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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發生的事,可能許多地方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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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吃不易胖的江瓜瓜

    從情理上這麼做很合理,我也很支援,到這個涉及到財產分配,我覺得還是應該諮詢下相關的法律人士,在法律可行下將拆遷款合法地贈送給女兒

  • 2 # 棉花糖糖糖糖糖啊

    非常合理,給這位老父親點贊。首先父母在沒有失去意識之前都有權利分配自己的財產和物品。就是給你才是你的,不給你你不能搶。其次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繼承父母資產的權利,況女兒孝順,老父親明白事理更值得點贊。百善孝為先,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是美德。

  • 3 # 三三雜談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家務事其實不是一句兩句就能說清楚的,所謂的不孝順是多不孝順,行孝又行到了什麼程度,全部給女兒一個人是老人意識正常狀態下真實意願嗎?女兒只是想接去贍養還沒行動,還是已經贍養了多少年?在女兒獨自贍養之前是誰贍養的?在這些問題沒有弄清楚之前其實是很難回答的,法律來講只要沒有做出特別過分的行為,家產應該是大家平分,感情去講就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所有的親情感情摻雜了財產利益,那可能就要有很多的依據憑證還要找相關部門機構主持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兄弟姐妹能夠出生在同一個家庭裡,都不是一般的緣分,弟子規裡說:財物輕,怨何生.言語忍,忿自泯.祝家和萬事興!!![祈禱][祈禱][祈禱]

  • 4 # 既往不戀88

    如果老家的房產,三個兒子都沒有份,那麼父親是有權處理這筆拆遷款的。但是我有個建議:妥善處理,不然後果很糟糕。

    親情,有時候在金錢面前,不堪一擊。談錢真的會傷感情。而且拆遷款是很大一筆錢,如果完全給幼女,三個兒子肯定不會樂意,勢必產生糾紛,幼女也會成為三個兄弟的眾矢之的,將家無寧日。

    所以我建議:即使三個兒子不孝,這筆大資金也不要全部給幼女,自己留一部分養老。如果三個兒子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那麼你也不忍心這麼對他們,對吧?所以,你也許只是對他們不孝順你,很失望,而幼女又非常孝順,孝親之人值得讚賞和鼓勵。

    所以這筆錢我認為分成3份,比較好。一份給幼女,讓兒子們知道自己做的不好,而孝順父母的人有好報;一份留給自己養老,手裡有錢有個頭疼腦熱的也不用求兒子女兒出錢,百年之後還可以留給幼女;還有一份給三個兒子中的一個或是分割,但是現在不能給,誰對你好給誰。

    以上是我的一些拙見,願能幫到你。

  • 5 # 旗開得勝馬到功成

    這位老父親這樣做,既合法又合情理!三個兒子不孝敬父親,無孝道!違背了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該父親不把三個不孝子告上法院,算好了!小女兒行孝道,孝敬老人,贍養父親;父親把拆遷款給女兒合法合情!三個不孝子無權干涉!更不可鬧事!不過小女兒既然領了此款,就要照顧好自己的老父親,直到父親去世為止!

  • 6 # 水暖店秀秀姐

    如果兒女不孝順,不管怎麼分配,總會覺得自己吃虧而指責父母。

    如果父母是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立的遺囑,只要是屬於父母的財產,他們願意給誰哪是他們的權利。

  • 7 # 祈求幸福的貓

    常言道,養兒能防老。人到晚年,都希望子女能陪在身邊,照顧自己,讓自己有個依靠。可現實情況卻不全是這樣的,像這三個兒子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不孝敬父母,不懂得感恩。

    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他們拉扯大,無怨無悔,不求回報,圖的是什麼?只圖自己的晚年,身邊能有一個可以依靠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吃頓飯,拉拉家常。

    僅此而已,就是這麼簡單的想法。而對於有些子女說,就連老人這麼小小的願望都實現不了,對父母不聞不問,不盡孝道。

    三個兒子不孝順,幼女行孝,父親將拆遷款全都給了女兒,這是合情合理的。老人健在,自己的資產自由支配,不管贈予誰,這是他擁有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

  • 8 # 象郡之南

    我認為合理,非常合理。

    人老了圖什麼?不就是老來身邊有個伴,兒女孝順,兒孫滿堂嗎?

    都說養兒防老。看看你說的,生了三個兒子不孝順父母,生再多又有何用。

    生了三個兒子都不孝順,只有女兒孝順,父母年紀也大了,想想也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女兒行孝,不僅在生活上給予了父母經濟支援,而且在心理上給予了父母莫大的精神支援。

    都是自己兒女,那為什麼父親這麼偏心,偏偏把拆遷款給了女兒?

    人老了,更在意的是對自己好的人。父母對三個兒子有養育之恩,這三個兒子卻沒有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沒有履行義務,當然就享受不到應該享有的權利。父親有支配自己財產的權利,愛給誰就給誰,誰也管不了。

    你說父親偏心,不合理。那三個兒子又做了什麼。父親的日常是女兒照顧,生病住院是女兒照料,女兒出錢。人心都是肉長的,誰是真心的,誰是假意的能看不出來嗎。

    錢給了女兒,她還會繼續照顧父母親。給了三個兒子,父母親能得到什麼,這不跟打水漂一樣嗎?

    不盡孝的人,除了身上的血緣關係,跟陌生人又有什麼區別?

    這位父親是個明白人。但可惜的是這麼淺顯的道理,他三個兒子卻不明白。

    所以,還是教育出了問題。孩子要從小進行這方面的教育,最深入人心的一句話就是“尊老愛幼”,可偏偏有的人知道卻不履行,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 9 # 漢口緣

    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在遺產繼承上,未贍養老人的子女可不分或少分財產。

    在我國無論法律還是道德,都倡導孝敬老人。贍養老人是作為子女的義務。如果沒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也就沒有權利享受老人的遺產繼承。

    另外,老人還在世,將房屋拆遷款給了女兒,這是老人將自己財產贈予女兒。每個人都有權利分配贈送自己的財產,任何人無權干涉。

  • 10 # 楊知南

    合情合理。為什麼很多人每個月花那麼多錢買社保?就是相信國家會給他們養老,我相信誰錢就給誰。兒子不要給我養老,那我自然把錢給養我老的人。這才公平。

  • 11 # 自古紅顏多補水

    我覺得合理!父母養了兒女的小,那麼兒女養父母的老是天經地義的事。光想享受權利,確不履行義務,天下哪有這好的事?再說在那艱苦的歲月父母兩個人含辛茹苦地養大你們四個,而現在你們八個人養老父親一個人就那麼難嗎?關鍵是良心二字!如果我是這位父親,我也會這麼做的。

  • 12 # 婉一和魯本

    一天,爺爺生病了,病房裡人很多,我很奇怪,為什麼爺爺生病沒有人來陪著爺爺,所以當我照顧爺爺的時候我就格外的用心,因為是在冬天,所以冰冷的液體透過靜脈注入血液的時候很難受,我每天都會用以後礦泉水瓶接滿熱水放在爺爺的手旁邊,爺爺每天要喝牛奶補充營養我就每天想著辦法把牛奶加熱帶給爺爺。

    晚上爺爺要準備睡覺的時候,我會先接來熱水讓爺爺洗臉然後用剩下的水替爺爺洗腳,整個暑假我都沒有去其他地方,都在醫院照顧爺爺,爺爺想吃什麼都是我做給爺爺吃,期間我的其他姑姑伯父都沒有實質性的幫扶過。

    後來高一那個寒假,在爺爺帶著我去銀漢存了兩萬塊不久後,爺爺就去另外一個世界了,那幾天很魔幻,二姑媽和二姑爹是雙職工,逼著讓我把爺爺留給我上大學的錢拿出來分了,我爸媽都是農民不知道說什麼,在一番又哭又在底上打滾的鬧劇過後,我大概拿出了所有的勇氣說道是我的就是我的,你們一個也別想拿走。

    既然給了你那大概就是老人的志願,其他人沒資格相爭,幼女都沒有權的話誰有權利呢?

  • 13 # 老李71490

    很合理,古人云,養兒防老,你是個男人,理應孝敬父母,擔負起照顧父母的責任,確失職。當然就應該沒有繼承財產的理由了。

  • 14 # 心悅和鳴

    我覺得合理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兒子又不孝敬,為什麼要分父親的財產。父親有權對自己財產自由支配的。所以父親把拆遷款給幼女沒毛病的。何況幼女明確表示要供養老父親。

    現在社會是開放社會,男女都一樣。女的也賺錢養家。過去“養兒防老”這個在現今也面臨巨大問題。只能說養兒不一定防老,只能憑良心吧。

    從現實中觀察,女兒好多都是父親的“小棉襖”,還更貼心,更孝順些。

    而兒子成家後,把主要精力都放在自己小家上,若再遇上不孝順的“妻管嚴”,老人想靠兒子過日子也會挺艱難的。

    此外,兒子不孝順,作為父親,心裡想必也是非常難過的。過往的生活經歷,對父親肯定造成一定的心裡創傷,不能釋懷。終導致父親下定決心要把全部拆遷款給幼女。

    再者,三個兒子應該深刻反思下自己平常的行為。為什麼會跟父親衝突,不能友好相處?為什麼會讓父親如此絕決只誇慮幼女,而不願分一分給兒子?自己平常做錯的要勇於承認,並改正。

    最後再次強調權利與義務是對等關係的,有付出才有收穫,別想不勞而獲。不孝敬父親,自然也分不到父親的財產。

  • 15 # 羞畫麟臺

    拆遷款悉數給了女兒,也就意味著從此以後女兒跟三個哥哥結下了仇,並且這種由於財產分配不均而結下的仇恨,今生難以消除。

    老父看似合理的舉動,給兒女們製造了矛盾,給女兒拉了仇恨。

    我並不贊成父親如此的處置方法。

  • 16 # 正必壓邪

    父母在,完全有權決定,這筆錢給誰,做兒子不孝,女兒孝順,就應給女兒,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父母並不指望誰養老,但生你養你一回,起碼的孝敬都沒有,還談什麼錢。

  • 17 # 牽住夕陽的手

    沒什麼不合理。

    本來拆遷款就有女兒的份,如果兒子不贍養父母,女兒贍養父母,父母的拆遷款就應該給女兒。

    父母在世時,屬於自己的拆遷款,一定不能給兒女們平分,一旦平分了,父母的晚年多數很悲哀。

    沒有錢的時候,也許有些兒女還有孝心,還能管管父母,一旦有錢,而且把錢給大家都分了,有些兒女就不會管父母。這樣的例子不少。

    男方某地一對老夫妻,拆遷時夫妻倆各有四十五平的房子,每月還各有四百元的生活補貼。按理來說,夫妻倆守住自己的房子,有地住;每月補貼合起來800元足夠生活費用了。可是老頭子在拆遷分配的時候,把他和老伴的房子給了兩個兒子一人45平。幫兒子要到大房子。

    拆遷之後,大兒子給他倆留的房子在閣樓上,老頭先樓層高,說上不去,不去大兒子家住。老二讓老頭夫妻倆住車庫,滿一年,老頭不願意搬。兒媳孫媳給老夫妻斷水斷電。老頭跟兒媳孫媳發生糾紛,孫子把老頭一隻眼睛打傷,再次當著記者的面,又把老頭打得滿頭是血。

    如果老夫妻當初不把房子分給兩個兒子,自己要一套一樓的房子,不久不存在爬不動樓的問題,也不存在跟老兒媳婦和孫媳吵架的問題。老夫妻晚年,倆兒子水孝順,房子過戶給誰多好。

    因此,題主說的,三個兒子不孝,女兒孝順,父親將老家拆遷款全給女兒沒錯。不過,這個錢給的有點早,錢存銀行,給自己留足生活所有費用,剩下的立份遺囑,百年之後贈予女兒是最穩妥的。

  • 18 # 老丫仲妍

    拆遷欵給了女兒是正確的,拆遷欵是父親的錢,想給誰給誰。不是說父親的錢兒女應該平分。誰對父母好,付出了對父母的愛因而得到了父母的回報,錢應該給女兒。

  • 19 # 南山牧雲578

    完全支援。不過,這不是最完美的做法。因為對他家的具體情況不清楚,無法作出最客觀的分析和評價,只能以一般情況論事。老人處理得有點太絕,想到百年之後了嗎?三個兒子都有孩子吧,孫子孫女應該不會忤逆吧,不給他們留點?如果拿一半出來分給孫子孫女,另一半給女兒,是不是更好?

  • 20 # 要讓自己開心的芳芳

    父母親養大三個兒子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父母親付出了那麼多的心血,到頭來三個兒子還是不孝順,真的很讓他們的父母心寒,還好他們的女兒會這麼的孝順父母,所以他們的父母就把這筆錢留給女兒,父母會這麼做,是認為這幾個兒子已經靠不住沒希望了,希望他們的幾個兒子會良心發現再去孝敬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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