沒用。

    說的殘酷點,咱們都沒辦法維權,因為找不到證據,憑藉人氣,他們比咱們紅。

    要說他們敢抄襲,自然是瞅著我們默默無聞吧。

    所以說你有條件經濟,可以和他槓一下,沒有的話,完全沒必要,浪費經濟又費時間,關鍵到後邊可能完全沒結果。

    說不定一堆腦殘粉還追著罵,真心煩。

  • 13 # 石遺

    如果是紙質媒體(包括付費的網媒),就打電話去索要稿費。我就是這樣做的。除了海南和黑龍江兩地的沒討回來,其它的都討回了。

    如果是不付費的網媒,就直接在微博等自己的平臺上曝光。包括抄襲的紙媒。

  • 14 # 妙芬419

    回答:幾年前寫的一篇散文隨筆,竟然被很多謀體抄襲多次,該感謝他們的分享還是應該……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待的:首先要肯定您的這篇散文寫得真棒,很有水準,被眾人追捧,愛不惜手,所以才會被謀體一一錄用,傳媒正能量,推薦新文章,讓更多人受益受教,這是對您筆墨紙硯的認可,對您辛勤勞動的證明。是對您最高讚美!

    但是如果去打官司,勝者首先是真作者,這是明擺著的,根本無凝敗者為寇。這樣做即維護了正義,也教訓了偽裝者的名義。也是可以的!但是有時一想,得繞人處且繞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傷人又傷神,不如放人一碼,讓他人各掃門前雪吧!讓人在自悟中醒悟吧!大愛無疆!

  • 15 # 有方悟理

    就這個具體的事情來說,不能縱容這種抄襲行為。要聯絡那些抄襲者,必須限期撤回相關稿件,必要的時候透過平臺投訴。

    至於說感謝根本談不上。直接署自己名搬運發表,與偷盜無異。盜賊偷了自家的東西拿去賣錢,我們還要感謝他?

    如何保護自己智慧財產權?

  • 16 # 手機使用者lisiyao求真

    對於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人,會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和方法。不外乎兩種處理方式,具體怎麼操作,還是看您自已的選擇。如果您是"名人",可以"維權″,走″法律程式″,討回公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是一個"普通老百姓,就沒有必要″較真″了,因為你沒有那麼多時間,精力,去討回″公道″,不值得。想開些,放下吧。就交給″上天″吧,"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是不是這樣想,您會不再生氣,心情會好些呢?。(一家之言,望大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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