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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基米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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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早起er
這樣的做法未免太草率了些。
雖然勞動法更多的是保護員工利益,但是沒必要搞得這麼突然。原因有以下幾點:
1、公司層面離職勢必要涉及工作的交接,否則會對公司造成損失。
而為了避免這些損失,公司自然會出臺一系列的規章制度。
咱們按照公司的規定,提申請、交接工作,一步一步走完流程即可。
雖然說有的公司,會故意卡員工的離職,但從你提交書面離職申請開始,時間最多也不超過一個月。
這期間留個心眼,該存證據存證據,雙方的損失都可以避免。
2、領導層面換位思考一下,領導壓力其實比你還大。
員工的離職,對他的團隊架構、工作推進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如果你們之間沒有什麼過節,就沒必要給對方找麻煩了。
提前和領導溝通,讓領導提前做準備,這樣你離職速度反而可以更快。
如果關係好的話,領導還會幫你爭取贏得的權益。
雙方撕破臉皮,他嚴格按照公司程式卡你,對你也沒有好處。
3、新工作如果一個公司真的看重你,它是不會急於這一時的。
不要把對方hr的話太當真,很多hr也不過是為了完成指標罷了。
雖然確實有一些崗位是緊急招人,但是你去一個新公司,一兩個星期,你又能做什麼?頂多也就能熟悉一下新業務罷了。
這些事情你回家抽空了解即可,把疑問地方的記錄下來,等到入職後再一一請教。
4、該不該透露去向見仁見智吧。
個人認為大概說一個方向沒問題,具體的等到入職以後再說不遲。
一來你不知道這期間,新公司會不會有所變動。
二來很多行業圈子本就不大,你不知道原來的公司或者同事,會不會無意間給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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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量糖
離職時請參考以下幾點:
收到offer後再提離職書面申請為準 友好協商最後工作日離職原因去向保密很多人未拿到offer前就透露了自己的下家,結果沒能順利入職的情況多有發生。
離職時認真交接友好地告別,這個世界很小,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走的時候不要把關係搞僵了,否則你的新公司找你的老東家做背調,鬧僵了對你一點好處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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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敦煌諮訊
辭職理由那麼多,為什麼就要給領導說已經找到下一份工作了,領導一般聽見你找到下一份工作要辭職,心裡都難受,你想想你在我這幹,相當於揹著我去找下家,雖然現在都是這樣,但是你不要讓我知道啊,你還說的讓我知道。就跟談戀愛一樣,你想分手,那肯定是有很多原因讓你不想跟他在一起了,那麼你也不能告訴他我和別人在一起了,雖然有些事情大家都心裡清楚,但是也不要去說出來最好。
一同事,找領導辭職,說自己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要求辭職,並且可以立馬走人的那種,當領導跟他說了,如果這樣辭職,會扣很多工資時,這同事很明確的同領導說,要自離,並且打算什麼時候自離,這樣的行為,有什麼後果?
如果想要辭職,或者說在有下份工作可選的情況下,怎樣操作?
ps
是小型私企,規章制度不全,且不一定按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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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挺奇怪的,你同事怎麼會有這種要求,最基本的職場規則應該要有的。合同裡邊都是規定了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有這個義務。
所以如果你同事書面提出離職,一個月後自動離職,這屬於正常的操作。
我們回到一個月的離職期的話題,這個其實是可以協商的。我就見過一個星期內把工作交接完成,然後離職的。
所以,你只要好好和領導說,好好溝通,應該沒問題的。
如果他同意你立刻離職,那你就離職,儲存好證據,最後入職日期,等發工資,看看工資少了多少。最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的,這是花點時間而已。
如果他不同意,很多企業都有曠工三天自動離職的約定,那你讓你同事就曠工三天,然後自動離職。到時候扣了不該扣的工資,申請仲裁,錢會拿回來的,只是浪費點時間和精力。
但是,我建議不要和領導說自己下家去哪裡,沒必要讓他知道,他知道也沒用任何好處。反而可能會有壞處。