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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隻腳的工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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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renchedCoCOs
你好,關於小區被抵押,現在破產清算,業主怎麼辦這個問題,CoCos的個人看法是這樣的
小區被抵押的應該是指土地開發時,開發商將專案土地抵押給銀行做開發貸,這個是比較常規常見的房地產開發行為,但關鍵在於買房的業主是否已經拿到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如已經拿到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而且權屬人的名字已經是業主,沒有備註任何抵押或者擔保之類的債權債務,則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但是多留意蒐集一些買房時的憑證和證據,還是可以適當保護自己的。
至於破產清算,估計是指開發商或者開發樓盤的專案公司,因為破產清算的主體一般為公司(獨立法人)、甚至國家,但是幾乎沒聽說過小區可以申請破產,所以如果業主已經買房併成功拿到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則不需要擔心太多房產權屬的問題,唯一擔心的就是可能物業管理公司會出現變更等問題。
但如果業主並沒有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那業主最好準備好相關買房的證據和票據,準備起訴開發商維權了,建議聯合同小區的其他業主集體維權,這樣會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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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當湖十一局
開發商通常會用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融資,但取得銷售許可證時銀行必須出具一個解除抵押證明。你去建設局辦理房垕銷售許可證的辦公室可以查到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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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峰141470088
不知所謂,開發商如果把小區賣了,他怎麼抵押?如果沒有賣給你,你又不是業主,憑什麼反對開發商抵押?開發商把沒有賣掉的小區抵押是很普遍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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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eo三石法律顧問
可以提起訴訟,索賠,優先於金融機構拿回購房款。
小區被抵押指的應該是在建工程抵押借款,沒有能力償還銀行或金融機構的欠款,從而撤銷不了抵押,也不能辦理大產證。資金鍊斷裂後破產清算。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購房者群體屬於弱勢群體,有優先受償權,破產清算的資產變現後可以優退還購房款。
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可能,實際情況是可能沒有那麼多錢可以退,而且房子放在那裡總是要賣的,所以實際操作一般都是政府、金融機構、開發商等各方面協商核算成本,找接盤開發商,由接盤開發商繼續進行開發,完成這個小區的交房辦證等手續。這個僅限於負責任的當地政府。有很多爛尾樓就是這麼產生的,因為前期購房款資金去向不明,後續回款金額額也要有利可圖,才有接盤開發商。否則沒有人義務勞動。
金融機構肯定是不可能把房子拿在手裡爛掉的。
所以想退錢基本上可能性不太大,但想要房子繼續住的話,問題不大。畢竟是群體性糾紛。社會影響太壞,對當地經濟發展喝房產市場的打擊也會很大,一般情況下政府部門不會坐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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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urode
開玩笑吧。正規正式的銷售不存在這樣的事情,賣房子是有人管的,網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可查詢到。小區被扺押,房子能賣出去嗎?即使是賣出去也是詐騙吧,報警,因為賣小區房子的人瞞過管理部門,無證違法賣房,目的就是斂財準備跑路,再者即然被抓押,銀行准許賣房子嗎?所以這樣的事必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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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怎麼會被抵押?不是商品房嗎?就算小產權房,土地也不是一個人能做主的。
最大的可能,你是想說,房子被一家多賣,開大商賣了房之後,拿去抵押了?
如果這種可能,如果抵押已經登記的話,你也沒辦法了,抵押已登記為準,只能找開發商協商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