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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燭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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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520688243138
從小拋棄就等於放棄了關於你的一切!能不能長大成人都是未知,可是你很幸運平安長大了,她雖然生了你可未曾養育你……如果你現在過得好,憑良心給她點可以理解,如果她一味地來索取就離她遠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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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睡前讀點故事
從小拋棄要明確是送養還是丟棄在外,送養和拋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意義,前者只是將自己的孩子送給親戚或其他人撫養,這是不違法的。而後者是將自己的孩子丟棄在外,不管不顧,是違法行為。如果是因為你的父母當初養了你一段時間後沒有能力把你撫養轉送給別人的話,這種情況你對他們也是有贍養的義務的。但是如果從生下來就把你丟棄在外,這種情況下是不用盡到贍養的義務。話又說回來,無論怎樣,她給予了你生命,當初冒著生命危險把你生下來,現在她老了,經濟上有困難,作為兒女,我個人認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能給多少就給多少,讓自己的良心過得去就行了,如果她只是為了錢,你也不用去礙她眼,適當的打點去她賬戶就好,如果你是個有孝心的人,大可不必計較這麼多,心胸開闊點,量力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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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24923873402
那你問他拋棄你的時候,他是什麼感受,如果那個時候死了,他還會找你要錢嗎。一份都別給。問他這些年有沒有做噩夢,有沒有寢食難安,還是對你牽腸掛肚,如果知道後悔早幹嘛去,說難聽一點他現在有什麼資格叫你拿錢,有什麼臉找你開口,人之初,性本善,做人善良都沒有還做什麼人,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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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業餘投資愛好者
要多少?命是你的,情是欠別人的,我混了半輩子長大了……錢財身外物不過我得有自己的價值和生活……不可能總想著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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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黃壯壯
如果真的是“逼”你要錢,那我覺得是沒有必要給的。
我不會像其他人一樣告訴你什麼“父母都是愛你的”這些扯閒篇的話。
可以主動給,但絕不被迫給一句話【可以主動給,但絕不被迫給,有一就有二三四】
如果他對你真的抱有一絲愧疚之意,一絲親情在,也許就不會來每天找你要錢了。
的確,他對你是有生育之恩 但無養育之情,可是生卻不養才是最可恨的。 天下哪有拍拍屁股走,揮揮衣袖來的好事?
我承認我是對這種父母抱有偏見,可以說是敵意,因為我與你一樣。小學我就是一個人,別人有媽媽送著上學,接著放學,我有什麼?只有眼淚 ,無盡的痛苦。
對於生育之恩,我認為在對方沒有伸手要錢的情況下,你可以主動給,但是絕不被迫給。
主動給是你對他生育之恩的一片心意,但是 ,一旦對方“逼”你給錢,那麼就完全變味了,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你給的完嗎?
他在對你懷有愧疚之意中,卻還要每天逼你要錢,這真的是親情嗎?這不像是個要債的嗎?
因此,我建議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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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眺望遠方的詩
首先要確定一下,生了卻從小拋棄這個定義:一種是生下來送給別人,一種是丟了被別人撿到,這兩個完全不是一種概念。
第一種:生下來之後因各種原因而拋棄。
我們不管他是什麼原因,家庭條件不好,迫於生活壓力、有先天性疾病、重男輕女等。這些都是藉口,我現在也是初為人父,我能體會到孩子對父母的重要性,父母對孩子的那種情感。是凌駕於對待自己父母之上的,是一種本能性的疼愛和呵護。真的不知道怎麼能捨得拋棄,即使是最嚴重的先天性疾病,肯定也會更加疼愛和呵護,盡全力去治療,雖然可能知道傾家蕩產可能也治不好,但是人的本性和使命,會不斷促使我向前,不惜一切代價,能多讓他在這個世界上對一秒鐘,就算是對我最大的回報。說到此處眼睛有點酸,自家娃鎮一下。
剛才所說是最嚴重的一種先天性疾病,如果是生活壓力、重男輕女這兩種就是最大的罪過,不配為人一世。我從不相信所說的“血濃於水、他們給了你生命”這類的話。既然生我為什麼不養我,既然不養我又為什麼要生我。我只知道我要感恩的是把我養大成人的人,他們有了辛勤的付出和無所求的愛,這樣的才稱得上是父母。別說想我要錢,我理都不會理他們一下,更別提跟他們來往。
第二種就是生下來就丟了。
這種情況就更惡劣了,完全是把一個小生命,自己親手創造出來的骨血,在嗷嗷待哺沒有一點希望的情況下,就給判了死刑。親手扼殺在搖籃裡。這樣的當然已經屬於犯罪,能對自己的親骨肉下得去狠手,可想而知他們是個什麼樣的人。這樣的人首先要接受法律的懲罰,在滾滾人世的輪迴裡,永遠的不能翻身,這種能情況是不能有一點藉口和理由的。
綜上所述,不管是哪種,只要是從小就把你拋棄了的,我都覺得此生也就與他們沒有一點關係和往來。為他們所做的事感到羞辱,更別提承認他們是自己的親生父母,還要逼著給他錢。突然想起了前段時間很火的電視劇《安家》裡的房似錦和她的媽!雖然從小沒有拋棄,但是後面做的事也是讓人很氣憤,相信大家都會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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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澶州布衣
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生了你卻從小就拋棄你,我覺得應該先找到他們拋棄你的原因,是因為家裡孩子太多沒能力撫養你長大成人還是因為根本就不想負責任?這兩個原因性質是不同的,如果是前者的話那麼說明至少他們還算有良心,把你送給別人或者送到福利院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對你負責,雖然很殘忍,很冷酷無情,但凡是正常的父母有哪個願意把自己的親生孩子拋棄掉?
如果是壓根就不想負責任的話那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為人父母,準確來說是不配為人。
現在你長大了,自己能力很強,他們又來每天逼你要錢,逼你要錢和找你要錢也是性質截然不同的,你用了前者,這一個字就展現出了他們的為人,他們從未盡過一天做父母的責任和義務,現在自然也沒有理由來逼你要錢。
如果所料不差的話他們應該是那種不配為人父母也不配為人的人,攤上這樣的生身父母的確是你的不幸,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你的幸事,正是因為被他們拋棄才讓你有了更好的家庭,雖然養父母沒有生你但是應該對你很好,給了你他們力所能及的最好的成長環境和教育。
至於這錢你要不要給他們,我覺得首先你要跟你的養父母說明這些事情,一是要照顧他們的心情,畢竟他們養你這麼大確實不容易,二是要聽聽他們的想法和建議,一般情況下養父母應該是通情達理的,他們也會讓你自己做決定。
個人覺得可以適當的給他們一些錢,畢竟有血緣關係在,但是也要強調讓他們適可而止,他們沒資格來逼你要錢。
這錢,你給了是你大度,你不給也是情理之中,一定要切記不要再三容忍,一般這種人都是填不滿的無底洞,所以我勸你就算是要給也只是適當給一些,而不是他們要多少你就給多少,無論他們怎麼逼你都不行,這是你的底線,主動權一定是要在你手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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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肚68
唉,我的命運比你好點,但後期遭遇就比你悲慘了,隨便講點,僅供參考。
我半歲,母親離婚,重組家庭,因是哺乳嬰兒,法院判我和倆哥歸父親,我因是哺乳期,歸母親哺養,在母親新建家庭。
我五歲時只記得受不了母親的折磨,就找爺爺奶奶訴苦,爺爺奶奶就把我送進幼兒園,從那時我才離開時時被打的母親家庭。
以後一直是爺爺奶奶領我長大成人,奶奶因病去世,爺爺活到我結婚成家,並有了半歲的女兒才去世。
由於二哥全家四口,強佔爺爺,父親和我的住房,使我無一床之地,變成了城市裡的流浪單身漢,朋友家擠擠,或住旅社。
所以我對家中的親情關係看得很淡,只有養育我的爺爺奶奶和父親,我從心中愛他們,尊重他們。
人世間常常說,血濃於水,但在我身上體現不出來,親大哥二哥比我大七歲以上,大哥沒有做大哥樣,所以我從小就不承認有這個大哥。
作為二哥,帶著一家四口強行搬來我們住的家,還美其言說,照顧爺爺和父親,我就無立足之地,只能成為單身的城市流該漢。
在特殊的環境裡,造就了我特殊的性格。
為什麼要礙於血濃於水的親情,而使自己遍體鱗傷呢?
你有親情對待我,我也才能用親情回報你。
如果你一味的以親情為藉口,過度的索取,那這還算親情嗎?
我在親情中的苦唯簡直多得無法表達。
講這些只能算水缸當中一瓢水,僅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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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謝小蘭
這種情況在八十年代還是挺多的。生你的父母他們要丟棄你都是有不同原因的,但他們可以說應該是都是處於無奈吧,沒誰會心甘情願的把自己懷胎十月的血肉丟棄。那個年代計劃生育管控很嚴,農村的人如果家裡生的全是女,沒兒子,會被人罵是絕後了,沒人繼承香火。所以在那個年代人們挖空一切心思都想生個男孩給家裡撐面子,後繼有人。
但生多了要罰款,他們既養不起也罰不起,所以只有無奈的選擇丟棄或送人。還有很多直接給作了引產手術,我個人認為,那一代的孩子們,如果你是這些情況被遺棄了,別怨恨你們的父母,多給一些寬容和理解。雖然你們沒跟親生父母一起長大,但他們這麼多年有可能因為你走多少天他們就付出了雙倍的痛苦中熬著日子,他們再窮也不會心甘情願的把你扔了不記得了,遺忘了。他們會揹負沉重的精神枷鎖難過的活著每一天。如果你們覺得自己的生活現在很不錯,有寬餘的生活,很好的環境,那還是可以考慮幫幫那個沒養你卻把你帶到這個世上來的人吧,必儘儘懷胎十月的骨肉也很不易。再說中國是個以孝道為先的國家,用心靈去寬恕別人的錯,讓別人無地自容,這也是對他們最大的良心的遣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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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王玉輝
人的一生有二種恩情比天還高,比海還深,傾其所有,報不完。它偉大,功高無比,那就是生育之恩和養育之恩。
(1)生育之恩,是父母給我們的身體,血肉之軀,一個靈魂,我們生命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今天的我們,她們是生命的源頭,沒有開始就沒有結果,他們是生命的起步點,儘管從小拋棄了你,但還是有功勞的,感恩他們給你生命,因為你身上流著他們的血。她們的汗,你們還是同一個烈祖烈宗。
感恩他們給了你生命———在你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照顧他們也是一種責任,一種感恩,這種感恩讓你良心安寧。
(2)上學的時候,數學課裡的乘除法,最基礎來自1+1=2,道理很簡單,不會這道題,所有的數學課就全學不明白,這道題是所有課的基礎,一個人也是如此,如果沒有父母給的生命,就沒有一切。命都沒了,還談什麼,金錢,地位,家庭,理想,生活,奮鬥::::::等等。
(3)不要抱怨父母,更不能恨他們,當年的事不論誰對誰錯,都以是歷史,往往回不去,愛與恨能留住些什麼,珍惜眼前人,珍惜當下,人生沒有跨不過去的坎坎坷坷,沒有十全十美的事,都是在理解中求共存,在包容中求心安,在感恩中求發展。用一顆慈愛的心去接納他們,盡我所能。
記得父母的好,包容他們的錯,感恩他們給予自己的一切,那怕他們的光只是一盞燈,但這燈光曾經照亮了你,這熱雖然小,但溫暖過你,感恩曾經幫助我們的人,感恩父母給予我生命。生為何歡,死為何懼,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心安,事安,良心安,才能一生平安。 -
12 # 一棵松1122
不是我說的過分,天下的父母都不顧堅辛的養育著兒女,那個父母不付出,為什麼這樣的人也配做父母,沒本事可以不生,生了就得負責,即然把他她拋棄了,怎麼還感再來找,如果在你丟的時候,沒人救,就沒了哪,你現在來找誰,你現在活不活,依我說,先別理他,讓他也承受一下被人放棄的感覺,讓他受點罪,讓他知道知道養了孩子,有不負責任的結果,教訓一下就可以了,為了你的孩子,為了給你的孩子一個好的榜樣,他必經跟你有血緣,還是幫幫他,不要讓他們流浪街頭,但也不要讓得寸進尺,有些人就有這麼不講道德,不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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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琴心劍膽ysp
感謝誠邀!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認清標題,是一個給你生命而從小拋棄了你的人需要你去贍養,而不是一個與你毫無關聯的人。對待這個問題,它考驗了一個人的人品、素質和修養,也考驗了一個人的智慧和選擇。
我認為首先應該感恩父母給予自己生命,同時也要儘自己的能力為父母盡心、盡力和盡責。耍懂得原諒他們拋棄自己的原因,因為天下沒有不愛孑女的父母,是因為他們有著身不由己或難己言表的苦衷而選擇拋棄的,應該理解他們當時的選擇。
好好的關愛、珍惜自己的父母吧,也要懂得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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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鏽跡斑斑的刺刀
法律規定:被棄子女如果被收養,自從被收養之日起,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而不用贍養生父母,因為生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
母慈子孝,這是社會最理想的狀態,我們都不想有悲劇的發生,但是還是有各種不幸落在不同家庭不同的人身上,受傳統文化影響,法律對人情很難做到公平的評判。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如果條件充許,我認為應該適當的提供扶助,這種幫助可以減輕你心中的愧疚,也就是佛家所說的減少你生命中的罪孽。
如果是生父母的無理取鬧,我認為該走法律程式的必須走,我們善良,但也別讓他們把你的善良當成他們不要臉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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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超級無敵農村寶媽
個人觀點:每個人的性格不同處理事情的方式就不一樣!如果是我,既然你生我不養我,那麼我對你也沒義務!都說生母沒養母親,我也這麼認為!當初拋棄我時怎麼不想會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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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道坎兒
當你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心裡應該有答案了!
要麼一次性給他多少錢,讓他籤合同,讓他斷絕關係,以後再也不要向你開口
要麼你心裡有掛念,慢慢撫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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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江南難憶
出於道德倫理上,給一筆錢已經足夠了,不夠也完全沒事,因為他沒有盡到對你的撫養義務,所以你也沒有贍養他的義務。給不給完全出於你自己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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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丁香小屋
報警。
對於這種無賴,你沒必要放縱,給一次,他會問你要100次。
何況他從小拋棄了你,哪有資格像你提出任何要求。
加油哦,一切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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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阿鄭安娟趙
這個問題一分為二吧/她確是給了你生命、我們感恩父母……有條件還可以反之地兒沒有錢給、也要好好溝通畢竟父母也老了操了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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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朱才森
有能力有前途和錢,就要給,慈善事業都有人做,沒用之人就告訴他自己沒有怎給,多問給就可打他,生出來就有過錯,害你沒人痛,還手頭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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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和他斷絕關係,如果不能,也要遠離他們。
1.我絕對不支援那種("他畢竟給了你一條命,要學會感恩啊!""再怎麼說,他都是你的親生父母")之類的聖母說法。因為你們只是在血緣上有關係,在倫理道德上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他生了你,但是卻沒有對你負責,沒有對你付出什麼,反而在你有錢了之後就去找你要錢。他沒有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出現,反而拋棄了你。而當你有錢的時候,卻要來找你,請問一下,這種行為本身就很不道德。既然要面對這樣不道德的人,就沒必要講什麼道德了。
2.如果他從小因為貧窮而不得已拋棄你的話,或者有別的苦衷,而現在認回你只是單純為了看看你過得好不好的話,你可以選擇原諒他。
但是提問上說的是“逼你要錢”,我想,但凡一個愛子女的人,看見子女過得好,就應該感到開心,哪怕子女恨他當年的拋棄了自己。但是從題主的話中,我看見的只是一個冷漠自私的父母,沒什麼血緣親情觀念,只有利益。
3.如果不能和他們斷了關係,他們一旦從你這裡得到一些利益,從此之後,他們就會變得越來越肆無忌憚,變本加厲。
比如說,《歡樂頌》裡的樊勝美,她這麼多年來都在被母親和哥哥道德綁架。每次樊勝美有所示弱的時候,他們就會更加變本加厲,勒索的更多。後來,樊勝美變得態度強硬了些,他們才有所顧忌。
4.最後,無論題主認不認自己的親生父母,選擇原諒還是不原諒,都是題主個人的選擇,我們也無權干涉。同時希望題主能夠過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