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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BRUCE

    只能說是自作自受,身為一個公眾人物就應該以身作則,做事不計後果,必然要付出代價,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國家優待,反之,國家絕不姑息!

  • 2 # 張佩西侃足球

    不可惜!

    作為公眾人物,知法犯法,不注重影響,沒起到好的榜樣作用,反而帶壞頭,性質惡劣啊!

    于漢超作為國腳級人物,當初在遼寧和楊旭都踢得不錯,在邊路突破可以,擁有出眾的身體條件和極快的速度,在比賽中能夠犀利的突破對手的防線,同時,他也有著很強的得分能力。但球場上的優異表現沒有帶到場下!

    建議球員個人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個人素質,知恥後勇!

  • 3 # 龍山種田人

    不可惜。

    一個人的性格、價值觀、文化素質、眼界等決定了其最終能走多遠。有沒有一顆敬畏之心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

    于漢超作為中國足球頂級運動員,走南闖北,也算見過世面的人。為啥這麼低階錯誤還能堂而皇之的做出來?

    于漢超的悲劇其實早就註定了,即便不是前幾天,今後也會出現的,沒有對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底線思維的敬畏之心,到哪裡,出事只是時間的問題。

  • 4 # 平談體育

    于漢超做為職業球員是公眾人物,連普通人都知道塗改車牌違法,他連基本道德底線都丟了,恆大對他的處罰應該是咎由自取,但我覺得許老闆也有點過了,畢竟是初犯,且球品人品俱佳,應該停賽一年,去學習俱樂部文化,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 5 # 鐵蛋是老大

    我覺得這個時候,球員本人的態度非常重要,不能任由前隊友,前老闆們信馬由韁的說話

    錯了就道歉,閉門思過,出來還是一條好漢,自己都無所謂,可惜不可惜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呢

  • 6 # rc121

    有因必有果,作為公眾人物更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之前已經有張修為酒駕,張璐酒駕的前車之鑑了。就更要時刻清醒自己的。

    理是理,法是法,恆大獎懲分明,並無過錯。足球搞了這麼多年,要做職業,球員更要職業。C羅,梅西也沒這個操作啊。

    雖然錯了就是錯了,也希望球迷和中超協會能給個機會,重新再來吧,畢竟球員的職業生涯很短,要珍惜每一個球員。

  • 7 # 大大餓了

    球迷們會為于漢超可惜嗎?當然會。

    首先,作為足球運動員來說,于漢超是優秀的。出眾的身體條件和極快的速度,在比賽中能夠犀利的突破對手的防線,有著很強的得分能力。其職業生涯也是順風順水,從最開始的遼足雙子星,到4000萬轉會阿爾濱成為標王,最後加盟恆大成為中國頂級俱樂部的一員。尤其是在阿爾濱效力時期,雖然不到兩個賽季,但大連球迷已然將他當作球隊的英雄,在最後因為球隊問題,忍痛割愛賣掉于漢超的時候,大連球迷心痛不已。這些經歷即反映了于漢超作為職業球員的成功,也是對他能力的一種認可。

    其次,在於漢超的職業生涯中,無論是球迷還是與其合作過的球員和教練都對他的性格、為人表示認可。聰明,懂事,敬業,有能力卻為人低調,無論是對於普通人還是職業球員來說,這些評價都足以表達對其的肯定。

    最後,作為球迷來說,我為于漢超感到可惜。這麼多年踏踏實實的付出,才換來現在的成績,卻在生涯末期卻因為這件事斷送了他在恆大的生涯,也可能對其之後職業生涯造成影響。不管是作為普通人還是公眾人物,犯了錯誤就應該接受處罰,無可厚非。而且公眾人物更應該注意個人行為,更應該自律,一旦不嚴格自我約束,就難免吞嚥自己釀就的苦果。

    真心希望于漢超在這件事之後能夠改過自新,守住底線,繼續為中國足球做出貢獻,不要讓球迷失望。

      

  • 8 # 鄂東南HU

    于漢超是我非常喜歡的球員之一。

    他出了這種事情,說實話,也真的替他感到惋惜。

    于漢超不屬於那種所謂的“大奸大惡”之人,是真的不相信這種事情是他做出來的;

    既然犯了錯誤,就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這個沒有因為你是國內著名球員就網開一面。

    只是深深地為他感到不值!

    個人覺得在處罰于漢超的問題上,恆大俱樂部領導是否有一點點操之過急?

    因為你們是要建立百年俱樂部的,他畢竟是你們俱樂部的老臣;

    他犯了錯誤,但是他也是有“權利”的;他應該享受到自己的俱樂部為他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援助,而不是馬上在深夜發文,一開了之;

    撇清關係?

    就不怕寒了眾將士的心?

    我的意思就是在於漢超“享受”了自傢俱樂部一些必要的人文關懷以及法律援助之後,一是一二是二,該處罰的處罰,該開除的開除,做到有理有據,這才彰顯百年俱樂部的底蘊!

  • 9 # 東風說球

    其實很多人都覺得於漢超非常可惜!

    1.作為國內頂尖的邊鋒,這次違法行為可能直接斷送他的足球生涯,具體上個問答已經分析完!

    2.可惜他為什麼犯這麼低階的錯誤,明明有足夠的錢可以買兩輛車用來解決出行,為啥還要盜牌?

    3.可惜他作為恆大的冠軍成員、為恆大建功立業的人,竟然在他犯錯的第一時間毫不猶豫的開除!也可惜他白白損失3000萬!

    可惜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1.作為公眾人物,在大庭廣眾之下犯下如此低階錯誤和嚴重的違法行為,這本來就招人可恨!縱然你是千萬富翁模式,縱然你是人人崇拜的明星球員,縱然你是偷偷摸摸,只要一違法就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也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權而言!

    2.作為年齡馬上要滿34且近一年沒上場踢球的足球運動員,他的足球生涯也到了晚期,即便沒有這件事,相信他也將成為恆大的清洗目標!所以離開恆大是必然,沒啥可惜的!

    3.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作為公眾人物法律意識這等淺薄,明明瞭解套牌會給自己帶來損失會給球隊摸黑,明明去年才和恆大簽署“九開除”,結果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行使犯罪!

    于漢超其實根本不值得可惜,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相信于漢超能夠知錯就改,也希望有一天能夠在球場上看到他突破的身影!

  • 10 # 子豪侃球

    不可惜,于漢超因更改汽車號牌受到處罰,罰款5000元 記12分 拘留15天 被廣州恆大淘寶隊開除處理,既然他做這件事情,就要承擔後果。

  • 11 # 河清胡

    于漢超被開除,確實可惜,他在恆大效力了好幾個季賽,一向表現,很有敬業精神,是位難得有足球天賦運動員。可能他自已文化素養,意識較差,沒有時刻銘記自已是一位公眾人物,要更加自覺尊紀守法,做出榜樣。在生活中,違反國家法律,和俱樂部的條例,應該執行國家法律去處罰,違反俱樂部的條例去處罰,是正確合理的做法。

    我個人認為,總體上的政策,應該已治病救人方式去完善比較好,他已經受到法律處罰和俱樂部開除,這件嚴重違法事情已定案,告一段落了,應該給於他從新改過機會,這才是幫助他進步。本人的看法。

  • 12 # 全明星體育

    個人意見不可惜,都是成年人,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已經想好所要付出的代價,于漢超心存僥倖,企圖鑽法律的空子,就該為此付出應該的責任。

  • 13 # 體育快說

    不可惜,作為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人,更何況身為熱點人物,錯誤就會被放大的,只要嚴格要求自己,才會更長久

  • 14 # 儲能量

    肯定可惜!但我不想講這個,就問問:中超球員是否都收到過交警的“牛肉乾”?超速、不按線路行走、踏紅線等等,這都是違反交通法的,假如有“好事者”曝上網,他的結局是否與于漢超一樣?如果是,就沒有球員踢球了。

  • 15 # 老孟165973894

    不可惜,比些運動員強些,但也不能幹這事,誰都知道違法,就你機靈,還是比別人牛,有錢無法無天,真牛開著原號車去違章,撞人,怎麼還改牌,別人受不應有的違法,你的良心讓狗吃了,開除輕,不是不許犯錯,他是點小名人應響,應加倍處理。

  • 16 # 不與井蛙話天高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對於大超來說失去恆大這個俱樂部無疑是一個遺憾和損失,但這次事件也未嘗不是一個好事,試想如果當時沒有被發現其行為其駕駛該遮擋號牌的車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及給他人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或人身安全,于漢超失去的不僅僅是一份工作,其運動生涯有可能就此結束甚至牢獄之災,所以在我看來不可惜,丟的是一份工作挽回的有可能是自由和生命,孰重孰輕?!有能力我確信大超還會有機會踢球和被青睞的俱樂部收入賬下,哪裡踢球都一樣!

  • 17 # 陽光快樂1964

    違反法律法規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最為一個公眾人物你就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傳遞正能量,為社會起到積極的作用。所以怎樣處理于漢超都不值得可惜。

  • 18 # 53度侃足球

    可惜,很可惜。

    已經33歲的于漢超,職業生涯也沒幾年了。不管是一時糊塗還是其他方面的問題,被恆大開除,對他最後幾年職業生涯造成的負面影響,還是挺大的,最起碼名聲上也不好聽,收入也直接受影響。

    回過頭來看,人嘛,誰都會犯點錯誤,既然錯誤已經造成了,好好改正就是了,沒必要過度放大。

  • 19 #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于漢超,現在成為一種現象了,似乎從他身上,可以看到中國足球、足球人的過去、現在與悲喜劇,當然以悲劇為主。

    現在問得最多的是:于漢超,塗什麼?圖什麼?中國足球人,當然以男足為主,敗於車的太多:醉駕、車禍、飈車⋯現在又出個塗車牌。

    有人說:于漢超倒黴,不被拍到,啥事沒有,問題是今天沒有,明天呢?

    缺乏基本的誠信,基本的法制觀念,又是個公眾人物,能不起轟動效應,而轟然倒地?有人算過:于漢超這次,有2000萬的損失,這能買多少輛車,夠他輪換著開到何年?

    更大的損失應是,33歲的運動員最後幾年,丟失了嗎?

    作為看球多年的一員,對於漢超還是喜歡的,覺得他的球風、不惜力的奔跑、傳中一腳⋯有人說:33歲的他,仍是國內最好的邊鋒,沒有之一。

    可惜的是,被自己給毀了。是時令不劑?過於倒黴?我看都不是,于漢超身上有,中國男足的通病:缺乏誠信,缺乏責任感。

  • 20 # 左耳朵陳

    違法必究,這應該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當前說情的很多,從另一個角度說明遵紀守法工作任重道遠。另外企業在法律範圍內制定規矩是人家的自主權,別人干涉強詞奪理。我支援恆大,于漢超及其他公民應該引以為戒,樹牢守法意識,不要以為只有殺人放火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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