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嬌不傲不煩惱

    我覺得四個月時間會不會有點短呢?再相處更久再考慮生寶寶的事比較好。

    相處久了,兩個人的性格是否合得來,三觀是否一致等等。

    否則你還不瞭解透對方,就生寶寶,有點太大意了。

    這只是我的個人意見,反正能為對方生孩子的要麼愛至深,只是時間有點短了哦。

  • 2 # 不用使用者名稱得不

    個人覺得四個月時間太短了,他的家庭你都瞭解了嗎?你們生孩子結婚後各種各樣的問題都會有,所以在一起四個月就要生孩子有點太倉促了,除非你對他和他的家庭都有所瞭解了,你家人也覺得可以了就沒問題。作為過來人我給你個建議,結婚的時候還是多聽聽父母的意見,畢竟他們過來人,經歷的多,看人也比我們準。

  • 3 # 拉拉姐

    這四個月,你有沒有跟他談婚論嫁?或者他有沒提到結婚事項,如果啥也沒有,建議你不急著要孩子,不要因為頭腦一發熱,後面殘局不好收拾。

    如果你真的太愛他,非要生個孩子來作為你倆的紐帶,也為何不可。可以先商量結婚的事,領了證,你們當晚都可以把生孩子這任務給完成[捂臉][捂臉][捂臉]。

    我聽過太多不負責任的男人,生了孩子後人也見不到,更別說和你一起養孩子了。也許現在覺得你倆很恩愛,不代表一輩子都是,所以,給自己一個保障,就是先領結婚證,在法律上,他才是你的人,生孩子才是天經地義。

  • 4 # 敏生之Show

    不會,四個月時間太短,還不足以瞭解一個人,有的男人隱藏的很深,這得自己判斷,你們也沒談婚論嫁,倉促的為一個男人生孩子,不值得,以後的苦只能自己受,所以生孩子之前,要再三考慮,不要頭腦發熱,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也要為以後做好充分的準備。

    再者女孩還是得愛惜自己,該少的東西都不能少,什麼時候都不能輕賤自己,畢竟生活是自己過,當然也有好男人,只能自己斟酌。

  • 5 # 禿頭小迪

    不願意,對於我來說4個月的週期太短了,因為我覺得我對他不夠了解,而且屬於頭腦熱的狀況,這不是兩個人認識的理智期,是熱戀期,這時候做的決定不理性,像生孩子這種終身大事,更不可能在這個階段輕易決定。

  • 6 # 七彩風箏

    在一起才四個月,就急著要生孩子了?

    還是先搞清楚這段關係能不能長久,能不能穩定地步入婚姻吧,生孩子真沒必要那般著急!

    別想著用孩子來拴住一個男人,爺爺奶奶輩的婚姻觀念早就不復存在了;年輕人的愛情可以頃刻間轟轟烈烈,也可以剎那間灰飛煙滅!婚姻都沒法保證一輩子,更何況短短几個月的戀愛!

    生娃是大事,還是一步一步來吧,戀愛,結婚再生娃。

    真心相愛,就讓他先娶了你吧!

    女人還是矜持點點更好,不要頭腦發熱,智商為零,不顧後果,把自己全都賭出去了,還帶著娃,萬一鬧不和呢,殘局你還怎麼收拾?不要傷了自己,還連累了孩子!

    給不給他生娃,前提還得看這男人是否有擔當,有責任心。養個娃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你得有所保障,方能不讓娃跟著受苦!

    不是因為愛,就可以不考慮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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