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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的問題在哪裡 女孩和母親的問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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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葛容律師

    鮑先生的問題是性心理畸形的問題。母親的問題是得利縱容的問題。孩子的問題是因年齡小心智還未成熟的問題。我不會允許我的女兒這樣做。

  • 2 # 為什麼漲

    女孩母親沒有盡到保護責任,將未成年女兒交給一箇中年老男人,即使再信任對方,也是不妥的。對於沒有判斷能力的女童來說,這種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監管權轉移,等於親手把女兒放到了一個危險的處境。個人認為,要承擔1成的責任。

    對女孩來說,雖然現在媒體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但其在幼年就被變態老男人潛移默化的影響,很難把錯誤歸咎於她。

    鮑的做法無法洗白,少女養成的變態心理,幾乎是毀掉了一個女孩的一輩子。應該說,整個事件中,責任由9成要由他承擔。

    雖然鮑熟知法律,最終有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一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終生為自己的錯誤接收懲罰。

  • 3 # 齊鳳說法律

    個人認為:鮑毓明的問題在於,知法犯法還不自知,還試圖鑽法律的空子,是因為懂法,有中美兩國的律師執業證照。應該也存在心理扭曲的心理問題。如果試試認定可能面臨刑事犯罪,涉嫌強姦罪。女孩是無辜的。女孩媽媽,明顯的沒有盡到自己的監護責任,年滿十四歲,身高一米七的女孩子,送給一個單身男性撫養,就應該意識到可能會發生對孩子不利的結果,依然沒有停止自己的行為,而是把孩子一個人送到單身男性的身邊。女孩媽媽,中國法律沒有明確犯罪方面的規定。只是道德的譴責。關注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

  • 4 # 宏聲環保

    現在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不好判斷,也說不準確。鮑無恥是什麼原因收養女孩的,女孩兒的母親出於什麼心理把女兒送出去的。女孩兒為什麼會跟這個偽君子走這些都是迷惑的地方。問題可能有兩方面的路徑。一方面,鮑無恥,由於有錢就任性,又因為形單影隻,覺得找一個寄託情感的人。也許玩別的玩膩了,找個小的。誰知道呢。反正,有錢,能做任何事。可以奉獻愛心,扶困濟貧,也可以胡作非為,無法無天。隱藏內心的齷蹉,裝出一副慈善家的模樣,一定會騙得那些善良的人,包括無知的人。這個女孩的母親就是一個無知的。不知道這個鮑無恥用什麼花言巧語,把她騙得輕信了他的謊言,失去了戒備心。或許是因為錢,物的迷惑。小恩小惠,會讓喜歡佔便宜的人完全拜服。會認為這個鮑無恥是個大善人,大好人。職位那麼高,一定是個上等的好人。母親放鬆了警惕,女兒也不能有懷疑了,那麼小,哪有判斷力。給一塊糖,就會甜甜的叫聲鮑叔叔。若是買個貴重禮物,那不更親興的了不得。事情都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鮑無恥在這樣的大施恩惠過程中,讓這對母女似乎找到了大靠山,以後一定是吃喝不愁。於是母親讓女兒叫他爸爸。女兒也聽話的叫了。

    另一方面,鮑無恥內心的想法跟他做的完全兩樣。因為自己神通廣大,可以讓養女得到更好的教育,便說服這個母親,要領養女見見世面。母親受到太多的恩惠,哪有懷疑的道理,而且工作還忙,正好有人替他照顧女孩。所以這個母親心大了,放鬆了警惕,讓鮑無恥把女兒帶走了。14歲女孩兒是崇拜英雄的歲數,此時此刻她多麼崇拜這個外表看上去高大威猛的鮑無恥啊。她完全聽從鮑的安排。

    直到鮑醜惡的一面露出來,讓這個女孩手足無措,內心慌亂,她崇拜的英雄,竟然這個醜態。女孩兒多麼可憐無助。鮑無恥恩威並施,控制了她。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判斷力也增強了。她心目中的英雄已然是侵犯她的惡魔。這要感謝這網路資訊時代,感謝那位告訴她你被強暴的奶奶。堅強面對,女孩,有很多很多人在幫你討回公道。

  • 5 # 甜甜一寶

    一、鮑毓明這個人自身性格和心理都有問題。他有學識,有文化,是個高學歷者,但是並不能稱之為一個優秀的人。作為一個知法懂法的人怎麼能做出性侵,強姦未成年少女的事情。這簡直不是人,就是禽獸行為。之前裝紳士,裝好人博取受害人母親和受害人的信任,在得到她們的充分信任之後就原形畢露,迫不及待的露出自己的爪牙。在事情敗露之後並沒有反思自己的過錯,不覺得是自己的錯,反而找各種理由推脫責任,從始至終都沒有向被害人道歉。還寫出“至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這麼噁心的話,毫無悔過之心,可惜了一個女孩這輩子都有可能生活在這件事的陰影之下。

    二、女孩的母親也存在嚴重問題。當今社會,什麼人都有,即使是最親的人最好的朋友都有可能作出一些傷害我們的事情,更何況是一個跟你本來就沒有任何關係的人。她自己缺乏教育,也沒有教育好孩子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作為一個母親,她怎麼可以完全去信任一個陌生的男人可以無條件去照顧一個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孩子。就算她覺得讓自己的孩子跟著有高學歷高收入的養父一起生活,孩子的未來會更好。她只考慮到這些好處,從沒考慮過孩子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或者她考慮了,但是從來不願意相信鮑毓明會是那樣的人。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她可以說是不合格的,她沒有意識到不管孩子的前途多重要,都沒有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來的重要。這件事情的發生,她也是要負責任的,天上不會掉餡餅,世界上也沒有那麼多無緣無故的好,她怎麼那麼放心鮑毓明會把她的女兒當成自己女兒養呢,可笑又愚蠢。

    三、對女孩來說,這估計會造成終身傷害,成為她心裡一輩子的陰影。女孩太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了。在這件事發生的第一時間她就應該報警,或者告訴學校老師,藉助社會力量挽救自己。在鮑毓明第一次給她洗腦的時候,在她第一次受到侵犯的時候就應該告訴老師或者她的媽媽,或許就不會有後期鮑毓明囚禁她,並試圖切斷她與外界一切聯絡諸如此類事件的發生。

  • 6 # 叭姐看人間

    這幾年很多情戀小說或影視劇喜歡描寫大叔蘿莉戀,叭姐查了一下這類作品中的兩者之間年齡差大多都是十幾歲,一般而言是二十歲上下的大學生或剛踏入職場的妙齡姑娘愛上了三十多歲的霸道Quattroporte,兩個年齡階段的人在戀愛情緒裡面的糾葛碰撞充滿魅力。彷彿在告訴我們:年齡差根本不是戀愛的絆腳石。

    如果事情的真相是三十多歲的母親在網際網路上找到比自己還大的四十多歲大哥(對母親而言)/大叔(對女兒而言),推薦自己剛滿14歲的女兒與這個男人認識,反覆勸對方獨自帶女兒出去玩“處一處",並把女兒親自送到對方居住的城市同居,而自己很快就返回。你們又作何感想?

    真正偉大的作家曹雪芹在《紅樓夢》中早就為我們描述過類似的血腥事實——賈珍、賈蓉父子貪戀美色,長期(與薛蟠等人)和尤二姐(19歲)、尤三姐(14歲)保持不正當關係。為了生計,尤老孃出賣自己的女兒,得到大量錢財。最終令兩個女兒都慘死。尤母假裝糊塗,任由那些男人們玩弄兩個年幼無知的女兒,其本質就是組織賣淫的老鴇。

    與曹雪芹描寫的尤家相似,李星星所在的家庭中父親也是缺位的,母親撐起一家的生計撫養兩個孩子。尤母在小說中嫁過兩次官宦人家還是誥命夫人,有丈夫留下的少量遺產,還有個繼女嫁的不錯能夠偶爾接濟一下繼母。李母的境地要差得多,她沒什麼文化,遠離蚌埠老家在南京街頭擺小吃攤為生,有個小兒子,當女兒14歲個子長到1米7時,李母認為可以”為女兒找個好人家,改變命運“。於是如尤母一樣尋了有錢男人,打著”組織家庭,光明正大嫁女兒“的名義,送女上門任其玩弄。尤三姐年紀小的時候也曾”樂“在其中,就像鮑某描述的有時住在鮑某處開心地去海邊玩耍,更多時等待鮑某抽空飛去南京,享受鮑某給她買的玩具和衣物,並與其屢屢發生性關係。這不僅改變了女兒的命運,其實也改變了母親的財務狀況,正如尤母所說”自從先夫去世,家計也著實艱難了,全虧了這裡姑爺幫助“。

    然而2019年18歲的李星星終於心智逐漸成熟,開始求助性侵志願者團隊,她打電話給鮑某讓其再來看她,而鮑某可能是四年已經玩膩了,一邊以忙碌為理由拒絕,並坦誠自己”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又迅速送上訂婚鑽戒試圖封口,星星幾經掙扎並割腕,幸而未像尤三姐那樣死去。

    同樣曾經在未成年時遭遇"大叔蘿莉戀”的作家林奕含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她把自己的被誘姦性侵的經歷寫成《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將罪犯繩之以法,但終究還是走不出心靈的陰影。

    有些人自己掉進錢眼裡,認為得到了錢財就是最大的受益者,認為受害人作就是嫌錢沒到位,是“缺愛拜金少女”,在這種心態影響下,星星在多地報警都無法立案,煙臺警方撤案甚至回覆南京警方質詢說,“她不知道為什麼嗎”。殊不知真正逐漸走向心理成熟的少女心思和這些滿腦子糟粕的人完全不同。另一個偉大的作家老舍曾經描寫一個少女被迫墮落為娼的故事,展示了少女對強加於她的不公命運從驚恐、困惑、抗拒到最終屈服的全過程。他寫道:

    我後悔,我自慰,我要哭,我喜歡,我不知道怎樣好。我要跑開,永不再見他;我又想他,我寂寞。他供給我吃喝,還給我作了幾件新衣。穿上新衣,我自己看出我的美。可是我也恨這些衣服,又捨不得脫去。打扮的時候,我憐愛自己;打扮完了,我恨自己。我的淚很容易下來,可是我設法不哭,眼終日老那麼溼潤潤的,可愛。我有時候瘋了似的吻他,然後把他推開,甚至於破口罵他;他老笑。 我勉強地笑,勉強地瘋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幾個淚所能減除的。

    我這樣的生命是沒什麼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個生命,我不願撒手。況且我所作的並不是我自己的過錯。死假如可怕,那隻因為活著是可愛的。我決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勝過了死。我愛活著,而不應當這樣活著。我想象著一種理想的生活,象作著夢似的;這個夢一會兒就過去了,實際的生活使我更覺得難過。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

    媽媽看出我的難過來,她勸我嫁人。嫁人,我有了飯吃,她可以弄一筆養老金。我是她的希望。我嫁誰呢? !

    老舍的這些描述恰是2019年至今星星所經歷的一切,她忽而說愛上鮑某忽而表示恨鮑某,忽而又擔心鮑某坐牢,幫助她的志願者稱其為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跡象,就是被害者自我說服戀上施害人。

    2020年由於《南風窗》《財新》的捲入引起公眾關注,在公安部和最高檢的聯合督辦下煙臺警方再次立案,相信此案很快就會還星星以公道。這個案例也會作為典型判例對以後懲治犯罪起到巨大的震懾作用。

    一百年過去了,我們不能再讓無知少女被尤母式的家長送入虎口,更不能讓她們四處求救無門而悲嘆“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願中華大地不再有月牙兒、尤三姐式的悲劇,這絕不是什麼浪漫的大叔蘿莉戀,我們必須斬斷血腥援交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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