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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翠微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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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六重影展《澎湃新聞》提供鮑毓明與女孩的通話錄音
鮑毓明會不會逃脫懲罰,現在說起來還為時尚早,因為目前來看,鮑毓明到底有沒有觸犯刑法還很難講,即使觸犯刑法,定罪也沒那麼容易。從最新流出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來分析,事情都不像當事雙方所陳述的那樣。我們來把整件事情來做個梳理,大家可以站在一個局外人的角度,客觀的來看待下這個問題,應該會有自己的判斷。
"高管性侵養女案"最早4月9日由《南風窗》報道,以《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Quattroporte父親的"畫皮"》為標題發表。文章一出,立刻引發瘋狂轉載和評論,到目前為止,已經達到1.6億的閱讀和54萬次的轉發。一時間這個案件成為近期最熱門的一個話題,隨著眾多明星紛紛發文加入討伐大軍,鮑毓明也成為了千夫所指,人神共憤的"強奸犯"。但是我們仔細閱讀該文章就會發現,通篇都只有受害人及其母親的敘述,以及媒體關於自己感同身受和義憤填膺的一些感性描述,唯獨缺少了"鮑毓明"的說辭。有網友對此評價說:這是“被告”缺席的道德審判、新聞輿論審判,不像一個成熟雜誌社的深度調查報道,簡直就是一篇等著被刪帖封號的自媒體文章。隨後的4月12日《財新網》發表文章"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對該案件發表了不同看法,表示該案"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父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接下來,《財新網》迎來了萬千網友的謾罵和口水,到了4月13日,《財新網》發表公告,《高管性侵養女案件疑雲》一文,存在採訪不夠充分,行文有失偏頗,己於當日撤回該文。同時向讀者誠摯道歉,並承諾將做出修正和跟蹤報道。隨著《財新網》的撤文和道歉,讀者更加確信了自己的判斷:鮑毓明就是衣冠禽獸,就是強奸犯。但隨後的4月13日《澎湃新聞》發表文章《鮑毓明丟擲聊天記錄,女孩:QQ號是他的,性侵是事實》,文中披露了鮑毓明提供的16年、17年共2年多其與受害人的QQ聊天記錄。記錄中受害人多次稱呼鮑毓明"親愛的"、"結婚"、約定去拍婚紗照等內容。不過受害人表示QQ號是鮑毓明的身份註冊的,他有密碼,所謂聊天記錄只是鮑毓明自導自演的把戲罷了。不過至此,雖然大部分人依然還是堅持自己之前的判斷,但還是有一些人對女孩的話產生了懷疑。4月15日《新京報》在微博放出了由《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獲取的一份鮑毓明與女孩2018年6月17日的道話錄音。以下為部分錄音片斷:鮑:跟你說了我在等你,我等到你畢業,我跟你說了,你不要在無理取鬧。女孩:你是不是傻啊,你花一大堆錢娶一個女的。鮑:你神經病吧!女孩:你知道人家乾淨嗎?鮑:你神經病吧!女孩:我現在就神經了,我為了一個人神經了不行嗎?鮑:我跟你說了我在等你!女孩:多少女的因為愛情神經了,又有多少女的因為親情瘋了!鮑:我跟你說了我在等你! 女孩:我遇到你之前我也是活潑開朗的,我什麼都不懂對吧,你想一下!鮑:我跟你說了我在等你!你不要沒完沒了女孩:你可以重新在教養一個,但我保證我一定要比她強千倍萬倍,不要看不起任何人鮑:誰看不起你,神經病吧你!女孩:我現在不應該這樣嗎?如果自己將來嫁人了,自己老公都出軌了,自己一點都管不著,還是女的嗎?鮑:你將來嫁誰啊?女孩:我不是說我,我是說任何人!我就算是空氣,但也不能每天把我當空氣吧! ......從部分電話錄音來看,好像是情侶之間在鬧別扭一樣,二人的關係其實也並不完全像女孩說的那個樣子。事情發展到現在,也是讓很多讀者驚掉了下巴!紛紛表示鮑毓明提供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一切好像是早有準備,不愧是律師出身,細思極恐,而同樣女孩也不簡單,絕不是白蓮花。
儘管鮑毓明丟擲這些東西,能讓部分讀者對女孩產生一些想法和懷疑,但同時也從側面承認了不正當關係的事實。而女孩因為從小缺失父愛,沒有經歷過社會。14歲還處在一個懵懂的年紀,不懂得分辨親情與愛情。在鮑毓明的誘導和哄騙之下,被其性侵後反而產生一種依賴,這就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雖然存在不正當關係,但是如果最終定"強姦罪"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性侵發生在女孩滿14週歲之後,時間過去那麼久,取證也比較難,而且雙方也的確不存在法律上的領養關係,加上鮑毓明專業素質較強,之前的所作所為明顯是未雨綢繆。所以最後能否定罪,還要看女孩能否提供強有力的證據。至於讀者關心的鮑毓明是美國籍,能否在中國判刑?答案是肯定的。行為地、結果地都是國內,被害人是中國籍,在中國管轄內的。如果坐實了強姦或者其他需要刑法處理的罪行,那判刑是沒有法律障礙的。
寫在最後的話,事情發展到今天,“高管性侵案”也越發撲朔迷離,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雙發所陳述的都不是完全的事實真相。不管最後鮑毓明能否定罪,但是輿論道德的譴責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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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海中的一滴水0205
這種事情讓人深思啊,讓我想起了博士女殺死丈夫的事情,地位,學識和個人操守,道德關聯不大,還不如種地的農民純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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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鄭奔律師
我認為,鮑毓明可能會逃脫法律的懲罰,但無法逃脫道德和心靈的懲罰。
首先,該案目前由最高檢督辦,那麼作為日後承辦該案的人員,必然也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履行法定職責,適用法律也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強姦案件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即使當事人同意,很多細節必然很難透公之於眾。同時性侵事件相對於一般案件,其發生時更為隱秘。根據法律規定,僅有一方陳述,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話,是無法認定案件事實的。在該案中,僅有受害人一方陳述,加之該案的相關證據,如被性侵女子體內是否有男性體液?如果有的話,體液是否屬於鮑毓明?鮑毓明是否採用了違背其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由於現實原因,相關的證據已經很難取證並固定下來。除非鮑毓明自己承認,否則這些都將成為其擺脫法律懲罰的有利籌碼。
即便如此,他也逃脫不了道德和心靈的懲罰。法律定不了的罪,道德可以,因為公義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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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金5201
不會的,肯定要判刑。但不會太重。可能是緩刑監外執行。畢竟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兩人是你情我願的。唯一點就是女孩太小了佔據了輿論和道德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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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木公鶴
存在變數。
1有邊緣模糊地帶。
2女孩的情緒。
3女孩母親的態度。
4證據的收集。
5鮑某人逃脫不了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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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司小離
看到有很多人說:逃得了法律的懲罰,逃不了社會道德的懲罰。我認為這不夠,絕不能再讓這種人逃脫法律的審判了!
在南風窗的報道中,有一段話令我感到十分動容:一些受到過類似傷害的女孩,在李星星做完筆錄後為她提供心理支援和法律援助。遭受過相同苦難的女孩,懷著一腔孤勇站在一起,顫抖的雙臂要保護少女,她們說“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當初不夠勇敢”。
看完之後真的淚目了!最近一直關注這個事件,這幾天鮑某明不斷爆出“新證據”,QQ聊天記錄、錄音,不斷想要證明兩人只是“戀愛”關係,甚至稱跟女孩母親約好到年齡就辦結婚。
看完之後出離憤怒!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上市企業高管、精通法律、擁有極強的社會資源,而與他交手的只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十四歲少女時,這其中的力量懸殊,根本就沒有給李星星任何反擊的可能。根據公佈的證據和當事人的迴應,我們至少可以基本判斷,女孩遭受嚴重的傷害:之前有傷痕鑑定,目前患有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重度焦慮症。
記得之前有人問“為什麼現在性侵事件越來越多?”,其實不是現在多,而是一直都很多,只是現在被曝出來的多了而已。如果這次不是被媒體曝出,鮑某明還會繼續披著高精尖的人皮面具,將魔爪伸向更多無辜女孩。如果這次事件得不到法律正義的審判,指不定還有多少像鮑某明這樣的人會愈加猖獗,不知道有多少悲劇還會上演!
為什麼在眾多性侵案件中受害者多數選擇沉默、不敢發聲?
① 諸多案例的結果讓她們不安,鮮有制裁先例。在眾多類似案件中,往往由於僅有被害人的陳述、證據不足等原因,定罪難度非常大。任何國家的法律和審判都不可能是萬能的,如果證據不足,就不能定罪,否則可能會懲罰到其他無辜者。
② 很多性侵受害者在終於鼓足勇氣說出來的時候,首先就受到了來自家庭的打壓,很多父母或者親戚甚至把錯誤推到孩子的身上,對她們責罵一通,然後選擇沉默、隱忍,或是和解。
不論哪個原因,都很可悲,造成的結果都是令人難過的!
這個時代,需要發聲。一個人的聲音太小,但一群人的聲音就是力量。只有越來越多的人發聲,這類事件才會引起越來越多的重視,受到傷害的人才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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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墨5452
很難講,從法律角度來看他熟悉法律,知道怎麼鑽法律的空子,難找到直接的證據來定他的罪,就算定了也不會太重。但是,從社會角度來看,這次事件曝的那麼大,那麼多有影響力的人都知道。假如給他定得罪不重難保在社會上不會引起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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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性侵養女事件,現在公安部、最高檢察院已經派員監督徹查,青島警方也會盡全力查辦此案,屆時會適時公佈案情,但事件已經不是個案了,拋開鮑某明與李星星母親到底是何種關係,收養李星星當時鮑和李母出於何種目的暫且不說,案件真相背後隱藏一系列罪惡鏈條與生態籍此都會浮出水面,也關切到未成年女性的保護問題,以及國家對此類違法犯罪的打擊,同時全國民眾,包括一些女性明星及新聞媒體都表現出了極高的關注,個人認為,從現有資訊初步分析,不管案件真相如何,也不管女孩及其母親當時作和考慮,但鮑某明的學歷、閱歷、收入、頭銜、社會地位及職業優勢都高於常人,對該事件的發生都難辭其咎,想安然脫身幾乎不可能。因此,個人認為,鮑某明肯定會被追責,不會安全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