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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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商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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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愚樂
你們三個保證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了嗎?如果約定了你還完了你的那部分,銀行催收也跟你沒關係,只能向其他擔保人要求清償。如果沒有約定,那是共同保證,債權人有權向你們其中任何一人要求清償,即便我已經清償了一部分,只要還沒還清,債權人就有權要求再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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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瓜哥哥2020
按照法律,銀行可以找你還錢,你必須將朋友的債務還清,然後你可以找朋友,讓他將這筆錢再還給你。既然是擔保,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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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挖ing
首先,看一下當時籤的合同是否為“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是銀行是可以向你催收的,這時候你需要先還錢,然後再向朋友追償。
《擔保法》第12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其次,看試一下是否為“一般擔保”,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或是否約定“分擔比例”,可以在比例範圍內承擔責任。但現在銀行比較精明和強勢,這兩種的可能性就小。
最後也最重要,你有一個點跟銀行協商,當然也取決你的談判技巧。
聯保互保是銀行個貸和經營貸中常見的擔保方式,銀行在市場開拓和貸後催收的實際過程中,有一些可“操作和協商”的地方。事情的原委我還不是很明確,籠統的給出兩個建議:①事先不清楚朋友財務狀況已經惡化,業務人員為完成業績,朋友為獲得貸款誘導“聯保互保”,《擔保合同》無效;②積極提供朋友的資產資訊、聯絡方式等給到銀行,引導銀行加大對朋友的催收力度。
如果溝通不下來,你就只能先承擔還款責任,再向朋友追償了。
必須重視。一般銀行要求的是連帶責任擔保,如果你的朋友不還,銀行可能在保全階段申請法院查封你的資產,並在進入執行後法院進行拍賣查封資產,同時納入失信及限制高消費,徵信系統予以記錄,影響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