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曹萬金
-
2 # 酈平華
我從教幾十年,只遇到過一個學生面對面地罵過我,有時還是在課堂上。一開始確實不能接受,恨不得馬上教訓他,讓他立即滾回家。後來,慢慢地接受事實,寬容這位學生了。因為他腦子不是太正常,即俗話說的“有點傻”,是個先天性的呆子。他父母、爺爺奶奶都向我打個招呼,並狠狠地批評孩子。班上其他學生也都理解,沒人恥笑他,跟沒有打罵他。我也更好地關心他,原諒他。
-
3 # 靜心人989161020507
這問題應依法處理!現我們有《末成年保護法》,但缺失《末成年違法違紀懲罰法》但願此法能出臺以消除校園霸凌,和保護我們的老師和校園的正常教學制序。
-
4 # 康平85
學生辱罵老師、是違反治安法的、會被拘留、如果歐打老師視情節輕重、已構成傷害罪、會被判刑、希望老師把學生當成自已的親人、學生把老師當成自已的家人、
-
5 # 中學英語輔導站
從倫理道德上講,學生辱罵、毆打老師是極其不道德的事情,與中華傳統美德不相符。建議您透過校規校紀和使用法律武器兩種方法解決此事,請您先與學校方面溝通,對該生進行紀律性處罰,若該生行為確實違反法律法規,請具體檢視以下條目。
毆打他人如果構成輕傷,可以要求追究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如果沒有構成輕傷,也可以要求民事賠償。網友可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法規有:
《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教師法》第 35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傷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6 # 南宮在水一方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學生辱罵、毆打教師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應該予以行政處罰或拘留,對這種現象我們絕不姑息,決不妥協。不然這樣的學生走向社會後,很容易違法犯罪,以後教育更困難。
-
7 # 羅書記就事論事
現在老師打學生不提倡,若有發生,將成為眾矢之的,且會受一定的處分,經濟上要遭受一定的損失,有時還會開除公職。而學生辱罵、毆打教師,情節就輕得多了,最多賠個禮。所以老師儘量和學生搞好關係,不要發展到相互毆打、辱罵的尷尬境地,若真到了這個境地,教師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離他遠點,別讓學生打到了,因為身體是我們自己的,還要用來養家餬口的,光棍不吃眼前虧,先躲開為上策。最好能拍下影像資料,向領導反應,再找家長來,共同商量如何處理。這樣處理比和學生對打要來的明智點。不知大家對我的回答認同不?若認同,請關注,以後多交流。
回覆列表
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保護法》早就應該與時俱進,依法維護教師的合法權利是法律的內在要求,不尊重教師的學生、辱罵、毆打教師的學生違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應有的制裁和懲罰,而不可僅僅靠教育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