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如何做好鏟屎官
-
2 # 鍾大獎
你好,因為這次疫情的影響,在我身邊好幾個朋友都出現了這種情況。
下面我就以他們的真實案例和我的個人觀點回答這個問題。
-
3 # 胖主任
看題主的意思,題主是個HR,目前有些工作內容是和裁員有關,題主的題目上升一點就是HR如何處理好裁員工作以及自己。
首先最重要的是心態要好題主既然吃這碗飯,那一定要擺正好心態,有這麼一個說法你一定聽過,HR就是把公司人都送走,然後再把自己送走。雖然這是一種很極端的例子,但工作中,也有不少HR送走了其他部門的人以後,也送走自己部門的一些人,也有把自己送走的。如果你沒有強大的內心,你該如何自處?
你要知道,你做裁員這個動作,只是你的工作,和生活無關,工作的事情在工作時間解決,不要把負面的情緒帶到生活中。
被裁的人,總有一些人會有牢騷有抱怨,你不要太當一回事,聽多了看多了以後會發現也不過如此。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尤其重要。
堅守法律底線做HR的,你是公司最懂勞動法的,我一直堅持,做事留一絲善念,你對被裁員工的善就是堅持法律底線,不要老闆說把人搞走你就不擇手段把人搞走。
你要用你的專業知識和老闆說,應該怎麼做,而不是由著老闆胡來,也許老闆不會聽你的,但老闆相信成本資料,你告訴老闆如果不按法律來會有什麼風險、會多產生多少成本。
堅持本心堅守法律底線,這樣才能在HR的路上走的更遠。
保障勞資雙方利益說這句話保障勞資雙方利益,其實更多的是保護勞動者利益。
我們的團隊處理過好多人,這些人對我們都是客客氣氣的,甚至還有很多人會感謝我們,為什麼會這樣?
對於辭退的人,我們會告訴他們,被辭退後到社會上如何辦理相關手續,能享受哪些政策,有的人我們還會幫忙介紹工作。
因為對於普通人來說,專業的HR對於政策法規的知曉、對於就業資源的獲取都相對來說比較高,那何不利用自己的資源幫人家一把?舉手之勞,贈人玫瑰手有餘香。
人心都是肉長的,你留一絲善念對待人家,人家也會感激你的善意,不要害怕去跟那些人交談,把政策講透、把你的立場擺正,平等地去談判,祝順利。
-
4 # 法小紅
我之前公司處理這個事情,是先諮詢法務,看看怎麼是合法的,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為公司爭取較低的成本。裁員、勸退、降薪在法律上的程式還有不同,除了補償合理外,程式上的事情也不能馬虎。最好也諮詢下法務如何操作,判斷是否有違法行為的存在。
佔在公司的角度,給員工的合法補償,會減少日後法律風險。但如果一味追求降低辭退成本,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就可能被員工舉報、申請勞動仲愛等,有了仲裁或訴訟記錄,會很形象公司商譽,而且還有可能被工商部門處罰。其實最後損失會更大。
佔在員工的角度,拿到合法合理的補償,是雙贏的結果。
你可以把諮詢法務後的意見和法律風險告訴你們老闆,相信你們老闆會覺得你是真的維護公司,有大局觀。如果你老闆不同意,你也讓他看到了你在認真處理這件事情。如果日後出了問題,也不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們公司沒有法務,可以搜搜勞動合同法相關的法條以及文章。
-
5 # A未來鹿胡
首先,面對這些情況不是個人的因素在裡邊!大多都是受到市場環境,資金鍊斷裂,原材料供應不足等等導致的,極個別情況是因為個人不努力或者在專業方面不合適。作為管理者我們要首先面對現實中的實際情況,就事論事不可逃避。企業領導者工作很多,其中很關鍵的一點就是隨時掌握員工的心態和麵對的困難並給予疏導和肯定!當出現裁員,勸退和降薪的情況時首先總結好資料和說辭,私下裡可以聯絡聯絡自己的人脈關係看看能不能幫助員工解決困難。該做的決定還是要做,我們有責任幫助企業和員工渡過難關
-
6 # 旭予東昇
裁員、勸退、降薪,其中職場中的降薪,通常還是為了裁員(逼辭)。
我們公司的原則,在不給錢的情況下,和平解決。
沒辦法,相關的勞動法規在老闆面前,是被忽略的。雖然公司外聘的有法律顧問,但在這些勞資爭議的處理方面,公司從來不參考法律顧問的意見,更別提HR的意見了。
HR在勞資關係的處理方面,還是需要在公司和員工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這種事情,即要考慮公司的情況、老闆的需求,又要兼顧員工的不易和相關的勞動法規,總之,不管怎麼協商,和平解決是硬道理。公司這邊考慮一下,員工這邊照顧一點,勞動法規兼顧一下,不然,一昧的偏向公司忽悠員工還是和員工聯手欺騙公司,都不可取。
做人事工作其實也很被動,一方面要站在公司的層面上去處理一些問題,包括裁人勸退等很為難又不得不執行的工作,另一方面我們也是員工,很有可能那天我們就是被裁的一部分,工作中不敢跟員工談太多,想在這裡看看大家都有什麼想法
回覆列表
第一,仍然是提了多次的問題,先要證明有勞動關係的存在,如勞動合同,社保繳存,工資發放是否由公司賬戶轉賬。
第二,與公司協商,要求公司出示薪資績效管理制度。
第三,裁員超10%,需要報備當地勞動主管部門,你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
第四、公司存在定法過錯,可依法委託律師指導下提起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年終獎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個月的實際應發工資為基數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其他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