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職在編教師,現在想報考其他學校,但是報考單位說需要出具幹部管理許可權部門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請問我該怎麼辦,這份證明怎麼出,找誰蓋章?真誠求解答,先謝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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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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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w說教育
有招教簡章。一般編制屬縣內統管。本縣內調整屬於調動,無須考試,跨縣區就要參加招聘考試。
一般進城區要具備相關條件,比如優質課,骨幹教師,優秀教師,課題等要,才有資格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
也有專門引進優秀教師的學校,只要具備相關條件,免於筆試和麵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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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霞教師學院
報考人員若屬於在崗的中小學及幼兒教師,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並在資格複審時提供,由各招錄單位稽核。在規定的資格複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注意兩點:
教師入編籤合同的時候,要仔細看是否清楚寫著乙方(教師)如果考上公務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有則可以帶著合同去找校長,參加公考,是你的合法權利。如果你透過某些政策入編教師,一般都有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是不能調動的,包括參加公考。服務期已滿,可以報考。
可以參加教師選調。我們區前些日子在進行招聘教師。要求是本區以外的在崗在編教師,如果選調成功就可以直接到這邊工作。
一般情況下參加我們區域的選調招聘教師都是外市縣的偏遠農村教師。他們為了解決兩地分居或者是想距離大城市再近一些。所以會參加這樣的教師招聘。
但是前提條件是原單位要放人。如果原單位不放人的話,即使再優秀,也不能到我們區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