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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這一刻鄭智怯了

    許家印開除于漢超的原因不是于漢超塗改車牌,而是于漢超沒有開恆馳的車。如果於漢超開恆馳的車塗改車牌,非但不會開除,還會給一筆不菲的廣告獎勵。 另外許家印已經向恆馳研發部門下達命令,要求研發部門儘快研製出能自動塗改車牌的恆馳新能源車。[捂臉][捂臉][捂臉]

  • 2 # 飛過海

    事件經過:因為廣州有“開四停四”的交通規定,注意是交通規定。所以于漢超為了方便“停四期間”可以繼續開車,私自塗改車牌號。肯定是觸犯規定,處罰毫無疑問。

    犯錯,主要還是指不遵守道德方面的約束,這件事來看犯錯是肯定的。道德依附於法律存在。既然政府明文規定,還頂風作案。犯法,有明文有條例有紅章的檔案或通知。法理有大有小,雖然各地政府都有自主權出臺規定,說明具有法律效應。即使犯法,也分輕重,不能一棒子打死。“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特別是作為公眾人物,要以身作則,切莫以身試法。接受處罰,積極認錯,認真改正,回籠教育。我覺得還是可堪大用,畢竟從以往來看,于漢超屬於正能量人物。“花開兩瓣,各舒一詞”雖說犯錯在先,倒不至於帶節奏仇富,可能有人會說犯大錯就晚了,怎麼彌補。所以要看以往,要看人性。類似張鷺,張修維對社會公共造成危害,或者有公共危害可能性的嚴懲不貸。要看事件性質。“毀人容易扶人難”還是希望于漢超能接受教訓,再次以正能量面對眾人。對於故意混淆視聽的鍵盤俠來說,無非就是圖一時之快,誤導人們判斷。最好不要這樣,“攘內必先安外”我們要客觀理智分析事情,何況恆大俱樂部也做出了“三停”的嚴厲懲罰,已經非常可以了,就不要再落井下石。多一個激勵正能量的人不好嗎?

    經此一事,我感覺于漢超會吸取教訓,不會再犯了,畢竟不是錢的事,也不是法的事,就是一個偷懶的壞毛病,還是可以看看以後,還是可以稍加註意就能更改的。

  • 3 # 拾荒少年強

    首先遮擋車牌照,無論是普通人還是于漢超,都是違法犯法的行為,跟犯錯不知道概念,一個平你民範這樣的錯誤,多了拘留十五天,也沒人知道,但是作為一個公共人人物,去犯這樣的低階錯誤,會給社會帶來極度不好的影響,所以一定要分清什麼是犯錯,什麼是犯法,國家規定的,不遵守了,都是犯法你明白,無論是名人還是普通老百姓

  • 4 # 不止足球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每一個人都很難避免在漫長的人生中犯下錯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犯錯與犯法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須明確一下法律的意義——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很顯然,于漢超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法律是每個人的最低行為準則,是每個人不可逾越的底線。對於于漢超塗改號牌被拘留罰款並被俱樂部開除一事,可以有限度地討論,但絕不可以混淆犯錯與犯罪的概念!于漢超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也應該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單!

    順便說一句,曝光于漢超的這位微博博主在今天晚上釋出了一條《致歉宣告》,博主在宣告中表示:“自己的不當言論損害了網民的感情、對恆大球迷的名譽和形象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並在最後表示:“向在上述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們表示深切歉意”。

  • 5 # 董說

    首先明確一點,我很看不慣足球運動員的有些行為,我只是就事論事,于漢超屬於違法犯法,應該受的法律的制裁,這個無可厚非,俱樂部許家印為了嚴肅紀律開除于漢超,這點我們局外人感覺很解氣,但有點值得商榷的地方,違法犯法有公安機關懲處,在俱樂部層面處罰是合理合規的,就像孩子犯法了,即使逮捕刑滿釋放,家庭父母也會接受他,不能把他拒之門外不讓回家吧,

  • 6 # 天高雲淡74782848

    沒人故意混淆犯錯與犯法。于漢超塗改車牌就是犯法,(篡改,套用車牌,出了事別人背鍋,算不算犯法)沒什麼好說的。刑事拘留就是最有力的解釋。

  • 7 # 哥暢足球

    謠言止於智者!

    不管是犯了法還是犯了錯,承擔相匹配的懲罰才是合理的,說到底他也不過是個普通人,在權力面前什麼都不是,既然已經被拘留罰款了,為何還要他承擔另外的處罰??難道公司法律要大過國法嗎??說不過去吧,怎麼看都有點落井下石的味道,恆大的做法,沒有一點人味兒!

  • 8 # 七之說體育

    經過時間發酵,網路上充斥著各種各樣聲討于漢超的聲音!各類觀點頻出!諸如:“錢可以買來豪車,卻買不來遵紀守法”、“國腳生涯已報廢!”、“誰給你的勇氣”等等,紛紛討伐于漢超遮擋號牌的行為。

    經過以上時間節點不難看出,事件一出,媒體、俱樂部及人民群眾立馬錶明態度。國家以及社會對於違法亂紀、挑釁法律權威的人絕不姑息。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公然挑釁法律權威,置交規與不管不顧,那麼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處罰和人民的評判。

    33歲的于漢超也成了恆大隊史上首個被開除的一線隊隊員。而根據此前的案例來看,于漢超也很有可能面臨中國足協禁入國家隊和禁賽處罰。他的國家隊生涯可能就此終結,職業生涯也被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事件發生後,國外多家足球媒體報道了此次更改車牌事件,相信于漢超的“翹臀”也將火遍全球!但據國內多家媒體報道,于漢超被開除後恢復為自由身,而自由球員是不受轉會視窗禁令限制的,可以與任何球隊簽約,且國內球隊包括大連人在內的多家潛在買家都已經做好了免籤于漢超的準備!難道15天后于漢超又有大把的機會重新上崗?希望各個球隊慎重考慮,多方考察簽約球員政治、道德等方面素質,防止玩火自焚。

  • 9 # 體育探索者

    4月14日晚上廣州恆大俱樂部開除于漢超的新聞刷屏了,透過對事件的瞭解,又是球員在風口浪尖之上做出出格的事情,于漢超將遼B的開頭車牌的字母E塗改為F(也不知道心裡怎麼想的,他是準備幹另外一件違法的事情嗎?),被ID為“廣州隊資訊臺”的微博博主曝光,直接瘋傳網路之中,我想問一下這位博主,現在都有交警一鍵舉報的功能,為什麼要告白於天下(也不知道他是娛樂主播還是體育主播,道德底線在哪裡),事後還出了道歉信有點貓哭耗子假慈悲的嫌疑,告訴各位網路上看影片的網友,他沒有發現傳播量這麼大,導致于漢超本人直接被恆大俱樂部開除(這種又一次蹭熱度的事件真心叫人想起了國足的水平),在網路這種魚龍混雜的世界裡,加上體育新聞主播競爭的激烈程度,大家也開始沒有下限的充當狗仔隊的形象,以後大家可以不用看中國足球了,天天看這種違法、出軌和各種顛覆道德底線的事件,肯定比中國足球有意思。現在說說這件事情的本身,篡改機動車號碼肯定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國家的法律進行處理沒有任何異議,只是在於他是球員屬於公眾人物,所以恆大俱樂部也做出了最快的反應,以開除他來降低俱樂部最大的名譽損失(俱樂部樹立好的形象和知名度是不容易的,除了成績之外還有大家心目中的地位,國外也有很多案例)。中國足球的發展當中我們經歷了太多的悲觀時刻(此事件不算大事),球員拿著上千萬的年薪,整天爆出這種幼稚的舉動,何不把這種沒必要的心思放在足球之上,讓我們也看看你們努力的結果,只會透過炫富、出醜聞和其他一些花邊的新聞,讓我們知道你們的存在,作為一位對足球還有一絲希望的我(現在基本看歐洲聯賽,國內也就看看亞冠中的中國俱樂部的比賽),既同情球員但又對這種球員這種無腦的行為感到氣憤,透過此次事件希望我們的球員引以為戒,共同淨化我們足球界的風氣,我們比的不是誰有錢開什麼車,而是你們可以給足球尤其是中國足球帶來什麼,給球迷怎樣的回報對俱樂部怎樣的報答。足球運動員掙錢我們不羨慕(畢竟足球也是一種高危行業和競爭很激烈),我們需要的是對中國足球的正面迴應,而不是整天這種沒有底線的話題人物。希望中國足球的明天會更好。

  • 10 # 光頭曹1

    一個公民因違反交通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是必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彰顯我依法治國的進步,球星概莫能外!恆大有"三九隊規",于漢超同學不可能不知道吧,知之而又有意為之,只能說明其有託大之嫌,可惜了。但我想問一下,被一個球隊開除了的球星,還能否繼續上場為別的球隊效力?

  • 11 # 得雲成雨

    一個敢於挑戰法律的人一定視規則(包括足球)如糞土!塗改號牌就是開假車,開假車他能撈到多大好處?難道能大過“假球”?!

  • 12 # 手機使用者清風玉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適用於任何人,絕非只因你從事的職業不同而對待不同,拘留了就罪等犯法了這一點踢個球的部分人都不懂還助威,吶喊,明擺著與法律叫板,不知自己是誰了?膽大包天,看來足球這個職業先學習,普及法律,合格了再談能否騁用,郝的表現在球場上大家都有目共睹,流氓一個,其他人也好不了那去,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最基本的交通法什麼概念都不懂他們還懂什麼?唯我獨尊?足球事業是全民族的不是某些人某個人的,你們好自為之吧。

  • 13 # De簡

    故意塗改車牌就是違法,而不是什麼犯規違規,如果你于漢超不改車牌而將車開出,才叫犯規違規,頂多也就被罰幾百元。雖然我一向也是于漢超的擁躉,也相信于漢超的人品,但違法了就必須承擔責任,即行政扣留和罰款的責任,違犯了勞動合同法(與恆大籤的勞動合同附帶的隊規9開除)被恆大開除的責任。困為勞動合同約定功勳球員不受任何處分的條款。所以,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不管你過去有多大功勞,只要你今天犯法了,就承擔相應懲罰,叫有法必依。法制社會就是這樣。

  • 14 # 十三么80265476

    所以,你班撲街就視隊規如無物了系嘛 ,所以,你班契弟就可以無組織,無紀律了系嘛。你班撲街,騙喝騙吃騙鈔票,帶俾國家太多恥辱了。支援許老闆大刀揮斬滴班白切雞!!

  • 15 # 郎月4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偽造變造車牌或使用偽造變造車牌上路行駛,屬於違法行為。

    在這一事件當中,中國足球隊主力隊員,也是廣州頓恆大足球隊隊員的于漢超,當街塗改車牌,然後上路行駛。這顯然是故意違法,有犯罪動機。

    你塗改車牌,然後上路,目的是什麼?

    為的,超速行車,闖紅燈,不被監控拍到扣分,能省幾個罰款的錢,這是最低的要求。

    也許,還抱有醉駕後躲避處罰,駕車撞人後,可以逃逸,不受法律處罰的考量。

    于漢超在塗改車牌時,就有違法的動機。

    或許,在他潛意識裡,就有隨時犯法然後躲避法律制裁的念頭。

    可以說,他是個時時刻刻想違法謀私利,而不是一時犯糊塗。

    在球場上,他是否也有這種意識?

    我記得,中國足球隊有個規律,每逢大賽,當大家都覺得,中國隊佔盡優勢,必定要贏時,結果肯定或平或輸。

    看球場上隊員,也很拼命,也很血性,但總在關鍵位置,關鍵時間節點,某個主力隊員在奮力拼搶時,動作過大過猛而導致技術動作變形,要麼踢空了,要麼踢不準點,甚至摔傷。結果,該進的球踢飛了,該防住的球變成對方單刀對空門。

    於是,連對越南,對菲律賓這樣的隊,都能輸球。

    觀眾看不明白,可要看足彩的賠率,看澳門,看香港地下賭球開的盆口,又讓人浮想連篇。中國對越南,對菲律賓這掉了的比賽,中國隊平或輸,賠率都在4以上。

    我不知選那些上場的主力們,是否有其他的想。我不是偵探,不知道那些幾百萬下注買中國隊輸的人,是否和中國隊主力認識,甚或是親友。

    可是,看到于漢超當街公然塗改車牌,我明白了。靠于漢超之類的足球運動員,李鐵這樣在於漢超公司中佔股的中國足球隊教練,中國足球想衝出亞洲,走向世界,真的太難太難。

    于漢超們,不是未成年的小學生,是快三十的對自已行為負完全責任的成年人,職業運動員。

    許家印先生也知道這道理,把于漢超開除了,有維護公司形象的考量,又何嘗沒有對或明或暗故意違法的手下運動員做殺雞儆猴以儆效尤的想法!

    那個為于漢超站臺,發聲遣責許家印的前中國足球隊主力,他出於什麼想法,難道,潛意識裡,把自己當成于漢超的同道中人?

  • 16 # 妙和3

    這些人是極個別的。有些是文盲、法盲、流氓對於漢超被開除事件的認知,有些是道德水平、整體素質差的人的認知,還有一些人自以為是什麼足球明星,足球名人,進而覺得自己是能人、高人,無所不能,甚至是這個行業的救世主的人的認知。他們故意混淆事件的性質,其實就是出來混流量的,想當網紅,和跳樑小醜一樣。

  • 17 # 貝海石日記

    事情其實比較簡單,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犯錯難免,偶爾犯法的事情也會有,並不是說任何一個人永遠都不會出這樣那樣的問題,只是說于漢超作為公眾人物,同時結合恆大“及時”的反應,讓事態變得越來越敏感。還是覺得事情本身是一件單純的事情,犯法了,需要受到處罰,這個也是應該的,迴歸事情本質,別把事情放在顯微鏡下來分析。我覺得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容忍,社會會和諧很多。

  • 18 # 1皇城老根1

    這就是目前中國的一個普遍現象,犯法可以理解成犯錯,認為說幾句道歉的話就可以混過去了。

    普法,嚴格執法,任重道遠啊!

  • 19 # 使用者264457029682

    82年世界盃義大利球星羅西,犯罪入獄二年,出獄正趕上世界盃,入選國家隊,和巴西一戰上演帽子戲法,是義大利82年奪冠的首要功臣。于漢超的錯比羅西的罪小的多吧?如於漢超是超級球星還會有此待遇嗎,恆大還舍的嗎?恆大隻不過藉口清洗球員罷了,貌似公證,實為心機。也是球員不爭氣,給恆大一口實。

  • 20 # QP亅

    請問力挺于漢超的人:

    于漢超為什麼要更改車號牌?為什麼改號?改號的目的是什麼?

    國家有規定:一車一號牌!如果大家都隨意更改自己的車號牌?請問你們:我們國家的交通會是什麼後果?

    改號牌!不外符就是逃避交通法規的管理!不處符就是造成交通事故後變於逃避嘛!

    難道這是小事?難道這都可以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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