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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都御史

    清代科舉考試分為四級,童生透過縣一級的考試,稱為秀才,秀才參加省一級的考試,通過後叫舉人,舉人就成為了國家在編官員,享受俸祿。舉人再參加禮部舉行的會試,考中者稱貢士,考取貢士的人還要參加殿試,也就是在保和殿舉行的考試。殿試後跟據成績將考生分為三級,稱“三甲”。頭甲三名,稱進士及第,其中第一名稱狀元,依次為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稱進士出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考中進士後,都將授予官職,狀元任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任編修。其他人任庶吉士(以上官職的品級可在文官品級中查到)。三年以後皇帝大考,根據成績再委派其他官職。

    在清朝,舉人一般說來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會不定期地在那些幾次會試不第的舉人中進行挑選,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縣和教諭、訓導之類的教官,人稱“大挑”。大挑不用考試,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間,話都不用說,一般是皇帝派個親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舉人們十個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個端詳,看著順眼就挑出來。相貌在這裡起了幾乎是唯一的作用,據說,就臉相而論,“國”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點,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細,就玄,如果是“月”字形,有點歪,肯定沒戲。傳說晚清的名臣閻敬銘也參加過大挑,此公相貌不樣,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見,即大笑不止,說這樣的一副相貌居然也來“大挑”。

  • 2 # INFJ提倡者

    下面逐條詳細來說。

    一,方便省事。

    這個其實很簡單,下面那麼多臣子,作為皇帝也未必都認識得過來,有些職位並不一定都要仔細考慮。讓大臣們擬幾個人選,差不多的就可以了。有點兒像平時我們用電腦時,懶得動腦子、或者無關緊要的問題時,電腦會為我們推薦幾個選項,我們只要作個簡單的選擇就可以了,相當體貼。

    舉個更加實際貼切的例子,如果把朝廷比喻成公司,現在有個行政總監的位置出缺,假設在這個公司裡這個職位也不是特別重要,作為老闆的你,不妨偷個懶,先讓大家推選一下。如果推薦上來的有小張、小王兩個人。也間接反應了這兩個人能力都不太差,你直接從裡面選就可以了,豈不比自己挨個面試、考察,要方便省事兒多了?

    或者再稍微多考慮一步的話,小張背後是李總派系的人,小王則是趙總派系的人,最近趙總這一派有些得勢,需要拉攏下李總,搞搞平衡。。。嗯,那還是選小張來幹吧。(當然,這只是個最簡單的小縮影,朝廷政治鬥爭肯定還要複雜得多)

    二,並未削弱皇帝的權力(人事權)。

    而容易引起誤解的是,在咱們現代社會,實行君主立憲的民主國家有時也會搞這一套,以英國女王為例,不要說英國本國的首相,就是前幾年的澳大利亞總理已經選出來了,但也必須有現在英國女王伊麗莎白的批准,才算是正式生效。不過,如今這個過程基本上都變成法律上的一個形式而已了,還從沒聽說過“從善如流”的女王有不批准的時候。如果哪天女王心血來潮,想拒絕任命一次試試的話,個人還是挺期待的。

    但是在明代,這就不一樣了。

    其中最關鍵的區別在於兩點:

    1,廷推往往不止一個人選。通常是2~3名。最後由皇帝定奪圈選。也就是說你入圍了,但是也不一定那位置就是你的了。再看現代,你肯定沒聽說過近現代社會還能推出兩三名英國首相候選人、最後讓女王來選的事情吧。而假設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你還覺得英國女王只是個擺設空架子嗎?

    2,是否可以跳出這幾個廷推人選來定。答案是:可以的。而這個權力就更誇張了。雖然這樣的例子相對比較少,但還是有的。也正是這項權力,徹底證明了,雖然明代大臣們透過廷推有個推薦權,但是最終的人事任免權,還是切實地抓在了皇帝的手中。

    下面我們再舉幾個歷史上的例子吧。

    例一:“萬曆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免,廷推七人,李戴居末,帝特擢之。”(明史卷二二五)這個也是百度百科裡面引用的例子,廷推了七個人選,萬曆皇帝特別選了名次墊底的最後一名。其他入圍的六個人、尤其是排位最靠前的那位,等於空歡喜一場。

    例二:“二十五年冬,遼東總兵董一元罷,廷推者三,中旨特用如松。”(明史卷二百三十八)這個是筆者之前寫過一篇關於李如松之死的分析文章時,就引用過的例子。主要體現了上述第2個區別,推薦上來的人選,皇帝都沒用,而是跳出這個圈子,特別選擇了另外的人選(術語叫做“中旨”)。而且史書後面還跟了一句:“言路復交章力爭,帝置不報。”也就是說,下面的大臣有些人不太同意,表示反對。而皇帝壓根兒沒搭理這些反對意見。最後的結果呢?自然是皇上選的李如松走馬上任了。

    看到這裡,關於明代的廷推制度,你還覺得人事任免權沒有牢牢地抓在皇帝手中嗎?總結起來:對皇帝而言,平時可以偷個懶,有些不痛不癢的職位任命,就順手選個,省得費腦子。讓廷推中人望高的上來幹,不僅有利於工作開展,皇帝自己在大臣中間也好博個“從善如流”的賢明好名聲。而皇帝在意的關鍵要害位置,如果廷推的人選合意,皇帝自然也會順水推舟,如果人選不合意,皇帝也可隨時另外選派。大臣們即便反對也可以不用理會。

    所以,這麼方便省事兒,又絲毫沒有削弱皇帝權力的廷推制度,才會在明代一直延續。

  • 3 # 柔情似水—政委

    清代科舉考試分為四級,童生透過縣一級的考試,稱為秀才,秀才參加省一級的考試,通過後叫舉人,舉人就成為了國家在編官員,享受俸祿。舉人再參加禮部舉行的會試,考中者稱貢士,考取貢士的人還要參加殿試,也就是在保和殿舉行的考試。殿試後跟據成績將考生分為三級,稱“三甲”。頭甲三名,稱進士及第,其中第一名稱狀元,依次為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稱進士出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考中進士後,都將授予官職,狀元任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任編修。其他人任庶吉士(以上官職的品級可在文官品級中查到)。三年以後皇帝大考,根據成績再委派其他官職。

    在清朝,舉人一般說來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會不定期地在那些幾次會試不第的舉人中進行挑選,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縣和教諭、訓導之類的教官,人稱“大挑”。大挑不用考試,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間,話都不用說,一般是皇帝派個親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舉人們十個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個端詳,看著順眼就挑出來。相貌在這裡起了幾乎是唯一的作用,據說,就臉相而論,“國”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點,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細,就玄,如果是“月”字形,有點歪,肯定沒戲。傳說晚清的名臣閻敬銘也參加過大挑,此公相貌不樣,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見,即大笑不止,說這樣的一副相貌居然也來“大挑”。

  • 4 # 校史公

    小史不才,推想題主所問應是“廷推”吧,廷推是封建社會時期的一項政治制度,在任用高階官吏的時候,凡是由在朝大臣推薦,經皇帝批准任用的,稱"廷推"。

    並不是官職品級,所以廷舉並不是一種官位名稱。是滿朝文武共同合議,決定出的一項人事任命制度,類似於現在的常委會決議。

    在遇到重大的國家大事,或者有重量級的文武大臣出缺的時候,皇帝就會組一個局,當然條件好的可能就以茶話會的形式,把大臣們召集起來,分析利害,得出結論後共同商議,最後由皇帝定奪,謂之曰廷議。而商討的物件為人事錄用補缺的時候則謂之曰廷推。

    廷議的主要事項有:首先就是議儲啦,所謂皇家無私事,確立一個合格的帝國繼承人,事關興亡來不得半點馬虎。其次,就是建都或者是遷都啦,這也是要大臣們合議出來的。再者有祭祀啦,稅賦啦,漕運啦,武備啦不一而足。其中的一項重點就是廷推,為何廷推稱之為重中之重呢?以為廷推的物件是三品即九卿以上的官員出缺的時候才會開啟。

    廷推的意義在於,重視選賢任能,以為國家之用。希望位居高位的是賢者是能人,能為國家造福,能為百姓謀利,杜絕一些擅權弄政的奸佞小人竊取高位,危害國家。其對於國傢俱有深遠的意義,只有政通才能人和,才會有家國興旺,百姓樂業。

  • 5 # 冷戰風雲啟示錄

    清代科舉考試分為四級,童生透過縣一級的考試,稱為秀才,秀才參加省一級的考試,通過後叫舉人,舉人就成為了國家在編官員,享受俸祿。舉人再參加禮部舉行的會試,考中者稱貢士,考取貢士的人還要參加殿試,也就是在保和殿舉行的考試。殿試後跟據成績將考生分為三級,稱“三甲”。頭甲三名,稱進士及第,其中第一名稱狀元,依次為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稱進士出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考中進士後,都將授予官職,狀元任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任編修。其他人任庶吉士(以上官職的品級可在文官品級中查到)。三年以後皇帝大考,根據成績再委派其他官職。在清朝,舉人一般說來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會不定期地在那些幾次會試不第的舉人中進行挑選,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縣和教諭、訓導之類的教官,人稱“大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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