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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月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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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雲孤飛
先說觀點:招婿生子跟前夫姓。繼承家業,祭祀祖先(相當於借種)。
現身說法:我五爺爺死的早,留下的有子嗣。我五奶奶又招了女婿。生的孩子依舊是跟著我們家的姓。至少在孩子這一代,不會改姓,再往下就不確定了。
其實一個重要意義在於身後事。跟誰的姓是要繼承財產,祭祀祖先的。
額外贈送:五奶奶,前後夫均已過世。考慮到都有子嗣,合葬不易。就分三處安葬了。
新時代了,雖然隨父姓仍是絕對主流,但也有了隨母姓的星星之火。雖然隨母姓,實際上也是母親的父姓。我的觀點是,姓,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是我的。我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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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麓風軒
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寡婦招婿,生下的兒子應該姓什麼?這個問題不解決好,又很容易招致非議。
我們可以從法律層面、情感層面、宗族觀念、道德層面等多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
一、首先,從法律層面來說從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來說,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四)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說,寡婦招婿生下的子女,可以跟隨父姓或母姓,也可以由寡婦原配丈夫的直系親屬,作為該子女的撫養人,從而選擇跟隨原丈夫姓,這些都是合法的。
二、從情感層面上來說如果原夫妻感情很深,而且作為妻子一方與原丈夫父母兄弟姐們相處和睦,丈夫意外身亡之後,不願意改嫁從而招婿上門,子女可以考慮採用原配丈夫的姓氏,這樣既是情感的延續,也是一種精神寄託,但是需要在結婚之前與第二任丈夫協商一致,以免出現爭議。
三、從宗族觀念上來說中國社會的宗族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一般來說,女子嫁入丈夫家之後,就成了丈夫家族中的一員,如果丈夫去世以後沒有改嫁就仍然還是這個家族中的成員,有繼承該家族財產的權利,也有履行家族義務,而子女姓氏往往被看著家族成員的重要標誌,特別是當該家庭中若沒有其他人延續香火之時,其子女(至少一人)應該跟隨原丈夫姓,從名義上為家族延續香火。
四、從道德層面上來說寡婦招婿的雙方,從道德層面上來說,既要考慮女方及女方原丈夫家族,也應該考慮二婚招入女婿一方的感受,不要讓他犧牲太大,應該在他能夠接受的範圍之內,以免影響家庭和睦,畢竟人家才是孩子的親爹,而且要履行撫養義務(不要讓他有給別人養孩子的感受),現在政策放開了二胎,完全可以協商其中一胎跟隨招婿的男方姓。
五、不過,以上都侷限於子女未成年時,子女成年以後可以有自己的選擇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子女成年後,可以自己選擇隨父姓,也可以選擇隨母姓,甚至可以決定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
我曾聽說有位朋友的兒子成年以後,既不願意跟父姓,也不願意跟母姓,後來自己改為“軒轅氏”,你耐他何?
在農村地方。舉個例子:一戶姓張的人家,家中獨子,娶了個姓李的媳婦,結婚沒多久,男的意外身故,沒生一男半女,家裡人為媳婦招婿,找了個姓陳的,生下的兒子應該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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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鄉招婿的第一個孩子隨母親(寡婦的女兒)姓氏,然後其他孩子隨父親(寡婦招來的女婿)。因為招婿的目的是讓其頂門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