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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恰是你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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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寶叔有話說
為什麼不合理?
你講男女平等,那買房子出錢的時候就不平等了嘛?男方出35萬,比你多出30萬,你的心裡還不平衡了?
有道理嘛?
當然,凡事沒有絕對,婚姻過的不是規則,而是感情。婚姻中不講究男女平等,而是一種幸福的感覺。
有的人生活光鮮亮麗,外人羨慕,實際上冷暖自知,如同牢籠。有的人生活貧瘠,但舉案齊眉,未來可期,有滋有味。
所以當你問出這句話的時候,你其實對男方已經存在了埋怨和抱怨,已經感覺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感覺到對方可能沒那麼“爺們”,你希望對方能大男子主義一點,自己都出了首付款。
而婚後對方這種你曾經希望的大男子主義,反而會讓你不舒服,感受對方的蠻橫。
姑娘,問題不在於這個事情,而在於你心裡是否將他當做一家人,一家人沒有平等,有的是體諒。
事情本身合不合理反而沒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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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話對你說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來說,這是對女方權益的保障。
沒有什麼合不合理,傳統的很多都合理,但是不能保護女方的權利。
如果你是女方的話,我會建議付一半首付,不然加了名字也沒有什麼用。
如果後來不歡而散,你可以拿到一半的錢,否則是很少一點。
法律現在只保護有產者,靠著女性的身份提包入住已經成為過去。
給你一個忠告:想做獨立女性就要付出相等,否則就是誰出錢聽誰的,不能要求過分。
戀愛是談感情的過程,開始婚姻是需要談判的,是需要有一定的心機的。不然自己此時的疏忽可能導致以後的後悔。
多少女人買房子一分不出,離婚後被掃地出門。
你要結婚了,還是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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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心愛你40
問題是房本上有你的名字嗎?如果有的話,那麼你是佔了他十五萬的便宜。除非你希望得到更多,不然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當然,如果沒有你的名字的話,那是他佔了你五萬塊錢的便宜,就看你是否樂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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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暖男的媽咪
感情和婚姻的事情,不是簡單的用“應該”和“不應該”兩個詞就能說清楚的。
既然走到婚姻這一步,說明雙方都是坦誠的,那就再索性坦誠一點,把買房及其他需要花錢的地方,擺到桌面上來說,凡事不能私心太重,也不能防賊一樣,抱著多年之後那點不確定性,去揣摩對方以及他(她)的家庭,在這段婚姻裡會不會佔自己的便宜。
縱觀感情走向破裂的諸多案例,都是婚前就埋下導火索。兩個人甚至兩個家庭,彼此算計,把感情排在利益之後,最後總是隱患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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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3597214303392007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婚房也是兩個人,以後住,夫妻都是可以共擔的,我覺得南方還是挺好的呀,他出35萬,你出五萬,因為要共同建造你們一個小家,是按照你的經濟能力情況而定吧!我覺得出武安還是挺合理的,其實本來婚姻就是比較平等的,男女雙方誰家裡家家庭條件好一點就多出一點無所謂啊!是的,咱們女人嫁人就是想嫁一個家庭,條件好一點的,但是你要知道家庭條件再好,不如一個人好,家庭條件再好,其實那不是你們兩個人混斗的,到最後總是覺得格格不入,在很多婚姻方面來說,女方有時候會不顧一切的要的太高,太離譜的啊,也不合適,我見過一個女的和一個男的,那男的的家庭條件也就一般,這女的家庭條件也不怎麼樣?那麼這個女方就覺得自己養了一個女孩子,很希望到男人家去過到豐衣足食,而這個女方要什麼車子錢,彩禮房子,什麼都要配齊,這男孩子剛開始的時候,以全家之力,再加上貸款或親戚朋友借的,然後準備了房子,車子什麼彩禮的,但是你要知道這女孩子嫁過去了,生活該怎麼過呢?生活又何必過得那麼緊張,咱們有多少能力就承擔多少事情,我覺得這南方還可以的,他沒有讓你拿20萬,我就覺得他挺挺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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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鄉村橘子Vlog
哈嘍!親我來了!
這個問題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觀點,既然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就說明兩個人都很滿意對方,如果男方家境一般買房首付40萬現在就差這5萬塊錢拿不出來了,我要是女方,如果覺得男方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有5萬我就拿出來,有3萬我就拿3萬,畢竟40萬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已經不少了,要互相體諒一下父母的不易!要是男方經濟條件還可以,覺得花40萬多了,想讓女方拿出5萬來找心裡平衡,我是堅決不會拿的,這就不是錢的問題了,是女方在男方心裡沒有那麼重要,不僅不會拿這錢我也不會和這種男人結婚,讓他哪兒涼快兒哪兒待著去吧!
婚姻只講錢是不行的,要有愛才會走的長久!
在這裡我希望每個朋友們能找到一個真正愛自己的人,幸福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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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鬼迷心竅我不要
我覺得沒什麼不合理的,或者說,只要對方覺得合理就合理。
別勉強,勉強來的不香。懂得會主動幫你付,不懂的你勉強最後都不愉快。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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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莫不靜好40
這種事情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只有你願意不願意。兩個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能步入婚姻更需要很多的愛和勇氣,所以對於兩個相愛的人來說,有關錢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兩個相愛的人最終都是因為金錢才各奔東西,是兩個人不夠相愛嗎?也許是也許不是,那麼究竟還有什麼原因會導致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呢?那就是家庭,兩個家庭因為房車等涉及金錢的問題斤斤計較,現實中的婚姻不是兩個人相愛就可以,而是兩個家庭能夠彼此相愛,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能保障兩個相愛的人婚姻幸福!所以作為年輕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和定位,要知道你想要的是什麼,你重視的是什麼,其餘的都是小事,做好家人的思想工作,兩個人的感情不要摻雜太多感情以外的東西,那樣會很累,很難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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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暮色一回眸
個人建議,女性在婚戀和家庭中必須保護好自己,夫妻雙方沒有合不合理,只有合不合適,既然你提出了這個問題應該從內心不想出這5萬。我個人的想法是,如果我是你,我是不會出這5萬的,結婚不是雙方利益的權衡,而是你們彼此相愛的結合,如果男方條件不允許可以把首付交的少點,加不加名字也足夠表明他家人對你的認可,如果自己有能力可以以後共同掙錢買房,沒必要拿父母的錢,如果對方父母經濟可以也願意出首付,那麼你們以後也是會一起還貸款的,再如果你的條件可以就在婚前自己首付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吧,因為不論婚前婚後,我希望所以的女性朋友都要有一顆自由的靈魂,不依附任何人,不要讓生活過得把自己丟失了自我,將來一切皆有可能,但是你的青春你養育的孩子真的就是你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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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村姑小芳
合理,沒有什麼合不合理,傳統的很多都合理,但是不能保護女方的權利。
如果你是女方的話,我會建議付一半首付,不然加了名字也沒有什麼用。
如果後來不歡而散,你可以拿到一半的錢,否則是很少一點。
法律現在只保護有產者,靠著女性的身份提包入住已經成為過去。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婚房也是兩個人,以後住,夫妻都是可以共擔的,我覺得南方還是挺好的呀,他出35萬,你出五萬,因為要共同建造你們一個小家,是按照你的經濟能力情況而定吧!我覺得出武安還是挺合理的,其實本來婚姻就是比較平等的,男女雙方誰家裡家家庭條件好一點就多出一點無所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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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輕風徐來小婉兒
我覺得如果女方有錢的話,5萬塊是可以出的。畢竟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只要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你出錢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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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頌章紅紅
這個要結合實際來看,既是婚房是二人婚後定居的場所,買婚房雙方出錢都很正常,40萬首付,男方35萬,女方出5萬確是不多,再結合婚後共同還貸,雙方在購房時,要明確男女方在房子權益的佔比,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保護!婚姻的經營既要講感情,也是組建的利益共同體,感情要經營,利益也要經營,組建家庭的經濟部分可以當成雙方的投資,房產就是其中一項,與其日後為此糾纏不清,一開始就能取得溝通明確權益,這樣婚後生活也會少些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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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獨壹無貳
這個很難說,按理說買房是男方的事情,沒有必要讓女方出,女方還沒有進門就要出錢是很多女人都不情願的,假如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的話,可以要求女方出錢,這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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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走的葉子
一、首先我想提兩個問:1.婚房是否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有沒有女方的權益?2.男方是真缺這幾萬塊錢,還是就是想女方也出部分錢呢,女方有沒有能力出這幾萬?
二、如果只是男方的婚前財產,以我的觀點女方還真沒必要出,都到結婚了,如果沒有女人的份還想著對方出錢,估計這婚姻也好不到哪去。
三、第二個問題,如果是共同財產男方一次能搞定首付,不管有沒有女方的權益,女方有沒有錢,都要結婚了再去計較這個就沒意思了,反而會讓女方產生不快。如果是男方真的缺這幾萬塊錢,女方肯定是有必要幫忙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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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花開富貴娛樂創作者
只要真心相愛,出五萬有啥不可以,她說都不用說你會拿這筆錢,可見你有點自私,把五萬錢還在這提,這個男的找你以後的生活不會那麼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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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客都淡定哥
對於這種問題,在我看來,沒有合不合理的說法,只有願不願意承擔責任的看法,如果女方願意出5萬元,當然是好事,這樣可以減輕男方家庭的負擔,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組建一個新的家庭,雙方都應該或多或少承擔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是如果女方不願意出那5萬元,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人家也不會批判你怎麼樣。
組建一個良好的家庭,需要男女雙方共同經營
世上的凡事沒有絕對,婚姻過的不是規則,而是感情。婚姻中講究男女平等才會幸福。有的人生活光鮮亮麗,外人羨慕,實際上冷暖自知,如同牢籠;有的人生活貧瘠,但舉案齊眉,未來可期,有滋有味。
所以買婚房還是要權衡自己的經濟實力,如果非要購買婚房且經濟又不允許,這時候,女方如果能夠在力所能及範圍內,分擔一些男方家庭的經濟壓力,那就最好不過了。如果男方實力允許,那也沒必要再要求女方出錢買婚房,但是可以用另一種形式佈置這個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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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阿開美食
現在90後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一般都會全力支援小孩,要女方出5萬,買婚房前,最好把雙方的房產權界定好,這樣比較合理,不管女方還是女方,老了以後都需要小孩贍養,出5萬幫助付首付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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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華哥不壞的vlog
首先,我不是律師,對婚姻法也不是很瞭解,所以在法律層面我沒有辦法給你太多的見解作參考,我只能從我的人生經歷裡面拿出我的幾點看法和你一起探討一下!
其實結婚對於年輕男女來說,本來就是一件非常莊嚴而神聖的事情,也是雙方最最甜蜜的時刻,我們也都有理由相信,絕大多數的結婚伴侶都是衝著幸福的相伴終老去結婚的,婚後很多人選擇離婚也都是些無奈之舉,對於買婚房的這個問題,我想說明一下幾點:
第一,只要你們兩個人的感情基礎很好,彼此的各個方面也都很深入的瞭解,兩個人在一起想要給自己安置一個屬於自己的小窩,這個完全可以根據兩個人的經濟情況而定的,條件好的話可以買個大一點的,如果條件暫時不允許的話,也可以先選擇一個小巧精緻一點的房子,只要兩個人是彼此真心相愛,過日子可能努力的話,小窩同樣也能充滿幸福的時光,相反,如果雙方只是看到了彼此的物質條件而在一起的話,兩個人的感情也不會太穩固,畢竟財富是流通的物質,也會伴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的,誰也不敢保證自己可以窮多久或者是富多久,如果兩個沒有太多感情的人在一起,即便是住進超大的豪宅裡面,也很可能是暫時滿足了各取所需的條件,現有的生活才會勉強維持,雙方的供需一旦被打破,兩個人的婚姻關係自然也就走到了盡頭!所以,衡量夫妻雙方感情關係的好壞,並不是看能買多大的房子開多好的車,或者是總有多少財富,雙方如果是都是真愛的話,即便是一起買婚房,誰多出一點或者誰少出一點的又有什麼關係呢?
第二,如果在這個問題上面,一方非要要求另一半也必須出多少錢的花,那隻能說明他(她)對你還不夠信任,或者說是不夠了解,對你們的關係還沒有足夠的信心,所以在這個時候,誰出資更多,誰就越佔據發言權和主動權了!
第三,現在這個時代,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閃婚族,而且有很多結婚快,離婚也很快,我不知道是這個社會的人情味越來越浮躁,還是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越來越淡漠了,這輩子能夠遇到自己的真愛,給自己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好像越來越成為了一種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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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蘊回壘
我認為不合理,不合理在哪裡呢?不合理在要求上,我們知道我們國家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同時習俗比較多的國度。結婚是一對新人情投意合,兩情相悅的事情。男方出了35萬付房子的首付,在真的沒錢的情況下,剩下的5萬自己可以想辦法,或者和女方商量,看女方有沒有這個能力來支付,或者有能力要不要出這5萬,而不是要求。如果男方自己本來就有錢,還要要求女方出5萬,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尊重。
回覆列表
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只是看你們各方的意願,既然兩個人都準備或已走進婚姻的殿堂,那你們一定是相愛的,相愛的兩個人什麼都可以溝通的。多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一想。因為是衝著白頭到老去的。
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只要人對了錢就不是問題。只要你願意為這個人去付出。這個人也值得你為他付出。
所以你自己去權衡。一切都為了幸福。
祝你們白頭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