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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慢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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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厚吼劇王
纏足給婦女帶來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屬罕有。從記載所見,這纏足是用5尺長2寸寬的布條,緊緊地纏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壓至足心,被纏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鮮血淋漓。親自動手的往往是母親,纏一層,還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緊,不管女兒如何哀哀痛哭,做母親的毫不憐惜,說是“嬌女不嬌足”。長大後雙足因肌肉擠壓,指甲軟化,嵌入肌肉,肌骨變形成弓狀,腿部不能正常發育,瘦削如棍。腳長以三寸為佳,因此稱為“三寸金蓮”、“彎弓”,所謂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纏足被摧殘的痛苦。這種違反人性的陋俗,並非沒有人抨擊,早在宋代車若水就指出,婦女自幼“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使何用?”清初張宗法痛斥纏足之害說:“今俗尚纏足,堪傷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後世不福不壽,皆因先天有戕。”著名詩人袁枚痛斥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真是一針見血。
纏足的原因:在古代,母親們流著眼淚,把女兒的腳一層一層裹了個嚴實,為的是給她找一個好丈夫。“讓你忍一時之苦,是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許現在的人看來,當時裹足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過如果她們不裹足的話,她們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慘的。山東有過這樣的童謠:“纏小腳嫁秀才,吃白饃,就肉菜,纏大腳嫁瞎子,糟糠餑餑就辣子。”浙江也有:“一個大腳嫂,抬來抬去沒人要。”就連臺灣也不例外,有說:“大腳是婢,小腳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動了:“做人莫做大腳婆,吃糖咽菜當馬騾,家人嫌我腳兒闊,丈夫叫我大腳鵝,白天不同板凳坐,夜裡裹被各睡各。”追溯起裹足的目的來,起初的時候只是纏足的舞女為了讓舞步更加優美如此單純。可慢慢的發展下來卻成了一種社會風尚。當中的原因並不是西方觀察家所說,為了美麗,他們把19世紀的美國女人纏胸束腰和我們婦女的裹足混為一談,事情並不如他們想象那樣的簡單。我國古代婦女的裹足有這深刻的社會根源,它是時代的產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門第高貴的標誌。那時的人以小腳為美,腳越小,就代表越美麗。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階段3-5歲時開始的,而且年紀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決生計,養活全家已經夠他們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費在強迫自家女兒裹足上。而且一般的農家女都分擔家計,一旦裹足,就意味著成為家裡的負擔,幹不了活了。試問,窮人家哪有閒米養閒人。富貴人家則相反,他們衣食無憂,而且當時裹足已經成為一種社會風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讓女兒裹足一來為了女兒能嫁得豪門,二來是為顯示自家的身份尊貴。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擇偶標準。古代,大戶娶妻選媳的標準首先是處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兒家來,見姑娘樣貌還是其次,首要的帶回閨女的繡花鞋和生辰八字。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來定優劣。即使到了大紅花轎送上門了,在入門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腳才定奪是否讓她進門。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審美觀。古代,女性沒有什麼生產力,只是作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為迎合男性需要。纏足後,足部與地面接觸面積減小,以雙腳站立,身體的重量向下,使站立變得困難,必須將腰挺出,才能儘量使身體穩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學步,平衡身體,方能行出一種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攙扶,惹人憐的氣質與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纏足的勇氣和堅忍及那雙纏足,於是對女人的愛憐與寵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繡花鞋的大小決定了閨閣內的女子的美麗程度,同樣也決定了女兒婆家的富貴程度,沒有一個大戶人家願意接受一個大腳或者腳不夠小的女人的。“以裹腳為美,以天然足為醜”的審美觀應運而來。這一風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風尚也愈演愈烈,最終成為當時絕對的審美標準,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為了要控制女人,這是產生裹足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綱五常”作為道德標準,當時的社會潮流是要女子謹守婦道,而且纏足明顯的區分“男女有別”。加上纏足後,造成女子行動不便。使得古時中國男子能夠更加為所欲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動不便,有利於控制逃跑或與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裡說,小腳是為了徹底地把女人關在家裡,女人在臥室廳堂裡走走便可,最遠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後花園,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結識父親丈夫兒子以外的其他男人,無才讓她對父訓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溫良恭儉讓中沒有一個字是有關原則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順從,她只需順從,順從丈夫而無需順從道理,因為她對道理是無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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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逐鹿心絃天地間
所謂的“三寸金蓮”其實就是小腳女人,那麼女人又為什麼會有小腳呢?現在的女孩子大腳板的多了去了。
這其實就是古代封建制度對女性的束縛、壓迫與殘害,在那種三綱、五常封建思想倫理的統治下,古代女人的生存地位通常是很低下的,她們常期受到男權思想的壓迫,長期男尊女卑的精神枷鎖和封建倫理道德對民眾的奴化教育讓她們變得順從。裹小腳讓她們失去了大步行走的能力與力量,從身體和心理上變得永遠要依附於男人。
據傳纏小腳最初始於公元969年的南唐後主李煜時期,一位宮中女人為了取悅皇帝,將腳纏小在金蓮花上跳舞,後來纏小腳為統治階級利用(奴化人民的一種手段),加以鼓吹並提倡,遂在民間漸成風氣。
但是隋唐時期甚至之前,女人都是不裹腳的,真正的裹小腳是始於五代與宋初,興盛於明清,但宋代只有較為富貴的女人才纏足,而普通農田勞作的女人也是不裹的,直至明清時期才普遍興盛起來,連下地耕種的農家婦女也會裹腳,因為形成了風氣,好像是個女人,從小就得纏足,有些是被迫的,而有些女人卻是在誤導中稀裡糊塗的自願的,儘管纏足是件痛苦的事,但她們也義無反顧,就像現在的有些女士,非得穿著又高又尖的高跟鞋,把腳趾都擠的紅腫變形了,她也要堅持著穿,這樣走起路來,才能扭來扭去,好像才能更加的婀娜多姿,更有女人味,唉!愚昧啊!
纏足對於古代女人的身體來說那的確是漫長的煎熬與痛苦,有的導致腳骨扭曲變形,重者骨斷筋折,腫爛、化膿那也是常有之事,常常令她們疼痛的夜不能寐。
像這種整日纏著小足的女人,走路都費勁,這下地務農也就可想而知啦!直至那些年齡稍大的女人,骨頭髮育也定型了,即使此刻放開裹腳布,一雙腳也早以扭曲變形,不再是一雙健康強壯的腳了。
哼哼!“三寸金蓮”,說的好聽,其實就是殘害他人的一道咒語啊!不信你可以看一看清末民初的那些真實的影像紀錄片,那些個裹了腳的女人走起路來,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前顛,逃難都逃的慢人一步。至於小腳女人做家務活或是下地耕種,那也是沒有辦法,背後的痛苦與煎辛只有她們自己知道。
現在的社會主義新時代,男女平等,廣大女同胞徹底翻了身,都可以健健康康建設國家,追求幸福,至於有些女同志,愛穿高跟鞋,那是她的自由,既沒人強迫,也不會有人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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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那山那水那朵雲
說起三寸金蓮,我便想起奶奶的小腳,還有那小巧的尖尖鞋,又長又寬的裹腳布。只可惜八十年代的農村也沒有留下什麼影像!
奶奶出生的年代是悲慘的,從小便做了爺爺家的童養媳,而且是從甘肅領來陝西的。爬山涉水有一百多里路吧,小小年紀就靠那雙小腳跟著大人一步步走過來,奶奶說最恨那雙小腳,疼的鑽心又走不動路。
但她不知道那是封建禮教下的摧慘,稍大點她就跟著這裡的父母下地幹活,割麥子時在膝蓋上纏上爛布片,然後跪在麥茬地上一寸寸挪著,一趟下來,膝蓋也扎破了,混著汗水又疼又腫,可憐的小腳也疼的沒處安放。
至於那些富貴人家的媳婦,三寸金蓮可能真是用來欣賞的,三寸金蓮楊柳腰,一步一搖嫋婷婷。至少她們不用參加繁重的勞動,所以腳帶來的痛苦也會少點吧!
總之,我認為三寸金蓮是古代封建社會對婦女的無情摧殘,從小便灌輸大腳嫁不出的愚昧思想。
很慶幸我們的時代,任大腳橫行四方,為了夢想去奔忙[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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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uandaily
務農是是辦不到的腳太小而且已經生長變形了,做家務沒什麼問題,我曾經見過裹腳的女人,那是我鄰居的家的老太太,當然是在我很小的時候不到十歲的樣子,那腳真是也小,鞋子不是想我上傳的圖片是的,我家是農村的那個老太太的鞋子記得是黑色的沒有這麼豔麗,其他的印象不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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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史記沒記
說起小腳,作家馮驥才曾以此為題材寫了一部小說《三寸金蓮》。裡面有一段描寫大意是"戈香蓮七歲那年,奶奶給她裹腳。她一見菜刀、剪子、礬罐、棉花,哭著叫著:“我不裹,不裹!”可奶奶像換了一張臉,瘋了一樣使勁兒按住她的腳……腳悶在布里,悶出膿來,肉爛骨損,總算裹成了一雙三寸金蓮。奶奶這才慈祥地摟住香蓮說:“奶奶要是心軟,長大你會恨奶奶的呀!”看到這段話,相信大部分人第一感覺全身發麻,聞到了一股臭味。不知道古代女人怎麼就能忍受得這麼慘無人道的裹腳過程,也不清楚那些喜愛小腳的男人,當解開女人的裹腳布,翻來覆去地玩弄那雙變形了的腳是一種什麼心態。?
古代女人纏足之後,除了一小部分嫁到富貴人家不需要幹活做家務外,大部分嫁給平民百姓的女人務農幹家務一樣也少不了。筆者見過老一輩婆婆的小腳,邁著小碎步,顫顫巍巍的。因為腳小,走路時掌握不好平衡,走路的速度慢了很多,但是也不影響播種拔苗做飯洗衣服。不知道現在的高跟鞋是不是小腳的變種?
古代的女性地位低下,為了迎合男人的需要,把一雙天足,硬生生纏成了兩隻失去形狀的,臭哄哄的小腳,還被某些文人美名其曰"三寸金蓮"。喜歡小腳的男人真變態,纏足的古代婦女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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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藏寶閣影視
三寸金蓮”,就如古代婦女的命運,從千年前的南朝而來,又隨著歷史的車輪而去。它見證的是中國足履文化的一段發展史,也是中國婦女的一段屈辱史。
纏足,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也是人們不願意回憶的黑歷史,正隨著它的最後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
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潔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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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官人云
好好的腳趾頭被折斷,你說痛苦不痛苦?又不是瞬間的事,而是慢慢的,慢慢的。我外祖母是小腳,我曾經問她是怎樣的過程。他說,大概女孩子在六,七歲的時候就要開始裹腳,太大了,骨頭長老了更加痛苦,太小了不懂事,很難包裹。將五根趾頭分別折在下面,用一根長布層層包裹。剛開始不能穿鞋,要過好長一段時間才能慢慢地學走路。那個疼就不用說了。
我的大媽也是小腳,我親眼見過她也下地幹話,做飯,洗衣,種菜,餵豬樣樣來得。就是走路走不快,跑也跑不快,非常勤勞,不管做什麼,和大腳片一樣,甚至某些事做得還要麻利。
我聽說過去,有錢的小姐不裹腳沒人要。男女見面第一眼就要看腳。可恨,可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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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費惡潑嘞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所以,作為研究歷史的我們不能簡單地給這個延續數百年的習俗貼上封建糟粕的認知標籤轉身離開就算完事了。
三寸金蓮是從宋代開始在江南民間自發流行起來的,和三綱五常沒一點關係的,也不是出於男權勢力的強迫,而毋寧出於女性的自願。
為啥呢? 這還要從農業的進步說起
宋代從真宗朝開始引進了早熟耐旱的占城稻,和本土的晚稻 一起形成了雙季稻的耕作方式,稻穀的產量大幅提高,而另一個結果就是地租收益也相應增加了,這就使得那些江南有地的富戶可以從被生活必需驅迫而不得不從事的日常農作中徹底解脫出來,而僅靠地租收入維持生活,從而使得追求"美"這類精神上的東西成為可能。
這種追求首先表現為對於自然的一種超越和自由...養尊處優。不可否認,這種對非必需的精神上的東西的追求是基於一種寄生蟲生活。勞動固然光榮,但是在克服與人對立的自然物的獨立狀態 使之變成"為我的存在"的過程中,畢竟在人的肉體上也會留下自然抵抗人的努力的痕跡和特徵,如面板的黝黑粗糙,手上的老繭,骨骼的粗大等等,這些人體上的痕跡和特徵毋寧顯示出了人在動物需要方面之受限制和受規定,一句話,就是不自由...這和當代人的審美趣味是一樣的道理,只不過當代科技的高度發展使得許多勞動只要在室內電腦前點選鍵盤就可以輕輕鬆鬆完成了,使得大多數女子都可以擁有纖纖十指和嬌小玉足。
所以 古人對於自己的直接存在著的身體部位加以改造,使之成為表達自身對於自然的這種精神優越感和自由感的合適形狀也是正當的...當代人還更花樣百出地折騰自己的身體呢,如 隆鼻,填胸,拉皮,割雙眼皮,削骨等等。
但是,這類對身體上這些對外實踐器官的改造,如果遵從美的原則,就必須使得這種人為後天改造的外形彷彿是憑它本身而形成它的形狀的,同時又透過身體姿勢而表現出女性特有的精神美,而看不出來單憑外在壓力和必需而決定形式的痕跡。從這個觀點來看,不管三七二十一 以腳越小越美 肯定是對美的歪曲,不可想象 三寸金蓮長在一個身長七尺的女子身上的乖異形象有啥美可言。
但是,我們也不可太苛責古人的審美品味低劣,畢竟大多數人才從生活必需的驅迫下解脫出來 剛剛開始追求這類精神事物,有些不完善和極端的地方也可包容的啦...當代的女性從黃毛丫頭的拙劣打扮到熟練掌握打扮技巧也是需要一個過程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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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3253102189658
你聽河南墜子《藍橋》,魏公子井臺喝水那幾句:
頭一口喝的甜如蜜,
二口喝得白糖甜。
三口不喝強飲的水,
兩眼不住瞅著小姐小金蓮……
三寸金蓮是傳統文化精髓,好好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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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來笑笑吧
裹腳讓女性受盡了折磨 ,首先是從七八歲就開始裹腳,每天都受盡骨頭彎曲折斷的痛苦,其次是不能下地走了,不能運動或者出遠門,精神上也在飽受折磨。
女性裹腳之後是可以幹家務和務農的,但是做工作時比較慢而且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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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晨161
我奶奶今年90多,我從小是奶奶看大的,奶奶的腳就是所謂的“三寸金蓮”,不是不能走遠路,也不是不能幹重活,但是都得忍著鑽心的疼痛,每過幾天就要用剪刀剪掉腳底厚厚的老繭,看著都覺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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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淡眉1969
南北朝時期,有一個皇帝非常喜歡小腳的女人。這個皇帝就是蕭寶卷。
蕭寶卷有個妃子叫潘玲兒,潘玲兒是個小腳女人。蕭寶卷因為潘玲兒有一雙小腳更加寵愛她。蕭寶卷命人在地上鋪上一塊繡了蓮花的布帛,讓潘玲兒在布帛上行走,美其名曰:步步生蓮!
歷史上有多少女人僅僅是因為腳大而不討男人的喜歡。朱元璋的正宮娘娘馬氏就被稱為“馬大腳”。正因為腳大,朱元璋不喜歡她。
普通人家也多有因為腳大而嫁不出去的。
有個女子,臉長得非常漂亮。結婚當天,新郎看到新娘很漂亮,高興得不得了。等到賓客散盡,入洞房時,喜歡小腳的新郎迫不及待的去握新娘的腳。天哪,新娘長著一雙大腳!新郎拂袖而去,從此不再搭理新娘!新娘不知道為什麼新郎忽然不搭理她了。無奈之下,託人問新郎,新郎斷然寫下休書一封,並拖來人告訴新娘,叫她把腳裹小了再回來,裹不小就永遠不要回來了。羞愧之下,新娘回到孃家就上吊死了!
楚王愛細腰,宮娥多餓死。既然男人都喜歡小腳女人,那麼在封建社會,男權當道的歷史時期,女人就纏足以討男人的歡心!
畸形的審美造就了畸形的社會現象!
四五歲時,女子就被母親用兩塊長長的裹腳布將還沒有來得及發育的雙腳緊緊地裹起來,其間痛楚不言而喻。被勒緊的雙腳不能自然生長,腳背高高隆起,五個腳趾有三到四個被壓在大腳趾和腳背下面,不自然地彎曲著,變了形的腳趾扭曲變形,再也無法自然生長。別說走路了,就是稍稍碰一下就會疼痛無比。
時間長了,腳的形狀定型了,就成了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帶給女人的不僅是生理上的扭曲,同時,也給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是身體和心理雙重的傷害!
我的姑姑可以說是最後一批小腳女人。姑姑說,奶奶逼她裹腳。姑姑怕疼,不裹,奶奶就打她,還嚇唬她,說是不裹腳,以後找不到婆家,沒人要她!在奶奶的威逼利誘,軟硬兼施之下,姑姑的三寸金蓮裹成了。但姑姑不能走路,更不能長時間走路!疼!太疼了!至於幹農活,就更別提了,路都不能走,還怎麼幹農活!最終還是被婆家嫌棄!
姑姑已去世多年,她的小腳也隨著她的離世而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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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怪獸講歷史
我見過太姥姥的三寸小腳,完全把除大拇指以外的四個小腳指折斷放在腳底,再用布纏裹。太姥姥30歲守寡,帶當時我9歲的舅爺,和我6歲的外婆一起生活,農耕都是她帶著倆孩子一起做,熬過了最苦的日子,守了大半輩子的寡,去世那年89歲。所以,裹腳並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女子務農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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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雨送黃昏669
題主好!看了這個題目,也想說兩句,因為是親眼見過(顯妣就是小腳)的緣故吧。想想看把一雙好端端腳用布裹住,不讓其自然生長,既受疼痛折磨,走路也不方便,幹活肯定受到限制了。這就是"三寸金蓮“,俗話叫"小腳老婆子“。這是中國古代社會流傳下.來的一大垢病,是嚴重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不良陋習,近代新文化運動遭到陳獨秀,魯迅等人的強烈反對和批判,最後被取消了。
三寸金蓮圖樣
"三寸金蓮"的始作俑者"三寸金蓮”的始作俑者是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後宮有一個叫窅娘的採蓮女子,舞跳的很好,”纖麗善舞“,尤其善跳金蓮舞,就是以帛纏足,將纖纖小腳彎成月牙狀,套以白色素襪,起舞時有"飄搖若仙之姿,凌雲飛舞之態"。李煜為窅娘專門修建了一坐六尺高的蓮花臺,用珠寶鑲嵌其中,光彩奪目,樂聲中窅娘在上面翩翩起舞,看得李後主如醉如痴。後來有人作詩嘆道:"紅羅疊間白羅層,簷角河光一曲澄,碧落今宵誰得巧,凌波妙舞月新升"。從此名媛閨秀爭相效仿,自宮中傳至民間,成了每一位女人的必修課。
婦女纏足後
三寸金蓮廣泛流傳的原因中國古代婦女的社會地位非常低下,不象現在婦女能頂"半邊天“,在以男性為主的封建社會,婦女沒有社會政治地位,是男人的附屬品,沒有話語權。像李煜那樣風流皇帝,佳麗三千,美女如雲,婦女成了他們尋歡作樂的物件,想各種離奇古怪的辦法從中取樂。纏腳就是其中的一種,為了美觀,纏得越小越好,以“三寸金蓮"為最美,其它四寸五寸就成了“銅蓮,鐵蓮"了。"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上有所好,下必效之。為了爭寵奪愛,這種病態的、非人道的、有悖於人生理健康發展的纏足現象,迅速蔓延開來,並以取樂為目的而上升到精神文化層面,以美學的思想審視它,這不能不說是整個封建社會的一大悲哀。而這一過程在宋朝得到了長足發展。
繡花三寸金蓮
宋代理學家、文人推波助瀾有人說纏足起於宋朝,其實到了宋朝己經全面推廣了。宋朝在我國曆史被許多人認為是最懦弱的朝代,"唐烏龜,宋鼻涕"這說不假,宋朝抑武重文,是一個文人把持朝政的國家,理學盛行,文人居多,吟花雪月,籌筵互答無處不在,就連大文豪蘇東坡也津津樂道"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傳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舞跳的好壞,先看腳的大小。形成無金蓮不美的思想。這種畸形的審美情趣愈演愈烈,幾乎達成共識"踏春有痕,步月無聲”,而效仿者無不以裙下纖纖作弓樣為美。以小腳為美的病態時尚成了人們對"三寸金蓮“的具體要求,甚至是重要條件。
被纏足的女人
禁止纏足是社會發展一大的進步自孔子提出"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的論調後,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一致延續著,纏足就是夫權制度下的產物。其危害是巨大的,嚴重影響人的健康成長,將婦女禁錮在閨閣中,減少了社會活動,從生理上,心理上都造成巨大的傷害。這是社會陋習,全面禁止纏足現象,是社會發展的一大進步。
纏足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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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非非空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蘇軾(菩薩蠻)。
從東坡先生這首詞裡,能夠看到詞人很欣賞這種“三寸金蓮”。也就是說,至少在宋代,裹腳的女人已經受到士大夫階層的喜歡了。
當然,也有人推算說女子裹腳還應更早些。比如說唐後主李煜就素愛小腳女,證明裹腳早於五代。甚至還有人提出,南齊東昏侯蕭寶卷鑿金為蓮花貼地,命愛妃潘氏碎步小腳,舞於蓮上,美其名曰“步步生蓮花”,佐證南北朝時即有裹腳習俗。
無論是源於南北朝還是五代,都不太重要。女子裹腳之風在明清時期形成習慣,被民間普遍接受已是事實。到了民國初期,孫中山先生痛陳其弊,提倡天足運動,才基本上遏制住這一陋習。然民間積習日久,仍有人偷偷沿習。
女孩子在三歲左右,即走路穩定了以後,便開始裹腳。一般由母親或者祖母動手,她們把自己幼年時受過的傷痛,毫不保留地轉嫁給自己的孩子。找兩條細長的棉布,把女孩柔軟的小腳趾一層層包裹起來,除了大腳趾頭之外的四個腳趾頭,透過外力使它們變形,然後,整個腳面骨隨著腳趾頭的變形而變形。
起初,孩子當然疼得哇哇大哭。這時候,家長便會連哄加嚇去做思想工作,並有人在旁邊看管,生怕孩子把布給解開,或者孩子下地走路——哪怕是爬也不行!
這種殘酷的折磨第一階段至少要經歷半年之久。在這期間,裹腳布不能解開,孩子不能下地走路。接下來,如果要使成人後的雙足能稱得上“三寸金蓮”,這種過程要持續到十七八歲,有的人甚至陪伴終生。
當然,纏足的效果也不盡如意,半尺左右的稱為鐵足,四寸左右稱為銀足,三寸左右、足底弓陷的最佳,即被人所稱呼的“三寸金蓮”。由於腳骨幾乎完全變形,且骨肉疊壓,女子走起路來顫顫巍巍,弱不禁風,迎合了一些人的扭曲美感。
可以想像,這種腳走路都困難,怎麼去參加體力勞動呢?
當然要勞動,只不過,裹腳的女子大多數不去田地裡勞作,主要從事家務勞動,生養孩子,紡織做飯,餵養家畜。或者到地頭送飯,田間割草,輔助性地參加收作。古代平常農家,男主外,女主內的格局是主要的家庭模式。至今,在北方許多地區,男人仍被稱呼為“外頭人”,媳婦理所應當地被稱為“屋裡人”。“俺外頭人到xx去了”仍是女人習慣稱呼。
既然裹腳帶來如此傷害,生活如此不便,古人為什麼還沿此陋習,且樂此不疲呢?
這是因為我國自古是男權社會,女人只能是男人的附屬品。也就是說,女人的衣食住行,一顰一笑,都以男人的好惡為中心。而男人因循著沿襲下來的變態審美,固化地認為小腳女人才美,才能算是真正的女人,娶個大腳女人則遭人恥笑。比如《紅樓夢》中賈母讓鴛鴦掀起尤二姐底裙,看了看腳笑道:
這倒是個齊全孩子。
明太祖朱元璋嫡妻馬氏天足,非常時期嫁給了太祖。太祖登基後,坊間有人拿皇后大腳開玩笑,太祖大怒。後馬後苦勸,免太祖大開殺戒。可見,古人對女子天足是非常忌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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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寸金蓮,最早出現於宋代,是古代婦女傳統習俗的極端發展。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的便為“金蓮”。“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三寸金蓮究竟是怎麼回事?
2,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3,在舊社會,封建,半封建,殖民地的封建迷信,舊的風俗,婦女受盡壓迫束縛,從小就要捆綁小腳,用紗布裹,用力裹,直到越來,人大的時侯腳被限制長大,後來稱小腳老奶奶,婦女沒有政治地位,受三綱五常影響,丈夫的欺壓,和社會排擠,以前女人從不出門,接觸社會,就在屋裡,來客人要躲避起來,不讓男人看到手腳,吃飯有客人,不能上桌子,更不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